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诸神剑>第32章 国君
  帝国京畿,历来是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地。

  夜幕刚刚降临……

  大地在一瞬间远去,继而变得渺小,地上的小院,也在视野,渐渐化作一枚光点。

  海东青扶摇直上……

  遥远的天空挂着蔚蓝,高山在云海下伫立匍匐,与世隔绝的悬崖峭壁,树屋里升起一缕青烟。树屋之下,一望无际的盆地森林在风中摇曳,穿流而过的河流泛起金光,向远方奔流而去,追逐着夕阳。

  海东青一路向前,大地上的景致不断变换。

  大漠黄沙,边塞萧瑟,高原雪藏,化作小桥流水,淌过江南水乡;飘过数不尽的村落城池,望不尽的碧原秋波,接引着朦胧天色。海东青从云雨中掠出,踏着彩虹桥,自万丈高空垂下,向着远方都城落去。

  天地是如此的广袤,神鹰徜徉在天空,如同睡在风里。

  再快的脚步,也经不起夕阳追赶着,昏暗的分割线在大地延伸,从百丈瀑布追随着海东青的身影,丝毫不停歇的向着人类文明之地涌去,一片阴影袭来……

  惊心动魄的旅程,一路上的风景变换,每一刻都是那么精彩。这或许能让人心神摇曳,对于海东青这种天空霸主来说,却没有什么出彩之地,它双翼微收之际,扬首,所有的波澜壮阔,最终化作了一声鹰唳,飘荡在都城上空。

  城门吱吱呀呀的挤压着阳光,甲士持枪而立,旌旗垂落在夜幕中。甲士的面容藏在面颊之下,惊闻鹰唳,目光闪动。边塞战事告急,或是有什么重大事情,才会启用鹞鹰传讯。

  铛!

  城门终于合上,那条缝一般的阳光也随之消失,夜幕便如期降临。海东青自是不管不顾,向着龙首山原那边掠去。

  黄昏初离,夜幕初降,暮鼓声响,万家灯火熠熠升起,便是城市最美的时刻。这是个五颜六色光怪陆离的世界,一帧一角,都透着丝诱人的神秘气息,向人彰显着无边的繁华景象,对着来往的过客招手。

  华灯初上,沿着河两岸蔓延开,而后便是街角巷尾,桥楼栈房。灯火一盏盏亮起,刚刚还只在脚下,下一刻已到天尽头,即使立于高塔星楼,也望不尽这繁华。那里灯路交错纵横,坊市错综庞杂,勾勒着磅礴大气的建筑林海。似是因为城市极大,过了好一会,鼎沸的人声才自地上扑面而来,吹得帘幕微扬。

  “你说,是边关急讯,还是青河城那边,落下了帷幕?”南宫艾带着分好奇之色问道。

  帝姬大概是心思都在眼前的棋盘上,只是嗯了一声,没有了下文。

  南宫艾哑然一笑,收回目光,专心对弈。

  听到铃声,鹰匠放下手里活,急匆匆的向鹰驿赶去。家里世代都是鹰匠,开国时,便跟随南宫家征伐四方。当然,其主要功勋,便是驯鹰手段,用来为大军传递消息。

  历朝历代,对于奇巧淫技,无论是王孙贵族,还是流民商贾,都对伶人之技,不屑一顾。

  虽然有时他们很离不开伶人,但无论经书道义、还是儒学杂序,都没有伶人技的一席之地。

  昔日孟尝君门客三千,身陷秦国时,有鸡鸣狗盗之徒,学鸡鸣狗叫,骗过守城军士,助其逃回齐国,也算是功不可没之人。

  可惜,天下只有一个孟尝君,身怀奇巧淫技之人,终究难登大雅堂。

  这是无奈之事,也是必然之事。想来世间立世经学,之所以为人们所推崇,那是因为无论是在过去的岁月,亦或是在将来,那些人心中所恪守的东西,从来没有因为贫贱富贵所遗弃。甚至在刀斧加身的之时,愈发的坚贞不屈,用头颅热血捍卫心中大道。

  “也难怪老子是下九流。”

  鹰匠自嘲一声,心中颇有不甘。先祖的训鹰手段,虽比不上公输家的机关之术,亦比不上兵家列阵排兵、治兵选将。可是百万大军,万里疆域,若是没有鹞鹰传信,这偌大的国朝,无异于一旁散沙。

  甚至当初若不是鹞鹰窥伺敌军军情,今日天下之主,是不是他南宫氏还两说。

  这种抱怨之语,他也只能在心里嘀咕一二。可每当看到那些衣襟华贵,娇妻美妾成群的大官,心中要是不羡慕嫉妒,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崔柕弑君,想要让史官重新记录,史官不肯。崔柕一连斩了两位史官,还是没能让对方低头,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坐实了弑君的名头。

  鹰匠自是知晓这个典故的,史家历朝历代,虽没有绝对主导,执掌天下牛耳,但无可否认,其地位极高。在鹰匠看来,这种蠢到家的做法,除了历史上多点笔墨清名,便是白白送了了自己姓名。

  他佩服那些不怕死的,也知道对方慷慨赴死,换来了千百年的声誉。可是即便知道如此,家族中也有人依样学样,最终除了差点葬送整个家族外,没有得到半点好处。ωωω.χΙυΜЬ.Cǒm

  “读书人的命,和大老粗的命,就是不一样。”

  鹰匠加快脚步,帝国京畿,王孙贵族何其多,鲜衣怒马的世家公子,如今都已跨下骏马,肩头雄鹰为荣,若是没有这两样,他们都没脸出门。他送完信,得赶回去继续训鹰,初夏之际,北海那边运来的雏鹰,多不胜数。

  “也就是折断时间操劳一些。”

  低头穿过迷宫一样的建筑甬道,竹筒最终到了外事公公手中,几经辗转,来到了一座宫殿前。

  御书房。

  老太监双手捧着竹筒,非男非女的声音从其口中传出,如山鬼泣诉,“启禀陛下,鹞鹰来信。”

  其身前男子,刚刚临帖完毕,对照着《兰亭序》本帖比对。若是有合心意的地方,眉宇稍舒,嘴角带笑。若是有不合意的地方,面上微恼,颇有几分孩子气的样子。

  他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

  大殿清幽。香炉中,青烟袅袅,从瑞兽的嘴唇中吐出,飘过一只雨过天青色的茶杯。茶杯上的冰裂纹极为好看,高明的匠人通过特殊手法,使得冰片微微凸起。自院外的幽潭中反射进来的眼光照耀在杯壁上,映出一幅山水画。

  几户人家,几棵细柳,几座矮山。青烟飘飘直上,氤氲了茶杯中吐出的白雾,一根手指将凑近杯口,上面翠绿色的扳指被水汽一喷,如同要滴水一般。

  男子欣赏完毕,微微叹息,抬起头来。其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视而有情。肌肤上隐隐有光泽流动,眼睛里闪动着一千种琉璃的光芒。

  “唉,还是只得形,不得意啊!”男子抿了口茶水,虽是在说临帖之事,自有一股寂寥落寞之意传出。

  想想也是,放眼天下,他是唯独一个以朕自称之人,所有人见了他,都要低头,都要行礼。这世间能让唯一能让其敬仰的,便是头上苍天,以及祖庙中的列祖列宗。

  自男子小时候便一直侍奉在左右的老宦官,自然知道此事该说什么,面带谄媚,“陛下乃是天之骄子,管理这偌大的疆域,所学无一不是治理天下的经义。每天都要殚精竭虑,为国朝奔劳,哪有时间练字。”

  “可惜,朕的一片苦心,总有一些人不领情,搅得整个朝堂乌烟瘴气的。”

  老太监不敢搭话,宦官外戚不得干政这是祖训,他哪里敢越雷池半步。

  “朕跟你这老东西说这个干嘛?”男子自嘲一句,心情颇好,笑骂道:“就你这狗奴才会说话,讨朕欢喜。”

  “冤枉啊,奴才这可都是肺腑之言,莫说陛下随手临帖,哪怕是信手涂鸦,在奴才眼中,也比那什么王羲之的字要好得多。”老太监叫着撞天屈。

  “那是因为朕还坐着皇位。”

  这位一国之君说着,挥挥手,自有小太监手脚麻利的将案桌上一切收拾干净。男子散去书卷气,那个君临天下的君王,让所有人不敢直视。

  老太监适时呈上竹筒,萧旭并没有急着打开,而是问道:“她在哪?”

  “尚公主自观星楼下来之后,去城中饮酒去了。据影卫回禀,尚公主正在弦月阁与人对弈。”

  “这倒是奇闻,自从上次把国子监的祭酒杀得丢盔弃甲之后,她便视下棋为小孩子的玩意,朕想领教一二,总是被她用老大不小之类的话顶回来。这京中就没有几个看得过去的棋手,每次与朕下棋,不是想着怎么赢朕,而是想着怎么输得漂亮,每次都不尽兴。唯一一个敢于朕厮杀之人,又不愿意和朕下,唉,还真是高处不胜寒,古人诚不欺我啊!”

  萧旭空中的她,自然便是南宫艾了。这位皇室贵女,属皇室隐脉,从不干涉朝政,乃是南宫氏家族中举足轻重的人物。在国朝中有这样一个说法,皇室之人,国姓为萧,祖姓为南宫。能以萧为姓之人,身份或许不俗,但能以南宫为姓之人,身份必定尊贵无比。

  这是大家族的通常手段,总要给流一条后路,布置数道暗子。即便是某天国朝覆灭,大厦将倾,南宫氏终能得以传承,暗中蛰伏,等待天时。

  两人之间差着辈分,但年龄相若,且这位皇帝名义上的姑姑,巾帼不让须眉,好舞刀弄枪,外出必着盔甲。因其脾性与皇帝相投,故而时常受邀,来宫中与侄儿相聚。

  这位女子出彩的不仅是其身份高贵,更因为其乃是天下七位绝尘谋主中的一人。在其还是少女之时,外敌来犯,这位奇女子受命自祖地出世,为景帝献上锦囊妙计,是以天下大安。

  “陛下,需要派人将尚公主召回来吗?”

  “小姑在与何人对弈?”萧旭带着分好奇的问道。竹筒在他修长的手指间转动,夜色如水,这位天下间身份最为珍贵之人,似是有难断之事。

  “燕国余脉,燕兆之女,随帝姬游历四方,此时正在城中。与尚公主对弈之人,便是帝姬。”

  萧旭了然一笑,“原来如此,绝尘谋主,与世间奇女子的对弈,定然精彩至极,可惜朕有要事,否则定当前往一观。不必召她回来,派个激灵点的奴才前去,将棋局记录下来即可。”

  老太监领命退下,萧旭打开竹筒,取出其中丝帛,打开一观,脸色微变。

  “来人。”

  “陛下有何吩咐。”听到主上语气颇急,老太监匆匆忙忙赶至殿中,伏地跪下。

  “起驾,朕要去甘泉宫见王叔。”

  “喏!”

  老太监急忙起身,出殿准备撵驾。这位服侍了两代帝王的宦官,心中暗自打鼓。甘泉宫所住的王爷,乃是统兵三十万的萧不夜,陛下此事去见他,未免有些太急了。莫非是那档子事情落下了帷幕?可朝堂之上,也不见有捷报传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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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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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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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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