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欺神>第3章
  凡间有句话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用来形容我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前一天不知鬼迷了哪里的心窍撒了个弥天大谎,第二日晨起便实打实的悔了。我是什么人,也胆敢和神谈条件,谈条件也就罢了,昨日竟奢想着谈情爱。村口的公鸡叫了两声,我颇绝望的用被褥蒙住面,奢求时光倒退,不多不少,回溯一日之前。万般无奈之下,辗转体会昨日刚许下的诺,又觉出了几分可转圜的生机。

  予他一场人间情爱,也没说非要我亲自上阵吧?

  陪他做一场戏,陪之一字,可做多解,为其觅得良配,侍奉一生,不也是陪?

  思忖半刻,终觉可行,心中大石落地,又觉可笑。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昨日若不说那些混话,今朝又何须担忧。我原以为遇见苍渚后平白增长的野心与勇气,只消一个晚上,便可烟消云散。几多摇摆,但实属正常,这世间除神以外,唯有圣人能波澜不惊,心性不移,可惜我不过一介凡人,反复无常,何须苛责。

  那夜,我暗下决心,带他上京,寻朵人间真真正正的富贵花来,也算衬得起他的身份。上京路远,再怎么快马加鞭,也需三月。我只留他这三月光阴,当不算过分,他的一生何其漫长,分我这一点,想必无妨。至于什么荣华利禄,高官爵位,本就非我所求,再装下去迟早露馅,不如事成后当做戏言,体面收场。

  待他寻到那富贵花,我便再费上三月,回我这青龙村来。

  来回六月,我这区区凡人,倒也负担得起。

  回村之后,继续考功名,谋个一官半职养活自己,思及此,我喉头稍哽,想着前一秒才说那些俗物非我所求,后一秒又重新追逐起来。但这句话也寻不到错处,即便这是我所求,也并非向他而求。

  后来想想,我那时的愿望简直纯粹到骇人。

  世人面神而跪,所求诸多,钱财名望,姻缘子孙,而这些都与我无关,我在求的,是那位神明本身,求他单纯的停留于此,同行一程。我不知自己为何会有这般祈愿,想来既是向往于他,又是为自己可预见的庸常人生添上一笔,酿个能埋在树下的春秋大梦,待两鬓斑白,不至于毫无念想。这是一种非常纯粹的情绪,悲哀的是,却要用这世间最不纯粹的谎言来求得圆满。

  后来我的人生中,再也没有了那样纯粹的情绪。

  只是当时,我尚未意识到这一点。

  那时我还只见过苍渚一个神,但我坚持认为,他是个最像神仙的神仙。再往后我也见到了不少别的神仙,但这个简单的判断,直到我与他分离的那一天,也未曾改变。

  那日狂言后,他问我,怎么才算荣华一生,我一时语塞,支吾半天也不出来,只道我再思量,总归会开出个条件,和他约法三章。他淡淡看我一眼,瞧不出喜怒,却又几分玩味,我想避开他的眼睛,却莫名生出些不舍,当真可笑,与神结契,赤裸着算清利益好坏,也不知世上能有几人,又有几人同我这般,故作老练,力不从心。m.xiumb.com

  之所以那样说他,是因为他身在人间,却从不在人间。

  冷淡,随和。

  我总是这般偷偷评价他的。

  推说思考的那几日,日子也简单过去了。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装作一个对神仙有所图,且老练到能开出条件谈判的人,若能做到这些,我便也不是凡人中的凡人了。多想无益,索性也随心而去。唯一值得庆幸的或许是苍渚并不常呆在我身边,他像是会去村子里闲逛,顶着个我远方表兄的名号,随手帮衬。我曾目睹过几次,于他而言,都算是举手之劳的小事,但于被他帮扶的那些人而言,虽不算大事,但也并非易事。

  是以,我一度推翻过对他的印象,该是仁慈,我心想。

  但后来,他帮得多了,总有人上门道谢,有时还送些粮食米面,瓜果蔬菜,弄得他不胜其烦,叫我寻个由头推说他走了,再不显形,更不说再去帮衬谁了。

  我挥手打发走一拨人后,挪到他身边,小心翼翼的喊他,“上神。”

  他现了形,坐在桌边,淡淡打量着我。

  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问,“您不愿受凡人的供奉吗?”

  “不必供奉。”他说,“我并非土地。“

  他在说的是土地神。

  哪怕是个再没常识的凡人也该知道,土地遍布山川村落,受人供奉,我在心里掂量,神分三六九等,诸如土地一流,约莫是末等。而毫无疑问,越末等的神,越是该与人交好。许是界线还不够分明,尚可说上两句。

  “但他们大约只是想表达感谢。”我不知抽的什么疯,竟又追问了一句。

  难为他耐着性子纵容我这不知礼数的凡人,解释道,“凡人的供奉于我无益。”

  “举手之劳。”他说,“多谢恼人。”

  实际上,这是个不难理解的关系,就好比蝼蚁之于我们。

  那是一种无声的,无法填平的,大多时候无所察觉的威压,就好像先前所悟,不悲悯,不加害。你在路上遇上一队匆匆赶路的蝼蚁,大多数情况下,不会闲着去挡它们的路,尽管你只需吹口气,便能将这支队伍毁于无形。与此同时,你也绝不会因踩死某只蝼蚁而心感愧疚,食不下咽。若某日诸事烦扰,心情欠佳,吹走这队蝼蚁也并非难事,这就是凡人与神之间最明确的界线,不可逾越。

  后来我问苍渚,神是否都如他这般冷心冷情,他摇头,说不,上界仍有不少热衷于凡间的尊贵神仙,下凡历劫好比度假,常化了形来凡间走上几遭,甚至留下了大大小小的传闻逸事,算作凡间与上界互通的不二证明。我失笑半晌,转而想起曾加之于他的那番言语,如今转来放在我身上,倒也合适的很。

  我第一次遇神仙,就遇见个这样的,该是倒霉,还是幸运?

  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这个有关蝼蚁的论调,哪怕身为蝼蚁,我也该让苍渚一眼看见。但是,就好像什么样的蝼蚁才能引起凡人的注意一样,又究竟是何种凡人,才能入得他眼。不是财,不是貌,不是名,甚至不是那短暂到不能再短暂的寿命,神仙要什么没有,凡尘所倚重的那些,统统不值一提,到最后,我得出个十分荒谬,但不乏得意的答案。

  或许是千万年来,第一只会跳火圈的蝼蚁,最能引得我侧目。

  最好拿火圈还是它自己点了火,架起来的。

  蝼蚁与我论,我曾这样称呼。

  英雄居安思危,而我不是英雄,只知得过且过,得一日相伴,便赚上一日,心思不明,但想来不亏。直到苍渚喊我名字的那刻,我才发现,我曾试图单方面豢养一个神。

  沈凡人,他问,荣华一世,便是在此?

  并非,我脱口而出,说,小人斗胆,愿上神屈尊,随小人前往京城。

  京城?他反问了一声。

  是,我顿了一下,说,那是人间富庶地。

  话音刚落,我便腾空而起,随云而上,趴在一条黑龙的背上,遨游星河。夏夜风起,衣角猎猎,摸着龙冰凉坚硬的鳞片,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上神,我门前的菜坛还未收。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说出这种废话。

  果不其然,苍渚未曾搭话。

  那菜坛里是我前几日新泡的咸菜,倒也无妨,我心中思量,三月后回来再收,也是一样。只是听闻今日夜间要起暴雨,上苍保佑,千万莫淹了我的菜坛,和那鱼篓一样,那也是我家最后一只菜坛。

  苍渚上神,我在风里说,我有一事相求。

  何事,他冷冷开口。

  思虑再三,我终于还是说。

  今夜能否不落雨?我问。

  我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凡人,只能关心那一坛咸菜。

  他再不答话,只有风声源源不断的掠过我的耳畔,我也无从得知,那夜的青龙村,究竟有没有落雨。但很快我就明白,我那坛咸菜,算是彻底完了。

  蛟能驭水,龙可乘风。苍渚虽仍为蛟,但资质已偏近于龙,以我一介凡人来看,是浑然觉不出差别的。不过转眼之间,我便瞧见了远处的京城灯火,再落到房中,不知哪里找来的歇脚处,月华淡漠,由窗棂洒落。

  “来京城做什么?”他问。

  “上神大可放心,小人早已规划好,且……”

  我调出个笑来,抬头看来,却不想刚好落进他的眼睛里,他坐在榻的另一侧,月光渺远,灵性不减,淡淡打在他身上,我终于确认,这一次,是他先看向了我。

  我看他一眼,便撒下弥天大谎。

  他看我这一眼,百分百当属无意,却改变了我原本平顺且无聊的一生。从那一刻起,我做了许久的骗子,骗了他大半辈子,当然,这衡量单位无疑是我,我的大半辈子。

  且去寻那人间富贵花,我原本该这样说。

  但此刻,我的人间枝头,早已花开满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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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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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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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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