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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零一次。

  男孩窝在沙发上,点开微博,看着刚刚完成认证的界面,忍不住又一次在心底吐槽起自己的名字。但留给他开小差的时间不多,只有五分钟,桌面上的行程表被不同颜色的荧光笔标记着,密密麻麻,几乎把每一天都占满了,可如果拿起来仔细看,会发现里面的大部分事情都和他没什么关系。

  今天的太阳很好,或许是因为春天要到了。

  他伸了个懒腰,放下手机,拿起那册薄薄的剧本,只有五页,但他已经看了将近一个月,翻得白纸都有些卷边,铅笔和水笔的标注随处可见,但更多的是写完后又涂掉的痕迹。他叹了口气,想,连标点符号都背下来了。

  门锁转动,经纪人进来,电话还没挂断,就朝他扬起眉毛,做了个手势,看起来心情不错,不知道遇见了什么好事,他隐约有了个预感,果不其然,等电话结束,经纪人就笑开了。

  “凡人。”她说,“明天下午三点试镜!”

  他眨眨眼睛,的确没反应过来。

  “沈凡人——”经纪人走过来,晃晃手掌,打了个响指,笑着问,“高兴傻了?”

  “嗯。”他抬起头,也跟着笑了,复述一遍,“高兴傻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光顾着高兴可不行。”经纪人故意板起脸,严肃道,“明天去试镜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今晚早点睡,睡前再敷个面膜……”

  “知道啦。”他扬了扬手里涂画颇多的剧本,捡着会叫人安心的话说,“我连标点符号都背下来了。”

  经纪人听他这么一说,乐了,很有气势的加了个油,“肯定能选上。”

  “我有预感,凡人。”她看着他的眼睛,斩钉截铁的说,“这个角色一定是你的。”

  尽管非常不应该在此刻扰人兴致,但他没忍住,还是多问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你俩同名啊。”经纪人一本正经的开了个玩笑,“舍你其谁。”

  “是啊。”他也笑起来,按亮手机屏幕,第一千零二次吐槽,“究竟谁当明星,会叫凡人啊?”

  在二十岁之前,沈凡人从没想过自己以后会成为一个十八线爱豆。

  说十八线可能算抬举,严格算来二十线也不为过。就像所有烂俗的娱乐圈文桥段那样,他陪着朋友去参加选秀,最后连自己也被选上了,唯一不同的是他没有主角的逆天的金手指,组了个男团之后就约等于查无此人。他们团人数颇多,发展也参差不齐,虽然顶着个男团的名号,但实际上都是各拼各的,上一次见到队友可能已经是半年之前。

  在那档选秀之前,沈凡人过着按部就班的普通人生:家庭和谐,中等收入,高考正常发挥,去了个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的大学,学着平平无奇的专业,唯一的亮色是那张长得还不错的脸蛋和高中社团里学过几个月的吉他。如果那天没踏进演艺公司的大门,他应该正和千万社畜一样奔走在拥挤的地铁线上,再过几年升职,结婚,有个孩子。

  一切发生的莫名其妙,但又顺理成章。

  他的父母一向开明,从不反对儿子的任何决定,就连是要闯荡娱乐圈这样的人生大事,也只是叮嘱两句,便不再干涉,第一次顶着聚光灯站在舞台上的时候,沈凡人甚至觉得自己正在做梦。

  入圈两年,沈凡人学了不少东西,唱跳演都上了课,成果倒是和他上学时候的各科成绩保持了高度一致:不偏不倚,正好中等。上了舞台能跳能唱,不拉跨,也不出彩,一场下来没什么人夸,但也绝对不会招骂。在这娱乐圈的花花草草之间,沈凡人还是个一条绯闻都没有的人,连炒cp都炒不出什么花,北极圈中的北极圈,磕得十个人里头有八个都是他的经纪人,还有两个是花钱雇来的。提起沈凡人的名字,所有合作过的人都要凝神细想一下,然后再客客气气又真情实感的夸上一句,是个很不错的人——的确不错,每月按时领工资,公司给交五险一金,有活动配合参加,没活动乖乖呆家,从不惹事生非,公关没破费过一分。

  这个“不错的人”,放在娱乐圈里有时候就不能算完全的褒义词了,因为它也许是无趣的委婉说法。而这个圈子里不怕有个性,怕的是没有个性,泯然众人。

  用经纪人的话来说,沈凡人这个明星当得像朝九晚五打卡下班的白领,在这个最刺激跌宕的行业里能干出这个效果,不得不说也是一件奇事。也可能就是因为这点,让她对沈凡人格外关照。

  沈凡人感谢她,却始终也没想明白她到底想要在自己身上求什么,如果说是拯救废材的职业成就感,又似乎不太沾边,因为经纪人实际上从没要求他改变什么,他对这份工作谈不上多喜欢,但也绝对不讨厌。

  既然都是工作,做好了就是。

  素人进圈一般都会起个艺名,但沈凡人用的就是自己的本名,据他爸妈说,这名字是爷爷起的,是希望他一生无风无浪,做个最普通又最幸福的平凡人。没想到经纪人听了之后也觉得好,说不用改了,就叫这个名字,直接出道。

  于是乎,就有了那一千零二次的吐槽。

  “对了。”经纪人抓着他的胳膊,咳嗽一声,努力压抑着自己激动的心情,故作镇定的说,“苍渚回来了。”

  “明天是全组试镜。”沈凡人好心提醒他,“王导的戏,就算是影帝也是要亲自来试镜的。”

  “不是。”经纪人无语的望着他,“你怎么一点都不激动?”

  “我激动啊。”沈凡人淡淡的说,“激动死了。”

  “哪有你这么追星的!”经纪人弹了弹他的脑袋,结束了这场试镜前的最终谈话。

  大多数进入娱乐圈的人,都有一些精彩的幕后故事。

  为了钱,为了梦想,为了某个人,这些是最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尤其是最后一个,不管是吃瓜群众还是媒体,都最爱听明星们谈论这种话题——追光者,娱乐圈永不过时的经典老番。但同样的故事,只有出人头地的才能叫追光,寂寂无名的那得叫碰瓷,沈凡人和苍渚之间,毫无疑问是后者,他们之间相隔的不止是十岁的年龄差,还有那差了十万八千里的成就与名气。

  苍渚年少成名,大银幕出身,一路拿奖拿到手软,最年轻的满贯影帝,其实今年也不过三十二岁。这个人长得帅,演技好,偏偏性格冷,除了工作以外的时候都难接近,不过也正是这一点,把粉丝们萌得嗷嗷叫,神仙的名号就这样叫出来了。也真是神仙,高岭之花不下凡,演技过硬气质佳,加上那个颇有小说男主风范的名字,众所周知,男神,那也是神仙的一种。

  业内知情人士说了,人家这还不是艺名,是本名。

  所以当经纪人最开始听到沈凡人是苍渚粉丝的时候没有半点惊讶,娱乐圈里这样的人太多了,不缺他一个。但后来,经纪人才慢慢发现沈凡人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他实在理智过了头,理智到他不提,没人知道他喜欢苍渚。

  “这有什么不能说的。”经纪人不解,“你们这个年纪的小孩,一问圈内偶像是谁,十个有八个都是苍渚。”

  “还是算了吧。”沈凡人摆摆手,拒绝了去拿签名照的提议。

  他们团那次拍杂志,一个团拍一张,平摊到每个人身上等于没露脸,但那主编性格好,和小辈也能打成一片,聊到圈子里喜欢谁,有几个队友都说了苍渚,主编一拍大腿,乐了,说上次苍渚来拍,签了好几张拍立得,还有多的,要的话可以送给他们。

  经纪人知道他喜欢苍渚,怂恿他去拿,他拒绝了,又过了一会,上软件搜起了黄牛卖的签名,经纪人无意看到,被他气笑了。

  “我都不知道你到底喜不喜欢他。”经纪人真情实感的说。

  “嗯。”沈凡人摁掉手机,同样真情实感的回,“其实我也不知道。”

  作品都看,代言都买,但买来的都不是自己用,基本都送了人,家里没什么周边,有个微博小号,不评论,只点赞,虽然碰瓷一点说是在同一个圈子里的,但从没想过要见真人,也没幻想过哪天合作。

  不过沈凡人很喜欢看苍渚的颁奖典礼。

  那几个影帝奖项揭幕的时候,他基本上一天都心神不宁,早早的守着直播,手心出汗,心跳加速,紧张得不行,好在苍渚最后都拿了奖,每次都如同一颗货真价实的星星,闪烁在本来就已经足够耀眼的聚光灯下面。也只有这个时候,沈凡人才像个正儿八经的粉丝,尽管他并不会为哥哥激动的掉眼泪,但莫名的,也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这个人本来就应该站在那里,那个最高的,能被所有人看见的位置。

  沈凡人对苍渚的感情很奇怪——尽管他始终认为,单方面的东西,很难叫做感情,但就像他自己回答的一样,他也不知道是不是喜欢,因为喜欢一个人难免会有欲望,无论是一张小小的签名照,还是一次合作拍戏的机会,但他统统没有。可如果说不喜欢,他又难以解释自己那种想他永远那样耀眼的心情。

  很俗套,他进娱乐圈,也的确是因为苍渚,但并没有故事,只有偶然的一瞥。

  公司派人来问他有没有签约意向,他原本应当拒绝,但那天电视上恰好放了苍渚某场颁奖典礼的回放,鬼使神差的,他答应下来,把父母都惊了一跳,可他知道,这无关梦想,无关崇拜,无关浪漫故事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元素。

  只是看见了他,仅此而已。

  苍渚一年前去了国外,这次回国拍新作品,是一部同性题材的正剧作品,光是这几个标签叠在一起就攒够了吸引人的噱头。导演很出名,擅长这类东西,虽然说都要试镜,但男主之一已经板上钉钉,于是第二个男主会是谁,成了整个圈子近来最热门的话题。导演是个一心做艺术的,不看投资方,走海选的路子,大小公司艺人都能来试,也正是因为这个,沈凡人所在的团才都拿到了试镜的名额。

  沈凡人的确不激动,因为根本选不上,所以没什么好激动的。

  那天晚上他没再背台词,片方给的东西很少,大部分东西都还不能公开,沈凡人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又打开电脑看了一遍苍渚那场颁奖典礼,看着看着,最后笑了起来,伸出手点点屏幕,什么也没说,关掉电脑,一夜无梦。

  他是真的没想到自己会在片场遇见苍渚的。

  试镜的人太多,休息室不够用,上午半场刚刚结束,下午才轮到他,他认错了路,凭着稀薄的印象推开某件休息室的门,还没来及反应对或不对,迎面就撞上了苍渚的目光,一时间呆立在原地,浑身僵硬。

  外面在哗啦啦的下大雨,他身上还带着蒸腾的水汽,夏天的暴雨很常见,空调的冷气打在裸露的皮肤上,激起一身鸡皮疙瘩。

  苍渚坐在椅子上,扭头看过来,眼神淡淡的,但可能比电视上还帅一万倍。

  就像那个时候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进娱乐圈一样,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开口说出那句话。

  “那个。”他有些紧张,却脱口而出,“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话说出口就后悔,莫名其妙的发问,俗套至极的搭讪,不守规矩的后辈——他决定开口自救,像个成熟的,爱开些无伤大雅玩笑的成年人那样,堆上笑容,故作幽默的说,前辈好,我当然见过您,在杂志里,在大银幕上,在颁奖台前。

  “凡人。”不远处的男人突然开口,一字一句的问,“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雨声好大,轰隆一声巨响。

  ——打雷了。

  “哎呀。”不知何时出现的导演笑眯眯的站在门口,轻轻鼓掌,目光在他们两个中间游走一圈,颇为满意的赞叹,“演得真不错。”

  又一道雷落下来,沈凡人回过神,抬眼看那个人,他突然想起来,刚刚的那段对话正是电影的第一幕,年轻的男孩在夏日的暴雨里推开一扇错误的门,看着面前年长的男人,略带犹豫的问出了那个改变他一生的问题。

  “前辈好。”他低下头,鞠了一躬。

  “你好。”男人走到他面前,伸出了手,“苍渚。”

  “沈凡人。”他握住了那只手。

  暴雨倾盆,电闪雷鸣,导演“啧”一声,又笑了起来。

  当经纪人被导演亲自通知沈凡人拿到这个角色的时候,她最开始以为是诈骗电话,再三确认之后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紧接着就是破分贝的尖叫,吓了沈凡人一跳。

  导演做事很急,雷厉风行,开拍前集训四个月,全员参加,明天就走。等沈凡人真正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和苍渚一道集训了快三个月,再眨一眨眼睛,就到了开拍这天。选角的名单还没正式宣布,但网上的小道消息早就飞了个遍,沈凡人集训不给用手机,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腥风血雨的中心。

  但风啊雨啊刮不进这里,过会就要开机,他们在休息室对词,经纪人在旁边玩手机玩得倒是挺欢,时不时爆发出隐忍而诡异的笑声。沈凡人觉得她不对劲,八成脑子坏了,但没想到影帝今天也吃错药了,看起来也不太正常。

  影帝坐在椅子上,他靠在桌子上,圈着椅子,是一个从高处俯瞰的姿势。

  “沈凡人。”影帝突然抬头问他,“你今年多大?”

  “啊?”他第一次这样俯视着男人,有些莫名紧张,但依旧老实回答,“二十二。”

  “没有虚报?”苍渚皱起眉头,不甘心的问。

  “当然没有!”他反驳。

  “我三十二。”苍渚说。

  “我知道啊。”他随口接,“比我大十岁。”

  “很多吗?”

  “哈?”

  “十岁很多吗?”影帝扭头,问旁边的经纪人。

  “嗯……”经纪人沉思一会,“这次年龄差得也不多吧。”

  “这次?”苍渚挑眉。

  “哈?”沈凡人也跟着看过去。

  “咳。”经纪人举手投降,没有半点被正主发现的自觉,坦荡到,“我在看你们的同人文。”

  “哈?怎么都有同……”

  “……”

  “咳,就当免费宣传了。”经纪人赞叹,“写得还挺好的,骗了我好多眼泪呢。”

  “你看。”她举起手机,“这篇文里写你俩一个是神仙一个是凡人,那可不得差几千几万岁。”

  “不是……”

  “叫什么?”苍渚掏出手机。

  “……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没有手机。”沈凡人震惊。

  “说到这个我就不困了。”经纪人凑过来,下一秒就开始向影帝展示她的收藏夹,什么HEBE的标签,看得人一阵眼晕,苍渚嗯了一声,竟然真的在记。

  “所以到底叫什么?”沈凡人放弃抵抗,也问了一句。

  “喏。”经纪人把屏幕送到他们面前,感慨,“现在作者还挺会起名字的。”

  沈凡人低头,盯了好半天,才找到那标在最开始的,只有两个字的名字。

  “欺、神?”

  “这是什么故事?”他满脸黑线。

  “就是你骗我的故事。”苍渚气定神闲的开口。

  “哈?!”

  “二位老师!”

  敲门声响起。

  “开——拍——啦!”

  -全文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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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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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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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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