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大病初愈,连着忙了几日,他身体有些跟不上。
“呀,这是叶县丞吧,”从女儿家回来的淑芬嫂子,挽着竹篮同叶奉书搭话。
她瞅着他道:“你脸色真差。”
叶奉书仔细看了下热忱的妇人,只觉得眼熟,应声道:“有些不适。你是?”
“呀,”淑芬嫂子失笑,“都邻里邻居好几年了,叶县丞竟然不认识我。我在你们家对面的街巷里住,今个儿去看闺女了。”
她从竹篮里面掏出几颗红鸡蛋:“不适啥金贵的东西,叶县丞收着沾沾喜气吧。”
跟街坊们不太熟的叶奉书意外,急忙接下,同她闲话:“是喜得贵子了吗?”
“哎呦,是八斤七两的大胖小子,今天满月啦,”淑芬嫂子提起这个笑的合不拢嘴,一迭声的道,“这还得谢谢胡蝶,要不是她教我们熬大骨汤,孩子跟大人哪里能养这么好。”
胡蝶?
叶奉书恍然明白过来,多年都不熟悉的街坊怎么会跟他这般娴熟。
有点好奇她在家都干什么了。
他冲淑芬嫂子拱拱手:“我先走一步。”www.xiumb.com
“哎~”
淑芬嫂子望着他的背影念叨:“读书人就是好。”
…
…
叶家。
霍老大正在跟胡蝶倒苦水。
他也没进门,就在过道里面站着说话,一脸的苦恼:“我那个开饭铺的好兄弟,听了你的建议,去脚行,卖大力的地方挑着扁担卖肥肠饭,生意好的不得了。”
他话音一转:“这可苦了我了。”
胡蝶听着呢,问他:“这怎么说?”
霍老大唉一声:“我十来天才杀两只猪,得两挂肥肠,我兄弟那边一天要五六挂才够。养猪的,杀猪的地方我都跑遍了,找不着。急人。”
“还有那猪皮冻,你们这边都晓得那是个正经待客的菜,还便宜的很,全去我那里买。现在肥肠,猪皮,还有大骨棒,成香饽饽了,我却没东西卖给他们。”
霍老大是真的烦恼。
听着的胡蝶啧了声:“以前这些东西扔掉都没人要,忽然变的能吃能用,就显得紧迫。说来说去还是养猪的太少了。”
“一股子骚臭味,谁想养啊?”霍老大叹气,“之前万万想不到那些零碎的猪杂竟然能做的那么好吃。”
猪肉卖不出去他愁,现在卖出去了,他还是愁。
“能去掉猪身上的骚臭味的话,你养不养?”
“嗯?”
霍老大一时没听明白。
胡蝶的表情有点复杂:“没想到随便做了点肥肠什么的,竟然带起一股吃猪肉的风潮。”
“你刚才说能去掉猪身上的骚臭味儿?”
霍老大没听明白,不代表没听清楚。
“这怎么说的啊?”他绷着声儿追问。
胡蝶心说,养猪这事儿是要留给自己个以后发笔小财,但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百分之百能解决,你就说说怎么谢我吧,”她抿下唇笑起来。
如果不是有把肥肠,猪皮变废为宝的事,霍老大也不会跟一个小姑娘念叨这些。但要说去除猪身上的味道,这不是荒谬吗?
可胡蝶历来不打诳语,还说到做到,有情有义,十分厚道。
霍老大半信半疑:“猪身上的骚臭味是天生的,咋可能除掉,你别跟我逗闷子了。”
“是不是逗闷子,试试不就知道了?”胡蝶既然有说出来的打算,那亲自指点到霍老大相信又何妨?
她也不多说,笑嘻嘻:“后面找个你我都方便的时间,我来告诉你怎么把猪养的肥壮,又味美。”
“真的假的?”霍老大不信,他就是来抱怨的。
“等着我们把猪肉变成老百姓餐桌上不能缺少的美味吧。”
胡蝶暂时保密,送他出去,迎面撞上门外的叶奉书。
她毛茸茸的大眼睛一下瞪圆:“你怎么回来了?”
他去衙门之后从没这么早回来过。
叶奉书的视线朝霍老大扫了下,道:“今日无事。”
“哦,”胡蝶也就随便问问,站在门口跟霍老大挥手,“老哥先回去,改天我们在说。”
“哎~”
霍老大朝叶奉书看,心说这就是衙门里的那位县丞大人。想打个招呼,又不好意思,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准备回去的胡蝶,发现叶奉书好像在看自己。
她心里一动,凑过去:“听我跟霍老大说的话了?”
“没有。”
叶奉书撒谎。
胡蝶使劲儿瞅了他一会儿:“那你知道怎么去除猪身上的气味吗?”
叶奉书不知道。
胡蝶:“我知道。”
她关上门,追在他屁股后面:“价格低贱,人人嫌弃的猪肉要是变的可口的话,算不算一件功德无量的事?”
似没在听她说话的叶奉书眯了下双眸。
胡蝶跳到他前面去,笑眼弯弯的拦路道:“猪肉能够去除腥臭味,变成价廉味美的肉品,出现在老百姓的餐桌上,你会直接被写在史书上。”
“你很会蛊惑人。”
叶奉书过于清冷的双目笼罩着她。
胡蝶不觉得这是贬低,笑的更开心的道:“衙门公厨里明年的放贷银子给我的话,我就告诉你怎么实现我刚才的话。”
叶奉书的一只手,搭在她肩上,猛地抓住她的肩将她推开,他道:“别想。”
衙门公厨的银子岂能随随便便给什么人?再者,她糊弄人的把戏多的事,很难相信她。
叶奉书懒的多说,去书房了。
“靠。”
胡蝶站在原地爆粗口。
“我就不信说服不了你!”
她非得跟这人杠一杠不行。
…
…
隔日一大早,胡蝶敲门,喊“少爷”。
“起床了少爷。”
“该上班……不是,该去衙门了少爷。”
何时就寝,何时去衙门,叶奉书有分寸,也不用人专门惦记。
她这会儿敲门是几个意思?屋子里还黑的很呢。
叶奉书披了件外衣,把咚咚作响的门打开。
门外面,胡蝶一脸虚假关怀的道:“该去衙门了少爷。”
“现在什么时辰?”
叶奉书有点点气恼的告诉她:“才破晓!”
“啊~”敲门敲的砰砰响的人意外,“我寅时睡的,以为现在辰时过半了。连一个时辰都没睡……我是不是要请个郎中看看?”
盯着她。
使劲儿盯。
叶奉书哐一声把门关上:“郎中不治掉钱眼儿里的病。”
第二天,砰砰砰。
第三天,砰砰砰。
第四天……一到时辰胡蝶就喊他起来上班。
叶奉书被骚扰的黑眼圈都出来了,原本恢复如初的脸迅速苍白下去。
胡蝶:“我真没良心,但你是真能坚持。”
怕挨打,她说完就溜。
叶奉书难看的脸色上青筋都要蹦出来了。想把这个烦人的家伙立马撵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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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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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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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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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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