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穗笑的腼腆,“是啊,虽然没有你做的好,不过应该能吃吧,你尝尝看?”
苏锦瑟看到这冰淇淋竟然要化掉了,而且卖相也很难看,她摇了摇头,低声的道,“不行啊麦穗,你这冰淇淋都化掉了,不会好吃的,这样吃一嘴都是,腻歪。”
“什么,化掉了,不会啊,我看看。”
筷子还没夹起来,里面的冰淇淋就流了出来,云穗大叫一声,“啊,怎么会这样啊,我明明是照着你做的来的啊?”
她心疼的看着自己做了一晚上的冰淇淋,怎么会这样?
苏锦瑟坐下见她很是沮丧,忙宽慰她,“傻丫头别灰心,第一次做不好很正常,多做几次就会了,要回掌握一门诀窍可不是一次就能成功的,你可知道苏大哥以前学做这个,花了多久时间吗?”
云穗眨巴着眼睛,倒是很有兴趣听他说他的事儿,“苏大哥你不是天才吗?你一定一学便会了,我最笨了,怎么都做不好,你别笑话我好不好?”
苏锦瑟笑的温暖,如沐春风般,这样的笑意看在云穗眼中,那就是宠溺。
“傻丫头,我怎会笑你?看到你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当年的苏大哥是什么样?苏大哥,你和我说说嘛,我想知道你的事儿。”
云穗很想知道当年的苏锦瑟是什么样的,她想了解他,了解他的一切,虽然他从未提过,可是她还是想知道,知道这个少年究竟经历了什么,才有如今的厨艺。
“当年啊……”
她似乎沉浸在回忆之中,当年的事儿就是前世了,可惜她自从在这具躯体中活过来后,就没有办法再回去了。
要是可以再回去的话,她一分钟都不想呆在这个地方,她想外婆,想家乡的星月可惜……
“不说了,那是过去很久的事情了,你这道菜知道为什么做不好吗?”
“为什么?”
虽然没有听到她想听到的事儿,不过她也不着急,因为她有的是时间来了解他,了解这个有故事的少年。
“油温太高了,还有你炸的时间太长了,里面的冰淇淋受热所以流出来了,外形还是可以的,不过下次注意这两点,你一定可以成功的。”
云穗点头如捣蒜般,“谢谢苏大哥,我知道是什么原因了,我确实在油锅子中炸了很久,日后我会注意的,苏大哥,你真有耐心,以往这里的厨子是从来不会指点我的,所以我也自暴自弃,不喜欢进厨房。”
“我这不叫耐心,只是你问我我才告诉你的。”
“为什么啊,是因为你喜欢我,对不对?”
云穗的脸颊红红,苏锦瑟尴尬一笑,“因为你是我的朋友啊,我来到这认识的朋友不多,你是我的朋友自然要告诉你的。”
“朋友?”
云穗有些失望,仅仅把她当朋友?
“好了,不早了大家都去休息了,你也去休息吧。”
“苏大哥,我想问你……”
“怎么了?”
“今日出五十两黄金指定要吃你做黄金炒饭的那位公子,他认识你啊?”
苏锦瑟听了这话有些心虚,这云穗倒是看的挺仔细的,她想了想忙撒谎,“也不算认识了,那是个纨绔子弟,凭借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就摆公子的架子,日后要是看到他别理他,知道吗?”
“啊,原来是纨绔子弟啊,那……”
“小麦穗,我累了我想去休息了,明日一早还得起床做奶茶呢,我去睡了啊。”
“哎,苏大哥……”
云穗见他快速上了楼,嘴角勾起一抹幸福的笑意,她在心中暗暗发誓,苏大哥,我一定会陪着你的,永远陪着你。
四更天,一轮明月高挂云端。
金鸡寨位于南郡以北的群山环绕之中,苍翠的群山层层叠叠,,宛如海上起伏的波涛,汹涌澎湃,雄伟壮丽。
山中有一寨,名金鸡。
这里的建筑宏伟,亭台楼阁附身山林之中,薄薄的雾气席卷寨子在烛火的映衬下,若隐若现宛如仙境。xǐυmь.℃òm
大殿之中,威严肃穆。
殿外,一袭灰衣的东鸽从山下赶回来,他上前恭敬一拜,“启禀少主,属下回来了。”
大殿之上,坐着一个身着紫衣的男子,男子穿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头发以玉簪束起,身上散发出一股不同于兰麝的木头香味,男子的脸俊逸非凡姿态优雅,尚余孤瘦雪霜姿,一双犀利的眼眸却是如夜莺一般锐利,使人不敢直视。
“你小子倒是回来了,怎么样,让你去山下处理一品鲜的事,处理的如何了?”
东鸽忙半跪下,“启禀少主,属下并未把铺子租出去,也没有把铺子改造成青楼,而是继续经营了。”
此话一出,紫衣男人大怒,“继续经营?去你大爷的,你当老子的银子多的没地方花?那铺子一年亏好几千两,老子吃饱了撑着养那么多人干什么?”
男子听见东鸽的话就上火,那一品鲜一直都是他头痛的产业,既然亏得那么惨不賺钱,刚才关掉重操旧业罢了,至少赚回来的都是雪花银子。
“少主请息怒,属下听闻掌柜的招了一个很厉害的厨子,那厨子一来就改变了酒楼的经营策略,今日一品鲜开张营业了,这是掌柜的刚才送来的账本请少主过目。”
没错,眼前的少主不是别人,正是金鸡寨的大当家方知有。
方知有,年纪二十四岁,少年十六岁便继承金鸡寨大当家之位,做事脾气暴躁雷风迅行,杀人如麻,和那凤凰寨的君茯苓一样恶名昭彰。
方知有微微眯眼,瞧了一眼他手中的账本,“账本?你的意思这一品鲜不会亏本了?东鸽,老子当初是怎么交代你的?”
“少主请饶命,属下实在不忍心一品鲜就此关掉,好歹一品鲜也是老寨主留下的产业,所以属下这才斗胆……”
东鸽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些颤抖,这少主可不好伺候,稍微不注意他今晚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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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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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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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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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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