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之中站出来了一人,抬头向沈末询问道:“仙长!什么鸦门离南寻郡多远啊?我们可不会飞。”
听到有人像是在诋毁千鸦门,沈末右手边的一个鸦探忍不住地将手放在了刀柄上。
沈末察觉到此人的异常后,将手按在了他放在刀柄上的那只手之上,对着这鸦探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如果此刻杀了这百姓,那他们来这里可谓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这位大哥问得好,此离千鸦门有百里之遥,我们护送着你们,三日左右便可到达,我们会为你们安排住所、衣食、安全!”
这下人群中不少人已经开始做好了打算,有的人还是有些抵触千鸦门魔道的身份,即使他们什么坏事也没有做过,那也会觉得心里不舒服。
一名小姑娘从人群里钻了出来,小姑娘脸上灰扑扑的,衣服也是脏兮兮的,蜡黄的脸庞,看起来有好多天都没有吃饭了,背上还背着一个小男孩。
小姑娘对着城墙喊到:“我愿意去千鸦门!那些自诩正道的人没几个好东西,我跟你们走能不能给我弟弟一点吃的!”
小姑娘说话的时候,还不忘记回头看看背着的小男孩,小男孩脸庞很瘦,又黄又小,看起来有点发育不良,小姑娘的脸色也是十分交集,生怕沈末不给他们吃的。
沈末对着城下的姐弟二人压了压手,旁边的鸦探心领神会,对着城下的姐弟虚空一抓,梦地一提,便将这姐弟二人拉到了城墙之上。
姐弟二人似乎还在发愣,不知道为什么刚刚还在城下,此刻已经来到了城墙上了。
小姑娘抬头看了看沈末与那名鸦探,眼神之中满是向往的神色,这就是修士吗?好神奇,如果我也能成为修士,就可以保护弟弟了。
这时,一名鸦探走上前来,递给了姐弟二人两张大饼,和一壶茶。
“来的匆忙,没带什么好吃的,先凑合着,回到宗门再吃点好的补补身体吧。”沈末摸了摸小男孩的脑袋,笑道。
“这就够了!”
小姑娘走到城墙边,看着城墙下如蝼蚁一样的百姓,挥舞着手中的面饼,示意百姓们可以填饱肚子了。m.χIùmЬ.CǒM
城墙上的沈末看着下方的百姓,仅仅三天的时间,百姓就饿的如同牲畜一样,跪在城外乞讨而活,城内也遍地都是饿死者,姜元一虽是明君,再这么勤政,也治理不好下面的官员。
“我们跟您走!”
“他娘的,要么饿死,要么被那群鬼东西咬死,还不如跟着走,起码还有一丝希望!”
“什么时候走!”
沈末将身旁的那名鸦探拉到近前来,询问了几句后,点了点头,脸色也有些不好看,不过只是一瞬间而已,转瞬便恢复了。
“百姓们!我们这就出发!准备好了的在东门等我!”沈末高声喊了一句,随后便转身下了城楼,那两姐弟死死地跟着沈末,知道跟着沈末能填饱肚子。
刚刚沈末的脸色之所以显得特别难看是因为他问了鸦探一句还有多少粮食,得到的回应是,若是带上三千人粮食只够吃三天的。
谁能保证期间不会遇到尸潮,耽搁几天?希望可以平安抵达千鸦门吧。
沈末找到了吴大龙告诉他,需要他帮忙在城里发布告示,凡是愿意跟着他们去千鸦门的人都会给予解决温饱问题。
对于吴大龙来说,当然是乐此不疲的,他巴不得沈末把这些个难民都给带走,留在城里始终是个隐患,万一出现暴乱,算谁的?
接着,沈末又找到了苏小纤,将一本书籍交给了苏小纤,书面上写着《千鸦百法筑基篇》
这本书还是沈词留下来的一个骨架,后来宗门里的人慢慢填充了些血肉,沈词将每个境界都写了一个书,不过都只是笼统的语言,让人有种云里雾里的感觉。
“嘎嘎嘎!”
游荡在大街上的沈末抬头看去,一只乌鸦从头顶飞过,丢下了一卷纸条,沈末连忙接过纸条,打开一看,脸色顿时一沉,手忙脚乱地就往医馆的方向冲去。
跟在沈末身边的周权和鸦探有些好奇,便捡起纸条,上面写着“南寻郡一带尸瘟朝廷派除魔军前来,领队的是李徽,掌门谨记。”
周权与鸦探相视一笑,李徽亲自率军而来,掌门能不跑?
沈末冲入医馆后,本来坐着的众鸦探一看到沈末进来,纷纷起身行礼,沈末不耐烦的挥手示意。
迈步走进了内屋,刚一打开门的沈末就被一个有力的手臂抓住,这人猛地将沈末给拽了进来,随后一把将门给关上。
使劲将沈末摔在了墙上,沈末还没反应过来,便觉得腰间一阵疼痛,随后刚一抬头看看这人的模样。
便看到一个长头发的冷酷男子穿着青色僧袍,一脸不善地盯着自己,眼中杀气不断升腾。
这人不是李通还能是谁?
只听见,“嘭!”的一声一,一根闪耀着佛光的金刚杵已经插进了墙内,墙体隐隐有些承受不住,微微晃了晃。
沈末侧过脸看了看那根金刚杵,好家伙,只差一指的距离就插进自己的脑门里面了,碎裂的墙体像极了自己的脑袋瓜。
“信不信我咬你?”沈末冷嗖嗖的飘出来了这么一句话,同时还露出了自己的小虎牙。
“敢让我师弟虚弱致昏倒,我还没给你算这笔账呢!摸头!”李通听到沈末的话,皱了皱眉毛,越来越厌恶沈末这个人了。
沈末侧过脑袋来,朝着床上看去,小和尚已经安稳的睡去了,看起来已经没事了。
另一边的白三剑依旧是眉间紧锁着,脸色淤黑,不过看情况一时半会没什么事。
“什么时候来告诉我千鸦门我请你吃饭好吧,我还有急事,快闪开!”沈末不耐烦的将李通推开,开始收拾起床上的东西来。
而李通又是绕到了沈末的面前来,说了一句让沈末略显尴尬的话,“今年这届的众仙会你一定要去,我要在那里打败你,将你踩在脚下。”
说完这句话,李通便抱起小和尚,推开门便走了出去。
沈末脸上有些微红,因为每届的众仙会都该有掌门亲自前往的。
可上一个沈末第一次去参加众仙会的时候就将名剑宗掌门的宝贝女儿给调戏了,差点死在众仙会上,被人打的在床上躺了一年的时间。
自此以后,袁老等人都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说掌门有事,他们前来参加众仙会。
“周权,云义!”沈末头也没回地对门外的几人喊了一声。
门外的云义和周权听到沈末喊他们,连忙走了进去。
云义刚一进去,就问道:“掌门,那个和尚没对你做什么吧。”
沈末摇了摇头。
原来李通刚进来的时候,云义还拦着他不让进去,可知道李通是里面小和尚的师兄后,云义等人谁不好意思不让李通进去,毕竟是小和尚捞了一把白三剑白大人。
“收拾收拾东西,一个时辰后,起身会千鸦门,云义你挑二十个能征善战之人,护送着白三剑率先回宗门去,你们现在就走。”沈末站起身来,吩咐两人道。
云义听到可以让白三剑尽早回到宗门的消息后,喜不胜收,谢过沈末后,便去着手准备事情了。
沈末带着周权走出了医馆看着外面晴朗的天空,又看了看远处隐天蔽日的黑云,心里一股不安的感觉不知道是为什么。
接着,两人便来到了南寻郡的府衙外,此刻的府衙外的小广场上面堆满了难民,一个个人头攒动。
沈末一把搂过周权的肩膀,指着前面的人群,笑着与周权说道:“看,那些人以后就会是人我们的基础,未来我们千鸦门将不会再缺少人才。”
最后人才两个字落到了周权的耳朵里,使得周权的身体猛的一震,人才?或许那时沈哥就不会再需要我了,毕竟我比同境界之人还要弱上三分,不免得有些沮丧。
沈末两人走到广场的前面,此刻的吴大龙正在维持着众人的秩序。
见到沈末来了,吴大龙忙放下手中的活,快步来到沈末面前,行了一个礼,恭声道:“下官吴大龙,见过沈大人。”
确实,如果按照沈的说法,他拥有天子手令和先斩后奏权,还有检查百官之责,那沈末的官阶自然比一郡之总兵的吴大龙高出很多来。
吴大龙又接着说道:“南寻郡内共有难民一万三千余名,愿意随沈大人走的只有两千余名难民。”
听到只有两千多名难民,沈末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希望城外没有太多人愿意跟我走吧。
“百姓们!跟着我走。”沈末从空间戒指里面拿出一杆大旗,交给了一旁的周权。
黑色的旗面,以金线刺上一个沈字,这当然不是沈末现在让人做出来的,他用不起金线。
百姓们群情高涨,已经饿了不知道有多久了,跟着一个人可以填饱肚子,别说是跟着沈末去千鸦门,就算是跟着黑白无常去地府,这时候的难民都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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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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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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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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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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