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赵香秀因着自己嫁给林伯文做姨娘,心底一直不痛快,但后来发现在林家做姨娘日子过得要比做主母的好,尤其她给林家生下长孙林瑞安后,日子越发安逸。
不用干活不说,每天只需要照顾好林瑞安,然后哄林伯文开心,至于刘氏,虽说是正房,可对赵香秀而言,她不过是带着两个女儿做家务和赚钱贴补家用的人。
说起来,赵香秀是特别期待林湘能赚到钱,对她来说,林湘赚到钱了,那就是林家也有钱了,这意味着她能花的钱也更多,不然就林伯文口袋的那点铜板,都不够她买一盒胭脂的。
为此,赵香秀特意拐弯抹角让林伯文去打听林湘怎么赚钱,只不过林伯文半点有用的消息都没打听到,只知道刘氏一大早带着林湘去镇上赶集了。
睡过一觉醒来的林湘,这会觉得整个人彻底活过来了,烧退了不说,人也精神了,为了赚钱,林湘可是起了个大早。
天刚蒙蒙亮,林湘跟着刘氏去鸡窝抓了只老母鸡,然后把攒好的鸡蛋全都整理好装进背篓里,老母鸡和鸡蛋都是刘氏准备赶集的时候拿去换钱,好让林湘有钱买食材赚更多的钱。
抓鸡的时候,刘氏还有些心疼,这可是生蛋鸡,而且原本打算等来年开春再孵一窝小鸡的。
只是家里值钱的东西早就当得七七八八,刘氏手中并没有几个钱,而且为了给林瑞安闯祸善后,家里的钱都凑一块交给林老爷子了,林湘现在需要本钱,刘氏只好忍痛卖老母鸡。wWW.ΧìǔΜЬ.CǒΜ
除了母鸡和鸡蛋,刘氏还把平日带着两个女儿做的一些帕子,荷包也都用布包裹好,拿去绣庄一并换钱。
等出门的时候,天色微亮,林湘跟着刘氏走在坑坑洼洼的大路上,一边打量着外面的景致,了解一下自己现在生活的环境,一边跟刘氏套话,想知道更多关于这个时空的信息,毕竟原主才十二岁,也没出过几次门,留给林湘的记忆全是家里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刘氏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儿已经换过人了,因此,林湘拐弯抹角各种问话的时候,刘氏并没多想,只是觉得小女儿死而复生后,性子变了不少,连话都变多了,不像以前那般木讷,不善言辞。
从刘氏的回答中,林湘得知她现在所在的朝代叫大魏朝,她们住的茂县地处大魏朝的中部以南的位置,大家以种水稻捕鱼为生,以前是鱼米稻香的好地方,但近几十年多水患,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比较艰难。
大魏朝不是林湘熟知的任何一个朝代,但好在这个时候的衣食住行与林湘认知中的古代并无什么区别,而且很多食物林湘以为没有,结果发现是餐桌上常见的,这让林湘松了一口气,她作为美食博主,最怕的就是需要的食材没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林湘问得多了,刘氏忍不住好奇,问道,“湘儿,怎么突然问这么些,京城离咱们可远了,我听说就算是坐牛车,也得走上一两个月才能到,咱们上河村还没人去过京城呢。”
为什么想知道京城,自然是因为林湘未来的目标是去最有钱的地方创业,不然,她满腹美食计划在穷乡僻壤的地方难以施展开来。
当然了,这也是她问话的迂回策略,问完京城,林湘又开始问距离他们上河村最近的县城情况,京城是终极目标,那县城则是她的跳板之一。
然而,当林湘问起怎么去,距离多远,以及这县城周边都有什么城市时,刘氏顿时心生不安,连问,“湘儿,你莫不是想要从家里逃走吧?”
这话一问出来,刘氏就觉得林湘说需要银钱买东西,指不定是为了逃跑做准备,毕竟两天赚二两银子,一个月赚三十两银子,这对林家人而言是天方夜谭。
刘氏越想越是心惊,觉得林湘肯定是怕被家里卖掉,所以故意说能赚钱,然后给自己争取跑路的机会。
林湘被刘氏的脑洞给惊到了,想着她要是真的要跑路,早就趁夜逃走了,也不会临走前还坑刘氏一把,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体还坑她,那也太不厚道了。
然而,不等林湘开口解释,刘氏却双目含泪地说道,“娘知道你还是怕被卖掉,你要是真的想跑,今儿去集市上等娘把东西换成钱给你了再走,娘回来就告诉你爹说你被拐走了。”
说实话,林湘被刘氏这番话给震惊到了,也被感动到了,刘氏这么说,想来都做好了被林伯文休妻的准备了吧,毕竟这种谎言谁会信呢?林家人肯定会认定是刘氏帮林湘逃走的。
林湘不忍刘氏误解然后伤心难过,连出声解释。
“娘,你想哪里去了,我要是想跑当初就不会去跳河了,再说了,我也舍不得娘和姐姐呀?”
林湘这是实话,虽然她知道刘氏和林澜并非她真正意义上的亲人,可短短这两天,她内心已经接受她们的存在,林湘是独生子,自幼丧母,而林澜和刘氏正好弥补了她心底缺失的情感。
再者,林湘总觉得自己既然成了刘氏的女儿,林澜的妹妹,那就用这个身份好好活着,同时替原主尽孝。
林湘这么说,但刘氏还是不太相信。
“是真的吗?湘儿你跟娘说实话,你要是真的想走,娘会帮你的。“
说到底,刘氏还是以为林湘说她赚钱是托词,赚不到钱,林老爷子要是真的卖林湘,她就算拼命也不一定能阻止,昨儿林老爷子的态度都表明只要能救林瑞安,外人怎么说他,他都可以不在乎。
与其这样,刘氏想着倒不如直接帮林湘逃了。
林湘被刘氏弄得哭笑不得,只得再次解释,“就算真的要逃,那也得有路引才行,娘,你就别瞎想了,咱们还是快些去赶集吧,我还有好些东西要准备呢。“
路引是离乡证明,没有这个,想离家去外地是不行的,刘氏一想确实如此,这才松了一口气。
四月天,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还有点冷,但背着背篓,再徒步走上半个时辰,刘氏跟林湘两人都忍不住流汗,好在她们到镇上的时候天色尚早,母女两占了个好位置开始卖老母鸡和鸡蛋。
说是两个人卖,实际上是刘氏在卖,林湘则在刘氏摊位附近转悠,看看各个摊贩都卖些什么,又看看买家们都喜欢买些什么。
看着人来人往,听着人声鼎沸,林湘暗自握拳,她的事业就要开始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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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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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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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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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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