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新婚试爱:老公太薄情>第一百一十四章 人不死,心始终放不下
  蒂娜普斯的声音有些颤抖,紫妍在高剑风身边七年,她也在高剑风身边七年。

  从高剑风到英国,她便在他身边,教他功夫,保护他的安全,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甚至心里想什么,她都很清楚。

  “闪电他们伤害了妍儿?什么时候的事?”

  高剑风的声音果然在颤抖,蒂娜普斯低首。

  “就在你回来之前的那天晚上,闪电他们应该是尾随你,然后截杀了魅影。”

  这次去纽约,高剑风没让任何人跟,所以,暗夜内部也并不清楚,只有绝杀的这封电邮。

  从电邮上的字语来看,魅影似乎伤得不清。

  “可恶,立即彻查所有叛徒,一个都不要错过。”

  高剑风愤怒至极,若不是身上有伤,若不是卓伟霆刚走,恐怕他会控制不了自己,会飞到纽约。

  他现在有些明白,或许卓伟霆就是为了妍儿受伤的事来的,保是看到他受伤了,所以没提。

  看着挂瓶中的血浆,高剑风在犹豫着,要不要去。

  说好了不再见,如果现在去了岂不是自打耳光?

  “主子,要不要通知您父亲?”

  蒂娜普斯在离开前请示道。

  “这件事,我自己来做,另外,要不惜一切代价查关于绝杀的情报,任何情报。”

  高剑风强调道。

  绝杀,这两个字是现在对他来说就是痛,他们打乱了他的一切计划。

  蒂娜普斯走后,高剑风痛苦的闭上了眼。

  说放下又岂会那么容易,七年了,妍儿可以说放就放,他却做不到。

  这七年来,他的生活就是围绕着妍儿转的。

  突然间,一切都空了,妍儿不会再回到暗夜了,而他,却无法离开暗夜。

  曾经他也想过与妍儿一起过平静的生活,可是当初他能力不够,无法保护妍儿,他以为自己变强了就可以保护妍儿母子,这才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他还是保护不了他们,如果将妍儿强留在身边,将来失去时会更痛吧。

  只要他还在绝杀,以后像今天这样的事肯定还会发生,他不能让妍儿过这种担惊受怕的生活。

  一切又好像平静了,高剑风的伤也差不多痊愈了,沃克华因为道格尔与奥德里奇自相残杀来过一次城堡。

  “父亲,我只想知道一点,你是不是一早就知道?”

  高剑风将不悦发泄在声音里,他一早将暗夜扔给他,自己满世界花天酒地,世上没见过这种不负责的父亲。

  只管播种不说,一到他们大了就将人要来,等到能独挡一面了,就将一切都扔给他们,真是太不负责任了。

  “有点感觉,奥德里奇,杰克琼斯在你身边七年,你难道就没发现一点异常吗?”

  沃克华看着高剑风摇头问。

  “没有,他伪装的很好。”ωωω.χΙυΜЬ.Cǒm

  高剑风阴沉着脸,七年,在短短的两日内,竟然有接二连三的背叛。

  “唉,你的一颗心都在雷娅身上,你的眼睛只看得到雷娅,其他的都看不到,杰克琼斯喜欢的是男人,难道你没看出来吗?”

  沃克华叹息,因爱生恨这词,不仅仅适用于女人,男人也是一样适用的。

  “我没那么变态,父亲,您的儿子并不止我一个,既然他们想要接管暗夜,为何不让他们接手?”

  高剑风脸色更阴沉,同性恋,竟然是因为这种事差点丢了小命。

  “如果他们比你出色,我自然会将暗夜交给他们。”

  沃克华一句话道。

  “七年了,在今天,能不能将我们当初的承诺加个期限?”

  高剑风有些后悔,当时太年纪,并不知道父亲的阴险,一口气就答应了。

  当初他应该加个期限,不管是十年二十年,至少也有个盼头,可是现在,他看不到希望。

  “阿风,你还年轻,即使再二十年也不是问题。”

  沃克华很少叫高剑风做阿风,第一次,叫他是在七年前,高剑风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第二次叫他也是哪个时候,现在他这么叫他这个儿子,一定是有原因的。

  “我不会像你一样处处乱情,处处播种,我想要过平静的生活,一个有爱人的生活。”

  高剑风看着父亲,恨恨道。

  “你现在也可以找个爱你的人,不影响的,如果魅影喜欢的是你,我想你们今天就算结婚也没有任何影响,问题是……”

  沃克华看着儿子,带着很大的不悦。

  “不要再说了,妍儿不喜欢这样的生活,都是你,如果当初不是你,妍儿就不会加入暗夜,根本就不会有这样的经历。”

  一说到妍儿,高剑风才平息的心情又波澜起伏。

  “这是她自己选择的,如果没有加入暗夜,你以为雷娅就会跟你吗?就像你,你现在的心里能接受别的女人吗?”

  沃克华看着儿子,真不知道这个儿子为何这么傻,天下女人那么多,为何偏偏喜欢上一个有夫之妇,唉,这是不是就是中国人说的报应?

  “谁说我接受不了,只是那些女人太庸俗,你听好了,再做三年,这些年来,妍儿也为你赚了不少钱,而且十年够偿还你的那点‘播种’之情了。”

  在今天沃克华来的时候,高剑风已经有了决定,虽然当初没有加期限,但是现在可以加。

  “如果三年内你能找到你爱的,同时也爱你的女人,我就答应你这个条件,但是如果,三年内,你还忘不了雷娅,还放不下,你以后就不得再提离开暗夜的事。”

  沃克华看着儿子,儿子说得没错,人活着一辈子,有个相爱的人在身边,才有意义。

  以前他不懂这个道理,现在他懂了,可是也老了,没有机会了,这一辈子,他欠女人的太多。

  儿子在伦敦这七年,他从来没见儿子笑过,就好像他天生不会笑一样。

  可是七年前,他看到儿子的相片时,是会笑的,只不过当时在他身边的是雷娅。

  如今,雷娅彻底的离开了他,他应该放下一切,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他不会做父亲,也不知道要如何做父亲,这就当是他为儿子做的第一件事吧。

  “你瞧不起我?”

  高剑风看着父亲‘鄙视’的眼神。

  “你是我儿子,做父亲的怎么会瞧不起儿子,只是你应该还没碰过女人吧?”

  “你以为我是你,以得到女人为乐。”

  高剑风脸有些红,并不是因为被父亲说中自己还是处男,而是父亲那暧昧的眼神。

  “小子,你别这么不解风情,上帝创造了男人与女人是为了什么?”

  沃克华敲了下儿子的头,这个呆头鹅一天到晚就只想着雷娅,如果再不找女人帮他洗一下脑,这儿子就没救了。

  “不用你教我,在我还没喊你‘爹’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但是你知道你与那些女人叫什么吗?”

  高剑风看着父亲,特别的气恼,他一辈子最看不起的就是他这种男人,可偏偏他又是他的父亲。

  “叫什么?”

  “那叫苟合,只有相爱的男女在一起一起做爱做的事,才能用那两个字。”

  高剑风,不想再搭理父亲,第一次在父亲面前转身离去。

  “别那么傻,真不知道你妈咪是怎么教你的,走吧,现在还早,陪老爸吃顿饭,想想,我们父子相认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一起好好吃饭。”

  沃克华唤住儿子,打算今天晚上就让儿子开开荤,要让他明白,女人,全都是一样的。

  不管是千金小姐,小家碧玉,还是红灯区的小姐,在他看来是没有区别的,反而是那些小姐,更懂得男人的需要,更勾人。

  “我们没那么深的感情,你要觉得没人陪你吃饭,你可以去找小姐。”

  高剑风站在楼梯上,向下看着父亲,他知道他心里打什么主意,但是他不会上当的。

  “阿风,你是不是真想将雷娅忘记?”

  沃克华见儿子不上当,保好再用激将法。

  “这是我的事。”

  “是你的事,儿大不由爹,但是你别忘了,三年之约,如果你仍然放不开雷娅,你以后就别再同我说什么要离开暗夜。”

  沃克华看着儿子,蒂娜普斯是沃克华留在高剑风身边监视他的人,所以这些年,高剑风的一举一动,他都很清楚。

  上次儿子因为雷娅的事差点连命都丢了,这次又差点见撒旦,让他怎么不担心。

  “女人,我自己会找,不用你操心。”

  高剑风没再理会父亲,踏踏的上了楼。

  回到房间,他拿出了手机,这里面也存了妍儿的相片,但是却没有一张比得上卓伟霆桌上的那张。

  他也想做个没心没肺的人,可是心碎成了片,也还装在胸腔里。

  每一个碎片上还是刻着一个女人的名字,那个人就是紫妍,他要怎么做才能忘记她?

  难道真的要像父亲说得一样,去找些替代品,让自己堕落,让自己沉沦?

  他不禁问自己,这个时候,妍儿是不是与卓伟霆在一起,是他们两人在一起,还是一家三口在一起?

  越想胸口越痛,像是有一把火在烧,烧得他喘不气。

  “来人。”

  站起身,对着门外吼道。

  “主子,请问有何吩咐?”

  来的人是蒂娜普斯,除了上次高剑风受伤时,她逾越唤了高剑风的名外,她一直以主子称呼,这是规矩,也是命令。

  “去帮我查一下,哪里的小姐比较多。”

  高剑风看了眼低首的蒂娜普斯,这样的事交给她好像有点不太好,可是现在,能信得过的也只有她了。

  “小、、小姐?”

  蒂娜普斯有点被吓着了,似乎并不明白高剑风说小姐的意思。

  “笨女人,去给我叫几个女人,侍候男人的女人,让她们到我西斯梅尔区的住宅。”

  高剑风看着蒂娜普斯的蠢样子,不得不说得更详细。

  在西斯梅尔区有高剑风的私人住宅,只不过接手了暗夜后,他在那里住得便少了。

  “是。”

  蒂娜普斯惊抬首后,轻应了声转身离去。

  找女人,这不像是他会做的事,可是现在,他真的下达了这样的命令。

  蒂娜普斯必须去做,因为这是她的职责,可是从心里,她又心疼高剑风。

  她知道他是个不一样的男人,可是为什么会这样?

  女人,跟在他身边七年,从来没见他正眼看过雷娅之外的女人,真的要这么做吗?

  蒂娜普斯离开了城堡,犹豫着要不要去红灯区找女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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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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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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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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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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