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菘真元之力按惯例又进行了一个周天的运行,此时他觉得全身的汗毛孔好像是张开了似的,像是鱼儿一样吞吐着河水,竟给他带来一些氧气!
他放弃了上去的打算,和红娘子亲在了一起,将他的氧气度给了红娘子,然后小心地观察着红娘子的变化。
时间不长,红娘子果然也如他一般,皮肤起了一些变化,只是持续的时间没有他的时间长,随着在周天运行的结束而停止了,但这也是个了不起的变化。
这意味着,他们能比一般人在水下潜行更长的时间。随着他们功力的提升,这个时间还会延长!
清醒过来的红娘子也察觉到了这个变化,让他更兴奋的是,她的武功修为达到武士中期了,超过了小凤儿,赶上了杨娥。
二人浮出水面,红娘子太过高兴,和朱由菘打闹在一起。这打着闹着,就又打闹到一起去了,水中翻起阵阵水花,形成有规律的一圈圈波浪,向周围荡漾开来。
水面上,水面下,草丛中,沙滩上,都留下了他们爱的痕迹。
朱由菘爬上了岸,却被红娘子扔了一后背的泥巴,没办法只好又下来,红娘子刚刚溜上岸,便被朱由菘一团泥巴砸在了屁股上,恶狠狠地瞪着朱由菘,但还是得下来。
“菘哥儿,你天天修炼,是不是实力都增长到这东西上面去了?”
“谁说的,我已经进入到炼肉阶段了!”
“怪不得!跟你这变态没法比,我从炼皮到炼肉花了多长时间来着?算了,不说了,免得某人更得嘚瑟!”m.xiumb.com
“小红红,你看,那边有块巨石,我们到那上面如何?我突然诗兴大发,想写首诗送给你!”
红娘子咯咯笑着,“菘哥儿还会写诗?”
“那当然,你听着,
洛水如被石当床,
云慢只为看红娘。
若非苍生黎民苦,
修炼仙法化鸳鸯!”
“洛水如被子盖在我们身上,我们把那块大石头当作婚床,你看天上白云走的多慢啊,只因为我的红娘太美了,吸引住了他的脚步。
要不是还有这么多事情要做,我情愿和你一起在这里修炼仙法,永远也不离开,化为水里的一对鸳鸯,一生一世守在一起。”
“菘哥儿,我太爱你了怎么办?这首诗我好喜欢,我又想人人都知道菘哥儿为我写诗了,又不想人们知道这首诗,太羞人了。”
红娘子语无伦次地说着话,施展身法飘向那块大石头,那石头经长年冲刷,光滑如玉,躺在上面很是舒服。
“我好想如诗中所说,化作鸳鸯和菘哥儿永远在一起,但我又知道不能让儿女情长消磨了你心中的斗志!菘哥儿,我们最后一次,然后红娘子陪你仗剑闯天涯!”
“我的小红红,我哪有什么斗志,我只想当个富家翁,和我的女人们幸福美满的生活!”
“菘哥儿的诗大气磅礴!”
“夸张,夸张的修辞手法,只是修辞手法!”
“诗言志!我的菘哥儿就是心怀家国天下,黎民苍生!”
“好的你赢了!我要当个心怀天下的…”
“…大英雄?”红娘子眼睛迷恋地看着朱由崧。
“不!…是败家子!”
朱由菘嘴上说着,却是趁着红娘子不注意偷袭了她,红娘子一声惊呼,“好你个菘哥儿,大英雄不当要当败家子,···”
“就当个荒淫无耻混蛋无比的败家子!我现在不像吗?”
“好吧菘哥儿,你总是不愿展现你的才华,你知道吗,你的一首诗把人家的魂都勾引走了,只剩下这躯壳,随你摆弄吧…”
······
凌晨,一群三百人衣衫褴褛,全是难民的样子,却像是军队一样站的整整齐齐,护卫着中间的一辆马车。
车上,朱由崧慵懒地躺着,头枕在红娘子的腿上。
“他们能跟上马车的速度吗?别出了人命。”
要知道从洛阳到宝丰,有二三百里路程,比马拉松远多了。
“菘哥儿在质疑我练兵的水平吗?前几天拿了那么多兵书让我们抄写,现在又不相信我的兵!”
红娘子不高兴了,想起来抄书就头疼。
对于朱由崧从福王府藏书阁拿来的书,最高兴是宋应星。
其中一些孤本,对他来说像宝贝一样。
再说他自己要写书,还要准备开学院,都需要大量的书来充实。
但书是朱由菘借的,还得还回去,怎么办?
抄啊!宋应星一声令下,凡会写字的都忙了起来。
兵书一类,自然非杨娥、红娘子和张国桢莫属。
张国桢还好一些,杨娥与红娘子可愁死了。这几天吃饭都拿不住筷子了。
“我不是心疼你的兵嘛,心疼你的兵不就是心疼你嘛,小凤儿写字快,让她帮你。”
朱由崧忙安慰起红娘子来,红娘子忙打开他的咸猪手,不让他作怪。
“兵是练出来的,不是养出来的,用你的话说,没有实力保护的财富,就是别人眼中的肥猪!”
“菘哥儿,难民越来越多了,我精挑细选之下,短短时日已有一万余人,洛阳周围各个山头我都安排了一些人。”
“银屏山,脑袋山,洛阳东西南北的山上都有咱的人,宝丰的平顶山也有安排人。你就等着瞧好吧!”
红娘子自信满满,让朱由崧也期待起来。
马车跑起来,朱由崧有些睡不住了,这年月路是土路,车是木轮,没有减震一说。
就照这个速度跑下去,没个好身体真还受不了!
朱由崧掀开车帘,看到那些士兵竟不落马车的速度,还能保持队形,这已经很不容易了。
要知道红娘子没花太长时间,就训练出这样的水平,很了不起了。
看来大明人的身体素质还行啊!可为什么几干人的大明士兵,让人家几十个后金兵杀的大败呢?
这一点红娘子因为和秦良玉有联系,所以也知道。
“明朝的军户制度已名存实亡,各级军官吃空饷严重,说是几千人,可能是几百老弱病残!”
红娘子愤怒的说:“这是其一,其二是能战和敢战的区别。”
“我之士兵,要拉出来能战,遇敌敢战,战之可胜,胜之不骄!”
朱由崧由衷赞叹红娘子,真将军之才,只是这些人手无寸铁,他得想办法搞点武器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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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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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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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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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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