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隔着一层透明玻璃望着坐在里面的男人,他低着头,黑色短发乱乱的,下巴上还带着青黑的胡渣。
我泪眼朦胧的问他,“阿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你不需要杀了她的。”
阿磊这才抬起头来,年轻的脸上,沧桑的双眼,红色的血丝密布,明明那么痛苦,他去而对我笑着,他说,“小沫,只有她死了,你才能真的得到属于你的幸福。”
闻言,我一直强忍着的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流。
门外,顾辰风无声的看着我哭泣的背影……
这两个男人一个一个的走进我的人生,却让我无法选择。
***
我叫林沫然,不过这是我后来的名字,是一个历史学的老教授给我取的。我一开始的名字叫做林沫,出生在一个不知道是哪儿的山区里。
那个山区贫瘠、落后、肮脏,充斥着各种现代社会无法想象的黑暗,是我这一生都不愿意再回想起来的。
而就是这个地方,造成了我母亲一生的悲剧和噩梦。
我的母亲叫做林萍,南方人。
因为家里穷,,却在春节回家的火车站里被人口贩子拐卖了。
那一年,
一个老头子为了给自己的傻儿子讨个媳妇,花了一千块从人口贩子那里买下了我的母亲,从此我母亲的命运跟这里的群山彻底的绑在了一起。
老头子姓张,村子里的人也都叫他张老头。张老头没结过婚,也没有老婆,但是的确是有一个儿子,而且是个傻子。
村子里的人都知道张老头的这个傻儿子是怎么来的,因为太穷,张老头娶不到老婆,
在封闭落后的山区里,女人是比牲口还不值的东西。
,也都是屡见不鲜的事情。
张老头
或许是天理不容,被他的傻儿子一锤子打死的。
“这是俺媳妇,俺媳妇,你不能碰,你不能碰!”张老头的傻儿子满脸是血,一边疯叫着,一边冲了出去,最后从山路上摔了下去,一命呜呼了。
张老头和他的傻儿子死了,却不等于母亲就自由了。
如果说母亲原本是张老头那么她后来
时常会有男人到张老头,而母亲就是靠着这些男人来时带来的食物活下来的。
直到——母亲怀了我,肚子大的再也瞒不住了。
李瘸子那年四十岁,身有残疾,家里又穷,一直都没娶媳妇。但是性格老实,结婚后,对母亲也还算可以。
然而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等我呱呱落地之后,之前的那些男人见李瘸子好欺负,又卷土重来。
只要李瘸子一下地,他们就冲进家里,也不顾母亲是在烧饭还是在给我喂奶,
村子就这么点大,纸包不住火,这事情很快就传到了李瘸子的耳朵里。
某日,李瘸子下地提早回来
没人知道李瘸子不仅是腿有毛病,
李瘸子虽然气,奈何他就是一个残废,男人完事后,系上裤腰带还得意的从李瘸子面前离开。
李瘸子被逼疯了,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善待母亲
我的记忆开始于三岁之后,记得每次只要有邻居家的叔叔来,母亲就会把我锁进一个漆黑的柜子里,任凭我怎么哭怎么喊,母亲都不会把我放出去。
到了晚上,母亲会用一条被子将我盖住,叮嘱我无论听到任何声音都不准掀开被子。
时间久了,次数多了,我蜷缩在柜子的角落里,也不再像刚开始那样哭喊了,而随之而来的是,变得清晰的其他声音。
还有很多很多我在那个时候根本听不懂的肮脏词汇。
等男人离开之后,母亲会将我抱出柜子,有时候是抱着哭,有时候对着我又打又骂。
母亲说,“要不是你,我早就去死了,我早就去死了!都是为了你!”
打骂完了,母亲又会抱着我不停的哭,然后一遍一遍的叫着我的名字,“小沫,小沫,小沫。”
在村子里,没有人会叫我的名字,只有母亲才会。
等我过了六岁,长大了些,那个柜子再也塞不下我了,母亲就会赶我出门,告诉我天黑之前不准回家。
那个时候我就会找隔壁的金花一起玩,村子里的大人都不准他们的孩子跟我一起玩,只有金花愿意。
我会跟着金花绕过一个山坡,到山坡后面的小溪去打水,我们会在小溪旁边脱下鞋子,把脏兮兮的脚伸进溪水里,感受着水流流过的感觉。
这是我曾经觉得最快乐的时光。
***
之后的变故发生在一个暴雨的午后。
村子里的黄土路被雨水淋得湿哒哒的,我在路上摔了一跤,身上全是黄色的泥水,脚上的布鞋也破了,脚趾头从鞋头的破洞里露出来。
好不容易到了家门口,
我或许是习惯了,并没有开门进去,而是在门口站着,等着里面的声音停歇下来。
那是一场秋雨,淋在身上好冷好冷。
我缩着身体看着从天而降的雨滴,它们落在地上汇成一个小水流,往下流走了。
那个时候的我不知道,屋子里的母亲,也流走了一样东西。
李瘸子知道母亲又怀孕了,气的拿起了一旁的农药往母亲嘴里灌,最后母亲虽然没有死,但是她肚子里的孩子没了。
我只知道母亲是病了,整整睡了三天三夜之后才醒过来。
病好了之后的母亲变了,她用剪刀把我的头发剪得很短很短,坑坑洼洼的就跟狗啃的一样,母亲开始不准我洗脸,就让我每天脏兮兮的出门。
而另一个改变就是,母亲开始教我识字。
在这穷乡僻壤里根本没有学校,最近的小学单程就要走四个小时的山路,而且等孩子长到五六岁,就要开始帮忙做农活,根本没有大人愿意送孩子去上学。
母亲弄了一点黄土在屋子里,然后用一根小树枝,在黄土上写着字。母亲在教我识字的时候,会特别的凶,特别的严肃。
那个时候的我,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学这些,我只想跟金花一起去后面的小溪流里玩。
有一次,我在母亲固定的时间里跑了出去,回来后,母亲将我狠狠地抽了一顿,抽的我屁股上都是红肿的木条痕迹。
抽完了,母亲用脚踢散了那一丛黄土,怒吼着,“你不想学就不要学了,你既然出生在这了,就一辈子留在这里算了!我管你这么多干什么!”
母亲吼完了,就蹲在地上哭,也不再抱着我。
我害怕了,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母亲如此癫狂的模样,我忙冲了过去,抱着母亲的肩膀不停地认错。
“妈,我错了,我错了,我会好好学的,我一定会好好学的。”
我并不知道母亲在那个时候就打定主意,要送我出去,走出这座淹没人性的大山。
***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两年,在我十岁那年的夏天,这个被世人遗忘的大山里来了一批人。
他们进村的那一天我也去看了,那些人穿着我从来都没见过的衣服,脚上踩着黑黑的会发亮的鞋子,母亲说那叫做皮鞋。
村长招待他们住进了村子里最好的房子——村长自己家里,还特意杀了一头猪招待他们。
那个时候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是来干什么,只觉得村子里一下子就热闹了,而且每天不停的有稀奇古怪的东西送到村子里来。
村子前面的小路很窄,连拖车都拉不过,所以搬运东西只能是用人工挑,村长说那些人给工钱,一天十块钱。
在村子里,很多家庭年收入都不过是几百块,一天十块钱,可以说是天价,村子里的男人都去了。
李瘸子也想去,可是对方嫌他是个瘸子,没要他。
男人们走了之后,村子里一下子就安静了,也没有人会管我们,我和金花在小溪流边玩疯了,一个不小心,整个人都摔了进去。
“哈哈哈。”我浑身湿漉漉的站了起来,对着金花哈哈的大笑着。
金花见状,也跟着跳了下来,我们不停地泼着水玩,飞溅起来的水花冲洗掉了我身上的乌黑。
等日落西边,我们才抹了一把脸回家,回去的路上,金花看着我笑着说,“小沫,你长得真好看,白白的。”
“金花,你也好看。”我乐呵呵的说。
那时,天空西边玫瑰色的夕阳就落在金花湿淋淋的脸上,折射的金色的光芒,她就像一朵盛开的花一样。
在我们俩经过一片玉米地的时候,李瘸子在田边叫住了我,他眯着眼对我说,“小沫,过来。”www.xiumb.com
在家里,李瘸子根本就当我是不存在的,他现在突然的叫我,我就算再小,也觉得不是一件好事。
但是我不能不听话,不然他回去又会打母亲。
“金花,你先回去。”我先跟金花告别,然后一小步一小步的往下走,站在了李瘸子的面前。
李瘸子猥琐的目光盯在我身上。
目光刺人,我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湿漉漉的上衣就贴在身上
我忙不迭的伸手捂住了前胸,
那个时候,我真恨不得从地上抓起一把泥,就往自己脸上抹。
“妈……妈还在家里等我,我要回去了。”我说着,就想逃,可是手臂已经被李瘸子给抓住了。
“草!你吃老子的,穿老子的!我养了你这个狗杂种,
“虽然不知道他这是想干什么,只是单纯的觉得恶心。
之后,在这个夕阳西下傍晚,阿磊宛如天神一般的走进了我的人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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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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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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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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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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