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此,他修长的手指,微微捻动。
垂眸,再见那大理石上狗爬般的丑字,被人肆意践踏,心里就莫名多了一丝丝地触动。
她那番话写的这般细致周全,改了又改,怕还憋着什么别的成算……
他眸底墨云翻涌,又想起了很多的记忆。
记得在十年前,有个云游的僧人预言,举人村夏家上方笼罩着浓重的紫气,这是要出命格贵重之人的征兆。
在夏家的这一辈中,共有六人,两男四女,具体并未指明贵人日后所达的成就,却独独指出夏氏六女命格奇特,怕是未来可期。
村中大多重男轻女,唯独夏家因预言,也送女娃去私塾,但女娃都去读书了,又有谁去干活,总不能让长辈去伺候小的吧?
于是,留下性格最温和小六,也就是夏藕,且对外声称:反正小狗子都命格奇特了,就伺候一大家子吧!
其余的三个女孩,自然都是娇养,不说按照大家闺秀,那也是按照小家碧玉的规制,读女训,做女红,学礼仪,焚香、烹茶、插花、挂画……琇書蛧
单单地苦了夏藕,小小年纪,没有一日得闲,忙得像陀螺一般连轴转,活得辛苦不说,还时常被打骂。
当一个人的心是偏的,那么即便是你再如何努力优秀,他也会对你有所偏见。
夏藕也是这般,无论她多勤快,都被当畜牲一般使唤。
罢了,管她有何成算,总之又没多少寿数,也不能让她白占了自己一世冥婚的位置不是?
娶了吧,再把房圆了,省的她死后还惦记……
他就当给她个体面的死法,日后祭日或是年节自己也会记得给她上柱香……
高知县的视线在男人堆里扫过,又瞅了眼小哑巴。
“举人村,夏家老三,十七岁,闺名夏苋……额,这名起的有意思,夏苋,你总是摇头做甚?”
“唔……呃…唔唔!”夏藕拼命摇头,紧张的张着小嘴,连口水都快甩出来了。
她不是夏苋,是夏藕,才年仅十四岁,尚未及笄的夏小六,她是被灌了哑药,给三堂姐冒名顶替来配婚的!
她张开小嘴哀嚎着,可无论多努力发出的声音,都无法凝结成语句。
“民妇的女儿害羞,这是过于激动,还请青天老爷赐姻缘吧!”
堂外,一直守在旁边的夏家长房长媳钱氏,见夏藕不安分的闹腾,赶紧插了句嘴。
她生怕将自己的女儿给牵扯出来,让高知县给配了糙汉子,耽误了好前程。
她的苋儿,金尊玉贵模样娇俏,更是得了城里金大公子的青睐。
夏三姑可是说了,金家只有一个儿子,日后金家只能由金大公子一人继承。
因此,日后她们这娘家人,也会有享受不尽的富贵!
“呃…呃…唔!”夏藕努力摇头摆手。
可卑贱如她,不配让人去猜她要表达的意思,旁人也懒得多份心思去琢磨她。
高知县听了钱氏的话,果然没有再多问,随手指了个死了媳妇的穷书生,就要给配婚。
“县尊,学生稷澂,仰慕夏姑娘风姿,还请成全!”
稷澂徐徐起身,缓缓上前,恭敬的拱手行礼,态度不卑不亢,给人一种沉稳入骨之感。
极为温润的嗓音在大堂响起,打断了高知县的思绪。
视线扫过。
这人……他认识。
三年前,老知县告老还乡之际,还特意同他提过,要自己多看顾些稷秀才。
只不过这三载,其继母夏三姑改嫁给他家小舅子……有些事总需要避讳些。
“稷秀才,本官问你,可是决定娶妻夏氏?”
“是,县尊!”稷澂又是一礼,态度谦卑恭敬,眉宇间的英气却隐隐流露,让人不敢随意对待。
“大人,学生吴庸,亦是爱慕夏姑娘,求大人成全!”
之前被高知县指的那个鳏夫出列。
他一副书生打扮,大约三十岁左右,身上穿的干净利索,视线总是时不时落在堂外的钱氏身上……
闻言,夏藕头皮一紧。
“吴庸”之名,如雷贯耳,此人便是原主被配的那个残暴鳏夫。
他与文武双全的提督大人,根本没得比。
吴庸也是个书生,但不仅长得猥琐,个头也矮。
他今年三十多岁,却连个县试都屡次不中,仍是自命清高,从不下田种地。
早年他娶了房媳妇,好好的女人愣是蹉跎得早逝了,这里面的隐晦不足为外人道。
而且她还知道,这人联合夏家,提前打点过苗师爷,就等着让自己配给他呢!
高知县微微颔首,还真是一家女百家求,连个小哑巴都能引得书生们争相求娶。
不过他更偏向稷秀才,人家小小年纪,便有如此气度,定是被教养的极好,但夫死改嫁的夏三姑,明显没这个本事。
听说当年的稷澂之父,稷寒山就是个有本事的,后来落脚在举人村也不过是厌倦了朝堂纷争,才来过世外桃源的日子。
单看稷澂这份气度,就觉得与寻常人不同,他猜测此人怕是有贵族世家的风骨。
再退一步来讲,就算稷澂并非世家遗落在外的子弟,从当年十五岁下场成为清河县,历代最年轻的小三元案首,就值得他卖个顺水人情。
故而,高知县对待稷澂的态度,同那些百姓忌惮克人,嫌弃晦气不同,他甚至还挂上一抹笑意。
“夏氏,你愿嫁给稷秀才,为稷家妇,还是嫁给吴庸?”
“呃……呃!”夏藕径直指着稷澂,拼命点头,笑得露出一口小白牙。
天爷啊,别逗了!
这还需要选?
她感觉自己点头点得都快要脑震荡了,做哑巴做到她这份上,真是也没谁了。
“民妇,不同意!”钱氏一口气差点没上来,惊慌的大吼,神色狰狞。
稷、夏,两家曾经可是姻亲,如何能不互相识得?
当初,她们夏家撺掇着夏三姑改嫁,又抢了稷家的家资,这般稷澂如何能不怀恨在心?
一旦牵扯出夏藕冒名顶替夏苋,她的女儿岂不是一生都毁了?
夏藕必须嫁给她们提前安排好的吴庸,才能永远瞒下去。
刺耳尖锐的女嗓音,闯过大堂,直击众人耳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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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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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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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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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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