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阳城在雪山南面的山脉处,因为有了雄伟的雪山庇佑,这塞上边城多少有几分塞上江南的意思。
小河不大,流出这片绿原之后,很快便沁入了地下,正是因为这样大大小小的河流,所以有些地势低洼之地,偶尔会有沙漠绿洲的存才。其面积不大,都是一个小村子般大小,堪堪够百十人生存。若是误打误撞进入其中,便会给人一种来到世外桃源的感觉。
四人从耸立着零落的毡包草原上走过,沿河而上,约莫走过五里之地,两个毡包伫立在前。
极远的地平线上有牛羊在低头吃草,钝三刀收回目光,不知道那是卓玛还是桑央在放牧。他试着喊了两声,毡包里走出一女子,正是卓玛。
“你们……找谁?”卓玛不解的看着来人,目光落在钝三刀脸上,眼中泛着疑惑。
“阿母,他们说是你的朋友,爷爷让我带他们来找你。”诺顿从马背上跳下来,纵步来到卓玛前。
卓玛微顿,只觉捕快模样的人自己认识,只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对方是谁。钝三刀喟叹,笑道:“十年前你救了一个捕快,你忘了吗?”
“啊,我想起来了,是你啊!”卓玛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连忙请三人进帐篷。
十年前,她与丈夫放牧时走丢了一只羊,她去寻找,不想羊没找到,倒是救了一个捕快模样的男人。当时其全身是伤,一脸灰尘,身上也多是伤口,有狼爪留下的,也有剑伤刀伤,人倒在乱石上,昏迷不醒。
当时她把他救回来后,一直都是妹妹和阿爸在照顾,所以记忆不是那么的深刻。
“卓格的事,真是遗憾。”
钝三刀沉默片刻,抬起头来,叹了口气道:“我已经听老爹说过了,都过去了。”
“你这次来,是来找她的吗?”
钝三刀点点头,有些唏嘘道:“嗯,顺路来看她吧!”云奚和不归人对此地不熟,一切都由钝三刀安排,两人跟在他身后,除了偶尔观望一下,便是一言不发。
“她一直在等你。”大漠的风沙,大漠的广袤,造就了此地人坚毅和豪爽的性格,即便是女子对于自己喜欢的人也一样,会大声的说出来,不会藏着掖着。
钝三刀眼神闪动,一丝怀念之色在他的脸上浮现而出。那一张风吹日晒,如刀笔府吏般刻板的脸,随着这丝怀念之色,变得生动活泼起来。
钝三刀噶声道:“是我来晚了。”
卓玛在帐篷中翻腾良久,从一个乌木盒子中拿出一只银钗,交给钝三刀:“这是妹妹留给你的。”
钝三刀伸手接过,一只简单的银钗,颇为细长。只有这样,才能让卓格长长的黑发盘起来。上面没有什么装饰,银钗扁平的一头,上面笨拙的刻着两个字,歪歪扭扭的。要那女子刻字,实在是为难她了。
钝三刀了然,那是只属于他和卓格的秘密。他少年扬名,虽是官差,在江湖上却是奔波最久,看惯了刀光剑影,那受伤期间的恬静日子,倒是此生中最为珍贵的回忆。也就是那时,他认识了坦率、坚强、善良的卓格,那个女子不仅仅医好了他的外伤,连他心里的创伤也因为她的笑脸而治愈了。
很多次,他都不想再回中原,只想与那个女孩在这塞上放马牧羊。只是握惯了刀剑的手,握着牧羊鞭总不是那么一回事,他终究还是选择离开,带着心上人伤感的歌声……他沉默得更久。
卓玛给云奚和不归人添酥油茶,三人默然不语。很难想象,这样一位铁骨铮铮的汉子,竟会有如此柔情的一面。毡包外有杂乱的声音传来,惊醒了沉浸在回忆中的钝三刀,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似乎要把心中的郁闷之气全部发泄出来。
他十年坚持,似乎什么都没抓住,所有的东西,反倒离他远去。无论是僧也好,还是卓格也好,那种趴在乱石滩上等死的无力感,又穿越时光,落在了他的身上。
他身心俱疲。
“都过去了,不是吗?”似是在询问,又是在自我安慰。
卓玛点点头,向三人躬身俯礼,便开始张罗着晚饭。
远道而来的客人,必须得招待周全……
夏日漫长,边塞之地,却已经开始步入了秋季。虽然这绿原上看去,依旧是一片一片深绿色,不过若是细心观察,便可在草叶上发现,在离地的一寸左右的草叶上,已经有了一条细微的‘秋索’,原来草原上已过立秋。
这是节气所致,若是江南之地,盛夏过后,等到立秋那天来临,几乎是一瞬间,大地上的草叶也会出现这样一道皱瘪的‘秋索’,让人不得不感慨造物主的,世间万物,似乎都被一只命运擎手所掌握。
立秋,在这边塞苦寒之地已经降临,天气愈发的寒冷了。
太阳西斜,人的口鼻中,已是开始呼着白气。正是牛羊肥壮之际,一个个领头人从四面八方赶来,径直走入肃阳城。他们有目的走向某一地。那里有一座圆形建筑,使用无数土石建造而成,占地百丈之广。
这是每年当地土司,与各方头人商量秋季‘乃日’的地方。举行之地,却不在此处,毕竟这里虽广,还容纳不下四面八方赶来参加乃日的牧民。
乃日是草原民族盛大的节日,堪比汉人的春节,会在草原上浩浩荡荡的举行一个月之久。这样长的时间,是为了各个牧场上的牧民,储备足够的越冬物资。
天色虽晚,仍有远道而来的头人,身披毛毡,腰跨银柄弯刀,络绎不绝的赶来。
盗跖吸着鼻子,“这些家伙没完了是吧?唔,这味道,确实有点大。”
苦寒之地多是食牛羊肉,再加上一年到头,与牛羊为伴,洗不了几次澡,体味大发乃是自然。
“啧啧,要是这样做他一票,这喝酒的钱就不用愁了。”盗跖习惯性的坐在客栈土窗上,看着过往的肥羊。他伸手取过一侧的酒坛,仰头喝下最后一口酒,而后张大了嘴伸着舌头,舔着最后一滴酒。酒滴入口,盗跖无聊的吧唧着嘴,不免有些泄气。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浪子身无长物,又好喝酒,信奉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快活日子,所以他很快便一穷二白了。m.χIùmЬ.CǒM
“早知道就多捡点玉石了。”
空气中传来香浓的肉香,让得盗跖不由得咂咂嘴,他抓着屋檐轻轻一荡,翻身落在房顶上。整个人轻巧得像一只狸猫,可惜猥琐的身影又使得他像一只老鼠,畏畏缩缩。
在房顶上跳跃数次后,盗跖便循着肉香,来到了一家店门口。店门口翻着三口大锅,几乎有成人那么高,里面白气翻腾,整块的牛羊肉在清水中褪去血水,便被两个小厮用铁叉子插着,放到锅里翻煮。
盗跖也不管身上是否有银两,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如此大锅煮出来的肉食,必定香嫩。于是他快步向前,咽了咽口水,大声喝道:“十斤牛肉、十斤羊肉,再来两坛子烈酒,越烈越好,动作快些。”
说着,他向店内走去。门挡路,一脚踹开,凳子拦路,一脚踹开,柱子挡路,他踹了一脚,咧咧嘴吸了口冷气,便是老实的绕路,来到一张无人的桌子上坐下。
这家店生意不错,更难得的是热闹之极。内厅面积极大,百十张桌子摆在里面,并不显得拥挤。或许是受草原人豪爽的性格影响,店内陈设带着分粗犷气息,长木凳子厚重古朴,牛羊头骨做成的灯台悬在梁上,兽皮兽骨制成的门窗上刻着异族文字,有些奇异。大厅内放眼望去,都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客商。
当然,还裸露着大半个身子,陪客人喝酒的胡姬。盗跖咽了口唾沫,径直走到凳子上坐下。事实上他什么都没看到,他只看到了桌上的酒,还未开封的两坛子酒。
这么多客人,小厮却不忙碌,随着盗跖的吩咐,几乎是在他坐下之时,便把他所需要的肉食端了上来。大块大块的牛羊肉,汁水丰盈,让人不禁想要大快朵颐。
砰的一声,酒坛封盖被一掌拍掉,盗跖往嘴里大大的灌了一口,这才变得精神起来。他浑浊的双眼泛着光往桌上扫去,两盘子牛羊肉分别用木托盘装着,热气腾腾的,该是才从锅里捞出来。
与之一道的,则是两碟子酱料,一碟子是椒盐,这个盗跖认识。另一碟子绿油油,还有股辛辣的气味传出,他不由得喃喃道:“这是什么鬼东西,吃了不会要老子的命吧?”
“那是韭菜花酱,乃是用韭菜花腌制而成,是这草原上,人们食牛羊的必不可少的佐料。有了它,肉食才会变得鲜美可口,带着分辛辣,兄台不妨尝尝。”说话之人,是一个中年汉子,独自一人坐在邻桌,一口地道的关内话,应该是来往两地之间的客商。
只是,似乎又隐隐不像,其桌上摆着一把刀,行商之人,此幅打扮也不足为过,不过这人豪爽的气质下,身上隐隐透出一股痞气。与盗跖吊儿郎当的样子,倒是相得益彰。
“咦,那倒是要尝尝。”
盗跖提起酒坛,向那人摇摇敬了一下,便开始动筷子。许是这寒冷的天气,使得人想要贴秋膘。盗跖伸手取过一块羊肉,这里的一切都充满粗犷,连带着桌上的肉食,都有这样的气息,大大的一块,用手抓吃起来最是痛快。羊肉和着蘸着酱料,别看油腻,却是鲜嫩美味,特别是配上烈酒,天上人间不过如此。
寒风从窗外呼呼的吹进来,酒香与肉香混杂,反倒让用餐之人,多了分热情,少了分寒意。
“果然不错。”半盘子羊肉入肚,盗跖竖起大拇指道。韭菜花酱里面的刺激性味道,与天然的盐味,成就了羊肉的细嫩爽滑,让人欲罢不能。
“兄台似乎是第一次来此?”先前搭话那汉子或是一个人吃得无聊,随意问话道。
盗跖皱着眉,他向来不记事,到哪都是一副浪子心,所以在记忆力搜索很久,终于是确定,“嗯,闲来无事,四处逛逛。”
“哈哈,那兄台可算是来对时节了,过两天便是草原上的乃日,到时草原上会举行盛大庆祝仪式。各地牧民纷纷前来,方圆千里的人,都会来庆祝,同时交换物资,为过冬做准备。”
那人笑道:“其中,还有一些关内的富裕人家赶来此处,来体验异域风情。”
这些年边关无战事,倒是让得此地一派繁荣景象。当然,那八百里瀚海功不可没,若是敌国大军进犯,是不会选择从肃阳城外的沙漠中攻来的。否则光是物资运送以及沙漠里的残酷环境,便会让军队折损十之一二。
“呵呵,那倒是要好好耍上一番。”盗跖眼底闪过一丝精光,笑着回道。
那人大笑道:“相比于这乃日,却是还有一件事,让人趋之如骛。”
盗跖诧异道:“哦,还有什么事,竟然比乃日这等大事还要吸引人。”
那人目光一扫,落在店中诸人身上,示意盗跖望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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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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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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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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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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