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梁溪说。
农村孩子粗生粗养自立得早,梁溪自己四五岁的时候,别说会用筷子,都能背上箩筐去山上打猪草了。
沈素哀愁地看着自己的小胖手。
看起来化形很成功,为什么手指头总是软绵绵的,想要使劲就不对劲?
她已经努力了好几回,到最后也只能将筷子抓在手里,就那样硬邦邦的直接扒拉米饭。扒得自己满脸都是饭粒。
梁溪看得哈哈大笑。
刘爱红也笑着替她擦掉饭粒,又拿了一把勺子放到她手边。
“不会用筷子不要紧。来,妹妹先用勺子吃饭。”
当年在沈家书房立,沈素是见过先生和夫人如何姿态优雅,用银勺吃燕窝银耳羹的。
可这一把不是轻薄如白玉的瓷勺。金属的把柄又粗又沉,这双小手根本握不住。
“算啦。”梁溪把勺子握在自己手里,“我喂她吃。”
沈素还未回过神来,微张的小嘴就被塞了一勺米饭。
咦,好香,好软。
接着又是一勺。
沈素觉得,刚才困惑自己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凡人当然是可以吃的,而且很好吃。尤其是那种一颗颗,红鲜鲜叫腊肉的东西。
同时,她心中对梁溪的评价又高了几分——尽管嘴上会嘲笑人,内心还是很善良的,会主动帮忙。
还肯把自己碗里的腊肉喂给她吃。
嗯,本质上是个好孩子没错了。
至于为什么将来会成为大反派?先前见识梁老太的恶毒无赖,现在又目睹了困窘的家境,沈素已经有了大致判断。
必定是那些亲戚待梁溪母子不好,让他小小年纪被贫穷、欺凌和怨恨缠身,才会泯灭天良,一步步走上邪恶的道路。
想要不让梁溪变坏,首先就要改变他这糟糕的生长环境。
为奖励自己有所决定,沈素开开心心吃了一口饭。
至于怎么改变?
嗯,先吃一口饭再想。
“喂,你也太能吃肉了!”梁溪把碗里最后一小块腊肉舀起来,不太情愿地在她嘴边晃一晃。
沈素已经被喂习惯了,立刻如雏鸟般自动张开嘴巴:“啊——”
刘爱红已经吃完,一边收拾碗筷,一边看着两个孩子亲热的模样抹眼泪:“如果涓儿在……”
她急匆匆走出去后,梁溪凑向沈素,压低声音问:“你真是兰花精?兰花也能吃肉?”
“兰花仙。”沈素认真纠正道,身子朝前一探,就从勺子上将那一小块肉叼走了。
当天晚上,沈素躺在稻草铺的床上,头一回以人类的形态睡去,心里还美滋滋地盼着明天又能吃饭。
谁知到了半夜,肚里就开始各种乱响,又胀又痛犹如刀绞。
“梁溪……”
原本刘爱红安排沈素和自己同一间屋住,奈何沈素拽着梁溪的衣角,梁溪也一副舍不得妹妹的模样。想想两个孩子年龄还小,就索性依了他们。
就现在梁溪已经被她翻来覆去的动静折腾醒了,过来摸了摸她额头:“好多汗!”
沈素抬抬眼皮,有气无力地叮嘱他:“梁溪,若我……变回原型……你可千万……别被吓死……”
梁溪刚想叫醒刘爱红,一听这话,立刻噤声。
毕竟沈素不是真的小丫头,现在也未必是真的生病,说不准是什么神神怪怪的毛病。要是刘爱红背着她去找大夫,背上的小丫头突然变回一棵兰草可就不妙了。
他只能学着自己不舒服时,刘爱红照顾他的样子,给沈素喂热水喝,绞了热毛巾给她擦虚汗,又拍着她哄说“闭上眼睛就不会痛了。”
一通折腾下来,沈素倒是舒坦了许多,梁溪浑身是汗,累得不行。上辈子,他就没看过哪本小说里的金手指这么没用。
他没好气戳了戳小丫头的腮帮子:“醒着吗?”
沈素哼哼唧唧睁开眼。
“知道为什么会肚子痛?”
沈素虚弱地抬了抬眼皮。
“这就是你馋嘴贪吃,吃坏了肚子。”梁溪认真打量着她,“你看,你连筷子都不会拿。也不知道小孩子吃太多油腻的东西,就会闹肚子。所以……”琇書網
他凑近些,问:“其实你是头一回变人?”
沈素无力辩驳。
梁溪满意地又戳了戳她的脸蛋:“那以后都听我的!”
见沈素圆睁双眼看着他不说话,他吓唬道:“故事里的狐狸精变人,没藏住尾巴,可是会被抓走的。你不想被抓走,像梁胜利那样吧?”
想想小丫头的馋嘴劲儿,他特地补充道:“被抓了可就没有米饭,没有肉,只有窝窝头吃!”
原来是在担心她?果然是个好孩子。
沈素心中一暖,抬手勾了勾梁溪的手:“窝窝头,是什么?”
梁溪无语,只能暗中咬牙劝解自己:这是自己的金手指,前期投资是为了将来的巨大回报,想吃猪肉当然要先养猪。
第二天早上,梁溪是从自己炒作兰花成为世界首富的美梦中醒来。
一睁眼,先看身边。
还好,睡着的还是那个小丫头,没有变成野兰草。
吃完早饭,刘爱红要去教书,梁溪要去上学,沈素牵着衣角也要同去。
刘爱红只得找了套梁溪的旧衣裤让她换上:“漂亮衣服现在还是不要穿了。在村里太扎眼,妈妈先帮你收起来,等过节再穿好不好?”
泡泡袖小裙子和塑料凉鞋,都是陈大夫买给她的。沈素感念这份心意,对衣服本身倒没有什么执念。换成男孩的衬衣短裤,也一样笑呵呵。
到了村小学,沈素发现这里只有三间教室,也只分了大、中、小三个班级。
刘爱红要先给大班上课。大班的学生都是十一二岁,甚至十四五岁年纪,在村里都能顶半个劳动力。上完课后还要赶紧去完成生产队的任务,为家里挣工分。
小班都是六七岁刚学识字的孩子,比如梁溪二叔家的女儿梁美丽。刘爱红原本安排沈素跟读小班,梁溪却领着她,径直走进中班教室,在最前面的双人课桌前坐下。
“哟,小眼镜儿你还活着啊?”背后传来一个不怀好意的声音。最新网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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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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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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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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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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