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诸神剑>第28章 狩猎
  傍晚时分,山峦吞噬落日,阳光变得金黄,将天边云彩染成橘红色。高飞的鹄燕唱着晚歌,从不知名的水滩飞起,落回林中。

  夜色即将降临,山峰变得朦胧许多,像是铺上了一层雾气,看上去极为迷人。河湾之地,水面波光粼粼,不时有鲤鱼跃出水面,溅起透明的水花。沿河而下,澎湃的河水分出一条支流,不知穿过多少山峦,越过无数森林平原后,来到一座小镇,从田野边流向远方。

  小镇沿河而建,其坐落之地是个小山包,虽不大,但一眼望去,也有千户人家。沿河而下,便是大片的农田,有带着斗笠的农人扛着锄头从田间走来,他们赤着脚走在田埂上,嘴里哼着粗狂的调子。兴致好一些的,还会从河边捕两尾鱼挂在锄头上,随着他们的脚步一甩一摇,极有画面感。

  夕阳拉长了归人的身影,钟鼓楼的老爹见此,知晓时辰已到,他放下手中的烟枪,在石阶上磕了两下,褪去烟灰。随后将烟枪往腰带上一插,扶着护栏爬上钟楼,铛铛的敲了起来。

  钟声悠扬,远远的散开,笼罩在整个小镇上空。于是乎家家户户升起了炊烟,街边巷口的小孩闻到米香味,跟小伙伴约定好明日见面的时辰,便匆匆往家赶。途中若是遇到山那边归来的狩猎者,说不定还能尝到美味的水果,红的、黄的、白的都有,酸酸甜甜的,小孩子们最是爱吃。

  好一处人间净土啊!

  夕阳渐渐下垂,山阴自归人的脚底攀爬至其眉梢,让得人不由转过身,好最后看一眼即将离去的夕阳。这时候的时间,似乎总是过得很快,只是一眨眼,山阴便跃上了房檐,攀爬至河边立着的牌坊上,只见那里刻着三个看上去颇有些年头的古字——青河镇。

  世上之事大多都有脉络可寻,青河城也一样,建城之初,便是围绕着这方小镇开始的。只是此地狭窄,不太适合建城。所以虽有一段时间的繁华热闹,但是随着建城西移,繁华如梦一朝碎,小镇又恢复了往日的时光。

  青河城周遭小镇无数,各有乡土风情,偶尔踏马观花,浊酒话桑麻,也别是人间闲人乐事。

  青河镇在诸多城镇中,算不得出奇,镇中光景也并不是如何的惹眼,所住之人也都是些升斗小民。当然,这只是对于那些不知内情的人来说,至于知晓此地内情之人,不会超过一手之数。

  钟鼓楼老爹案例敲完钟,习惯性的走到石阶上坐下。他熟练的取出烟叶,用火疖子点燃后,吧唧两下嘴,旱烟即燃。两口浓烟从其口中吐出,夹杂着老爹的呛咳之声。

  他于烟雾缭绕之中,凝神向远处望去。入眼皆是碧天一色的场景,农舍间杂田野,耸立在大地之上。河水弯弯自山间奔流,奔腾之势,宛如雷鸣电吼。

  “山那边打雷了?”头上扎着小辫子,穿着红肚兜,就差在眉心点一点朱红,便可称为年画上的金童的小孩张嘴道。他说着话,手脚一点也不安分,纵身一跃,想要攀至榕树稍,向山那边眺望。琇書蛧

  “胡说,明明是大憨哥放屁。”年纪稍长的少年说着话,已是走到树下,半蹲着身子,好让肚兜小孩借力爬上去。在他眼角余光中,一位妇人已经挽着袖子从甜水井那边走过来,要是看到这小子又上树,便又有一场‘母慈儿孝’的大戏可看,比躲猫猫什么的游戏要有趣得多。

  “就是,大晴天的怎么会打雷?少要那个什么……”不明所以的赖利头一脸便秘的模样,穷搜刮肚之后,终于是得出一些典故,“少要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黔驴技穷,围魏救赵,输了就是输了,该你来寻我我们三个了,韩二哥,你说呢?”

  少年说着,双手插腰,大概是为自己一口气说出那么多一听就是了不得的成语而感到骄傲无比。

  听到同伴提及自己,圆圆滚滚,皮肤黧黑,只有一双柳叶眼透出一丝清澈如溪水光亮的小胖子嘿嘿一笑,挠挠头,“我没放。”

  韩老二笑着,一双狭眼只有一道缝隙,他有些扭捏的道:“汤郑,你能不能教教我?”

  成语如连珠炮从口中喷出的少年闻言,一副难为情,背着手在小大人般的地上踱步。

  小胖子见此,微微心急,胖手一甩,伸出三根指头,慌乱加肉痛的脸色中,他急忙用另一只手按下一根手指。韩老二大声道:“两个酱猪蹄。”

  汤郑小舌头都在打颤,面上仍是为难之色,叹气道:“好吧,二哥你既然有心求学,我汤郑自然不会拒绝。先生都说了,‘味道有前后,树叶有周公’,三人行,必有我作诗,咳咳,作诗这东西,跟你说你也不明白,现在你要学的就是认字,背书三字经百家姓什么的。”

  韩老二一脸崇拜,小鸡啄米的点着头,“嗯嗯,汤哥儿你真厉害,治大国如烹小鲜。我爹也说过,酱猪蹄要先洗净去毛,放酱油,再放料包盐之类的,你说的味道有先后就是这个意思是吧?”

  汤郑手一摆,虽无长袖,却也有先生的派头,傲然道:“那是当然,二哥,先说好,我收你两个酱猪蹄,可不是趁火打劫。这是先生的惯例,就像是我们去学堂读书一样,是不是得自备五谷、腊肉之类的做束脩?呐,我要猪蹄也是因为这样,这叫礼数,先生说万万不能崩毁。”

  胖胖憨憨的韩家老二微微皱眉,挠头,憨憨的道:“汤哥儿,照你这么说,我记得先生还给我们回礼呢!”

  身材有些矮小的汤郑闻言,奋力一跃,终于是拍到了韩老二的肩膀,他义正言辞的道:“我要是回礼的话,那就真成了你的先生了,那不是害你吗?”

  见韩老二不明所以,汤郑摊手道:“你想想看,你现在已经拜在赵先生门下,若是再拜在我门下,岂不是欺师灭祖,有辱斯文?而且啊,要是我成了你的先生,那还怎么和你一块愉快的玩耍?捞鱼摸虾、偷……帮邻家大娘捡贴身衣物,少了我怎么行,懂了没?”

  韩老二咧嘴笑着,点着头,“还是汤哥儿想得周到。”

  “那是,否则我怎么也要用三四条黄河大鲤鱼回礼不成,这还不算,还要请‘三毛’他爹给你射只大雁,而且是那种‘开口雁’,毛都不掉一根,将来讨媳妇就全靠它了。”

  韩老二点着头,一张脸笑得更欢,也更憨。他板着手指头开始数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今日自己学这八个字,就是八只酱猪蹄,除却给汤哥儿的两只,还有六只。不对,跟娘亲说,得分给汤哥儿两个猪蹄,我能拿到八只猪蹄。八只猪蹄加一盆子米饭以及一盆子汤,刚好饱。再多学一个字,就太浪费了,也容易吃撑。

  两个小孩商议完毕,彼此都心满意足,嘿嘿笑着,就差相互抱在一起了。

  年龄稍大男孩一脸老成像,竭力送‘三毛’上树之后,仰着头问,“看到啥了?”

  肚兜小孩置若罔闻,借助树枝丫不停的在绿叶中穿梭,如同狸猫上树,身形隐绰。再度出现在人视野中的时候,他已经爬至最高处,颤巍巍的站在树梢上,双手抱臂在胸,随着树枝摇曳,如风中铃铛。

  “方颖逸,问你看到啥了?哑了?”千百时再次开口问道。

  景秀蒙泛,颖逸扶桑。

  方颖逸不屑于扶桑,亦是不屑于扶榕,抱臂在胸,听到下方的喊话,依旧我行我素,看着远处河湾之地。视线微朦,不过仍旧有一方好戏呈现在少年眼中。“啧啧,那么大的船,要是能拉回来,这辈子都不用上山砍柴了。”

  视野中,那里硝烟未散,不懂望气之法的小孩,也能感觉到那里的冲天气势。兵戈之争,戾气四溢,飞鸟惊兽逃飞、鱼沉鼠遁地动。

  “老爹说这几天城里不安生,想不到是真的,那些家伙搞什么?用那么多的火药炸房子,用来制礼花炮仗不香吗?”

  方颖逸抽抽鼻,尽量不去看下方,免得自己‘害怕’,从而生出想要飞流直下的想法。

  韩老二打完自己的小算盘,终于开始着眼于周遭的世界,眼见那边妇人甩着擀面杖气呼呼的向着这边走来,大声道:“婶子,你咋来了,是喊方哥儿回家吃饭的吗?”

  妇人哪里顾得上跟人高马大的韩老二说话,这小胖子说他是成人都有人信。也难怪,人家爹可是镇上有名的屠户,一年卖狗肉、猪肉就能攒下来好些银子。把自己婆娘养得白白胖胖不说,自己的这个儿子也养得人高马大。

  哪里像家里那个死鬼,除了整天侍弄破弓外,屁用不抵。儿子长不开,骨架小,全是赖他,一年到头家里荤腥都只能吃到三百六十四天,看看自己儿子饿得,都快成叫花了。

  让他去多打点猎物,他倒好,说什么上天有好生之德,一日一雁,十日一猪,百日一鹿,千日一虎。

  “老娘真是瞎了狗眼,嫁给你这么个窝囊废,想当年多少青年俊彦馋老娘身子,老娘也没有正眼看他们一眼。本以为嫁给你这个神箭手后,至少也能混个将军夫人的称号,你个没良心的,竟然就待在小镇上打打猎,人家送来的金银竟然全扔出去。老娘每天苦死苦活,街上烂菜叶都捡了不少,把你爷俩养着,大的不成事,小的也学泥腿子漫山遍野的跑,学猴子上树,呜呜……老的小的都不省心,老娘不如去死……什么狗屁规矩,你怎么不说万日射龙?学那些秃驴什么好生之德。”

  “万日射龙,只是还没到日子。”身材清瘦,一脸愁苦像的男子总是这样回到,“只是日子还没到而已。”

  “日子没到?老娘跟你说的时候,你个贼砍的怎么还爬老娘床,街坊四邻你们评评理,这种当家的竟然还敢说儿子不像他,这天下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我一个妇道人家,怎么……”

  老生常谈之事,妇人越想心越气,尤其是看到自己儿子竟然又爬树,还学人站在树梢,顿时就炸开了。“小崽子们又不学好,自家大人也不好好管一下,我家颖逸就是跟着你们这些娃学坏的。都不许跑,谁跑我就打上门去。”

  妇人匆匆奔来,两百多斤的体型随着她的跨步,肥肉抖动,似大海涛浪奔涌,咚咚的,大地颤动便是由她而来。

  三个少年哪里会听她的话,镇上的人都知道,方家婆媳只要一大嗓门,事情就不会简单。她从来都是假朝自家人发脾气,然后迁怒于人,再然后便是炫技般开始她数落人的精彩骂词。

  闻者掩面,听者流泪,除了黄老爹之外,没有人是其对手。

  千百时和汤郑撒丫子就跑,两个家伙跑之前,还不忘对韩老二说,“二哥,婶子发起火来,容易伤着别人,我们身子骨羸弱,不像颖逸他爹,经得住其折腾。你身子骨强,留下来劝一劝,免得方哥儿被她打坏了,兄弟之间,最讲究义气二字。”

  韩老二看着两人跑向不远处的钟鼓楼,点头称是,“我会的。”

  妇人声势骇人,只是速度嘛,哪里是成天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鱼虾的少年的对手。等她从甜水井那边跑来,两个少年已经坐在钟鼓楼的扶梯上,靠着黑漆柱子,垂着腿一摇一摇的,跟黄老爹说着不堪入耳的荤话。

  “婶子,擀面杖会打坏方哥儿的筋骨的,你还是换柳条吧,那个很疼,好得快。”原地憨憨的韩老二,张开手挡在路中央,一副倔强模样。

  “婶子自知轻重,快些让开。”气喘吁吁的妇人,即便停下来,胸口依旧剧烈起伏着,波澜壮阔。

  说来也奇怪,小镇上,妇人对谁都不客气,唯独对韩家人,还算有那么分礼数,甚至是敬意。

  “婶子,这是你说的。”

  “知道了知道了,啰嗦。”

  少年放下手,侧开身子,两人的体型倒极像一对母女,至于榕树稍上站着的瘦猴一样的少年么,只怕是捡来的成分居多。

  “兔崽子,你给老娘滚下来。”

  抱臂在胸的方颖逸临风而立,站在树梢如青鸟衔木归来,他目光依旧落在远方的河湾之地。“娘,那边有大船,好像在大战,你看我们要不要去捡点破烂。听说那些盔甲长刀什么的,值老鼻子钱了。我们去捡上一箩筐,顺便用船拖回来,这辈子都不愁吃不愁穿,还能给你打一对金镯子金耳环。”

  气呼呼的妇人闻言,推开上前阻拦韩老二,大声喝道:“兔崽子又皮痒痒了是吧,什么时候跟你那个死鬼爹学得德性,大话张口就来,明明不行,非要说行。老娘信你个鬼,赶紧滚下来。”

  “我说真的。”方颖逸不想吵架,只想看戏,回道,“爹爹不是也说,这两天城里不安生吗?你想想看,他在这些事情上,可从来不骗人。”

  妇人微微愣住,“你说真的?”

  “那是当然,我看啊,等晚上的时候,我们就偷摸过去,神不知鬼不觉的,好日子近在眼前。”

  “儿啊,这种杀千刀的想法可要不得。”

  听到称呼,方颖逸知道有戏,嘿嘿一笑。

  千百时和汤郑坠在木栏晃荡片刻,落身在黄老爹身前,汤郑最耐不住性子,身还在空中,人未坐稳,便开口问道:“老爹,城里出啥事了?莫不是楚河汉界,烽烟四起,诸侯割据,那个天下风云出我辈?”

  黄老爹抽着旱烟,熏得两个少年直翻白眼,他一咧嘴,露出缺牙巴,仅剩的几颗牙也被烟熏得黑黄。他嘿嘿笑道:“什么大战,别听那小子胡咧咧,只不过是狩猎大会罢了。”

  “这个小子知道,叫群雄逐鹿来着。”汤郑卖弄文采,且不是胡编乱造,是以他整个人都眉飞色舞的。

  “什么群雄逐鹿,不就是萧王爷打猎吗?”千百时见怪不怪。“每次出行,就要带那么多侍女啥的,害得小溪那边,都成了禁地。”

  黄老爹眼睛一亮,没好气的拍了千百时一巴掌,“这种好事怎么不早说,奶奶的,萧王爷封藩十余年,每年都要狩猎,一一得一,三下五除二,三七二十一,亏大发了。”

  “打猎个屁,春天哪里有打猎之说?皇家的人,最是讲究礼祭,温汤监不合时宜的蔬菜都不吃,怎么可能在狩猎这种事事情上有差错?老爹,你不说就算了,通往小溪那边有条隐秘的路,可是只有我和千哥儿知道。”

  “亏你俩小子还是读书人,难道不知道非礼勿视吗?”

  黄老爹用烟斗敲着两人脑袋,眼珠子停留在妇人身上,狠狠的剐了两眼,嘴里嘀嘀咕咕的不知在说什么,什么轻弩劲发、快马嘶鸣、来将通名,反正都是些小孩子最爱听的故事。

  一口又一口的浓烟从他口中喷出,熏着他满脸的皱纹。他眼光侧过远山,看着眼前的小镇,如他的皱纹逐渐苍老。

  千百时和汤郑听得极为好奇,却也不愿吃亏,彼此闭口不言,看谁先沉不住气。两人把目光投向榕树下,那里依旧有大戏可看。

  不远处的甜水井注视着这一切,也不知是妇人动静太大还是怎么,井边的木桶跌落而下,闷声响起,井水忽而变得殷红起来,似是有血从下方涌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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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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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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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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