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南明败家子>第1章 论倒霉谁与争锋
  卧槽!

  朱福八猛地坐了起来,和一个女子的头碰到了一起,那女子发出一声痛呼。

  头上传来的疼痛感让他知道这不是坐梦,他穿越了,而且悲摧地穿越到了弘光帝朱由菘身上。

  朱由菘是谁?

  就是那个传说夜毙两女的家伙!夜入宫墙,翌日晨,以白绢裹而出,不堪入目,荒淫至极啊!

  朱由菘是南明的首个皇帝,但是存世尚短,且无建树,往往不被史学家所承认,所以并不出名,但是要说起他的父亲,可能大家要熟悉一些。

  那就是鼎鼎大名的福王朱常洵,就是后来被闯王李自成一锅炖了吃掉的那个。

  我滴个神啊,自己不过是而立之年还没有女朋友,发了几句牢骚罢了,至于跟我开那么大的玩笑吗?

  说的好听,还是个皇帝,但却死的凄惨无比,活不到四十岁,就被人以弓弦勒死,比他父亲强不了那里去。

  你说你给我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也好啊,至少我能富贵一生。像他这种老朱家的后代,一旦清兵入关,那就是必死无疑啊。

  历史上那个什么崇桢的三儿子朱慈焕,躲了一辈子,都七十五岁了,最后还是被抓起来杀掉了,国破家亡,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唯一活命的办法就是不让当时还叫后金的清兵入关,但是这个难度太大了吧?

  先不说后金政权当时正值上升时期,礼贤下士,人才济济,齐心协力。

  就说这时候的明朝,党争、文武之争已经到了罔顾家国的地步,士大夫、文人阶层那是一个比一个自私自利,武将那是一个比一个会吸血。

  比起嘉靖、万历年间文臣武将,群星璀璨,明末就是一群小丑的时代!

  还有李闯王和张献忠的几十万大军,在大明的土地上四处流窜,挡无可挡啊。

  内忧外患不说,最要命还有天灾,小冰河时期,地震、洪水、干旱、蝗灾、瘟疫,所有的不幸都在这个时候发生!

  这么一个开局,哪里是什么地狱模式哟,简直就是绝望模式!

  “世子殿下!世子殿下!”

  福八回过神来,看着眼前娇好的女子,以暧昧的姿势在自己的身上。

  朱福八心里充满愧疚,但是他也不敢乱动,因为二人还连在一起。

  动起来那是可能要命,可不动也有要命的可能啊。

  他还在陆续接收这身体的控制权,还有要命的威胁都让他降低了身体的感知,暂时压制住了人的第一层次需求,上升到第三层次需求上来。

  他现在急着想知道现在是什么年代了。

  如果是1641年,也就是崇祯十四年,他还是赶紧收拾东西逃命吧,因为就是这一年,闯王李自成攻陷洛阳,杀朱常洵。和鹿肉烹之,史称福禄宴!

  其实朱常洵被杀也怨不得别人,他号称大明首富,那可不是吹的,但是他对藩国内的百姓,却是苛刻异常。

  等到李自成兵临城下,才想起来舍财保命,已经晚了。

  “回世子殿下,今年是天启二年。”

  那女子不知道今天朱由菘怎么了,只是老老实实回答,却也不敢有别的动作,她自从落难被眼前这个小男人救了,便一心扑在他的身上。

  本来英雄救美,她以身相许,不求妻室之位,但想来也能传一段佳话。

  早上他却不顾自己的苦苦哀求,将自己的好姐妹,也是眼前的男人之前宠爱的女人红娘子关在了大牢之中,这让她心中悲苦,看来朱由菘也非良人,但自己已失身于他,能奈若何?

  这个时候女子的贞操观念还是很强的,一旦和男子发生了关系,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所以有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郞的说法。

  不提那女子哀叹自己道凄苦的命运,却说朱福八心中一松。

  天启二年?那就是1622年,还好还好,自己还有十九年可活,大江东去浪涛尽,是非成败转头空,管他个身前死后名,自己有福王世子的身份,还能荣华富贵这十九年。

  老子只是小人物,国家大事关我鸟事?前世三十年老子还没碰过女人呢!

  看着眼前的尤物,朱福八就觉得丹田之处一股热流直冲而下,另有邪火上升,差点迷失了他的灵智!

  卧槽!穿越到这个朱由菘身上就够悲剧了,没想到这朱由菘还有这个怪病!

  这要是没有神智,就是有再多的女人又有何乐趣?

  算了,我一头撞墙上,再穿越一次吧,我不活了我!

  他可知道这个朱由菘原身可不是个东西,属于那种拔鸟无情之人。

  在他患难之时,曾经和一个姓童女子好过,在他在南京当了皇帝后,那童姓女子找上门来,本以为能有一番富贵。

  却不曾想朱由菘却死不想认!造成弘光著名的童妃案,也引发了弘光朝的党争之始,让弘光朝快速地衰落,其结果就是弘光政权只坚持了八个月便戏剧性的结束了。

  咱虽然说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是这样的事情还是做不出来的。m.xiumb.com

  前世他苦等了三十年也没有女人青睐,还被别人笑话,那情那景让他发下誓言,若有哪个女子愿意委身于他,他愿意用一生的时间对那个女人好!

  现在虽然穿越了,但那誓言仍历历在目,念念不忘。

  这时朱福八也与朱由菘的记忆融合了,才知道这朱由菘的小名也叫福八,让他感叹天道无常。也知道了他这怪病的由来。

  在七年前,朱常洵就藩的路上,那时朱由菘只有七岁,怪病还没有发作。

  偶遇一道人,道行高深,看出了朱由菘的怪病,居然是天生阳脉,称其为修道奇才,以灌顶之法传了他一套《阴阳决》功法,顺带传给他一套无名拳法。

  并让他服下一颗火红珠子一般的丹药,说了一些“或可救大明···”等等怪话,便消失不见。

  谁知道这朱由菘原身是个懒货,从来没当回事,这么多年来也没有修炼过!

  丹田之处热流越来越强烈,邪火上升,眼看他就要失去理智!

  老子就不相信控制不住你这个玩意儿!他可不想三年没碰女人,第一次还是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进行,那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可是任凭他的意志多么强大,但是有些东西却不是他可以控制的。

  现在他已经是火烧眉毛,只有拿这什么《阴阳决》当作救命的稻草了。

  他一咬牙,便按照阴阳决的功法开始修炼起来,好在是灌顶之法所传,就像是自己已经修炼过一般,水到渠成,倒也不是很难。

  朱由菘控制那股热量气团先在女子身体游走了一圈,然后又回到了自己的丹田之中,然后意守会阴穴。

  时间不长,会阴穴微微发热,竟把丹田中那热量团引了过去,然后朱由菘又意守下一个穴道。

  这股热量团便在朱由菘的控制下,由脊椎大龙直冲而上,到达百会穴,最后从印堂,下人中,过连桥,入檀中,走气海,最后又回到了丹田。

  按功法所说,他这是运行了一个小周天。

  再看那女子,脸上已经没有了痛苦之色,说明他选择阴阳决功法是正确的。

  朱由菘自己也觉得脑海清明了许多,不再是那种时刻陷入疯狂的兽性冲击着自己的理智。

  一番云雨下来,朱由菘只觉得自己神清气爽,像是有使不完的力气。

  朱由菘这才有机会看看自己现在这个身体情况。

  这朱由菘确实天赋异秉,也许是身为福王之子,吃的太好了,才十四岁的年龄,已经有了一米七的身高,健壮异常。

  看着眼前的女子,朱由菘记得她叫张国桢,历史上好像是弘光年间的一位女将军。

  虽然事迹记不清了,但想来能成为女将军之人,在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还是很不容易的。

  至于怎么认识的,朱由菘记得二年前他有一次出去游玩,正好遇见杨娥、红娘子和张国桢三女,被一伙蒙面的江湖高手围攻。

  虽然三女武艺高强,但是对手也不弱,而且人多势众。眼看浑身是伤,即将殒命。

  那时朱由菘孩子心性,从没见过女子居然也有这么高的武功,见猎心喜,便招呼护卫们救下了三女。

  当时红娘子和张国桢就因为伤势过重晕了过去,只有年龄大些的杨娥坚持着,见朱由菘没有恶意,才放下心来。

  朱由菘对三女照顾有加,让三女心生好感,以至后来红娘子和张国桢在朱由菘的疯狂追求下也就半推半就的答应了下来。

  但是红娘子朱由菘记得她确实是闯王的人啊,好像自己并没有冤枉她?

  难道是李闯王放到自己身边的钉子?但想想时间不对,此时的李鸿基怕还在老老实实在驿站上班吧?

  再说她想对自己不利,以她的武功,机会太多了,为什么她没有伤害自己呢?

  “世子殿下,请放了红娘子姐姐吧。红娘子姐姐虽然以前卖艺时接触过一些人,但她确实不是反贼啊!”

  张国桢见朱由菘这会儿心情不错,便跪下替红娘子求情。

  朱由菘看着眼前貌若天仙的女子,若放在前世那就是女神啊,前世的自己只能偷眼一观,刚刚却承欢自己身下,现在更是跪在自己身前。

  心中意气风发,整个人有些飘飘然,大明的奢侈生活,大明的美女,我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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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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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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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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