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妮失笑:“娘说你跟以前不一样了,还真是不一样了呢!以前,对我可没这么客套!小时候我做了新衣裳,你抢着穿在身上,我可是硬扒你都不给呢!”
她说起小时候的事,大家都笑起来。
叶青桐也忍俊不禁,弯了唇角。
叶青娥的童年,虽然清贫,但还算幸福愉快。
父疼母爱兄长宠,因为叶志成会炮制草药,叶家的生活,对比石头村其他村民来说,还算是富裕的,最其码,不曾挨过饿受过冻。
因为生活平稳安静,又生在这小山村,她的性子,也养得端和柔顺,天真单纯,所以才会看不出李东贤的险恶用心,更想不到,这世间,竟有人,会这么恶毒这么坏!
说起来,她跟她一样,都被父母保护得很好,哪怕外面风雨如晦,可他们撑起一片天,天空永远风和日丽,鸟语花香。
她自幼喜欢研习医术,父亲便送她去拜南苏最好的师父习医。
她不喜欢像寻常闺秀般学女红读女则女诫,不喜应酬,她只爱看医书,学针灸,像个男子般,背着医箱,四处救人,父亲全都由得她。
他什么都由得她,她被宠坏了,不通人情世故,不知他为官甘官险恶,以致于,后来家族遇难,她除了无助哭嚎,竟是什么都不能做,也不会做……
忆及过往,叶青桐的心,又在隐隐流血。
眼见得泪水又要急涌而出,叶青桐转身跑开去。
大冬那边已把她拎了好几桶水过来,倒进洗浴的大缸里,见她过来,憨笑道:“娘说,你身上有伤,得用热水洗,我烧了好几桶热水,你小心点儿,别烫着!”
叶青桐红着眼睛,朝他点头。
大冬退出去。
叶青桐关上门,将整个人都浸泡在热水之中。
清水洗去她一身脏污,也洗去她满心悲伤,满眼泪水。
再出来时,她面色沉静,神清气爽。
“青娥……”春妮上下打量着她,恍然间,觉得自己是第一次认识面前这个女子。
然而,这眉,这眼,这五官,这身材,都跟她印象中的叶青娥一模一样。
可是,就是有什么不一样了。
眼前的叶青娥,瘦骨伶仃,满面黑斑。
她的衣裳,穿在她的身上,有点太肥了,被风一吹,空荡荡的飘起来。
按理说,她这样瘦,衣服又不合身,实在不会好看。
可不知怎么的,春妮却觉得她有股神秘的仙气儿,连带着,那打着补丁的肥大的旧衣裳,被夕阳一照,也似镀了一层金光。
夕阳的余辉里,眼前这女子眼眸若寒星般闪亮,长发乌黑飘散,衣袂飘飘,竟似要凌飞而去一样!
春妮看呆了。
这是她打小儿一起长大的叶青娥吗?
怎么感觉,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以前的叶青娥,也是极美的,美得温柔娴雅。
可现在的她,明明跟美沾不上边,却让春妮觉得惊艳眩目。
当然,这种感觉,不光春妮有。
杨氏,大冬,叶子矜,还有小翠儿,都有一种做梦一样的不真实感。
“姑姑……”翠儿上前牵起她的手,“你是姑姑吗?”
“不是姑姑,还能是谁?”叶青桐伸手将她揽在怀里。
身边人的反应,在她的预料之中。
在她施针救叶氏时,便知道,这种转变,她需要给他们一个可以接受的解释。
“在大堂上,其实我已经死了……”她开口,惊呆了身边人。
“死了……”杨氏看着她,“那你现在……”
是鬼?
她将这话咽回去。
“我看见了爹……”叶青桐抬起眼眸。m.χIùmЬ.CǒM
“叶大哥?”杨氏惊叫,“你看到了叶大哥了吗?”
“是!”叶青桐点头。
“爷爷在做什么?”翠儿天真问,“姑姑,奶奶说,爷爷在一个我们看不见的世界享福呢!是这样吗?”
“是的!”叶青桐摸摸她的头,柔声答,“他在那个世界,过得很好!他说我不能死,往我手里塞了一包银针,硬把我推了回来!再醒来之后,我发现自己原本昏乱的大脑,伶俐了很多,然后,脑中也多了很多原本不懂的东西,就像刚才……”
她顿了顿,道:“刚才给娘施针治病,我觉得好像是有人拿着我的手,带着我做,像是不是我做的一样!”
“呜……呜……”叶子矜那边激动叫起来,只可惜,他嘴歪着,根本合不拢,自然也就说不出像样的话,只是看得出来,他很兴奋,眼里泛着泪花。
叶青桐看着他,知道他信了她的话。
她并不太清楚叶家的事,但很显然,对于这个家的一些事,叶子矜比叶青娥这个妹妹要知道得多。
“这么说来,竟是大哥显灵了?”杨氏也激动异常,双手合十,对着叶志成曾经住过的房间拜了又拜,“大哥,你在天有灵,就继续护着你可怜的孩儿吧!这个家,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乡人多信鬼神之事,叶青桐这番解释,很快被杨氏等人接受,大家一时又欣喜起来。
“这下可好了!”春妮和大冬拍手笑,“有叶大伯护着,青娥,子矜哥,你们会很快好起来的!”
叶子矜也是很开心,只是,他无法准确表达自已的情绪和心情,只能纠结着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呜”声。
“好了,你们别光说话,快吃饭吧!一会儿菜都凉了!”杨氏伸手招呼叶青娥,把碟子里的菜,往她的碗里挟。
饭,是黑乎乎的粗面馒头,掺了野菜蒸的,菜,自然也是野菜。
这样粗淡的饭食,叶青桐从未吃过。
但她却知道,这样的饭食,比起叶青娥在李家时吃的,实在要强上很多。
最其码,这馒头卖相不好,但掺了棒子面,吃起来又甜又香,这野菜炒得正好,鲜脆碧绿,很是下饭。
“青娥,这碗鸡蛋汤,你喝!”杨氏将锅里刚炖好的汤端来,放在她面前。
叶青桐喉头一哽。
村人一年到头,也难得尝到荤腥,家养的鸡下了蛋,要小心留着,拿到集市上换钱,买些米和油盐,山里头得来的猎物,也是极稀罕的,从来舍不得吃,同样要拿去换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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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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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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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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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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