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后,苏菲一个人收拾着“家”这个庞然大物里的琐碎。对于别人而言,可能是衣服,包包,贵重物品优先,她首先是书,这些年租房子搬过很多次家,家具,衣服都丢光了,唯独书一本都没丢。
她小心翼翼的把书从书架上搬下来,分类打包着,因为在她看来,这些书都是有灵魂的,每一本书里都栖居着一个伟大的人物的灵魂,他们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多么的艰苦卓绝啊,有些书可是倾尽了一个作者毕生的心血呢。在收拾书的过程中,苏菲甚至看到一个个作家们从书里走出来或坐着或站在她面前,看着她或者帮着她。所以,从书架上每取下一沓书,如获至宝一般。
就这样,三个钟头过去后,家里的客厅里就堆满了大包小包的东西,直到手机铃声响起,她才拨开掉在脸上那缕长发,那白净的脸上正淌着小汗珠。
“是清菁吗?”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是的,我是清菁,你是?”
“我是咱们《清风》诗刊的编辑,赵清林。”
苏菲听到赵清琳这三个字,惊诧道:“哦,天哪!赵编辑,我知道你,我看过你写的小说《马风坡》,我是你的粉丝。”苏菲难以置信地说。
“清菁,咱们上期《清风》刊出去后,你的几首诗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如果你有时间,咱们见个面吧,我想见见你。不光是我,还有几个诗人们。对了,你还有其他作品吗?”
“赵编辑,我随时有时间,我写诗,也写小说,最近,我写小说多一些。”苏菲激动地说。
“行,你把你的诗歌整理一下给我发一份,我看看。你下周末吧,过来编辑部找我。”
“好的,您的编辑部在哪里?”
“这样吧,你把我微信加上,我微信把地址给你发过去。”赵编辑说。
挂上电话后,苏菲放下手中的活计连忙跑到电脑跟前,整理着这些年写下而未发表过的诗稿,为了得到编辑的赏识,她把每一首诗歌都重新打磨了一遍。
夜很深了,窗外弦月如勾,银白色的淡淡月光洒在地上,房前屋后到处都是蟋蟀的叫声。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看着时钟指向的时间和窗前的景象,苏菲口里念着顾城这句诗给自己打气道。
事实上,在苏菲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了文学天赋。她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成范文在课堂上给同学们朗诵。初中开始参加文学社后,校园广播里经常出现的也是她的文章。
可是,谁会知道,小时候的苏菲,写作仅仅是为了解除孤独和痛苦。
苏菲的老家是山西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在农村生活的最大好处就是家家户户都拥有很多土地,苏菲家的围墙外面就是一片大花园,小时候,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待在那片花园里。
园子里满是桃树,杏树,枣树,核桃树,苹果树,春种的时候,树下的空白地上会被父母种上红薯、山药、番茄、黄瓜、高粱、玉米、牡丹花和指甲草花。
从三月里开始,这座花园就变得缤纷多彩起来。桃花红了,杏花白了,雪白的梨花在枝头轻摇,苹果花开了........花园里依次形成花的海洋和蔬菜的世界,同时,也弥漫着一个小女孩与众不同的童年时光。
苏菲扎着两个小辫子小心地折下一朵桃花,凑近鼻子,对妈妈说:“妈妈,好香啊,毛毛虫都觉得太美好了,从地里钻出闻来了。”妈妈笑了笑说:“那你要小心哦,有的坏虫子可咬人”。说着,她的母亲在桃树上折下几枝桃花,牵着她的小手走回家中。琇書網
小小的苏菲赶紧拿来两个空瓶子灌满水,她知道妈妈是要把这些山桃花插到花瓶里摆在家里的。
“有了花,家里就变漂亮了。”苏菲看着插着瓶子里鲜艳欲滴的桃花,兴奋地说。
“你去奶奶家,叫她下午来咱家吃饭。”母亲对苏菲说。
“好。”苏菲奶声奶气地回道。
“记住,路上要.....”母亲话还未说完,苏菲就一溜烟跑开了。苏菲最喜欢奶奶了,奶奶家在村子的西头,她一路蹦蹦跳跳来到奶奶家。当她拉着奶奶的手返回来后,原先插在花瓶里的桃花七扭八歪地躺在地上,两个花瓶已经碎成了玻璃渣子,柜子上的水顺着木柜的边角流淌着。而她的母亲额头上正流着红色的血。
奶奶惊喊道:“丰民,我的儿啊,你咋坏成这了,我咋说你好!”奶奶说着,赶紧拉着母亲去包扎。
苏菲看到这幕后,哭着跑开了,她跑到花园里的一棵杏树下,风儿吹在她红扑扑的小脸上,两行泪水像小河一样流淌着。她哭的时候用小手捂住自己的嘴巴,尽量不发出声音来。等哭够了,就会拿出棍子用拼音在地上写出几个句子来。
“小鸟,小鸟,我要是会飞该多好啊;要是我能长成一棵桃花,挂在树上,我就不会伤心了吧。”
童年时代的苏菲不是躲在杏树下,就是躲在花园里长的偏僻的李子树下。躲着躲着,花儿就落了,躲着躲着杏子就熟了,躲着,躲着小小的苏菲就长成了大人的模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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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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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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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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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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