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破灭诸神>第51章 血衣公子
  柳红抬手,就要去抓五色珠,可就在这时,一道长笑声传来,五色珠竟然从柳红的手下拐了个弯,飞向一个身穿红衣的青年。

  “师弟师妹,这五色珠让给师兄如何?”

  青年抬手抓了五色珠放在手心里把玩,一脸玩味。

  “修罗殿的血衣公子?”

  看到这个人,在场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露出了极度的忌惮。

  就算是面对柳红和霍凌云,这些人都没有这般表情。柳红看到青年,立刻收手走过去乖巧的叫了一声师兄。

  霍凌云的眼里闪过了不甘,但是他不敢流露出来给青年看到,将修罗变的变化收回,霍凌云对着血衣公子也叫了一声师兄。

  修罗殿的血衣公子是如今所有修罗殿种子中实力最强的,外界很多人都在传言,只要有此人在,将来修罗殿的少殿主之位一定是血衣公子的。

  此人早在还没有加入修罗殿之前就在苍圣帝国有着赫赫凶名。他从不向人透露自己的真实名字,因为经常身穿红衣,所以别人称他为血衣公子。xǐυmь.℃òm

  就算是自负如霍凌云在血衣公子面前都不敢放肆,乖乖的叫一声师兄,可见此人的手段如何。

  血衣公子一边把玩着手里的五色珠,一边看向霍凌云道:“早前我修罗殿的修罗使者在追杀古语幽的时候,有人相助古语幽最终让她逃了,你可知道此事?”

  “师弟知道。”霍凌云皱着眉,不太明白血衣公子提起这件事的用意?

  “此人可是叫方晓?”

  “没错,此人已经死了。”霍凌云点头,可以说,方晓是死在他的手上。在那片战场上是他出手斩断了古语幽的青缠丝,断了方晓的生路。

  “死了?”血衣公子的语气里透着不满,自语道:“可惜了,坏我的好事岂能让他死的这般轻松?若他还活着,我定要将他的神魂放进我的血囊中炼个七七四十九天!”

  霍凌云眼神一凝,沉默不语。

  “既然此人惹我修罗殿,他死了还是得有人代他受过,青城的方家,你去,把他们所有人的神魂都抽出来拿来给我!”

  霍凌云不敢违背血衣公子的命令,点头道:“好,此间事了,我就去一趟青城。”

  血衣公子满意的笑了,突然将五色珠抛出,扔给了霍凌云,“这是件小事,你要是办砸了,不仅这五色珠要收回,我还要你……”

  血衣公子突然贴近了霍凌云,伸出了一根修长苍白的手指点了点头霍凌云的胸口,伸出一条血红的舌头舔舐嘴唇,吐出的话,都仿佛是带着浓郁的血腥气,“你胸口上的一块肉,给师兄尝尝味道!”

  霍凌云的后背泌出了一层冷汗,他艰难的点点头,道:“师兄,请放心。”

  “哈哈哈哈……”血衣公子大笑,他又看了一眼站在一边安安静静的柳红,道:“古语幽也在人皇洞,给我查清楚她的动向,此女几次三番从我手里逃走,实在是让我不甘心啊,我非要尝尝她的肉不可!”

  柳红乖巧的低头道:“师兄请放心,师妹这就去查。”

  在柳红低头之时,她的脸上泛起了一丝厌恶。然而当她抬起头之时,脸上的表情仍然是乖巧顺从的模样。

  血衣公子满意点头。

  另一边,养剑池中,方晓陡然睁开双眼,眸中一道凌厉的光芒一闪而过,他双手结印,手掌向着虚空一按,猛喝一声:“人皇大手印!”

  只见前方的虚空凝结出了一只金灿灿的巨大手掌,这只手掌宛如黄金铸造,每一根手指像一根根擎天柱一般,带着震人心魄的威势。

  “可以了,人皇经上篇你已习得,可以走了。”

  方晓撤去手印,虚空中的金色手掌慢慢消失,方晓沉吟片刻,道:“你说给我三天时间,现在才过去了两天,还有一天。”

  那人沉默了,没再开口,算是默认了。

  方晓低头,水池中的乳白色的剑源经过他两天的消耗,已经变得淡了一些。透过水面,方晓看到自己眉心上的淡淡红线,他伸手摸了摸。

  如果不仔细看,这道红线是不太容易看出来的。

  “暂且叫你血眼之术吧!”方晓呢喃了一声。他知道这血眼之术是来自体内天妖血轮的异变,能够影响到生灵的神魂。但是更具体的作用,还是有待挖掘。

  但这种变化毕竟是来源于天妖血轮,方晓是有些担心的。不知道这种异变,到底是好还是坏。

  方晓坐在养剑池中,考虑了片刻,最终他做了一个决定,他决定要在此处破窍!此处的养剑池是天下间少有的天材地宝,对修士破窍有着极大的帮助。

  而且这还是天子剑的养剑池!世间绝无仅有!这样的机会怕是只有一次,方晓不想浪费。

  方晓重新闭上眼睛,心神下沉,看了一眼异常安静的天妖血轮。他本以为进入养剑池中后天妖血轮会变得非常躁动,事实上却出奇的安静。

  方晓想了想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缘由。养剑池中的天子剑,是世间的至高兵器,乃人皇之剑,就算天妖血轮是圣器,但也无法和天子剑相比,自然是不敢在天子剑面前放肆。

  方晓放下心来,开始审视自己的身体。每个武者身上,都有九大中枢穴窍,一般而言,九大中枢穴窍中仅有丹田是先天通窍,其余八大穴窍都是闭窍,需要武者在后期通过各种手段打通。

  穴窍对一个人的修为和实力有非常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灵元的雄浑程度和攻击力量。两个相同境界相同手段的人,开窍多的武者有着绝对的优势。

  很多时候,在判断一个人的实力时,往往会把穴窍的开辟数量列为重点依据。当然开窍的数量并不能完全弥补境界上的差距,但在一定程度也有着一定的优势。

  方晓现在开了二窍,除了丹田之外还开了天宫穴,天宫穴位于头顶,对应了圣天之位。方晓在经过一番仔细的考虑之后,方晓决定将第三窍的目标列为右臂神门穴。

  目前方晓最依仗的手段就是天魔拳,如果将右臂的神门穴打通,肯定能让天魔拳的威力更上一层楼。

  决定之后,方晓不再犹豫,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张奇怪的图刻,图刻上面刻画着一个非常奇怪的人体姿势。

  后天破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破窍失败,会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最后的结果非死即残。任何一个人在尝试破窍之时,都非常慎重。

  方晓之所以能有这样的自信决定在今天破窍,主要还是这天子剑的养剑池是破窍利器,可遇不可求。

  而且方晓在此前已经有过破窍的经验,他在破天宫穴的时候就发现,道藏上记载的奇怪姿势对破窍也有助益,这两大利器在手,方晓心中还是很有把握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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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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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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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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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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