不然的话,金丝猴的名字又是哪来的呢?难道就是说,它的毛发像金丝一样咀嚼金丝猴了吗?那这样的话,我给这只取的黑丝猴也没有任何毛病好吧?
但毕竟人家也是80多岁的老人了,对这些东西自然也是一点也不感冒。他只是淡淡的回应道:“怎么样也不管了吧?以前这些小家伙都是按编号来叫的。你要是想给他们取个名字,我也没有意见。如果你愿意的话,最好其他也给取一个。”
这我可不太愿意了,也就拒绝了他的想法。
接下来他就给我演示了一遍操作的流程。直接就是亲自上手演示了,根本就不做任何的理论基础。但是还是非常负责的给我拿了一本书,上面对于这些东西都有解释,我可以自己查阅。
整个过程非常复杂,而且人家也说了,不是这两天就能完成的事。很明显,接下来这一段时间我都得持续不断的观察这个东西了。看来我又是缺少了自由的日子。
但是谁叫我偏偏就是这么的天赋异禀呢?短短一个月,我就已经把这个东西的实际操作原理都给摸清楚了,也就是说我们通过这个仪器要怎么做,如何做的好,做清楚了,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一点难度了。
但是呢,在实验之前,理论基础一定是要走的。所以我又跟着老家伙,学习了长达将近一年的生物学。这次学的完全就是非常高的那种,而且他教的非常认真,非常细致。就算你是从来没有学过生物的人,只要打了一点基础,不能把这些东西给全部学明白。
理论基础是非常复杂的,既需要过人的记忆力,也需要更加坚定的思维能力。不然的话,它一定会学不明白的。
这所学校属于长期封闭制,一年当中,只有每个国家的重大节日,才会放那个国家的学生回去。而我们虽然已经缝上了第一次的春节,但是我们却一个都不想回家,只想继续留在这里。
“你们为什么不回去?是家不好吗?”按家乡时间算,在大年三十的那天晚上,我皱着眉头问,也留在宿舍里的其他五人。
他们都摇了摇头。马玉生说:“不是我不想回去,而是回去了也没有意义。我呆着也上大学,其实家人都不支持的。他们只想着把钱共给我的弟弟。好在这里除了路费之外,不需要再出其他费用。不然的话,我也未必能够结识到你们。”
王旭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我的家人们都不是很看得起我。一直以来,他们都觉得我挣不到钱,是个废物。我试图改变这个看法,但是收效甚微。我已经不想再和他们纠缠下去了,尽早结束就好。”
李雪说:“我一点都不想回去。我的父亲整天就在外面沾花惹草,孩子都有了一大票。只有我是他的正妻生下的女儿,每次逢上什么大日子,来我们家的往往都是他那些生意上的伙伴,或者说是他需要讨好的其他公司老总,以及他那些所谓的‘女兄弟’们。我已经厌烦了,还不如在这里跟好朋友们一起。”
张年的说法和王旭差不多,他也是不想回家过年的。至于高僧呢,他的性质就和我差不多,一是无家可归,二是没钱。他来这里实属是没有办法,只是为了修炼自己的内心,增加自己的见识和历程才会来的。不然的话,他估计现在还在某个深山的老庙里拜佛祖呢!
我有钱,但确实是无家可归。那栋房子早就不能住了。我估计现在已经在拆了,大规模的修。虽然我相信日后他们会帮我复原。但是,就算我回去也是孤身一人,还不如在这里和这群熟识不久的朋友们在一起过个好年。
大家的意见在这个时候达到了分外的统一。大家都很冷静,非常沉着的总结了我们这一年以来的收获和经历。但是我们总是觉得差了一点点什么东西。
冷冰冰的,大家都没有什么经验。
我不禁又回忆起了,在我小时候,我们只有一家三口,还过着农耕的普通日子,平静而又平淡的生活时候。
每到过年的时候,母亲就会早早的起床,去街上买上很多菜,从早就开始筹备了一顿香喷喷的年夜饭。
父亲今天也不再去外边忙活了。他就去外面请了一群朋友,中午到下午的时候在家里边喝喝酒,等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才送客。
我们那个地方以前有个规矩,要是等到太阳落山了,都没有回家去和家人吃年夜饭,那么来年,所有的好运和财机都会推迟的,有可能还会招惹大祸。所以,早在太阳还剩半边脸的时候,人们都各自回家去了。
年夜饭是我这一年中吃的最好的一顿。但是也只能一年吃一次。那个时候我们家的经济条件非常窘迫,一年一次的春节,已经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渴望了。
吃过了年夜饭,也便是放灯放炮的时候了。那个时候,我们村子里的小孩儿最爱玩的就是摔摔炮了。带火的因为家长管的严,我们这个年纪的谁都不敢碰。曾经有几个胆大的偷了钱去买了几盒,屁股都被打烂了。
但是,摔摔炮终于是摔摔炮,实在是难以尽我们的心。于是我们就会屁颠屁颠的找那些十几岁的大孩子们,他们会给我们玩的机会。但是呢,他们也怕担责任,也就只敢拿着我们的手玩,极少有敢让我们独立操作的。
我小时候有一次,和那群大哥哥一起出去外面玩。到了晚上天都黑完了,只有明月在照着我们脸的时候,我就去把那群大孩子们玩剩下的炮仗给偷了过来……
那个时候是我人生里最兴奋的一刻。因为我从来没有玩过这种东西。因为天天听父母说教,所以心里自然也是有几分害怕,于是就叫上了几个朋友,凑了一块钱,买了几个打火机,决定每个人都可以去玩一玩这些东西。
但是我们毕竟是第一次操作,很快就出了问题。
在享受了几次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后,有一个有些愚昧的小伙伴,居然犯下了大错。
这个憨包,他把炮仗点燃了以后,就想着往后扔吧!结果呢,他手一抖,炮仗没扔出去,把火机给丢了。
这火机呢,还刚好不偏不倚的掉到了他身后的帽子里。当然,他在丢出去的一瞬间就发现丢错了。情急之下,他就把两个东西都丢了出去。更巧的是,他妈的,居然连炮仗也一次掉进了他的帽子里……m.χIùmЬ.CǒM
虽然炮仗威力不大,只是把他的帽子给扎了个小洞,但是里面的棉花已经全部漏了出来。而那个火机就在那一瞬间点燃了他的衣服。
不只是他衣服买的害了,还是气温实在特别干燥,居然一下子就把整个棉衣都给烧了起来。我们一群小孩子都被吓坏了,赶忙去叫几个熟悉的比较大的孩子。但是他们毕竟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没有什么处理经验,就只好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猛地去拍那个孩子,希望能一次灭掉。还有的人知道事不可为,跑了。有些尝试努力的,还去水井旁打了几桶水,疯狂的扑灭他身上的火。
到了最后,他身上的火总是灭掉了。可是他的皮肤早就被烧得焦黑了。虽然大多数都是被烟熏出来的,但看起来已经非常吓人了。他的衣服已经烧成了焦炭,但是因为天气比较冷,里面也穿的比较厚,才侥幸,没有什么严重的烧伤。
但是我们这些不听话的孩子,注定是要为这件事情负责的。于是就这样,我们大大小小20几个人,在大年30晚上,热闹的广场边,被40多个家长,12个村委,两个副村长和村长堵在厕所边上,一直给我们教育到了11点钟。
那次经历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毕竟那是人生中第一次闯大祸,也是第一次经历了这么害怕的事情。但是在那次以后,我也就多了非常多的经验,于是就再也不敢随随便便的去玩火了。而且我的心智也得到了很大的成长,也便不再那么幼稚了。总之,这件事情对我造成了非常非常大的影响。现在想来也算是一次很不错的童年回忆呢!
整晚我们都在交流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我们其实也都是群初出茅庐的孩子,有很多事情等待着我们去经历。也就是在今天晚上,我们更一步确定了对彼此的距离。以往的时候我们都养成了自律的习惯,特别是那个高僧,平日里连见都见不着他一面。早出晚归,鬼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去了。
不过呢,他们都很好奇,我都干了些什么。那些事情当然是不能告诉他们的。不过呢,我就想出了一个计策,想去骗一骗他们。
“我告诉你们呐,教我的那个老东西,可不是一般人,他见识的事情可多呢。就有一件吧,我给你们细细道来。”我故弄玄虚,想吓唬吓唬他们。
接下来,我就把珍妮校长告诉我的,我的那个祖先的故事讲给了他们。(只是把局部的一些讲了出来。)
他们听完了以后,有的闭目沉思,有的却满是对我那个祖先的赞叹。
“这个古代人怎么这么厉害?受了那么重的伤,都没有死,难道他就是传说中的真命天子?”马玉生眼里充满了向往。
其他人也各有各的看法,但自然也都是把这些事情当成故事听的。
“汝等都在说这些烦等杂事,倒是小僧早些年间的山里也听过些,不妨大家赏个面子,来听听小僧知道的故事吧!”
高僧的忽然开口,使我们措不及防。但其实我们还是挺期待的,毕竟他这是第一次和我们主动交流。
“大概十二年以前吧!那个时候我才七岁,就跟着我的师傅上山去砍柴挖菜,恰好那天逢了大雨,我和师傅便在山洞中躲雨。闲来无事,也就听他讲了个怪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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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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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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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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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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