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摆放好所有的乐器后,乐师等便当即退到一旁,静心等候。
众人见状,顿时有些不明所以。
难道,秦王殿下这是要演奏一曲?
关键以前也没听说过啊!
不过,身居首位的李世民,很快便反映了过来。
早在大安宫之际,他就曾听过这孩子鸣箫之音。
可这恪儿,不是让他作诗一首吗?
众目睽睽之下。
李恒径直走到殿中,扶琴而坐。
“世人皆知,魏王殿下的字写得还行,那就劳烦魏王代为执笔了。”
一听这话,魏王李泰明显愣了一下,手中拳头也暗自握起。
这小子以为他是谁啊?
凭什么你作词,还非得让我来写?
李泰虽然心里表示拒绝,但在李世民的眼神下,终究还是选择了被迫接受。
突然!
秦王李恒拨动琴弦,找了一首穿越之前印象最深刻的歌曲。
前奏较为轻快,所用乐器倒也和现在大致相似。
“起乐!”
“红日升在东方,其大道满霞光。”
“我何其幸,生于你怀。”
“承一脉血流淌。”
“难同当,福共享,挺立起了脊梁。”
“吾国万疆,以仁爱。
“千年不灭的信仰!”
虽然李恒只分唱了前一段,不过身为宫廷乐师的他们,很快就掌握了其节奏,当即开始迎合节拍。
但这一曲跨时代的歌,却着实让众人听懵了。
歌词虽然通俗易懂,但却没有表现出太高的水准,完全不像是秦王殿下平时的风格。
就连负责记录的魏王李泰,也是明显愣了好一会儿。
但很快,就再次提笔记录下了李恒所哼唱的每一个歌词。
想糊弄了事,等着父皇一会儿怎么收拾你吧。
很快,节奏飚高了!
写苍天,只写一角日与月悠长。
画大地,只画一隅山与河无恙。
观万古,上下数千年天地共仰。
唯炎黄,心坦荡,一身到四方。
抚流光,一砖一瓦岁月浸红墙。
叹枯荣,一花一木悲喜经沧桑。
横八荒,九州一色心中的故乡。
唯华夏,崭锋芒,道路在盛放。
一曲作罢,在场的所有人,内心也不禁泛起一股强烈的民族自豪感。
原因无他,正是因为秦王的歌曲实在是太过于通俗易懂,且押运。
而魏王李泰的表情,也从最初的不屑转变成了惊讶。
这小子,到底怎么想出这些词的?
然而,这还不算完!
接连又几道循环,歌词虽然大体上不变,但李世民可一直都没有让李泰停笔的意思。
李恒倒是已经很久没有体验KTV高歌一曲的感觉,这弄完一首似乎还仍不过瘾。
但见四周鸦雀无声,心里也是极为清楚。
现在毕竟还属于唐朝,他们一时间难以接受这种形式倒也正常。
而李恒不知道的是,众人实则是早已被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歌词,即便是身为武将的莽夫也都能够听得懂。
心中那份民族自豪感,更是油然而生,迟迟不肯散去。
“彩!”
率先出声表扬的,是身为中书令的房玄龄和时任尚书右仆射杜如晦。
二人都曾在国子监外见过秦王作诗,早已成了李恒的忠实迷弟。
几乎但凡是李恒的作品,对于他们而言都简直无可挑剔。
而李恒,自然也不敢就这么糊弄过去。
当即又朝席位上的高顺招了招手,豪情万丈道:“酒来!”
高顺会意,立马提着一壶好酒递给李恒。
反观李恒,从高顺手中接过后,就直接去掉瓶盖开怀畅饮。
而这一幕,群臣似乎早已习惯,并没有太大意见,反而心里还有些期待。
毕竟秦王醉酒后所成的诗,那可都是堪称极品中的极品。
直至脸色悄悄红润,李恒这才踱步走向案台前的魏王李泰。
李泰还未反应过来,手中的毛笔就被李恒一把夺走。琇書網
硕大的宣纸上,迅速写下《出塞》二字。
众人见状,无不探头瞻望。
或许,这同样也会是一首不亚于《满江红》和《破阵子》的旷世佳作。
只见,李恒带着三分醉意,低声吟诵道。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阴山。”
身为挑事儿人的蜀王李恪,同样大惊失色。
这小子,不愧乃旷世奇才!
即便是称之为一代诗圣,也毫不过分!
短短的四句话,壮而不凄凉,慷慨而不浅露。
意境雄浑,格调昂扬,语言凝炼明快。
绕是马上打天下出生的李世民,也是不禁被这首诗所吸引。
这孩子,当真和朕年轻时一模一样。
一首作罢,李恒也不想在这儿继续待下去。
和一群小屁孩儿喝酒唠嗑,能有什么趣味?
“伯达,扶本王回宫!”
“诺!”
也不等李世民同意,高顺直接上前搀扶起李恒就要离开。
其实,李恒倒也不是真醉。
主要不这么干,这皇帝老爹根本就不给自己溜走的机会。
对此,李世民倒也并没有心生怨念。
只是刚从震撼中醒悟的蜀王李恪,当即表示:“父皇,九弟今日不胜酒力,儿臣还是先送他回去休息吧。”
一听这话,李世民当即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但帝王心思向来缜密,李世民早已看穿了蜀王李恪的所作所为。
现如今,朝堂之上杨妃派系势单力薄,让他们和恒儿亲近倒也无关大事。
而台下的长孙无忌见状,则是疯狂冲太子李承乾使眼色。
不管怎么说,太子李承乾好歹也是自家外甥。
秦王如此受宠,可不能被蜀王一派给抢了先。
即便是之前心生隔阂,但如今也顾不上这么多了。
要是让蜀王李恪和秦王交好,往后朝堂上的局势可就越发变得不可收拾了。
李承乾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也是当即出身,表示自己也去送送秦王李恒。
很快,其余皇子亦是如此。
李世民冷笑一声,倒也都没有反对。
但令人意外的是,晋王李治竟然没有像其他皇子一样去送李恒,反而像个没事人一样地坐在原位。
一时间,就连李世民也不禁多看了李治一眼。
和其他孩子相比,李治最起码没兴趣问鼎储君之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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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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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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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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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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