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这事?”徐宛如心一沉,“她怎么能这样?”
“她不仅联合别人欺负我,就连太子也看不上我,说我胆小懦弱,配不上他的太子妃,还说要是我坚持要嫁进去,让我坐冷板凳,做个有名无实的太子妃!”
比起皇后的刁难,显然后者才是江明珠最在意的。
要是嫁进东宫,没了幸福,整日里守着一个太子妃的名号,有什么用?
“不行!你必须做太子妃。”徐宛如抿了抿唇,坚持道:“男人都是劣根性的,你对他好一点儿,听话一点儿,他肯定就喜欢你了!”
“听娘的,丞相府必须出一个太子妃,不然你娘这辈子都熬不出头。”
徐宛如细细安抚着,眼看着江明珠的眼眶通红,眼泪也跟不要钱一样冒出来。
“就非要做这个太子妃吗?”她用力将徐宛如推开,“我就是不要做,你爱做你去做!”
徐宛如怔住,“你说的什么话?我还能是害你不成!”
“我喜欢六王爷,六王爷温柔,他肯定会对我好的,我做六王妃,母亲不也能面上有光,非要我去做太子妃,太子他对我一点儿也不好!”
江明珠喊了出来,将屋子里好些东西摔到地上,随后一脸怨恨的看着徐宛如,“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自私的母亲!”
“没有志气!”徐宛如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自己女儿,她自小培养她到大,就是为了有一天她能做太子妃,现在倒好了她不愿意,她就只有一个女儿,她不做谁做,让那秋雨禾捡便宜吗?
“你给我清醒几日,好好想想,这母仪天下的位置你要还是不要!”
徐宛如甩袖离开,出去时,正好碰到闻讯而来的江丞相,如今两人也是想看厌恶,江河担忧的伸了伸脖子,想去看看里头的情况,就见徐宛如抬了抬眉,“明珠没事,就是耍小性子,你这几日催一催陛下,让陛下赶紧给太子和明珠大婚,等她嫁进东宫,你这国舅爷,我这国舅夫人的位置,就跑不掉了。”
皇亲国戚谁不想做。
江河也是心口一热,他注定是要站到太子一党去的。
等太子登基他成了位高权重的国舅爷,女儿是皇后,日后前程似锦。
这天底下除了陛下还能有比他更位高权重的人吗?
人心总是贪婪的,江河也是如此。
他次日早朝就去同陛下说了近来多日之秋,不如让太子早日大婚,用红事冲一冲晦气。
结果话一落,皇帝微微恼怒,“朕想他们几时成婚就几时成婚,朕又不是钦天监,朕看这婚事也不用结了!”
回想起江明珠在宴会上拉太子挡刀那一幕,他就觉着江明珠实在配不上他的太子。
皇后也吹了不少时日的耳旁风,让他改选秋将军家的秋雨禾为太子妃。
江丞相脸色难堪的紧,实在搞不懂陛下为何发怒。
只是陛下一发怒,朝堂上除了景无渊,个个都是身形颤抖,跪了下去。
景无渊眸底带笑,“陛下犯不着为这种小事气恼。”
小事?太子大婚是小事?
皇帝眯了眯眸看向景无渊,他越发不把他看在眼里了。
“臣倒是觉得早日成婚也好,免得生事,而且陛下不是一直很看重丞相家的大小姐,臣想娶还娶不到呢。”
景无渊一语双关,皇帝手藏在袖口握成拳头,真是存心给他找不痛快!
就在这时,江丞相也跟着说了一句:“臣也觉得千岁爷所言极是。”
皇帝一口老血哽在喉咙里,他最倚仗的丞相和他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阉狗竟然统一战线了!
“都给朕滚!”皇帝沉声,结束了不愉快的早朝。
五日后,江问烟的伤口结了疤,就在心口的位置,痒痒的。Χiυmъ.cοΜ
心上的伤不容易愈合,江问烟是大夫,直接用药房里的草药研制出了白玉膏,往上一抹,伤口也就好的快,还不会留疤。
“小姐日后就算被赶出去了,去做个大夫也能赚个不少银子。”
小仞在旁说道。
她挑了一点那白玉膏,闻了闻,有股好闻的药草香味。
“我不缺银子。”江问烟淡淡笑道,就见芝雨“噗呲”笑了一声,“小姐怎么会不缺银子?”
“小姐嫁妆里全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这点小仞也知道,江问烟是庶女出身,掌家主母若是性格好些,给她捎点值钱得东西,只不过江问烟遇到的是徐宛如,那是半点好东西都不愿意吐出来的。
“千岁爷金库的钥匙,还在我手里。”江问烟慢条斯理说着,唇角微勾,“你们连金块都有。”
芝雨闻言瞪大双眼,“小姐怎么会有千岁爷金库的钥匙?”
“今儿一早影送来的。”小仞应话说,“我以为千岁爷送东西来赔罪的,结果送过来一个钥匙,也不知道是个什么钥匙,却没想到是金库的钥匙。”
“那小姐可算真富了!”芝雨兴奋的拍拍手。
倒是江问烟,面色平平,那都是景无渊欠她的,一把金库钥匙就能讨好?
至少得扒的他底裤都不剩!
……
江问烟午后在写字,她一双秀眉蹙的紧紧的,“奇怪,这都第五日了。”
为什么还没有消息从宫里传出来。
成玉呢,成玉死了没?
还有皇后,她能任由江明珠嫁进东宫?
看来对方远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沉得住气。
皇后自然着急,着急的团团转,怎么反倒婚期还提前了?
打听到是景无渊和丞相一块儿给陛下施加压力。
皇后恨的牙痒痒。
这该死的江丞相,还有那个老太监掺和什么?
难不成是因为那老太监得对食是丞相的女儿,所以才出言帮忙的?
皇后想通了,冲着女官吩咐道:“去将千岁夫人给本宫召进宫里,就说请她喝茶!”
江问烟被一顶小轿子抬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穿着明黄色的衣裳,上面绣着明黄色的富贵牡丹,上面盯着一头百鸟朝凤冠子,更显雍容华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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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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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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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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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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