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大嫂对上乔老太不满的神色,讪讪一笑道,“娘,我这一时有些忘了……”
乔老太哪儿不知道这是乔大嫂找的借口?
这种事儿哪能忘?分明就是故意的。
不过乔大嫂碍着乔大嫂是自己的儿媳妇,也不想说太重的话,只淡淡的应了一声。
大家继续忙活,炸好了肉丸子,鱼丸也做的差不多了。
至于素菜,也要提前洗好。
明天上午开始筹备酒席,就要来的方便多了。
要不然十桌左右的酒席,一上午的时间,肯定是备不好的。
从下午一直忙到了天黑,大家才作罢。
晚上乔染就在娘家过一夜了,不回县城去。
来回比较麻烦,等明天吃过酒席,正好和江卫国一道回县城。
乔家盖了新房子,又有老房子,所以晚上有她睡觉的地方。
虽说条件差了点,不过也就凑合一晚上睡一觉罢了,乔染也不嫌弃。
躺在床上,乔染忙了一天也觉得累了,很快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办婚事,所以一大早乔家人就早早的起来,准备忙活。
乔志峰因为结婚,高兴的一整夜基本上都没怎么睡,但是精神还不错,一早起来精神抖擞的。
可能是因为今天是新郎官,心里头高兴,神采飞扬,所以才会显得倍有精神气儿。
一大早,乔志峰也收拾打扮了一番。
今天是自己结婚的大日子,怎么着都得捯饬捯饬,不能太寒酸邋遢了。
乔染之前给乔志峰买了一套衣服,加上小皮鞋,乔志峰换上了新衣服新鞋子,整个人顿时换了面貌。
和平时比起来,乔志峰看上去帅气了不少。
本来乔志峰的底子就不差,拿二十一世纪的话来说,就是个阳光大男孩,帅小伙。
要不是乔家条件差,乔志峰这样的小伙子,可是非常受女孩子们欢迎的。
这年代不一样,在女孩子们看来,条件要比脸来的重要。
之前乔家一直没有盖房子,乔志峰连个自己的屋子都没有,想要娶媳妇,非常难。
现在乔家盖了新房子,乔志峰能分两间屋,人家女方自然也就松口同意了婚事。
等乔志峰成家后,乔家老两口也就不用愁着孩子们的事儿了。
要不然有个儿子没成家,难免会操心他的终身大事。
乔志峰换好新衣服新鞋子,特意窜到乔染跟前,冲乔染问道,“姐,你看我这一身衣服,好不好看?”
这衣服鞋子都是乔染给买的,乔志峰自然得问一问乔染的看法。
乔染上下打量了乔志峰几眼,这一米八的块头,模特的身材,完全能把衣服撑起来。
新衣服和小皮鞋穿在乔志峰身上,还是挺好看的。
这一身行头出去,估计生产队的那些小姑娘小媳妇儿都得看的犯花痴。
乔染笑眯眯的回了一句,“好看,当然好看了!不过最主要的还是人好看,所以穿着这身衣服才好看。要是人不好看,撑不起衣服也不行。”
被乔染这么一夸,乔志峰一个大小伙儿,面露一抹羞涩。
“姐,我这粗糙的样子,哪里好看了。还是你的眼光好,挑的衣服好看!”乔志峰倒不是谦虚,是真的对自己的长相没什么自信。
在这年代的审美看来,男人得长的胖一点,白一点才好看。
乔志峰常年干活儿,皮肤养的黑黑的,在他自己看来,算不上什么俊的。
不过乔染觉得,乔志峰这样的,类似古天乐那款,黑了点却更有男人味。
可惜,乔志峰对于自己的优点好像有点儿不自知。
乔二嫂在一旁笑着道,“志峰,你今儿个确实好看。
我还没看过这么俊的新郎官呢,比你二哥当初结婚的时候要帅气多了。”
乔二嫂说的也是实话,虽说乔二哥长的也不差,但是当时结婚,连一件像样的新衣服都没有,哪儿能有乔志峰穿的这般体面?
有句话说得好,人靠衣装马靠鞍,穿的破破烂烂的,肯定是会影响外在形象与气质的。
又被乔二嫂夸了一顿,乔志峰“嘿嘿”一笑,透着一股憨傻的气质。
乔染在一旁打趣道,“二嫂,你这样说也不怕二哥吃醋呢?”
乔二哥立马在一旁表态,“我不吃醋,你二嫂说的是事实,当初我结婚的时候,可没志峰这么俊呢。”
乔大哥也跟着笑了起来,“那是,咱们都不能和志峰比,志峰现在多好看啊,不仅咱们比不上,整个生产队估计都没几个人能比得上。”m.xiumb.com
乔大嫂有些酸酸道,“确实不能比的,那时候小妹又没帮你们买新衣服小皮鞋,哪像志峰这样,一身新。打扮的好,当然显得好看了。你们要是也能穿成这样,肯定也不差的。”
对于乔大嫂的话,大家也只当是没听见。
乔大哥拍了拍乔志峰的肩膀,“准备好了,咱们赶紧吃点早饭,等会儿出发接亲去。”
想到接亲,可以把媳妇儿娶回来,乔志峰的脸上堆满了笑,“好嘞。”
早饭乔家就简单的备了点,一人煮了一碗面条吃。
可就是这样,也是不错的了。
要不是乔志峰今天结婚,早饭家里只能吃玉米糊糊,哪有什么面条吃。
其他帮忙接亲的亲戚也早早的过来了,这种大事,大家都放在心上,提前过来,生怕耽搁了。
对于这些帮忙接亲的亲戚,乔家也得招待,早饭给大家吃的也都是面条。
一大早能吃上白面面条,大家都很知足。
吃完早饭,大家一起出发去新娘子家接亲。
乔志峰也是整装待发,穿着新衣服,小皮鞋,骑着自行车。
生产队的亲戚邻居都过来凑热闹,看到乔志峰的行头,都啧啧称赞起来,“哎呦喂,志峰今天不得了啊,看着比平时俊了不少。”
“这新衣服小皮鞋穿着,能不俊吗?那句话说的太对了,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收拾打扮好了,怎么会不俊呢。”
“乖乖,这一套新衣服,一双小皮鞋得不少钱吧?城里人估计都置办不起,乔家竟然给乔志峰置办了这身行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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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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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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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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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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