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噜~秃噜~”

  “吧唧~吧唧~”

  嗦面的声音,还有口水在口腔里哧溜时发出的吧唧声,在房间里格外明显。

  尤其是两个人一起吧唧嘴的时候,对苏松屹来说,简直是折磨。

  不过,好在两个女孩生得漂亮,吃相虽然不雅致,但也称得上秀色可餐了。

  苏松屹托着腮,有些宠溺地看着闵玉婵和方知嬅抢食。网

  姐妹俩坐在猫爪垫子上,盘着腿,光着脚,一边吃着碗里的面,一边盯着大碗里烧好的红烧肉伸出筷子。

  油泼面就着卤好的牛肉和红烧肉,让人食欲大增。

  苏松屹看她们吃得这么香,心里被一种淡淡的满足感充盈着。

  该怎样用语言来表述呢?

  小时候吃牧君兰做的饭,苏松屹有时候会吃得很急。

  她也会微笑,就像现在的自己一样。

  后来到了方槐家里,他说他很喜欢吃方槐做的饭,方槐也会露出一样的笑容。

  这个世界上,你爱的人,喜欢吃你做的食物,你会由衷地感到幸福。

  就是在这個时候,苏松屹会觉得自己是被需要的。

  是的,被需要。

  这是芸芸众生们一直在寻找的“存在感”。

  政治课本上将它定义为“人的社会价值”。

  “好吃,这面真香。”

  “太好吃了,比老爸的手艺还要好。”

  “呜~你别和我抢!你都要把肉吃完了!”

  眼看着闵玉婵碗里的面条已经见低,开始大口吃肉了,方知嬅撅着小嘴,不满地抗议起来。

  “我这是关心你。我多吃点肉,肉都长在我身上,这样伱就不会胖了。所以你知道我付出了多大的牺牲吗?”

  闵玉婵一本正经地道,气得方知嬅瞪大了水灵的眼睛。

  跟着方知嬅住了一段时间后,她也学会了方知嬅的话术。

  一旁的苏松屹忍不住笑出声,看向她们的目光渐渐变得柔和。

  真像是养了两只主子呢。

  “松屹,再给我盛一碗。”

  消灭了碗里的面条,闵玉婵意犹未尽。

  苏松屹接过她的碗,看了看她嘴边沾上的红油和辣子,拿起纸巾轻轻擦了擦。

  一旁的方知嬅看着,吃面的动作慢了下来,水灵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

  苏松屹突然觉得后颈有些凉。

  奇了怪了,房间里开了地暖,没开空调的。

  “我也要!”

  胖丁捧起自己的碗。

  “你碗里还有一半呢,你先吃完再说。”

  苏松屹淡淡地道。

  “呜~她吃那么快,肯定吃得比我多,这样我就不够吃了!”

  胖丁委屈巴巴地看着他,像是闹了性子的小姑娘。

  “我做了很多的,绝对够你吃。”

  苏松屹耐着性子哄道。

  拿这家伙真是没办法。

  不过,他不讨厌。

  和她们一起吃东西的时候,是每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

  ……

  凤城路,覃敏家。

  覃亚贤和陈清源回来的时候,桌上只剩下一些残羹剩饭。

  覃敏趴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看着那本《海子的诗》。

  “敏敏,你妈呢?”

  “我邀请我们班的班长来我家做客,外面天气不好,我妈送我她回家了。”

  覃敏头也不抬地道。

  “请同学来我们家里玩,要好好招待,可不能怠慢。”

  覃亚贤说着,上了桌,就着锅里剩下的油泼面吃了起来。

  面还带着温热,辣子和肉也还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嗯,卤好,香!”

  “这面劲道。”

  覃亚贤一边吃,一边首肯。

  陈清源也上桌跟着吃了起来,没有嫌弃那些剩下的食物。

  老两口虽然在餐桌上吃饭有很多讲究,但很讨厌浪费粮食。

  “吃饭要吃干净,不能浪费。我是最讨厌浪费的。”

  覃亚贤一边说,连碗底剩下做小料的豆芽都吃了干净。

  “你是不知道以前搞大食堂,还有交公粮的时候。家里锅都没有,被村上的干部拉去炼钢了。”

  “炼鬼的钢哟,练出来的都是和煤渣混合在一起的黑铁坨。”

  “我妈妈,那时候用一个陶罐,煨的米粥给我们几兄弟喝。”

  “我们还不能声张,不知道多少户人家吃不饱饭。我们吃饭都得待在家里小心翼翼,被人知道你家能吃上饭,很快就有人上门讨米。”

  “闹饥荒不知道饿死了多少人,甚至还有人吃人的惨剧。”

  覃亚贤一边感慨,一边咽下几片菜叶。

  “饥荒又不是天灾,是人祸。”

  覃敏只是将书翻了页,淡淡地道。

  她其实,不是特别喜欢听爷爷讲起那个疯狂的年代。

  对那个年代了解得越多,就越觉得可怕。

  所以,历史课本上记载的不过寥寥几页。

  覃亚贤悠悠一叹,吃完了饭,又回到自己的书桌前,腰板挺得笔直,磨好了砚,抄起毛笔沾了墨。

  看着桌上的一副字帖,他眉梢挑了挑。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是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

  “这是你写的?”

  很快,覃亚贤就摇了摇头,喃喃地道:“怎么可能呢?”

  “我抓只鸡,往它脚上沾上墨水,在纸上踩即便,都比你写的字好看。”

  听着老爷子那带着些许鄙夷和打趣的语气,覃敏瞪大了眼睛,气鼓鼓地看了他一眼。

  “这是我同学写的。”

  覃敏大概能从那些字的笔锋里看出来,是苏松屹的字迹。

  像楷书,但不如楷书那么规矩方正,一笔一划中透露出一丝锋利感和锐气,看起来很飘逸,但又不失遒劲。

  “字挺不错的,你同学写的?”

  “嗯!”

  覃敏点了点头。

  覃亚贤闻言,微微笑着颔首。

  “应该是个挺有趣,还有点傲气的少年郎。”

  他大概能猜得出来,能被覃敏邀请到家里来的男生,应该只有苏松屹了吧。

  “你妈,是送那个叫苏松屹的男生回家了吗?”

  回过神来,覃亚贤微微蹙眉。

  “不是,都说了是我们班长,女孩子。我妈一回家,苏松屹就走了。”

  覃敏心里微微一动。

  看来,爷爷对松屹和妈妈的关系很清楚,原来这个家里,只有自己不知道。

  “哦~”

  老爷子淡淡应了一声,没了下文。

  这时,牧君兰进了门,将雨伞收好,挂在了一旁。

  家里还和以往一样,没有什么不同。

  爷爷仍旧看书,练字。

  牧君兰整理着桌上的碗筷,收拾着餐桌。

  陈清源眼睛不好了,做不了女红了,便拿起电视遥控器,研究了好半天。

  她年轻的时候,是十里八乡远近闻名的巧手,七夕节的时候,经常教邻里姑娘们做女红。

  覃敏看过她以前的作品,都被覃亚贤用心保存了下来。

  她记得有一副鸳鸯图,还有一副是红豆。

  “小敏啊,能不能帮我调一下电视?”

  “奶奶,你想看什么?”

  覃敏这时正好看到海子的《村庄》,听到了奶奶的话,这便将视线从书本上移开。

  “桃花扇,或者女驸马。”

  陈清源眯着眼,瞅了眼电视屏幕,上身微微前倾,又凑过去一点。

  孔尚任的《桃花扇》,她了解不多,隐约只记得一句“金粉未消亡,闻得六朝香,满天涯烟草断人肠怕催花信紧,风风雨雨,误了春光。”

  这还是苏松屹给她讲的。

  这部戏具体唱的什么,她也没仔细听,一时间还想不起来,只记得苏松屹说听起来很沉重。

  所以,她选了《女驸马》,一部广为大众所熟知的黄梅戏。

  “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

  戏剧听来字正腔圆,颇具美感。

  但覃敏不太喜欢那种敲锣打鼓的动静。

  敲锣打鼓的声音,总让她联想到一些不好回忆。

  比如葬礼。

  很小的时候,跟着爷爷奶奶参加一些没见过几面亲戚的葬礼,她会很反感。

  活着的时候无人问津,死了倒还挺热闹。

  她无法理解那些人的惺惺作态,也不理解为什么那些人要一边哭,一边挤出几滴眼泪。

  特殊的家庭环境和成长环境,赋予了她敏锐的洞察力。

  她看得出来,瘫痪在床的老人过世后,那些死者的家眷们,其实是感到很轻松的。

  还有些人甚至会在葬礼大吵大闹,为了家里的宅基地和老人留下的一笔钱争执不休。

  她讨厌葬礼上的喧哗。

  在她老家那里,人死了,还要请戏班子过来搭台唱戏。

  她表示很难理解。

  安安静静地走,不好吗?

  还是说,是为了让故去的人,黄泉路上热闹一点呢?琇書網

  总之,她很反感敲锣打鼓的声音。

  葬礼,不是死者提供给生者的一个用来狂欢的机会。

  至少爸爸和哥哥葬礼不是,她希望他们安静地走。

  所以,连带着戏剧里的鼓声和锣声,都让她感到生厌。

  在奶奶面前,她收好了自己的情绪,默不作声地回了房间,继续读《海子的诗》。

  “五月的麦地上天鹅的村庄,沉默孤独的村庄。

  这就是普希金和我诞生的地方。

  珍惜黄昏的村庄,珍惜雨水的村庄,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

  关于普希金,覃敏只了解一点,是苏松屹告诉她的。

  他为了妻子,和一名军官决斗,最终死在了那名军官的剑下。

  他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但为了心爱的女人,还是拔剑了。

  他可以拒绝,但会被当时的人们嘲笑为懦夫。

  覃敏觉得,他应该也算是英雄了吧。

  “咚咚咚!”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谁啊?”

  “是我。”

  “妈,找我有什么事吗?”

  “想和你说实话,我可以进去吗?”

  覃敏想了想,轻声说道:“进来吧。”

  门推开了,牧君兰迎上了她的眼神。

  覃敏今天看她的眼神有些不一样。

  很平静,带着一丝质疑,又似乎有很多想问她的话。

  “我,回来的时候,看你情绪好像有点不对劲。”

  “餐桌上吃饭也没见你说话,是菜不合胃口吗?还是最近有什么烦心事?”

  牧君兰走过来,坐到了她的床边,轻声询问道。

  这女人看起来很冷,但和她说话时,又能让人依稀感受到几分温度。

  “妈,你为什么这么关心我啊?”

  纠结了一会儿,覃敏合上手里的书本,小声问道。

  “你是我女儿啊。”

  牧君兰微微一愣,似乎没想过她会这么问,低垂着眼帘回应道。

  “可是,我和你,没有血缘关系啊。”

  “你对我好,真的是因为拟说我名义上的妈妈,还有那份责任吗?而不是因为别的?”

  覃敏有些不自信。

  牧君兰沉默了半晌。

  “一开始对你好,确实是因为别的理由。”

  “但是慢慢地,我就忘掉了那个理由,真正地把你,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牧君兰思忖了片刻,很认真地给了她答案。

  这个答案有些出乎覃敏的意料,却也让她觉得很合乎情理。

  “那么,你可以告诉我,拟忘掉的,那个对我好的理由,是什么吗?”

  覃敏鼓起勇气问道。

  “我,不能告诉你。”

  牧君兰很坦诚地道。

  “妈妈,我还想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

  “在来我家之间,你有自己的孩子吗?”

  覃敏做了次深呼吸,看着她的眼睛。

  牧君兰愣了好一会儿,似乎想到了什么,别过脸,缓缓点了点头。

  “有。”

  “那你是否,有向对我一样,关心过他?”

  覃敏目光有些躲闪,捏住了衣角。

  “没有。”

  牧君兰摇头。

  “妈,我,看到你柜子里的那些照片了。”

  “嗯,我知道了。”

  牧君兰仍旧是那样平静。

  在她刚刚问自己的时候,她就已经有了预感。

  事实上,这一天晚来了很多。

  她早已做好了,被覃敏知道的准备。

  可是到了今天她才发现。

  原来苏松屹,瞒着她这么久。

  “妈,苏松屹……”

  “嗯,他是我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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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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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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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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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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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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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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