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这确实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
“江同志,没想到弟妹这么厉害啊,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来,真不得了呢!”
“真是个大才女,太厉害了!”
“是啊,江哥,嫂子也太牛了。”
“弟妹长的漂亮贤惠不说,做饭的手艺还好,没想到文章竟然都能写的那么好!
江同志,你真是捡到宝了,竟然娶到这样一个极品媳妇!”
大家看着江卫国的眼神,都透着浓浓的羡慕。
毕竟,像乔染这样的女人,真的万中无一。
他们这么久以来,还没见过一个。
随便拿出其中一个优点,那都是别人没得比的。
听到大家的赞美,江卫国心里也很是高兴,更觉得自豪了。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能够娶到一个好女人,实在太重要了。
女人好,能持家,家里的日子才能越过越好。
那句话说的好,一个好女人能旺三代。
乔染这样的好女人,估计至少能旺五六代。
江卫国想想,自己当初真是走了狗屎运,娶了这么好一个媳妇儿回来。
……
乔染不知道江卫国闹腾出来的这茬。
她还是照常安安分分的工作,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文章登报了,而觉得飘飘然。
还是像以前那样,踏实本分。
办公室里的同事们对乔染的佩服更多了,这样含蓄内敛,踏实肯干的人,不得不让人产生敬佩。
大家这会儿也明白了,为什么乔染的文化程度那么低,却能和他们这些大专生大学生一块共事。
学历不是问题,主要还是因为乔染自身的能力强。
别说他们办公室了,就是去更高的地方,那也是没问题的。
连续上了一个星期的班,可算是要到周末了。
乔染天天盼着周末,她还想着去市里一趟呢。
去市里,买两个电风扇回来,顺便再出点货,挣点钱。
下班回去以后,乔染将想法和江卫国说了一下,“我周末和朋友去一趟市里,顺便买两台电风扇回来。
夏天有风扇的话,会凉快很多。”
江卫国点了点头,随后道,“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
乔染赶忙摇头,“不用了,我和朋友去就行,你在家帮忙照看一下孩子。
我可能得在市里呆一天,估计赶不及回来呢。
两个人都过去,孩子们我不放心。”
乔染之所以要待上一天,就是想去市里多出点货。
这样才好多挣点钱。
要不然光去市里,路上都耽搁不少时间了,当天回来,肯定卖不了多少货。
江卫国见乔染这么说,只好道,“那行,我在家里照看孩子。
不过媳妇儿,你出门在外的,小心一点,一定要注意安全,知道吗?”
乔染保证道,“放心吧,我也不是小孩子了,能照顾好自己。”
江卫国想着,媳妇儿还有点儿身手,女人们,估计好几个都打不过她一个。
对付男人,普通的男人多半也不是他媳妇儿的对手。
有点身手在,出门在外的,他总归是放心一点的。
再者,乔染出去,是有人陪着一起的,并不是自己一个人。
要只有乔染一个,他肯定不放心。
乔染就是知道江卫国肯定放心不下她,所以才会说和朋友一起去市里。
其实江卫国大可不必担心她,因为她有随身空间,这样一个金手指,根本不用太担心安全的问题。
真遇到了危险,直接躲进空间里就行了。
不过这个金手指,乔染也没办法告知江卫国。
哪怕他们是夫妻,已经发生了亲密的关系,这样骇人听闻的事,乔染谁也不打算说,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和江卫国商量好,这两天她离开,江卫国负责在家里照顾两个孩子。
好在江卫国比较靠谱,对孩子也非常关心,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粗心男人。
要不然的话,乔染还真的有点儿不放心将孩子交给江卫国。
第二天一早,乔染起来的很早,先给江卫国和孩子们把早餐准备好,自己吃了早饭,然后出发去市里。
早饭熬了一锅粥,煎了点鸡蛋饼,一人再搭配一个咸鸭蛋,吃的美美的。
吃饱喝足,乔染坐上了去市里的早班车。
县城和市里,每天早中晚有三班车来回。总得来说,还算是比较方便的。
不过这年代的汽车,是那种比较破旧的中巴车。
中巴车上,挤了不少人。m.χIùmЬ.CǒM
乔染过去的比较迟,里面的座位差不多都已经坐满了。
乔染运气还不错,还是找到了一个位置。
不过旁边坐的都是人,尤其是最靠近的位置,坐的还是一个大概一百八十斤重的女人。
这女人长的这么胖,乔染都被惊到了。
在二十一世纪,这么胖的女人,都不多见,别说是这么艰苦的年代了,竟然能长的这么胖。
家里条件得多好,吃多少东西,才能长成这样啊?
乔染坐在旁边,觉得被挤的厉害。
两个人靠在一块儿,自己的位置都被这女人占了一半,以至于她被挤到了拐角去。
也幸好,乔染比较瘦。
这要是胖一点儿的人,哪还能坐的下去。
女人太胖就算了,重点还带着一个小孩。
这样一挤,就更没办法坐了。
可为了去市里,乔染也只能咬咬牙,凑合一下。
这年代的条件就这样,没办法和二十一世纪相比。
等着时间到了,便开始发车。
来的再晚一点,没了位置,只能站着。
市里和县城的距离不算太远,但是也不近。
去一趟市里,坐中巴车,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的时间。
这年代的中巴车跑的不快,一来是车的质量不行,二来是路太差了。
二十一世纪,怎么都是水泥路,柏油路。
可是这年代,就是普通的石子路。
要是天气晴朗的时候还好,遇到下雨天,就非常难走了,到了冬天,遇到下雪天,那是根本没办法出行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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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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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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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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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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