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大明君侯记>第34章 太师渡河
  蔡邕曰: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渡河而死,公奈其何?

  大词曰:

  黄河西来决昆仑,咆哮万里触龙门。

  波滔天,尧咨嗟。

  大禹理百川,儿啼不窥家。

  杀湍湮洪水,九州始蚕麻。

  其害乃去,茫然风沙。

  被发之叟狂而痴,清晨临流欲奚为。

  旁人不惜妻止之,公无渡河苦渡之。

  虎可搏,河难凭,公果溺死流海湄。

  长鲸白齿若雪山,公乎公乎挂其间。

  箜篌所悲竟不还。

  杨还兴请求做开路先锋,持枪在前,可杜松仙并没有答应。由王总兵,关月生带主力,赵总兵,杨还兴统帅奇兵担任侧击。

  他们不再敢说请求放慢速度,等待北路军马鳞的请求。

  杨还兴迫不及待寻找敌军的主力决战,他提枪纵马往来巡游,甚至往南多走了好几里路,然而后金主力并不在这里。他穿着一身白甲,与雪地融合成同样的颜色,银枪白马,兽怒欲吼。牛白虽然叫白,但是脸最黑,尤其现在这种情况。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迎头痛击跟莽可以画等号,各自唉声叹气。

  杨还兴对牛白说:“现在由关月生亲信拱卫大帅应该可保无虞,我二人一齐努力向前,寻到主力大杀一阵后返回如何!”

  牛白:“依老哥计策。只是自打我们出兵以来,走了这么多路,拿下营寨,后金为什么不派兵增援我们呢?是不是已经蜷缩在赫图阿拉不敢出来了。这一路我们枪刺锏打,可是都没有多少斩获,这段路走的就跟回自己老家一样,敌军踪影,根本看不到。”

  “前面有人!”小卒大呼,杨还兴一马当先,见到了后金斥候,都是一些轻甲侦察兵,带着没有多少力量的小弓箭,腰刀。

  杨还兴恨不得平吞了他们,马上使开踏弩,射倒一个。跟着提枪在手招呼冲上,牛白装备沉重,追不上后金轻骑,只得作罢。

  再这样下去,他们打又打不到人,会心力交瘁,只怕众多家丁兵也没了战力。行军走路又这么累。

  杨还兴蹲在被杀死的后金轻骑前,仔细检视武器装备:“牛老哥,这些都是斥候,搞侦查的活或者诱敌的,他们有的长的还像中原人,连八旗都不是。

  牛白:“这些人不是主力,那奴酋的主力在何处?难以寻得,又要报给杜大帅得知了。”

  消息传递到杜太师耳朵里,杜太师还是四个字,猛进痛剿。王总兵和赵总兵都是同意的,虽然他们资历摆在那,但哪个敢不听杜太师的?也就几个年轻后辈,不想着死于国事,只考虑自己。他们是这么想的。

  关月生心理开始矛盾,他自幼学的祖宗思想,尽忠报国四个字,有时反而有害,他陷入深深的思想矛盾。

  正如杨还兴言语讥讽的一句话:“先入关中者为王”,杜太师马不停蹄,大军挥师浑河的南岸。溪流很浅,很浅,胜利的果实仿佛就在眼前。杜太师这样琢磨着:过河!

  王,赵二总兵不知辽东地理。但是杜太师早把地图琢磨了几遍:“渡河后,有一座大城叫界凡,我们不如先拿下这座城池,从界凡到赫图阿拉,都是一马平川矣,后金无山可守,无河可依,尽是平原丘陵,大军保持阵型就能直达赫图。”

  牛白对眼前这个固执顽强的老头不好再说什么了,万一杜太师说的是对的呢?可是假如里面真的无险可守,无河可依,那他努尔哈赤为什么不在这依凭险阻,先抵挡一阵呢,这真是怪事儿啊。牛白越想越不对。

  杜太师说:“本帅打算先抢占吉林崖,居高临下,然后进攻界凡。这也是用兵稳妥的方略了。我们在界凡埋锅造饭,等着北线马总兵援军一到,再进攻,岂不美哉?”

  牛白终于想对了一次,正如他所言,努尔哈赤,皇太极,代善,莽古尔泰,阿敏,杜度带领八旗军全部主力,已经在上游等他们了。

  而且颇为急躁。半天都不见来,别杜松仙真的和马鳞提前会师了再来。

  毕竟,努尔哈赤也有赌的成分在里面嘛!

  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三月初一,西线主力准备强渡浑河。

  王某禀报:“还是安排他们砍木头,搭造一座浮桥,也比较稳妥些嘛。”杜总兵亲自到水口看了,当天浑河的流势非常平缓,水也很浅,甚至不及马肚子,这根本不算什么。道:“你看,现在是辽地冬天,上游都结冰了,所以水势甚缓,水流这么慢。我现在正打算要抢占吉林崖,一定要讲究一个快的速度,知道目的何在么?是为了趁其不备,出其不意。你看按照你所说的,我们走的慢一些,再搭一座浮起来的桥,稳固不稳固不好说,时间一场,我们的举动敌军就看见了。兴许我们搭好了桥,他们就来烧我们的桥,白白浪费人力物力,贻误战机。而且一座浮桥,恐怕最快也要一天半天的,耽延时日嘛,到时候就晚了。这样吧,我且先渡与你们看。”说完要策马竟渡浑河。

  杜太师根本不需要多想,首先脱掉铁甲胄,这样涉水不沉,当然了,他是有后备兵的,到时候就把他的盔甲,印信,绶带全部拿到对岸去,所以他这么做。杜太师骑着马就要下河,手下将官见状,正在无奈,却是牛白大吼且慢,他也真是天生福将,不知道从哪里拉来两艘小船,牛白这一操作真是秀翻不少人,大家心里感觉安心了一些。牛白路过杨还兴所部军士,看见杨还兴正在无奈,二人对视一眼。

  牛白拉拢来两艘小船:“请大帅穿上铠甲乘船过去。稳的很,大帅您一来有盔甲护体,万金之躯,教我们可以安心,二来河水太凉,又是冬天,将士们病了,便不能作战。”

  杜总兵笑骂道:“打仗穿甲胄,这怎么能是壮士所为呢?什么是盔甲啊?老夫我刚到成人年龄就开始从军,打了四五十年仗,就不知道盔甲有多沉重,今天你告诉我,什么是盔甲啊?”xiumb.com

  说罢大笑着,丢了衣甲在岸上,仆人给他捡了去。他又策马扬鞭,瞠过河去。

  天寒地冻,马蹄筋骨几乎被冻上,杜太师筋骨分明,满是刀枪痕迹,虽胡须发白而不怕冻,不禁让监军之流汗颜。杜太师提刀渡河,神情自若,马蹄扬起水花。冰天雪地,红袍老夫,大刀铁马,率先开路。

  这样的举动实在是让人感动啊,大兵们热血沸腾,却不知道杜总兵很快就会为他的这骑马渡河,不着衣甲的举动付出生命,失败,屈辱和啥也没了的代价。

  有总兵大人亲自骑马在前,确实没什么事儿,

  胆子大的士兵不顾一切骑着马扬起大水花就冲过去了。胆小的一看确实,杜太师到河中流了,本来是最深的地方,也没啥事儿,所以骑兵也都纷纷仿效起来,大家争先恐后瞠过浑河。

  有人学着总兵大人的模样嬉笑:“什么是盔甲啊!”另一个假装捋着胡须:“老夫成年就从军了,根本不知道盔甲多重。”再一个学杜太师睁大眼睛的模样:“到底什么是盔甲啊?”

  步兵们干脆也来吧,虽然他们没有马,但是他们猛啊,无马是幸福的没有顾虑的。骑马的时候,总觉得有什么东西碍事儿。所以他们也脱了沉重的甲胄,学着总兵大人的模样瞠过河去。火枪兵一看,嗨,无所谓,我们本身就没啥盔甲,随便随便,只要枪火不湿,保证有充足的战斗力,举着枪也就跟着过去了。

  可是骑兵还是不愿意这么办啊。马是他们的好伙伴,帮助他们立下战功,有的舍不得啊,后来他的鞋就有意见了,说,你每天穿着我踩来踩去的,我反而没有功劳。马匹虽然帮你杀敌,但是他是吃了粮草的啊,哎,骑兵一想也对啊,什么都得讲个投入产出,马匹肯定要投入,才能不停运转,鞋就不一样了。鞋就跟固定资产一样,一次性买下来,提提折旧就完事儿了。

  所以有的士兵开始牵马,让马在水里走,他本人呢,怕湿了鞋子,所以乘船摆渡。有的也怕湿了鞋,多喂了马匹一些草料,直接骑着马也就过去了。

  可是这样也容易出问题啊,特别是河水,虽然浅慢,但是在河里喊一二一的口号,也不一定能保证步子跟得上,天又冷,难免有个抽筋的,有个踢中石头的,有个鞋掉水里捞鞋的。

  我说这么多废话,古人一句话就概括了,兵半渡而击之。趁着士兵大半走过渡河再打。为啥呢?首先是因为他们的阵型大乱,渡河没有阵型,就是一片散兵。其次因为士兵过了一大半,还有部分在水里,剩下的再岸上。这三份士兵,有的涉水与敌军交战,有的一看不行,又不想在水里多呆,干脆撤回去。对面岸上有下来的,有上去的,这样一来阵型更乱,敌人在这一岸收割,唤作兵半渡而击之,阵型不稳,军心也不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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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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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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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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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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