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四百人过来,让他们四处巡逻站岗,再将这里面的竹枪分发给所有人,不管男女老少必须每天手持一根。”沈末将空间戒指递给身旁的一个鸦探,顺便吩咐了几句。
鸦探领命告退,没一会便把沈末交代的事情办完了,不过那些百姓可不乐意了。
其中以一个光头男子为代表,看这人的架势倒像是个地痞流氓。
光头男子后面站着数百人,丝毫不怕十几名鸦探,隔空与他们面对面对峙着。
“凭什么我们白天要走那么远的路,晚上还不让我们睡觉!”光头男子举起手中的竹枪,气势汹汹地冲对面的鸦探吼道。
光头男子背后纷纷响起山呼海啸般的回应,纷纷指责起了鸦探们杀人不眨眼,虐待他们这些无辜百姓,更有甚者说鸦探就是像把他们带走拿来炼丹。
路过这边的沈末和常镇军听到这话,嘴都撇了撇,哪有人拿傻子炼丹的?
沈末看着那群人,右手不停地摩擦着下巴,心想要不要舍弃一些品行劣质的人,比如说地痞流氓之类的。
“要不要过去看看?”常镇军站在村子外,小声询问身边的沈末道。
而沈末只是轻轻摇了摇头,自己倒是想看看鸦探们会怎么做,等一下再过去也不迟。
“你们不站岗巡逻,半夜被什么豺狼虎豹给吃了,我们也不管你们的死活!”一个鸦探站了出来,指出了这其中的后果。
光头男子带领的这一部分人群一听到这话,脸色也是变了又变,好像就是这样,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反驳这名鸦探了。
这时候,静静盯着鸦探们的光头男子开口了,“是你们把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百姓,大老远地从南寻郡带到这荒郊野外的,那你们凭什么不给我们的安全负责,走之前说的冠冕堂皇,刚出了南寻郡就杀了一百多人。”
有一个光头男子做带头,众人也有了主心骨,纷纷指责起了鸦探们根本就不是人,什么话难听说什么。
几个鸦探也不好反驳,就算是把天给说出花来,也是他们杀了百十号百姓。
正当一个年轻气盛的鸦探准备冲上午教训那个光头男子的时候,一张手搭在了这名鸦探的肩膀上,一个温和的声音也传入了众人的耳朵里。
“既然诸位对我千鸦偏见颇多,那在下也不好意思说什么,诸位请走吧,花上一天的时间便可返回到南寻郡。”沈末和常镇军两人也已经从村外走出,来到了几名鸦探的身边。
一听到沈末对他们下了逐客令,对面的人群里便有几个人打起了退堂鼓。
如果没有食物他们连走上一天都会饿死在野外,而沈末这边有着充足的食物。
他们也只是想让沈末等人松松口,不让他们这些难民来巡逻站岗,换成由鸦探来干这些事。
难民们抬头看了看沈末,发现沈末根本没把他们当回事,而是在跟身边的常镇军低声说着什么,常镇军听的脸一会白,一会黑,跟变魔术一样。
“沈宗主啊,咱们各退一步,我们去站岗,你们去巡逻,别伤了和气,你看这样好不好?”一个鹰鼻子猴腮的老头拄着拐杖走了出来,满脸堆笑着说道。
不过,出乎他们意料的事情发生了,沈末只是摇了摇头,便吩咐起鸦探将他们赶出张家庄了。
“饶命啊仙长大人!”
“你让我们走了,我们可怎么活啊!”
“是你把我们带出来的,你要为我们负责!你这个魔头!”
沈末只是摆了摆手,不愿意再去听这些人评价自己了,自己做了什么事,出了什么样的后果,那都是我沈末自己的事情。
几个鸦探心领神会,抽出长刀,将灵力附着在其刀身上,逼迫着这些人退出了张家庄百丈以外。
不少人在路上纷纷抱怨起那名带头闹事的光头男子。
不过,那名光头男子则是一脸不屑的看了众人一眼,随后独自一人走进了暗无天日的密林之中。
“掌门,赶走的这些人都是今天晚上第一波该守夜的人,一共四百人整。”一名鸦探来到沈末身边,告诉了这波人的由来,至于原委沈末刚刚已经都听到了。
这时候,原本还探头探脑往外看热闹的其他人看到光头男子一行人被赶出了队伍,顿时纷纷跑回了各自的房间,将门关好。
“掌门,我想不明白,既然李徽的军队就要来了,我们何不只带上一千人,这样节省时间也节省食物,而且朝廷也一定会派发赈济尸瘟的粮食。”
沈末摇了摇头,要是姜元一的家底真有那么厚就好了,自己也愿意腆着个臭脸去找他借钱。
“若是朝廷真有余粮来赈济灾民,那北方就不会一夜冻死几白人了,北方有寒潮,南方有尸瘟,姜元一可不好过啊,应该早就捉襟见肘了吧。”沈末边给鸦探解释,边走进了村子。
那名鸦探也只是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将以光头男子为首的四百人赶出队伍之后,沈末又在村子里点出了四百人,让其来守夜。
不过,沈末告诉他们,鸦探都在树上,稍有风吹草动便会赶来,这样说的目的就是为了百姓心中能平衡些,同时也在告诉他们鸦探一整天都没有休息的时候,只不过没有告诉他们修士很少需要休息。
被重新点出的四百人心中再是不平也不敢再闹事了,荒郊野外也不知道有没有尸潮出现,还没有食物,不跟着沈末那就是死路一条啊。
“我也不骗诸位了,今晚很可能会有尸潮来袭击,我已派人将几处山路堵死,现在只有一条路可以通过张家庄。”沈末站在四百人的前方,拿起一根竹枪来,轻描淡写地说道。
越是在这种情况下,主持大局之人就越是要镇定,主心骨要是都乱了,那必然兵败如山倒。
人群里面站出来一人发问道:“仙长你是怎么知道的?要是来了我们怎么应对啊?”
沈末如何知道尸潮回来的?太阳就要落山之时,路道边的竹林上有着几滴黑色血液,那是僵尸的血,而且血没有干证明是新鲜的,并且越往林内走,越是能在一些不起眼的地方发现血迹。
还有那几嘬白毛,那是妖兽的皮毛,正是云瑶仙子放出的那种白毛僵尸,那只僵尸追赶至尸群而走。
至于为什么沈末敢笃定是尸潮,而不是十几个走散的僵尸,是因为当沈末在林中行进十几里远的时候,发现了一堆动物的尸骨,上面还有着零星的肉渣,细细一看按照尸骸的数量足足可以满足千人数量的军队。
再加上那个啃咬的痕迹,已经可以确定沈末他们附近有一波尸群了,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对他们进行袭击。
“尸潮来临时,他们若是冲上来你们便用竹枪将其击退。”沈末只是潦草的给众人说了一句,便按照沈末的意思开始列阵起来了。
四百人分成了四队人马,分别守在了村子的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由于村子也不大,四百人足够将其围住。
每队再分成前后两排,每排都有五十人,前排的五十人刺出一枪后,不管有没有击中僵尸,都要闪身后撤,后排的五十人再通过让出的间隙前进,后排变为前排,同样刺出一枪,周而复始,只要变阵变的快,尸潮便会被击退。
众人听了沈末的话不由得生出一股热血来,纷纷摩拳擦掌,就等着尸潮来袭好杀他个片甲不留。
不过,在这之前还是需要训练一下他们的默契度,免得生出什么事端。
好在这些人已经小睡了一会,精神头还算不错,各自在其位置上操练起来。
一时之间,张家庄内喊杀声冲天,队伍也从刚开始磕磕碰碰,变得井然有序起来,不过一些小摩擦也难免会有,就比如前排后撤,后排前进的时候,后排有人的竹枪扎到了前面的人。
沈末对于这样的事也只能是一个头两个头,真不知道这帮人能不能抵御尸潮,希望我的猜测只是我的自作多情吧。
“外面干嘛呢!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一个汉子猛地从床上坐起身,颇有怨言道。
身旁的一个人连忙坐起身,一把捂住了这汉子的嘴巴,病给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仙长说今晚会有怪物来,所以在训练我们的人,听说还传授了什么武功秘籍。”
夜半四更,黑夜与黎明交织的时间点,经过数个小时的训练,虽说还是比不上军队的士兵,但这些人都是庄稼汉子,抵御一下小波的尸群还是勉强可以的。
只是抵御尸群比起沈末那日突袭可是容易多了,想在尸山血海中撕出一道通往光明的道路很难。
但是守住一方净土,抵御尸群相对来说稍微容易一些,再说沈末还有两百多名鸦探都睡呢,时刻防范着尸群。
突然,一个黑影如疾风一般从远处掠过,三两下点地,便腾空而起,又如落叶一般轻飘飘地落在了一根树枝上。
“怎么样?来了没。”另外一根树枝上的沈末低声问道。
那黑影只是摇了摇头,看来沈末所预言的尸群并没有如期而至,可沈末心中的不安感反而更加浓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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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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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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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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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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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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