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有些忍不住:“那个,毛毛是啥?”
大壮看了我一眼:“毛毛就是毛毛啊,哎呀,真是烦死了,黄叔不是说毛毛一定会在你身上的吗,怎么会不见了。”
一直在我身上,还是我父亲说的。
她这么一提,我倒是想起一件东西来。
那是父亲过世前不久给我留下的一个吊坠,小拇指大小,布满了绿色的长毛。刚看到的时候,我还以为是毛毛虫,吓得哭了好久。
最后还是在一顿汉堡的诱惑下带在了身上,记得父亲当时貌似还说过很多话,只是我的注意力都在汉堡上,现在除了记得那汉堡很好吃外,再没有任何的记忆。
“你说的毛毛是不是......。”
我将吊坠描述的一遍,大壮眼睛发光的连连点头。
“就是,就是,毛毛现在在哪?”
她很急,急得眼睛都在发光。
我却尴尬的摇了摇头。
我是真不记得吊坠在哪。
最后关于吊坠的印象还是刚进孤儿院的时候,那时候有人去院长那里告我天天带着毛毛虫在身上。
至于后面吊坠怎么不见的,在哪儿不见的,就没有什么记忆了。
在大壮的连连追问下,我也只能说出这么点事情。
大壮苦恼的抓着头,可怜兮兮的看着我:“你还能想起什么不?或者你什么时候发现毛毛不见的?”
“什么时候?”
我仔细回想,貌似在脑海中中再次关于吊坠的记忆已经是很久之后了。
久到我唯一一次恋爱的时候,那时我喜欢上了孤儿院的一个姑娘,她被人领走的时候,将脖子上的项链送给了我,那时我的吊坠已经不在了。
不过女孩送我的项链又在哪呢?
我回想着,貌似是被我扔了,就在我再次和女孩见面的时候,那时候她已经不再是孤儿院里面那个害羞胆怯的小女孩。
她穿着美丽的衣服,却装作不认识孤儿院的每一个人,甚至也不再认识我。
想到此,我不由得有些感叹。
这一声叹息,将大壮吓了一跳,她的声音都小了许多:“怎么样了?”
我回过神,道:“应该是我在孤儿院的时候没有的。”
大壮脸色好了许多:“知道地方就好,走。”
“走?去哪?”
“孤儿院找毛毛啊。”
我白了她一眼:“孤儿院早在三年前就被一场大火烧没了,再说了,都丢了不知道多少年了,怎么找?”
大壮道:“那也得找,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自己去,另一个是让小柔扛着你去。你选吧。”
我看了一眼腼腆的小柔,瞬间怂了:“我去,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如果找不到那个吊,不,毛毛,你们就要离开,不能再来打搅我。”
我本以为大壮会反对,谁知道她竟理所当然的点点头:“没有毛毛,你也就废了,我找你干嘛。”
我有些惊讶,更多的是放心。
废就废了吧,做一个普通的废人有啥不好,更何况我这废人有房,还是小楼房。
孤儿院距离老城不算太远,或者准确来说,就在老城区之中。
要说起来,孤儿院所在的位置才是真正的老城区,即便是在几年前,也是以木质的砖瓦平房为主,在那住的人,房龄没上个5,60年,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百年房龄的更是比比皆是。
当时还说要搞怎么古镇,只不过孤儿院一场大火后,就没人在提起。
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那场大火,但听到新闻后,还是跑回了孤儿院。
大火是从孤儿院开始的,然后迅速蔓延,差点烧了整条街。
烧死,呛死的人不计其数。
可以说是城市有史以来除了战争最大的灾难。
因为小柔的体型原因,我们没有坐车,步行了半个小时,便到了当年火灾的地方。
这里大部分房屋已经变成了楼房,再绕过楼房后,依旧可以看到掩藏在繁华之后的残檐断壁。琇書網
毕竟死了太多人,有太多不好的传说,修了房子也没人买,而没有人买的房子,自然也不会有人修。
大壮打量了一下,眉头微微皱了皱,舔着棒棒糖道:“孤儿院在哪?”
“往前,应该没多远了。”
房子被烧得面目全非,加上这几年过去没有人清理,看上去犹如垃圾场,我实在没有办法准确的描述距离。
大壮显然很爱干净,直接坐在了小柔的肩膀上。
我看了一眼小柔另一边空着的肩膀,还是忍了下来,老老实实在前面带路。
缺少人烟的地方难免成为小动物的天堂,即便在城市中也是如此。
几乎每一步都会惊起无数的蛇虫鼠蚁,而脚下腐朽的木头,更是有一种让人走在沼泽中的感觉,恶心的同时又感觉到恐慌,仿佛下一刻就会整个人陷入其中。
不长的道路,走了十几分钟,我才停下来,看着旁边唯一的一栋两层小楼。
我在这里度过了少年时代,虽然有很多并不美好的记忆,但看到现在漆黑的墙面,心中还是难免激动。
“到了。”大壮打断我的追思。
我点点头:“这就是我当年所在的孤儿院了。”
大壮从小柔的肩膀上跳下来,站在一处稍微干净的地方:“好了,快去找吧。”
我点点头,没有拒绝。
我并不相信在这已经看不出模样的房子中能找到那么小的一个吊坠,要不然我也不会答应大壮。
之所以还选择过来,与其说是想要找到吊坠,不如说是想要回忆起什么。
我很少回忆,因为回忆是痛苦的,仿佛每一段回忆中都有人因我而死,这里不太一样,这里所有人都死了,或许那个本该因我而死的人也因为这场大火被掩盖。
让我一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死亡的只会是我的亲人,而在孤儿院中,在我刻意的疏远下,没有人可以称为我的亲人。
“17岁那年,因我而死的人,到底是谁呢?”
我举步,踩着地上的杂物,进入了孤儿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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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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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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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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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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