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穗不见了,苏锦瑟和酒楼中能出去的人都出去找她了,可是,这云穗就和人间蒸发了一样,怎么都找不到。
“怎么样找到了吗?”
顾大叔摇头,“没有啊,这丫头究竟跑去哪了,哎,真是急死人了,这黑灯瞎火的,丫头可是从未离开过家的啊。”
苏锦瑟也是焦急万分,一定是下午他拒绝了掌柜说的婚事,云穗才会生气跑出来的,这丫头怎么这么死心眼,怎么如此冲动?
“我再去找找!”
“苏锦瑟,我女儿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和你没完。”
掌柜的带着一伙人拿着火把撂下狠话去找云穗了,苏锦瑟站在那里满脸愧疚,“顾大叔,我不想伤害云穗的,可是……”
顾大叔也是满脸不高兴,“你小子能耐啊,你还不叫伤害,既然你对她无情为什么要给她希望,哎,你啊你,你说你不喜欢她为啥要和她走那么近,你不知道男女有别吗?”xǐυmь.℃òm
“我……”
她没有和云穗走的很近啊,都是她喜欢来找自己,难道不和她说话吗?
顾大叔叹口气,言辞犀利,“你回去吧,我们自己去找!”
“哎,顾大叔……”
无人理会她,就好像这云穗出走真的就是自己的错,她一个人站在小雨沥沥中仰头看天,怎么会这样,早知道云穗这么极端,她应该早点把真相告诉她的,要是她出了什么事儿,该怎么办?
她和她在一起,完全是出于女子和女子之间的正常交往,可是她却忽略了一点,她是女扮男装,而云穗一直把她当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对她生了感情,这一点是她疏忽大意,惊觉这事儿严重的时候,已经超出了她能控制的范围了。
雨越下愈大,她突然觉得自己是这世上的罪人,她不敢面对掌柜那张焦急等女儿回来的脸,也不敢面对酒楼中的小二他们,因为现在所有人都认为,他苏锦瑟是个不知好歹的男人,云穗对他一往情深,他却拒绝她还害得她一晚上都没回来。
所有人都排斥她,她在这里做的努力全部都白费了,一时之间,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似乎这事儿闹大了,如果能找到云穗还好说,要是找不到,或者她出了什么事儿,她该如何是好?
豆大的雨滴打在脸上有些疼,她的脑子中却是闪过君茯苓那张俊脸,要是他在的话,他一定知道她该怎么办的?
“夫人,您怎么一个人在这淋雨啊?”
不远处,朱九匆匆找了来,见她一个人站在大街上淋雨心疼的很,忙把自己的雨伞递给她,“夫人,发生什么事儿了?”
他是来接夫人回去的,哪知道在酒楼没找到,却在大街上找到了她。
他从未见过夫人如此,如此的颓废,无助,在他眼中,夫人从来都是最有主意的人,怎么会站在大雨中淋雨呢?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儿了,难道是那方知有欺负她了?
“夫人,是不是方知有那畜生欺负你了,是不是啊?”
苏锦瑟一惊,抹了一把雨水,“你胡说八道什么,方知有?你怎么会知道方知有?”
她昨晚才知道方知有的名字,才知道一品鲜是方知有的,怎么这朱九也知道了?
“我……”
朱九不敢说大当家都知道方知有的底细,只好撒谎,“我也是听你们店里的人说的,夫人,您这下雨了还在这外面干什么?”
“我要找一个黄衣姑娘,她叫云穗,她跑了,我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她,朱九,是我害的她离家出走的,我一定要找她回来和她解释清楚,我不是嫌弃她,而是我是女子啊,女子怎么能和女子在一起?”
先别说这是思想陈腐的古代了,就算是现代允许同性的话,她苏锦瑟也不喜欢女人啊,她喜欢男人?
她的性取向完全正常,所以她决定这次如果能找到云穗,一定要和她好好的说清楚,就算她恨自己,她也认了。
“黄衣姑娘,是不是前几天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姑娘?”
“没错,你见过她?”
朱九仔细想了想,似乎想起来了,“哎呀,刚才我进城的时候见到一辆马车里面装了一个姑娘,好像就是你说的那个,当时我也没多想就赶着来找你了,那姑娘怎么了?”
这话简直给了苏锦瑟无边的希望,她一把拉住朱九的胳膊,“什么样的马车,快带我去!”
三更天之时,小雨沥沥已经不下了,朱九带着苏锦瑟骑马追到了城外的一处客栈,客栈不大,只有两层楼,客栈门口停着一辆马车,两人快速下马,朱九上前小心查看着马车,“应该是这辆车没错了,奇怪,这伙人要把那姑娘带去哪?”
“走,我们进客栈去找。”
她已经等不及了,这云穗八成是遇上人贩子了,这古代人贩子很猖狂,大白天的也敢当街抢人的。
“哎,夫人,不对劲,这是金鸡寨的马车。”
“什么,金鸡寨?”
苏锦瑟听过金鸡寨的名头,又是一个道上的强盗头子,一个凤凰,一个金鸡,两道人马?
“你看他们的马车上雕刻着一只金鸡,没错了是金鸡寨的,奇怪了,金鸡寨的人抓自己人干什么?”
这话却让苏锦瑟听的云里雾里的,什么意思金鸡寨的人?
这金鸡寨她听君茯苓提过很多次,和他们凤凰寨一样是个强盗窝,寨主是……
方知有?
哎呀,那个寨主的名字也叫方知有啊?
他昨晚认识的那位一品鲜幕后少主也叫方知有?
会不会是巧合?同名同姓罢了?
“夫人,要不我们不管了吧,这是他们自己的事儿,让他们自己折腾去吧,我们还是别掺和的好。”
“你懂什么,云穗是无辜的,我要去救她!”
“哎,夫人,夫人……”
苏锦瑟刚刚走进客栈的大门,便见到几个像强盗的男人坐在那胡吃海喝,他们的桌上放着长刀,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之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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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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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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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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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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