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利这样写格林:“对粗鄙、肮脏、色情和下流的追求开拓了他的广度,从他的日记中也能看出这一点。”我怀疑从我的日记中也能看出这一点,希望如此吧。社会竟然期望(甚至接受)男作家追求粗鄙、肮脏、色情和下流,我觉得恶心。作为作家,如果我也有勇气追求粗鄙、肮脏、色情和下流,对我也肯定有好处,但别人要么会迫使追求这些东西的女人觉得自己可耻,要么嘲笑她们的自我辩护荒唐聒噪,仿佛她们在吹牛一样。
就算我付钱给一个妓女,让我看她如何接客,记录那些见不得人的秘密交易的种种细节……这也是作家分内的事,然而人们却给女作家设下种种限制,好比一个男作家可以有各种风流往事,这些历史甚至使他显得更有魅力,情史丰富的女作家却最好保持沉默,否则就要被人指指点点。
我的潜意识一定在构思一部新小说,时差不是我心烦意乱的原因,我打算描写一位女作家,她比我还要极端——比任何作家、任何女人都极端,她尽一切努力来观察一切,吸纳每一个细节,她没必要非得保持单身,但她相信婚姻会限制她,她并不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情——也不想在性方面冒险——但她愿意做一个旁观者。
假设她付钱给一个妓女,让她观察她接客的过程,假设她不敢一个人做这件事——比如带上了她的男朋友(当然,这是个“坏男朋友”),结果因为观察妓女的生活,这个男人做出一些非常可耻的事,让女作家决心改变自己的人生。
虽然描写了卑鄙下流的事件,但这部小说的主要目的是展示性别的不平等:女性作家在观察生活的过程中偶遇突发事件,以致引火烧身,而这件事——跟妓女有关——如果发生在男作家身上,则根本不会引发当事人的羞耻感,他也不会被人指责为堕落。
格林的传记作者诺曼·谢利指出,“小说家有权——也需要——利用自己或他人的经历。”谢利先生认为,小说家可以冷酷无情地运用这项“权利”,为了满足“需要”,可以不择手段,然而观察和想象之间的关系并非只有单纯的残酷那么简单,必须想象出好故事,细节必须逼真,为了做到这一点,可以引入真实的细节,这样做固然高估了个体经验,但观察是绝对有必要的。
所以,我的反常绝非时差所致,而是因为一部小说即将成形,它从雇用妓女开始,传统观念认为这样做是可耻的——不,应该从描写那个坏男朋友开始!我当然会把他写成左撇子,而且头发是金红色的……
汉娜老是告诉我,我不应该仅仅因为生物钟的时间到了而结婚,结婚(或不结婚)需要“正确”的理由,不应该听从身体的指挥,因为你的身体不过是想要个孩子,我受够了这种说法了。汉娜也许天生不受生物钟的影响,但除了生小孩,她对自己的身体的其他要求可都是唯命是从。露丝寄给汉娜一张印有慕尼黑市场摊位上陈列的各种香肠的明信片,并在留言中写道:我原谅你,可是你太容易原谅你自己了,你总是这样。爱你的露丝从慕尼黑乘车到斯图加特的旅程;SchwäbischeAlb的发音;种植红蓝绿卷心菜的农场。我在斯图加特住的旅馆位于席勒大街,那是一家有许多玻璃的现代化酒店。Schlossgarten的发音。
斯图加特的读书会结束后,年轻观众提出的问题都是关于美国社会的,因为他们认为我的书抨击了美国社会,他们请我尽情表达他们所谓的我的反美立场(采访我的人也曾这样鼓励我),因为东西德国迟迟不统一,他们还想知道我对德国人的看法,比如:“美国人一般怎么看德国人?”“美国人希望德国统一吗?”
我告诉他们,我宁愿谈论怎么讲故事,可他们不同意,我只好说,我对他们感兴趣的事情不感兴趣,他们不喜欢我的回答。在新小说里,妓女的年纪应该比较大——不会让女作家觉得畏惧,她的坏男朋友却想要比这个妓女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读者虽然知道这个男朋友不是什么好人,但女作家暂时看不到这一点,她专注于观察妓女的生活——不只包括她的客人、机械的性交动作,还应该有房间内部的各种细节。
故事应该发生在阿姆斯特丹,因为:首先,那里的妓女是合法的;其次,我要去那里;第三,因为我的荷兰出版商是个好人,我可以说服他陪同我观察妓女。
不,你真蠢——观察妓女这种事,你只能一个人做。我喜欢艾伦的哪些方面:主要是他的侵略性(我也喜欢他的适可而止),还有他的批评,至少是对我写作的批评,和他在一起,我可以做我自己。他容忍我、原谅我(也许过于容忍)。和他在一起,我有安全感,我可以做更多的事、读更多的书、从他那里得到更多。他不会强迫我。(他从来都没有强迫过我。)他会是一个好父亲。
我不喜欢艾伦的哪些方面:他会打断我,但他谁都会打断,他的吃相让我难堪,使我进一步怀疑他的做爱习惯也让人恶心,还有他手背上的毛——啊,不能再想了!在寄给艾伦的一张明信片(印的是1885年戴姆勒在斯图加特的梅赛德斯-奔驰博物馆的照片)上,露丝写道:你需要一辆新车吗?我想和你开车出远门。爱你的露丝从斯图加特飞到汉堡,从汉堡乘车到基尔,沿途有很多牛,我们在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荷斯坦奶牛的老家。司机是出版商的销售代表。我总能从销售代表那里学到东西。这位销售代表解释说,德国读者希望我更“政治化”,他还告诉我,因为社会评论都是政治化的,所以我的小说也很政治化,他说:“你的书很政治化,你却不是政治化的人!”琇書蛧
我不知道这样说是批评我还是客观陈述事实,但我认为他说得对,在基尔艺术馆的读书会上,观众们就提出过这样的问题,这批观众很不错。
但我没有回答,反而试图转移话题,谈谈如何讲故事。我告诉他们:“我就像一个制作家具的工人,所以我们还是谈谈怎么做桌子和椅子吧。”从他们的表情中,我看出他们希望听到更复杂、更有象征意义的阐释。“我准备写一本新小说,”我说,“讲一个女人决定结婚,不是因为她遇到了真心想嫁的人,而是因为她厌烦了交往各种坏男朋友。”只有少数的观众笑了,于是我又用德语说了一遍,笑声多了起来,但我怀疑他们是在嘲笑我的德语。
“这可能是我的第一部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的作品。”我告诉他们。这时我发现他们彻底失去了兴趣,无论我讲英文还是德文都无济于事。“我打算叫这本书《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把书名转换成德语后,我发现效果很可怕:MeinletzterschlimmerFreund,观众们不但没笑,反而很失望,因为它听起来就像是一本讨论青少年问题的书。)
停下来喝水的时候,我看到有观众离开了会场,后排的走得尤其多,留下来的人也在痛苦地等待我讲完,我没有信心告诉他们我打算写一位作家,因为这样恐怕会彻底打消他们的兴趣,而且我已经讲了太多关于叙事技巧和视角的内容,连我自己都厌烦通过谈论自己的本职工作来取悦他们了。从我在基尔的酒店房间可以看到海湾里的轮渡,它们往返于瑞典和丹麦,也许有一天,我可以和艾伦去坐坐那些轮渡,也许有一天,我可以和丈夫、孩子一起旅行,还得带个保姆照顾孩子。关于我要写的那位女作家:她真的相信婚姻意味着她再也不能自由地观察世界了吗?如果她已经结婚,可以和丈夫一起找妓女谈谈啊!对于一位女作家,丈夫可以给她带来更多自由观察的便利,也许我要写的这位女性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不知道艾伦会不会拒绝和我一起观察妓女接客。他当然不会拒绝的!
然而我真正需要邀请的同伴应该是我的父亲。在寄给她父亲的明信片(印的是汉堡红灯区的妓女在窗口拉客)里,露丝写道:想你,爸爸。对你说了那样的话,我很抱歉,那太恶毒了。我爱你!露西从汉堡飞往科隆,从科隆驱车前往波恩,庄严宏伟的大学。
观众中第一次有人问起我的眼睛。(所有采访我的记者都问过我。)提问的是个年轻女人,看上去像个学生,她的英语几乎称得上完美。
“谁打的你?”她问。
“我父亲。”我告诉她。观众们全都安静下来。“用他的胳膊肘,我们当时在打壁球。”
“你父亲很年轻?可以跟你一起打壁球?”年轻女子问。
“不,他没那么年轻,”我告诉她,“但他的身体很好。”
“那你接下来一定打败了他。”学生说。
“是的,我打败了他。”我说。
然而读书会结束后,那个女人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不相信你,是别人打的你。”
我也喜欢德国人的这一点:他们会自己得出结论。当然,如果我写一本关于女作家的第一人称小说,那些书评人难免会给它贴上“自传”的标签,以此宣扬他们的结论:我是在写我自己。但我不能因为担心作品出版后会引起某种反应而回避特定的写作方式。
艾伦很可能会抱怨我连写两本关于女作家的小说,但他也说过,编辑不能建议作者写什么或者不写什么,我当然要提醒他这一点。
对于这部新小说,更重要的是:坏男朋友到底做了什么,才会让女作家在观察妓女接客后产生了羞耻感?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使她下决心要改变自己的人生?
看过妓女接客之后,男朋友可能一时兴起,想和女作家做爱,结果让她觉得他做爱的时候想的是别人,不过这无非是一次令人不快的性经历而已,刺激她的必须是更可怕、更羞辱的事件。
在某种程度上,比起实际写作,我更喜欢小说构思的阶段,因为存在各种可能性,而等我敲定了细节和语言之后,选择的机会就没有了。究竟要不要寻找我的母亲?希望有一天她会来找我。我的人生中还剩下哪些重大事件?我的意思是,这些人生大事可能会促使她来找我——我父亲去世、我的婚礼(如果我结婚的话)、我的孩子出生(如果我生的话)。(即便我想生孩子,也会只生一个。)也许我应该公开宣布我要和埃迪·奥哈尔结婚,这样或许能引起她的注意,不知道埃迪是否愿意配合——但他肯定也希望见到她!在寄给埃迪·奥哈尔的明信片(科隆大教堂的壮丽穹顶)上,露丝写道:与你见面和交谈……迄今为止,那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夜。我希望很快再次见到你。你诚挚的,露丝·科尔在寄给艾伦的另一张明信片(莱茵河畔的宏伟古堡)上,露丝写道:亲爱的编辑,请帮我从中选择一个书名:《她的最后一个坏朋友》还是《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无论选哪个我都会喜欢。爱你的露丝
又及:为我买下这栋房子,我就会嫁给你。但我觉得无论怎样我都会嫁给你!从波恩到法兰克福的火车上,我又想出一个新小说的标题,也许它比《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更有吸引力,但这只是因为使用这个题目,我可以继续用第三人称写书。《她见到的和她不知道的》——我猜它有点长,而且太直白,也许在中间加个分号更准确:《她见到的;她不知道的》,我猜得出艾伦会怎么看待加了分号的标题,他不喜欢我用分号,“现在没人知道分号是什么意思了,”他说,“如果你不经常读十九世纪的小说,说不定会以为逗号上面那个点是印刷错误——分号只会让读者分心。”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和他结婚!从波恩到法兰克福用了两个小时,我在法兰克福待的时间最长,要忙的事也最多。只有两场读书会,但有好几场访谈,在书展上还要参加小组讨论,这正是我所纠结的,因为讨论的主题是德国的统一。
“我是小说家,”我无疑会在某个时刻抛出这句声明,“我只是个讲故事的。”
从名单来看,参加小组讨论的人包括其他书的作者,他们都是来书展宣传作品的,其中一位是个有名的美国男作家,自认为智商很高,还有一位美国女作家,没那么有名,但也没那么自命不凡,可她的观点应该属于“色情作品侵犯了我的公民权利”那一类。(她很可能已经写过《少儿不宜》这本书的评论,而且很可能抨击了它)。
还有一位年轻的德国小说家,他的作品在加拿大被禁了,因为有人指控书中存在淫秽内容——其实很可能没有那么严重。这位小说家书中的一个人物喜欢和鸡发生关系,结果在豪华酒店里被人撞见了——酒店工作人员听到他的房间里传出可怕的鸡叫声,清洁女工还在现场发现了很多鸡毛。
和小组的其他成员比起来,这位德国小说家算是有趣的了。
“我是个幽默小说家。”我也会在某个时刻抛出这一句,我总是这样。半数观众(以及半数以上的小组成员)会认为我的意思是“我不是个严肃小说家”,幽默的风格不是经过选择得来的,你可以选择情节,也可以选择没有情节,可以选择人物,但幽默不是个选择,是自然流露的东西。
另外一位小组成员是个英国女人,她写了一本关于找回记忆的书——找回她的记忆。有天早晨,她醒来时突然“想起”自己曾经被父亲强奸过,她的哥哥、叔叔们,甚至她爷爷也强奸过她!每天早晨醒来时,她都会“想起”某个人曾经强奸过自己。她的日子一定过得很累吧!
无论小组讨论多么热烈,年轻的德国小说家脸上总是挂着淡漠的表情——似乎正在思考什么宁静浪漫的主题,很可能跟鸡有关。
“我只是个讲故事的,”我会再说一遍(还会重复很多遍),“我不擅长总结概括。”
可能只有那个恋鸡癖理解我,他会给我一个友好的眼神,甚至还有点色眯眯的,仿佛用眼睛告诉我:要是你身上长着红棕色的羽毛,看上去会漂亮很多。我在法兰克福黑森州酒店的小房间里喝了一杯不算太凉的啤酒,午夜一过,日历翻到了十月三日:德国统一了。我在电视上观看了波恩和柏林的庆祝活动,在这历史性的时刻,我独自待在酒店房间里,对于德国统一,我又能说些什么呢?无论说什么,这件事都已经发生了。我咳嗽了一整夜,今早给出版商打了电话,又给宣传方打电话,不去参加小组讨论让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我必须保护自己的声带,为读书会做准备。出版商送来更多的花,宣传方给我一包咳嗽药——“从瑞士高山药草中提取的精华”,现在我在采访中咳嗽时,可以闻到我呼出的气息有着柠檬和野生百里香的味道,我以前咳嗽的时候可从来没有这么幸福过。
在电梯上,我遇到了那个可怜的英国女人,从她的模样看,她今早醒来时一定又想起了某个强奸者的名字。
在黑森州酒店吃午餐时,德国小说家坐在另一桌,有个女人在采访他,她今天上午采访了我。午餐时采访我的是个比我咳嗽得还厉害的男人。当我一个人坐着喝咖啡时,年轻的德国小说家循着咳嗽声看向我——似乎我的喉咙里有根羽毛。
我真的很爱我的咳嗽,我可以借机长时间泡澡,想想我的新小说。
在电梯上,那个自视智商甚高的小个子男人——他的身材好似一只鼓胀的氦气球——咄咄逼人的美国男作家不满地看着我,仿佛我这样的人走进电梯就是对他的冒犯。
“你没参加小组讨论,他们说你病了。”他告诉我。
“是的。”
“来这里的人都会生病——这是个可怕的地方。”
“是的。”
“但愿你不要传染我。”他说。
“但愿不要。”
“我可能已经生病了,我在这里已经待得够久了。”他补充说。像他的书一样,他说的话也含糊不清,他是说自己在法兰克福待了很久,还是说在电梯里待了很久——以至于受到了我的传染?
新小说里的女作家应该和她金红色头发的男朋友在法兰克福书展上相遇,坏男朋友也是个小说作家——而且非常保守,只出版过两本短故事集——故事经不起推敲,已经被人遗忘,销量也很少,但因为经常被默默无闻的蹩脚书评家吹捧,他找回了一定的自信。
女作家应该是写那种“大”小说的人,其作品是对那些所谓的智慧谚语的恶搞,她和男朋友互相受不了彼此的作品,两人之间的互相吸引的地方只有性。
他应该比她年轻。
他们在法兰克福相识,他跟着她去了荷兰,她要在荷兰宣传她的书的荷兰语译本,他没有荷兰出版商——而且在法兰克福时远远没有她引人注目,虽然她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但他注意到了。他在学生时代来过阿姆斯特丹(夏令营),以后再也没来过,他记得这里有妓女,他想带她去看妓女,也许还可以看到现场色情表演。
“我不想看什么现场色情表演。”女作家说。
付钱给妓女、让他们看她接客可以是他的主意,“这样我们就能看到专场色情表演。”他说,而且故意表现出心不在焉的样子,以此暗示她可能比他更感兴趣。“作为作家,”他说,“我们看这个是为了做研究。”
当他们来到阿姆斯特丹,他护送她穿过红灯区,一直表现得很轻松很无所谓,“我不想看她做那种事——因为她看起来有点像性奴。”虽然嘴上这么说,男朋友会让她觉得观看妓女接客只是为了找乐子,没什么大不了的,让她以为最困难的问题无非是如何控制他们的笑——因为他们当然不能在偷看妓女接客时笑出声来,被客人发觉。
但我想知道的是,妓女要怎么把他们藏起来才能不被别人发现?
我会研究这个问题,我可以请我的荷兰出版商和我一起去红灯区转转——毕竟游客们也会这样做,他接待过的所有女作家很可能都向他提出过这样的要求:我们都希望有人陪我们参观那个肮脏、下流、色情、离经叛道的地方。(上次我去阿姆斯特丹的时候,一位记者和我到红灯区散过步,而且那是他的主意。)
所以我可以看看那些女人,我记得她们不喜欢女人看她们,但我相信我会找到一两个不会被我吓到的女人——然后我可以一个人回去找她们,对方必须讲英语,或者至少能说一点德语。
找到一个这样的妓女可能就已经足够了,只要她喜欢和我说话。我能想象出那幅情景。此外,最重要的是我笔下的女作家的遭遇,她在躲藏时遇到了什么?假设她男朋友那时想和她做爱——或者就在躲藏的地方当着她的面自慰——而她既不能反对,又无法躲开他,否则就会被妓女的客人发现。(假设是这样,他是怎么自慰的?这又是个问题。)
也许讽刺之处在于,虽然遭人利用,妓女至少得到了报酬,女作家却是花钱被人利用,所以作家必须脸皮厚——这话绝对不是讽刺。艾伦打来电话。我故意咳嗽给他听,虽然我们现在没法做爱——我们中间隔着大西洋——但我觉得就像和他做爱一样。女人真是变态!
我没告诉他新书的构思,一个字也没提,否则我那些明信片就白寄了。在另一张给艾伦的明信片(法兰克福书展的航拍照片,据说有来自100多个国家的5500多名书商参展)上,露丝写道:再也不愿离开你。爱你的露丝在从法兰克福飞往阿姆斯特丹的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的航班上,我的咳嗽和黑眼圈几乎同时消失了,只是喉咙后面有点痒,右眼和右颧骨稍微有点黄绿色,已经完全消肿了,不仔细看不会发现我受过伤,就像我的咳嗽一样微不可察。
这副形象找妓女正合适,我可以借题发挥编造故事,同时不会引起太多注意。
手上的阿姆斯特丹旅游指南告诉我,红灯区又称“小围墙区”,十四世纪的时候就合法了,文献记载,那里的“女孩穿着暴露,在店铺窗口搔首弄姿”。
为什么大多数关于肮脏、污秽、色情和下流的描写都带有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优越感呢?(调侃打趣的语气其实和冷漠一样,体现了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我认为,针对“不体面”现象的任何调侃或者冷漠的态度通常都是装出来的,因为人们要么被这样的现象吸引,要么不赞成,或是二者兼有,然而我们却故意通过假装调侃或冷漠来贬低那些“不体面”的现象,反衬自己的高尚。
“每个人都有性怪癖,至少有一种。”汉娜曾经告诉我。(但如果汉娜也有一种性怪癖的话,她从来没告诉过我那是什么。)
在阿姆斯特丹,我也要完成许多责任,但我有足够的自由时间做我需要做的事情,阿姆斯特丹毕竟不是法兰克福,没有哪里比法兰克福更糟的了,而且,老实说,我迫不及待地想和我的妓女见面!这项研究中的羞耻元素恰恰是最令人兴奋的东西,不过,我当然是以客户的身份去见她,我已经准备好了——我等不及要把酬金给她了。在又一张给艾伦的明信片(露丝是从史基浦机场把它寄出的,所以和前面的几张不一样,她寄给父亲的那张明信片上的妓女是德国的,这张明信片上印的是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酒吧和性商店的霓虹灯倒映在运河中,男人们穿着雨衣,照片前景那扇被灯光染成紫红色的窗户里有个只穿内衣的女人……)上,露丝写道:忘记早前的问题吧,我决定叫它《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第一人称叙事。没错,她又是个女作家。不过请相信我!爱你的露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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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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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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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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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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