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兴起不行啊,来,银胖子,多吃点菜。”
南宫舜拿起筷子不断给银胖子夹菜,“你最近瘦了太多了,以前那样胖胖的多可爱啊。”
“我费了好大力气,才让他瘦下来的好不好啦!”夏子奚抗议道。
“还是胖可爱。”南宫舜辩解道。
银胖子,默默埋头开始吃饭。
这菜味道确实不咋地,可是毕竟是人家第一次做饭不是,得捧场。
夏子奚见银胖子吃了一会儿,确实没中毒,这收起袖子里的解毒丹,也开始吃饭了。
想法和银胖子一样,虽然不好吃,但是南宫舜精神可嘉,值得鼓励,怎么着也得吃一碗。
南宫舜见银胖子吃得香,满足的端起碗也开始吃了。
饭菜什么味道他反正没什么感觉,心里是很甜的就好了。
····
转眼就到了开宗庆典当日,一切已经准备就绪。
本着高调为主的原则,庆典前一日,夏子奚就十分浮夸的用阵法从山脚到山顶拉了一条长长的彩虹,远远看去就跟佛光普照似的。
银胖子还让一群灵鹤不间断的围着彩虹来回飞舞看上去可以说相当有仙气,有氛围了。
这一天可是正邪宗的大日子,正式宣告存在的大日子,所以全宗上下几乎都起了个大早梳妆打扮。
虽说基本全是男子,但是本着今日的宾客大概有女子的可能,一个个都精神十足。
只有夏子奚,因为昨天太忙了,料着一切准备就绪了,可以睡晚点,竟是还没起床。
千代霖心疼夏子奚,自然是舍不得叫醒她的,亲自下厨煮粥了。
千代容则是被这热闹喜庆的氛围感染,一大早就溜到前厅那儿去凑热闹了,若论童心未泯,大概非他莫属了。
银胖子一大早也被南宫舜拉着去准备灵兽迎宾队伍了。
为了高调起见,他们一切配置几乎都挑最高级的了,连迎宾队伍,都准备清一色使用神兽。
准备用超强的阵势,打响宗门第一炮。
钟离晔今天早上还有一项最重要的任务,那就是为夏子奚挑选一套足以闪瞎一众凡人的女装。
钟离晔为此事,纠结了好多天。
最终选择了紫色作为两人白天情侣装的主色调,红色作为晚上小范围亲友喜宴的选择。
这两套衣服不仅颜色和款式是钟离晔亲自选定的,就连衣服的剪裁、缝制到上面的点缀,都是他亲手完成的。
等这一天太久了,他希望每一个细节都亲力亲为,让这一天的到来更为隆重些。
(不要问为什么钟离晔身为堂堂邪皇竟然会做衣服?告诉我,小说的男主角哪个不是想要会什么,就会什么的?)
钟离晔前一天晚上便将衣服都准备好,装进盒子,连同鞋子,发饰,梳妆用品一应俱全,一大早便送到了夏子奚的院子里。
钟离晔一进院子,就看到千代霖正挽着袖子熬粥,夏子奚的房门却依然紧闭。
料准大概还在睡觉,本想直接进去看看夏子奚的睡颜也是极好的,用特殊的方式叫她起床就是更好的。
可是人家老爹还在呢,两人目前这种状态,自己要是当着人家爹的面就要进女儿闺房,岂不是显得很没分寸?
为了在岳父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钟离晔一直坐在院子里等着。
千代霖在厨房里朝院子里看了几眼。
夏子奚前几日就跟他说了,准备与钟离晔在今日再次成婚的事,他虽说觉得这个女婿无可挑剔,可心里始终还是有点膈应。
尤其今天一早就看到钟离晔了,原本觉得这臭小子,拱别人家白菜还赶早?
后来一看钟离晔如坐针毡的乖乖在院子里等着,这也就毫无意见,甚至还给钟离晔多熬了一碗粥。
岂料,过了足足半个时辰,夏子奚还没起来。
这山脚下的喜乐都开始奏了,千代霖此时觉得对这个女婿有点羞愧了。
原本觉得女儿什么都好,是这小子配不上,可现在一看,自己的女儿好像有点抬不上台面了。
他总是会有这样的矛盾的心理,一方面觉得别人配不上自己的女儿,一方面又觉得自己的女儿太跳脱,太没个闺阁女子的模样,会被嫌弃。
千代霖将粥端了出来,轻叹一口气,去唤下夏子奚起床了。
钟离晔看着千代霖端上来的三碗粥,心里微微一暖,以后,自己有真正的家人了。
夏子奚迷迷糊糊听见千代霖的声音,再看了看天色,便爬了起来。
头发随便一扎,稍微洗漱一下,便走出了房门。
千代霖一看女儿这邋遢样,觉得更没眼看了,和钟离晔默默喝着粥。
“哟,你又来蹭早饭了。”
夏子奚大大咧咧的走过去坐下就开始吃饭了。
“我给你送了衣服,一会儿吃完换上。”钟离晔柔声说道。
他最喜欢看夏子奚刚睡醒的模样了。
“衣服?我有啊。”夏子奚莫名其妙的答道。
“我送的,是女装。”
“噢····”
夏子奚埋头接着吃稀饭,自己怎么忘了这茬儿了,千万不能表现出忘记的样子,多伤人。
“你莫不是忘了今天什么日子?”钟离晔故意问道。
夏子奚缩了缩脖子,碗里的粥少得更快了。
千代霖吃饭向来快,三两口扒完便也离桌了,觉得实在没眼看他们继续相处,怕自己有一天会觉得这女婿太过配得上自己的女儿了。
钟离晔等夏子奚吃完粥,便拿出盒子递给了夏子奚。
“进去穿上吧,我等你。”钟离晔说道。
夏子奚接过盒子走进了房间,钟离晔也立刻闪身进了房间,开始换自己的衣服。
他特意现在才换,就是为了两人对视那一刻的惊艳。
夏子奚打开盒子,看到了一身正紫色的衣裙。
不得不说,紫色这种颜色,极难驾驭。
可眼前这套衣裙的紫,是层层叠叠的,材质轻柔得几乎毫无重量,每一层都是深度不同的紫。
wWW.ΧìǔΜЬ.Cǒ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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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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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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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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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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