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
叶府别墅。
一个身形单薄的少年,站在叶府大门前,求见叶家老爷子叶志远。
少年名叫林风。
今年18岁。
他是叶志远的亲孙子。
可惜他的身份一直无法得到叶家人的承认,就连姓氏也是随母。
今天前来叶家求助,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三年前,林风的父亲叶国梁意外离世。
原本温馨的三口之家,骤然断了经济来源。
学历不高,又没有一技之长的母亲,只能前往家政公司当了清洁工,赚取微薄的薪水供他上学。
今天,母亲站在户外吊篮里擦拭商业大厦幕墙玻璃的时候,缆绳突然断裂,她从十米高的地方坠落在地上。
现在,人还在ICU抢救。
家政公司老板一看出事,吓得关门跑路了。
家里原本就没有多少积蓄,林风向同学和左邻右舍借来的那点钱也很快花光。
医院通知他,明天早上必须补交十万住院保证金才能进行开颅手术,否则要终止母亲的救治。
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母亲等死!
只好硬着头皮前来叶家求助。
毕竟他是叶家的亲孙子。
母亲是叶家的长媳。
叶家资产数百亿,拥有多家上市公司股份,十万块钱对他们而言无异于九牛拔一毛。
林风愿意写借条。
等他大学毕业找到了工作,一定会慢慢还他们。
“小野种,居然敢来叶家借钱?叶家的钱宁愿喂狗也不借给周美兰那个娼妇和你这个小杂碎。”
叶家大少爷,抻手挡住了林风的去路,指着他的眉心恶毒地叫骂道。
“我妈是清白了。”
林风的声音不大,语气却异常坚定。
他不喜欢听到叶家人恶意中伤他的母亲。
当年,周美兰刚刚结婚,意外发现叶老夫人的一个秘密,这才被设计逐出了家门。
幸亏叶国梁相信她是清白的。
几年后还在外面生下了林风,可是仍然得不到叶家人的认可。
直到后来有了DNA技术,这才证明他就是叶国梁的亲生子。
即便如此,叶家家主仍然拒绝接纳林风和母亲。
叶国梁为此和父亲叶志远大吵了一架。
最后断绝了父子关系。
搬出了叶府大院。
叶国梁儒雅又博学,对林风和母亲也极为疼爱,宁愿和他们一起过着平民生活,也没有再回叶府大院。
三年前,叶国梁死于意外。
叶家人只派了管家接走了父亲的灵位,对他们母子俩从此不管不问。
如果不是担心母亲会死,林风绝不会放下自尊前来叶府借钱。
相对母亲的生命,自尊又算什么呢?
现在就算是让他做牛做马,他也愿意。
“唉哟喂,你妈当年和司机可是捉奸在床,照片现在还锁在家里的保险柜里呢,居然敢大言不惭说她是清白的?潘金莲还说她和西门庆是清白了,你信吗?”
叶家二小姐叶美美,指着林风呵呵冷笑道。
“我妈是清白的。”
林风嘴唇在轻颤,再次重申了一句。
这时候,叶志远在管家的陪同下,从别墅走了过来。
管家的手里,拿着十万现钞。
林风一看这么多现金,以为叶老爷子动了恻隐之心,眼眶不由得一红,心中暖了不少。
赶紧迎上前去,朝着叶老爷子毕恭毕敬地鞠躬道了一声安。
“爷爷,您好!”
“乱叫什么?我们叶家没有你这野种!”
叶老爷子阴沉着脸喝斥道,眼睛里透着寒意,逼视着林风。
林风的心一沉。
他不明白叶老爷子为什么死也不承认自己是父亲的亲生子。
“想找我借十万块钱?看到没有,这就是十万新钞,刚取回来的。”
叶老爷子伸手拿起一扎现钞,食指刮得钞票“哗啦”作响。
“多谢爷......叶老先生!我会写借条的,大学毕业之后一定会赚钱连本带利把这钱还清......”
林风不介意叶老爷子对他冷漠绝情的态度。
只要肯借这十万救命钱给他,叶志远在他的心中永远都是他的亲爷爷。
“管家,把打火机给我。”
叶志远朝着身边的管家吩咐道。
接过管家递过来的打火机,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雪茄叼在嘴上。
“啪!”
打火机点燃了一扎百元现钞。
叶志远就着燃烧的钞票,点好了雪茄,将烧了半截的钞票直接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
“这?”wWW.ΧìǔΜЬ.CǒΜ
林风面色大变。
看来,叶志远是不可能借钱给他。
只是想羞辱他而已。
“看到没有?十万块钱也就够我点根雪茄,但是叶家的家的钱从来不拿来喂狗,更不养外面的野狗,你再敢来叶家半步,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
叶志远说完,举起手中的铁头拐杖指向林风胸口,直戳他的心口。
好痛!
林风被逼退了三步。
没等他站稳,叶家大少站在一旁,把脚一伸勾住了林风的脚,再用力一拖。
猝不及防间,林风往后一仰。
后脑勺着地,当场晕厥过去。
“野种,还敢装死?看老子不踹死你。”
叶家大少抬起脚,朝着林风身上又乱踹了好几脚。
看他连哼都没有哼一声,一动不动地瘫软在地上这才喘着粗气收了脚。
“大少爷,他怕是没气了。”
管家弯腰伸指探了探林风的鼻窍,发现有进气没有出气,眼睛里透着担心。
不管叶老爷子认不认林风,可他是叶国梁留下来的唯一血脉。
叶国梁地下有知,该有多寒心。
管家动了恻隐之心。
叶志远听说林风没气了,伸着拐杖拨弄了一下他的脑袋。
鲜血染红了拐杖。
林风的后脑勺在涓涓流血。
“关门!”
叶老爷子朝着管家沉声吩咐了一句,转身走进了客厅。
叶家人也紧跟着叶老爷子走进了大院。
管家扭头看了林风一眼,只好关上了叶府大门。
林风一动不动躺在地上。
寒风刮过,吹得他打了个寒噤。
他醒来了。
睁开了双眼。
摸了一下还在流血的后脑勺,掌心沾满了血。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怎么会重新回到了18岁那一年?
这不是在做梦吧?
胸口和后胸勺的痛感很真实,绝对不像是在做梦。
难不成,我这是重生了?
林风的记忆努力倒带。
清晰的记得他乘坐包机前往旧金山洽谈一宗跨国收购案。
飞机途经大西洋上空遭遇乱流,剧烈颠簸之后开始往下坠落,最后解体落海。
然后,他就来到了这里。
除了重生,没有更多的合理解释。
前一世,见惯了大风大浪的林风很快镇定下来。
看来就连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这才让他重生回到了18岁这一年吧?
前一世他摔破了后脑勺没有死掉,这一世他同样不会死。
既然重生了,岂能再像前一世那样委屈?
林风挣扎着站起身来。
看着气势恢弘的叶府大院,呵呵冷笑起来。
叶志远!
你这个有眼无珠的老东西,枉活了80年,错将狸猫当太子。
今天这一棍,我会铭记于心!
他日,这里的一切都将属于我。
你们辱我,伤我,害我,来日我会让你们百倍偿还!
林风含恨看了一眼叶府大院。
暗暗发誓。
他不会轻饶了这些混蛋。
脱掉外套,扯下衣袖紧紧包扎了后脑勺伤口,毅然转身离开。
根据前一世的记忆,他已经想到了筹集医药费的办法。
今晚无论如何也得让母亲实施开颅手术,尽快清除碎裂的颅骨,才能拯救她的生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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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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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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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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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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