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搜索了一下所学的历史知识,好像有点印象。
只是远没有那位杨贵妃的名头大。
“没错,这江梅妃据说从小就生有慧根,对佛学极为虔诚,在她死后,便将这颗舍利子,做为殉葬品,一同放进了自己的棺椁中……”
梁有道说道。
“这伏牛山,原本也叫做落凤山。便是因为埋葬了那位江嫔妃所故,只是不知为什么后来改了名字。”
梁有道苦笑道:“如非如此,早在十几年前,我就该找辟尸珠的下落了。”
秦川也没想到这辟尸珠,还有这样曲折离奇的来历。
而梁有道所说的江梅妃,一生也极富有传奇色彩,她从小聪慧之极,琴棋书画书画样样精通,后来被招入宫廷,深受唐玄宗的宠爱。
只是后来在宫斗中败给了杨贵妃,赐白绫自缢而亡。
据说她死时,还不到三十岁,可谓红颜薄命。
没想到杏花村民口口相传的“娘娘墓”,竟然就是她的陵寝。
“那辟尸珠乃是佛道高僧几世修行的圣胎所结,据说活人佩戴在身上,便有金刚罗汉护体,入火不焚,入水不溺,百鬼不侵,不堕轮回……将死之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保持尸身不化,续命吊阳,为一名活死人。”
秦川微微一楞,说道:“你的意思是,那位江梅妃还没有死?”
“这个自然,不然那辟尸珠,就不能称之为四大神珠之一了。”
梁有道见秦川眉头微锁,笑道:“难道秦大师不信?”
秦川摇摇头,没有回答,反问道:“既然你已知道那辟尸珠的下落,为什么不直接取来?”
梁有道面露尴尬之色,苦笑道。m.χIùmЬ.CǒM
“秦大师有所不知,那江梅妃贵为唐皇妃子,所葬陵寝坚固异常,哪能这么轻易的进入啊,即便那道重达万斤的断龙石,都不是靠人力能够打开的。”
“而且那伏牛山里面的凶兽众多,要不是老朽还有点本事,恐怕已经死在里面了。”
说完,梁有道有些惋惜地叹了口气。
秦川终算听明白了,不禁冷笑一声道。
“你的意思是,想让我陪你一块儿去伏牛山去,取那辟尸珠?”
“是啊,秦大师,以您的武道修为,再加上我驱神驭鬼的手段,自然不费吹灰之力,便能将那神珠收入囊中。”
梁有道循循善诱地说道。
“一旦得到辟尸珠的加持,你也可以从入道迈入修法之境,修为更上一层楼。”
秦川见他说话时,虽然表情十分诚恳,但眼中却藏着一抹不易察觉的奸诈之色。
他也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了,怎么可能轻易相信这老头的鬼话?
因为这世上,根本没有免费的午餐。
梁有道为了寻找辟尸珠,踏遍千山万水,不知费了多少精力时间,还险些丢掉性命。
他会这么好心,把好不容易到手的神珠送给自己?
不过秦川也不在乎,就算梁有道真的包藏祸心,以他的微弱道行,在自己面前,根本翻不起什么浪花。
随手间,便可以将他打得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秦大师,为了预防夜长梦多,咱们必须抓紧时间才行。”
梁有道有些焦急道。
“因为据我所知,四大术法家族也一直在寻找着辟尸珠的下落,一旦消息传扬出去,恐怕他们就会立即蜂拥而至,到时候,凭咱们两个的实力,同时对付四大术法家族,还是很麻烦的。”
听到这里,秦川倒是有些动心了。
因为那辟尸珠是佛教高僧的舍利所化,一定蕴含着极深厚的精神力量。
一旦吸收了里面的能量,他便可以成功修练出“神印”。
拥有“神印”是修练御剑术的前提,只要神印一成,精神力量便能覆盖方圆数公里距离。
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法眼,对自己的安全,也拥有了更大的保障。
而且随着修为的提升,神印的覆盖范围还会逐渐多大,甚至延伸至千里之外。
到那时,即便肉身不动,也能在千里外御剑杀敌,何等潇洒快意?
“好吧,我可以陪你去伏牛山走一趟,只不过你刚才所说,在陵墓外面有道断龙石,非人力所能打开,恐怕以我的力量,也是无济于事。”
秦川摇摇头说道。
梁有道马上笑道。
“这件事倒是容易解决。您忘了,还有马中华那帮煤矿老板们呢,他们手底下有的是开山凿石的工人,只要准备几十公斤烈性炸药,定能将那断龙石给炸开一条口子。”
“只要这断龙石一开,凭咱们两个的本事,想取那神珠,岂不是轻而易举吗?”
说到这里,他眼中满是兴奋之色,似乎已经将辟尸珠拿到手似的。
秦川点了点头,说道。
“好吧,如果真能得到辟尸珠,本宗师也绝不会让你吃亏的。”
“多谢秦大师。”
梁有道心中大喜。
“行了,我去给你找身干净的衣服换上,稍后咱们就去伏牛山。”
秦川见他身高和自己差不多,便转身进了屋,翻找出一套自己平时不穿的西服。
出来之后,他便将西服扔给了梁有道,让他赶紧去屋里换上。
“多谢秦大师。”
梁有道抱着衣服,乐呵呵地进了屋。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个恭敬的声音:“马中华,携中州诸位老板,前来拜访秦大师。”
此时在门口站着一排西装革履的大老板,以马中华为首,全都弯着腰,双手抱拳于胸,神态恭敬无比看着庭院里面。
在他们身后,则停着七八辆豪华轿车。
旁边还围着一群杏花村的村民,正指着他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这时,杏花村的支书孙全喜,挤开人群,十分激动地走了过来。
“哎呀,这不是马老板吗,是什么香风,把你们这些大老板吹到我们杏花村来了?真是让俺们村蓬荜生辉,脸上有光啊。”
马中华抬起脸看着他:“请问你是?”
孙全喜马上自我介绍道:“我是杏花村的支书,叫孙全喜,您以前还陪着我们镇长,来俺们村视查过工作呢。”
说着,他又看了看那群肥头大耳的煤矿老板们,心里一阵激动。
杏花村因为四面环山,交通不便,可以说就是个又穷又烂的穷山沟,以前从来无人问津。
可自从秦川来了之后,这里就成了香饽饽,不断有大人物过来拜访他。
村民们也跟着沾了光,有脑子灵活的,还在村头开了小卖铺和饭馆,专做这些外地人的生意。
就连孙全喜这位村支书,也跟着水涨船高,在镇里的威望都提升了一大截呢。
甚至镇里组织开会时,他都是坐头一排,可算是涨了回老脸。
“原来是孙支书,幸会幸会。”
马中华十分客气说道,完全没有摆大老板的架子。
以他的身份,换做以前,根本不屑于和孙全喜这种角色对话。
但对方是杏花村的村支书,那就不一样了。
别说人家是一村之长,就是杏花村的里一条野狗,他们都得罪不起,也要给三分薄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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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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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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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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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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