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与姜老板见外,姜老板就不要与我生分,说是赠予你的,便是赠予你的!”
姜寿光这些日子与林当午没少打交道,对于她的为人,尚算了解一二,如今,林当午这么说着,他也就没有继续推辞。
“如此一来,姜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林当午欢喜,几人小酌几杯之后,姜寿光才带着果酒的酿造方子,满意而归。
楚河看着正在烛火下收拾东西的林当午,嘴角不自觉的上扬。
“你还有多少秘密,是我不知道的?”
林当午手上的动作一顿,回过头,却看见楚禾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她,清澈透明。
唯独被红云染过的双颊,显示着楚禾略微带着醉意。
林当午吃惊,看着楚禾:“你怎么了,楚禾?”
“我没事,当午,你变了,你跟以前不一样了你知道吗?”
林当午眨着眼睛,哐当一声,楚禾身边的双拐落在了地上,林当午只觉得心惊肉跳,赶紧过去搀扶他,他身上有一种淡淡的酒气在弥漫着。
楚禾抬起头,看着林当午近在咫尺的脸,竟然傻傻的笑了,他的牙齿洁白而又整齐,笑起来的时候傻里傻气的,淡淡的酒气扑鼻而来。
楚禾这般模样,让林当午断定,他喝多了!
没想到如此的不盛酒力!
那樱桃酒,虽然也有酒精的成分,可顶多也就五六度,楚禾刚才觉得味道很好多饮了几杯,可是林当午都没事!
谁曾想,楚禾竟然被几杯果酒干倒了!
“你小心着点儿,别把自己摔了!”
“我又不是三岁孩童,怎么会摔了自己?”
楚禾的语气,就像一个负气的孩子,固执的推开了林当午的手:“你不信我说的话?”琇書蛧
林当午哪里有应对一个醉鬼的经验?
而且还是一个像孩子一般幼稚的醉鬼!
“我不是不相信你说的话,我只是觉得你喝多了,我带你休息一下好不好?”
林当午声音温柔的哄骗,楚禾却一把拉住了她的手,声音一改,往日的嘶哑低沉,甚至是带着几分撒娇的气息:“当午……我不想喊你当午,我想喊你媳妇儿,我也不想让你喊我楚禾,更不喜欢你喊我当家的,我想听你喊我相公,夫君也行……”
林当午的一张脸瞬间石化:妈妈呀,她这是被撩了吗?
眼前的大块头,全然没有清醒的时候,那样子神情淡漠,看上去傻憨傻憨的,有那么一点可爱,甚至是还会撒娇。
这事儿闹的!
一下子就给林当午整的不会了。
看着林当午不说话,楚禾脸上的不悦更加的泛滥:“还是说因为我腿瘸了,你开始嫌弃我了?”
林当午急忙摆手:“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呢?什么嫌弃你了,你都不嫌弃我是个丑八怪……”
“我不许你这么说自己,我媳妇儿才不是丑八怪,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最善良的人,媳妇……媳妇儿,对不起都是因为我,你才受了这么多的苦,以后我一定好好的保护你,不让那些坏人欺负你……”
说着,楚禾竟然伸出了双手,直接抱住了林当午纤细的腰身,这一动作直接让林当午的心态原地崩了。
这家伙该不会是借酒撒风吧?
还是在说着胡话?
楚禾对林当午,难不成是真爱?
谁说丑女孩没人爱?
林当午:姐姐的春天这不就来了吗!
楚禾的鼻子,就像是小猫黏人一般在林当午的身上磨蹭着,呼吸之间都是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媳妇,你怎么香香的?是因为洗白白了吗?”
林当午没好气的笑了,没有想到平日里一副正人君子模样的楚禾,醉酒之后竟然这般憨态可鞠!
也幸好这家伙只有喝醉的时候才会这样,要不然可真够林当午受的了。
“你身上臭呼呼的,一定是因为没有洗白白,等哪天我帮你洗洗你也就香喷喷的了,可是现在时候不早了,你也该睡觉了是不是?”
林当午耐着性子温柔的哄骗着说来说去,都是因为她的樱桃酒惹的祸!
烛火下楚禾的脸红扑扑的,双眼炯炯有神,鼻梁挺高,轮廓分明的脸庞犹如鬼斧神刀削过,煞是好看。
林当午心里一痒,在他的脸颊上轻轻的捏了一把。
胡渣略微扎手,可是手感却是相当不错的。
可是摸完了,林当午就有一点后悔了,她这算什么,趁着人家醉酒趁人之危吗?
还对人家动手动脚的?
林当午,你什么时候成了这般轻浮之人?
心里将自己暗暗的骂了一顿,林当午哄骗着智商为零的楚禾,朝着里屋走去。
两个小家伙这几天在镇子上,也算是交到了不少的朋友和街坊邻居家的孩子们,玩的很好。
上午出去玩儿,下午店里忙的时候,就开始帮着林当午打打下手,既乖巧又懂事儿。
里屋间量算得上是宽敞,可是四个人住在里面就越显得拥挤。
林当午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楚禾弄上了土炕。
坐在土炕的边缘,看着土炕上睡的横七竖八的三人,嘴角渐渐地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那是带着餍足的微笑。
平平凡凡的过平凡人的日子,哪里有什么不好的?
充实而又满足。
只不过,啃得居的生意好了,林当午一个人白天做各种小食,到了中午就开始售卖,傍晚的时候又要烤串,又要做炸货,到了晚上收拾完以后还要提前腌制第二天用的肉串,一个人实在是忙不过来,想要雇个帮手的想法,在她的脑子里辗转了好几天了。
看着那大炕上,已经没有了她的容身之地,索性林当午就到了柜台前找到了一张黄纸,用烧过的炭灰在上面歪歪扭扭地写下了招工两个字。
她不会毛笔字,更不会什么繁文,这两个字简单明了,免得写多了,暴露的多。
做完这一切,林当午才找了两条长板凳拼在一起,铺上了草席子。
准备在这上面对付一晚上。
第二天临近晌午,林当午的铺子开门了,外面就传来了一个女人清脆的声音:“请问老板娘在吗?我看着你们门口贴着告示,需要伙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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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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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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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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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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