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静慈此刻已经被另外的人控制了意识,既无法探得任何意识和感知,更别说阻止她的割腕行为了。
人糜附身控制的能力算得上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不需要学习,但需要熟练。共生和附身不一样之处在于共生是独立的两个意识,共生之人被操控是需要凝聚超强的意识力短暂的压过原主人的意识从而取得身体的控制权,而附身则是强行取代原主人的意识,操控他们的行为,之后被附身时发生的事是不会留在原主人的意识中的。
铃兰自灵体脱胎后除了共生之外,并没有实际的去操作过附身别人。且喝过人糜血的人也不是遍地能找到,若不是当初自己的血救过杨静慈,她也无能为力。而如今虽然成功的附身到杨静慈体内,但她的意识已经先一步被其他人取代了,且对方的意识似乎和铃兰无法共通,要么就是高于她的能力,要么就是两人的能力相似而产生的互斥。
当务之急应该尽快脱离,免得被发现后平白的惹上事端。
不过附身容易,脱身难,铃兰几次都无法成功脱离,而身处体内,她也无法得知杨静慈的状态,再这样失血下去,一定会出事的。
正当铃兰焦急之时,她似乎有些感知到熟悉的气息,应该是程远澜赶到了。
“小静姐?小静姐!你这是干什么呀?你快松手松手!”xiumb.com
程远澜的声音听着分外焦急,应该是在阻止杨静慈的行为,与此同时铃兰慢慢开始感觉到一丝丝的薄弱的意识恢复,是杨静慈惊慌害怕的意识回来了,那么控制她的意识正在离开。
铃兰凝住自己的意识全力的压制住杨静慈的意识以此来克服她的恐惧,人在高度紧张和失血的双重压迫下很容易休克,家里现在就程远澜一人可能会来不及送她到医院。
很快铃兰睁开眼,看到程远澜焦急又害怕脸正手忙脚乱的拿纸巾压住她的伤口处,同时用力的扶起她,想带她出去。
“急救箱在哪里,快拿给我。”半昏迷状态的杨静慈突然睁开眼开了口,语气和神情都突然吓了程远澜一跳。她愣神了一下一时不知所措,这个熟悉的语气...
“是我。”不等程远澜自己试探猜测,铃兰先开了口,顺便催促她道,“先别管那么多,你去找急救箱,我在这里等你。”
“不去医院吗?”程远澜看到是铃兰控制了杨静慈还来不及搞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先为今之计只能先听她的,于是赶紧跑出去拿急救箱,同时一边呼唤家神,“家神家神,赶快去通知敬雅他们啊!”
今早正好都使用过急救箱,程远澜很快就拿了回来,只见附身杨静慈的铃兰一只手正颤抖着压住自己的手腕,血把纸巾慢慢的浸红,意识也在慢慢消失的样子,但还在努力坚持。
程远澜将急救箱打开,纱布和敷料都递给铃兰,铃兰熟练的开始给伤口包扎,并使唤程远澜帮忙用止血带在手臂上端三分之一处缠上一圈,血虽然流的不少,但整体伤口不深,血的涌出基本上是靠挤压的缘故。
很快杨静慈的血已经止住了,程远澜这才松了一口气,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别哭了,她不会有事的。”铃兰被程远澜的哭声吓到,有些虚弱的安抚到。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会在小静姐身上啊?她又为什么要自杀?”程远澜好不容易止住眼泪,赶忙追问道,不过又担心伤口恶化,抹干眼泪起身就要带杨静慈去医院。
“她刚刚被人夺取了意识,自杀的行为应该不是她的本意。”铃兰虚弱的回答道,见程远澜要来动杨静慈,赶忙制止道,“不用担心,她这点伤死不了的,我已经处理好了。”
“这可不行,万一感染了怎么办?”程远澜还是不放心,不顾她的意愿就要将她抱起。
“我被割过无数次,被包扎过无数次,医生都不一定有我专业。”铃兰平静的安抚道,见程远澜面露不忍,继续劝道,“她刚刚被人夺取了意识,说不定那人就埋伏在附近,你带着她贸然出去,岂不是太危险了。”
这话说的有理,程远澜也只能先相信铃兰话,不过毕竟出了这么多血,总是有些心有余悸,得赶紧叫舒珩回来看看,他说了放心才能真的放心。
方才因为太过紧张,程远澜都没有太注意到满书房的血腥味,现下放松下来,准备赶紧的收拾一番。
原本杨静慈就不应该出现在书房,敬雅和舒珩都不在的时候连她自己也不允许随便进出书房,更何况现在的书房就跟凶案现场一般,而原本价值连城的瓷器也沾到了不少血。
这么多血迹该如何处理呢?
“我现在没有时间追究到底是谁控制了小静姐了,这事儿等舒珩他们回来再交代吧,我得赶紧把书房收拾了!”程远澜急的原地团团转,“你现在没事的话,先出去好不好,这些血迹我还不知道用什么处理呢,得赶在他们回来前清理掉。”
杨静慈,不,铃兰听后努力的支撑着站起来准备给程远澜让出地方,不过她在出去前看了一眼方才用来盛她割腕血液的瓷碗。
她为什么要收集自己的血液?这个举动看来不像是自杀的行为。
“那个碗里的血,你不用动,等你哥哥他们回来再看吧,控制她的人似乎想用这个血做些什么。”铃兰嘱咐道,现下她要带着杨静慈的身体先回去休息,一是让她好好恢复,二是自己则要抓紧时间脱身,她要是附身太久也会出不去的。
程远澜面对书桌上一大滩的血迹心力交瘁,都不知道该如何下手清理,好在波及的范围也就在书桌附近,因为杨静慈割腕的距离就在瓷碗的上方,四周溅出的较少,而地上的血迹也是方才她想要带走时落在地上的。
她再一次趴在地上,拿了湿巾不停的擦着地板,然后再开始仔细的擦着书桌,先将桌上的血迹都擦了一遍,再换了微湿的绒布将瓷碗以外的瓷器血迹小心的擦干净。最后剩了那半碗装着杨静慈血液的瓷碗,不知该如何处理。
望着垃圾篓里满是沾血的纸巾,程远澜赶紧打包好想要丢出去,于是她先下楼将垃圾带到门外,顺便去拿保鲜膜上来封住碗口。
就在程远澜离开的这个空档,正在准备全力脱出的铃兰感知到杨静慈薄弱的意识再一次受人侵入,如果她再次被控制指不定还会出什么事。
铃兰只得放弃这次的脱身,为了能保护杨静慈的意识不再被侵占,她冒着被发现的风险,直面与其对立。
“你究竟是谁,为什么要伤害杨静慈?”
“...”
“能悄无声息的进入程公馆,你是人糜?”
“你就是铃兰吧?”
铃兰听到自己的名字突然有些紧张,生怕是无梦令的陷阱。
“你既然已经猜到我是人糜,就该知道除了你以外,没有人糜会为无梦令做事。”
“我没有...”
铃兰下意识的反驳到,不过很快她就又意识到已经被对方查探到自己的意识,他们能力相近,对方还更为熟练。
“我不是来伤害她的,我只是来找东西的。”
对方回道,同时似乎还在使用什么能力在一点一点的消除杨静慈的意识。
“你在干什么?”
“消除她方才的记忆,这样她便不会恐惧。”
“她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可能毫无知觉?”
“这就需要你的帮助了,她受伤的事只有你和程家的小姑娘知道,你与她商量一番将此事瞒下,想来她也不愿意杨静慈二次心里受创。”
“她手腕的伤痕可没那么容易瞒下。”
“程家有一种仙鹤引的药膏,成分原是普通的止血和愈合伤口等草药,但加入药引后便可以帮助生肌续骨,那药引便是人糜血。”
“可现在哪来的人糜血?”
“杨静慈曾服用过你的血,虽说停止服用后血液功效会随着时间慢慢消失,不过我们既然能成功附身,说明她血液里还残留着人糜血液的功效,这也是我想将残留的人糜血迫出她体外的原因。”
“你为何要这么做?”
“为了她不让你附身吧。”
这话说的一点不留情面,铃兰有些不快,她也是冒着风险选择救杨静慈的,对方来路不明,公然指责她也不愿认下罪名。
“我为何要信任你?你私闯程公馆,还险些让杨静慈失血过多出事。”
“我是孟题。”
短短一句自我介绍,让铃兰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
孟题这个名字对于她来说,不,对于整个人糜一族来说都太熟悉了。
人糜一族在每个朝代都遭受过不同程度的捕杀,侥幸逃过的人糜为了不将灾祸带回人糜隐秘的聚居地,便会重新找地方躲藏起来,从而慢慢的形成了不少流落在外的人糜部落。
当然这些流落在外的人糜最大的心愿便是回归原本的故土,可随着一代一代的人糜延续,许多新生的人糜,根本不知道原本的故土在什么地方,加上捕猎人大多已经猜到他们的群聚地特征,那便是要有鹿存在的野外,所以许多人糜部落被迫不断的迁移搬家,甚至有一部分融入到人类世界里,想要找到同类族人并且回到族人的群聚地变得更是艰难。
就在清朝末期的时候,四散在各地的人糜突然在每个地方公告栏上看到了一个奇特的记号,那是由人糜血标记的,只要人糜才能分辨这个血液的味道并读懂这个含义,于是流落在外的人糜才第一次跋涉千里聚集到了那符号所传达的地点集合。
而发出这个记号的人,就是孟题。
孟题这一脉历来都是人糜一族的族长,不过他父亲在位的期间一些年轻的人糜贪玩下山暴露了踪迹,为了防止捕猎人寻踪迹上山,便下令封住了山口,用牺牲一小部分人糜的性命换取全族人的安全。
不过那毕竟都是族人也是亲人,许多人糜不满孟题父亲的行为,而此举也是违背人糜的天性和使命,虽是为了保全大局,但也是身为族长的失责,孟题父亲很快便在愧疚与忧郁中去世,而孟题在继承族长之位后,由于父亲的过错,他一时难以服众。于是他便立下誓言将寻回失落在外的族人来弥补这一过错。
孟题为了实践自己的诺言,将族长之位先让族中长老暂代,自己独自下山寻找失落的族人,并且发誓如若带不回族人,自己也不会再回来,人糜聚居地将永久的成为秘密。
历经十几年,走遍了千山万水,孟题用自己的血在四处留下记号,召集了一批又一批的族人团聚,也成功的送回了一批又一批的族人。不过为了防止有人类混入人糜族群以图不轨,他会严谨的甄别纯种人糜,以保证回去的后代能够血统纯正。
但也有一些融入人类的人糜抗拒回归,他们不想过与世隔绝的日子,孟题他们担心这些人糜的流落在外会引起其他灾祸,但他们不可杀生更不可伤害同族,只是强行将不愿回归的人糜打了叛徒者的烙印,开坛求天雷降世惩处叛徒。人糜的能力是上天的恩赐,那么收回这一切也需要上天的旨意。
无奈开坛祭天并没有引发天谴,受到上天鼓舞的叛徒人糜便群起反抗从孟题他们手中逃走,隐藏起来,其中便有铃兰的双亲。
孟题将此事回报给族内,因着孟题之前信守承诺,族人也开始重新信任他,也深知如果真有这样一批叛逃人糜流于人间,确实是埋下祸根,恐会祸及全族,必须得赶紧将他们抓回来。孟题一个人的能力有限,族中又派了四个青壮人糜前去帮他,于是五人便再次入世,势要带回叛逃的人糜。
叛逃的人糜为了逃过追捕,不得不隐藏身份躲进可以庇护他们的地方,比如说皇宫。其中有一人糜凭着在人间积累的医术学识,在宫中做了太医,专治疑难杂症,当然倒也不是真的因为医术高超,全靠自己偷割血喂服宫中的贵人,以此获得了宫中的赏识,这叛逃的一脉在逊帝出宫前都一直依附在宫中或者王府权贵里,直到乱世才重回民间。
出宫后的人糜失去了庇护,前有乱世军阀听说了他们医术高超强行要求他们效命,后有孟题一行人不曾放弃对他们的追捕,两相权衡下,这支人糜再次投靠了军阀以保全性命。
而铃兰便出生在这乱世军阀中,她是叛逃人糜的血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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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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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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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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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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