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过半,相拥着的两个人才被阳光叫醒。有时候a小姐醒得晚,发现小王已不在房间,她就站在阳台向下看,酒店碧蓝的游泳池里那个修长的身影正是他。她就那么带着笑意看着他来来回回地游,直到被他发现,上岸来擦擦身子,冲着她不好意思地挥挥手。
等他上楼来,再耳鬓厮磨一阵,饿到不行了才去用午餐。街角有家很好味的海鲜店,一只半个手臂那么大的龙虾也不过百余人民币,或是随便点一份炒面也是至美的风味。去过几次,王先生就和老板熟识了,老板一见面就叫他们“beautifulones”,她问什么意思,他只说老板和自己一样也被她迷住,叫她美人儿。她也就不分真假地开怀起来。
a小姐原本的行程是要去曼谷,而王先生要去吉隆坡。两个人商量了一阵,说什么也不舍得离开这个有着梦幻阳光的岛,和这间定情的酒店。遂决定各自退掉机票,又买了几天后一起直接回北京的。可这个岛看似大,说起来也没什么特别的好玩,大象骑过,潜水玩过,滑翔伞飞过,瀑布看过,时间便一再陷入停滞,被他绵密的情话填满。像是出于自尊,每次要花钱的地方他都一定抢着付账,说了几次,她也不再与他争这个。
临行前一天王先生向她求婚,在落日的海滩上。天边的火烧云犹在燃着,海天一色,伴着几艘归帆。两个人静静走了一会儿,他突然单膝下跪,掏出一枚泰国银戒指,不由分说地套在她的左手中指上。戒指不贵,一看就只是一两百块的货色,却好像比那枚度身定制的更合适。看着眼前男孩热切又漂亮的眼睛,被套上戒指的手指有点麻木,一颗心却被不容拒绝的浪漫点燃。
换了一个人,也迟来了些。可终究有人愿意对自己许一个承诺,或许以后就可以真的不再孤单。与他一起回酒店的路上,a小姐这么想着,于是她又退了一次机票,重新买了第二天到香港的。她想带着王先生去见一下妹妹,顺便在香港再玩两天。
b小姐那时刚刚与正豪在一起。两个人一起开车去机场接他们。
刚一见面,姐姐就奔过来挽住她,迫不及待地诉说着在她看来是奇迹般的相遇。那位远远地看起来不错的男朋友在后面跟着,拖住两个巨大的行李箱。
之前的电话里,b小姐已经感受到姐姐急切地要分享的甜蜜,心里原本是对姐姐的这位新男友充满期待的。可当小王越走越近,她却隐隐有点失望:这个男生是有过人的外表,那份扑面而来的少年气质尤其动人,对a小姐的好也是无可指摘的,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他的好只是他自己的而已,配姐姐却显得有点单薄不足了——可能是自己多想了吧。
正豪是个周到的人,待人接物的礼数尤其擅长。酒店订好,接风的晚餐安排好,行李托付好,每一道菜的口味都要问清楚,在港期间怎么玩也都交代好。可姐姐的男朋友却带着点生涩与紧张,不太上得了台面一样,凡事没太多主意,只听姐姐的。然而姐姐好像完全视而不见他表现出的弱势,她眼里只有一天一地的甜蜜,不时撩动着一头长长的卷发,抓住一切时机与他依偎在一起。
姐姐曾经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啊。像这样年轻的男孩,就算长得再好看,她看都不会多看一眼,就算与周先生恋爱时,她也从来都是直来直往从不辩解的。可现在她真的有些不一样,好像总是不太自信,着急地要把这个男孩的所有好处告诉她似的。
b小姐冷眼看着。其实一个人如果是真的好,又何必由他人去拼命地讲出来呢?姐姐当然还是出众的,可她原先的那种慑人的风情,究竟去了哪里呢?
四人相处时自是一番客气。吃完饭,帮他们安排好,正豪送b小姐回学校。过海隧时她问,觉得姐姐的这个男朋友怎么样?正豪笑说不用问,当然是靓仔啊,比我顺眼许多吧。
她也就顺着讲下去:
“当然!姐姐的眼光一直都是很好的。”
他含笑转头看她一眼,然后继续默默开车。出了隧道便是红馆,夜幕中发散出白色的冷光。
a小姐和王先生从香港回北京的路途不太顺。订的是下午的机票,到了机场却开始下暴雨。午夜时分终于起飞,两个小时后又被告知目的地雾霾很大,无法降落,又绕到太原经停。到北京已是第二天凌晨时分了。
飞机缓缓下降时她醒了,看着旁边把椅背放倒熟睡的男孩,a小姐突然有点重回现实的恍惚:自己的这些天,到底是做了一个怎样的梦?如何就与这位刚认识的男孩定了终身?
下了飞机就该各回各家了。两个人在打车处排队,空气很污浊,天色将亮不亮的,那个阳光灿烂的梦境好像一下子就醒了过来。两人随着人群移动,一番无语。
王先生先开口:
“有点饿了,你呢?”
“也是。”
“北新桥的卤煮这会儿应该还开着,要不先去吃点儿?”
乘着出租车穿过一团迷雾,她才看得到王先生的真实状态,他就像是一个在窗外偶尔经过的男孩。他揉着惺忪的双眼,像影子一样在这家不太干净的小馆子里穿梭,发尾不听话地翘起,有点好笑。他和自己一样,吃卤煮一定要配北冰洋汽水,还要多加一份大肠——她从小就爱这么吃,最早的时候还总带着点资深食客的炫耀。可以前的那位先生总是鄙薄这种太平民的爱好,她也觉得似乎是不太体面,所以好久都没来吃了。
气温比走的时候骤降了许多,两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的,可还是有点冷。一出店门,他依然像是习惯似的紧紧搂住自己。
嗯,和这样的一个人一起度过以后的日常,也许真的是件不错的事。至少值得一试。
像是从空中落了地,心里有种极浅表的安全感。再多适应一下吧,或许很快就真的是一辈子了。
都说萍水相逢的感情一旦回到现实中便不太容易继续,可他们接下来的日子却把胜却人间无数的相逢延续了下来。王先生随便帮a小姐拍了些照片传到网上,却意外给他的工作室带来了许多生意。到了年底,几乎有点忙不过来了,两个月之内他又雇了两个人,她开始帮着采购服装和扩大店面。除了那次和小宇见面,两个人谁都没再提结婚的事,都觉得的确是有些快了,况且手头一直有事在忙,谁也不想打破不错的现状,想要磨合一阵再说。m.χIùmЬ.CǒM
她去见了王先生年迈的父亲,也带着他去见了自己家人。很意外地,家里人对他居然非常满意。他是个很容易讨长辈喜欢的人,加上大家都是北京人,总有很多话题可聊,有谁会不喜欢一个又漂亮又积极的年轻男孩呢?所有的家人都觉得眼前的这个小王比那个装腔作势的先生要好太多,就连一向与她不睦的小妹欣欣都愿意和他多说几句。
一切也是看来正好。直到有天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那是2010年的3月,那年她25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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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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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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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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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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