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秦月之芒>第一章 故事从这里开始
  微风徐徐,轻轻的掠过湖面,把雾气向四周吹散,天空阴沉着,零星有几点雨滴落下,远处的山也格外朦胧,时隐时现的出现在视线里,只有站在湖边的白衣女子依然是那么清晰,她依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任凭风吹动她的裙摆,任凭雨滴打湿她的长发。

  四周一切都很安静,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她是谁。风掠过,吹动湖面飘过的雾,也吹乱了空中飘落的雨滴。

  一切都仿佛没有自我,没有思想,不知过了多久。飘落的雨滴随着风飘到那白衣女子的身边,她的秀发被风轻轻拂动,她身边萦绕着淡淡的香味,是一种花香,很柔和,很醉人。

  不知道她在这里站了多久,她是在这里等什么吗?还是她原本就是这里的一部分,让人分不清,只是感觉她很忧伤,那种忧伤到无我的感觉,时间、空间仿佛已经没有了意义,而这里的一切——似乎也都不是眼前的一切,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

  清晨,8点30分,赵一凡从梦中醒来。

  又是这个梦,在赵一凡的脑海中重复了无数次的梦,从他小的时候到现在都是如此。

  他有时怀疑是不是自己的神经出问题了,难道是他焦虑了?每次这么想的时候,他都总会自我否定,不会呀,他自认为一直活的没心没肺的,怎么可能会是焦虑的人呢,索性他干脆就不想了,反正也已经习惯了。

  他是赵一凡,我们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今年27岁,是一名自由撰稿人。因为大学读的是中文专业,他又喜欢旅游和探险,所以毕业后就留在了北京,一边给几家杂志撰稿,一边也不耽误原本的爱好,写写玩玩,这几年他去了好多令自己向往的地方。

  还有,这几年最让他值得炫耀的就是登顶珠峰、徒步穿越沙漠无人区和探秘神农架原始森林了,在不断的探险之旅中,积累了不少的野外生存经验,也让他那颗充满好奇的心得到了些许满足,因为兴趣所致,也让他在极限探险这个圈子小有名气。

  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探险之旅,他爬过许多大山,趟过许多大河。见识了原始丛林的神秘和秀丽,也领略了名川大河的壮阔和妩媚。好多令人难忘的美景都用他自己的方式记录了下来,编辑以后分享给给他的读者。他一直想去更多美丽且神秘的地方,更多没人发现,没人涉足的地方,去寻找他心目中的净土。

  可能有想法就会有动力吧,至少目前为止,他一直都保持着一颗充满好奇、充满热爱的心,现在差不多每一个月,他都会选定一个目的地,然后开始为期不定的旅程。

  叮叮叮…叮叮叮…一阵电话铃声,打破了躺在床上正在享受朝阳的赵一凡。

  “喂,今天晚上6点半,骑士酒吧不见不散,只许早到,不许迟到啊,我和魏然说过了,他来接我,我们一起过去。”“你听到没有?你倒是答应一声啊。”电话里传出一阵急促的追问。

  “哦,知道了,我耳朵又没有问题”

  赵一凡回应道。

  “嘻嘻,那就好,不和你说了,晚上见吧。”

  打电话来的女孩是苏佳,和赵一凡是同一个孤儿院长大的。

  对了,忘记介绍了,他们都是孤儿,很小的时候便被亲生父母遗弃,被孤儿院收养长大的。

  赵一凡比苏佳稍大几岁,苏佳今年刚刚大学毕业,她学的是法律专业,可现在却居然当起了一名网络主播,苏佳的性格就是这样,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一切,都愿意去尝试一下。

  最初大家对她选择去做主播的举动都惊诧到不行,可是也许等她玩腻烦了,就该去做她自己该做的事情了,他们对她还是很有信心的,因为她做事大多都是兴致大于付出,等兴趣过了就不再做了。

  苏佳从小就精灵古怪的,做什么总是让人摸不到头脑,她的思维方式奇奇怪怪,而她也总是自有其自己的一套想法。

  至于刚刚他们提到的魏然,也是同他们一起在孤儿院长大的,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赵一凡最好的兄弟,可能是因为没有亲人吧,在他们彼此的心里,更像是一家人一样。

  魏然从小身体条件就比较好,上学的时候一直是体育生,后来毕业以后去参了军,现在刚刚退伍回来,在西城区找了一间小店,开了一间体育用品商店。今天晚上大家就是要为了魏然的体育用品店开业,来给他庆祝一下。

  白天赵一凡又抽出时间去了健身房,只要他能腾出空闲的时间,他都会放到运动上,从跑步健身到格斗搏击,他是无一不精通的,而运动让他找到了更多的快乐,在每一次挥汗的付出中,他都会更明确自己的方向,保持住自己的热爱。

  回到家中赵一凡又把前几天刚刚带回来的图片整理一下,发给了杂志社。不知不觉就快到他们约好见面的时间了。

  6点30分赵一凡准时出现在他们约定好的地方,一进门就看见苏佳和魏然坐在不远的一张桌前。

  苏佳看见赵一凡后,笑着使劲向他挥了挥手。

  今天苏佳穿了一件宽松的黄格子衬衫,长长的头发,扎了个简单的马尾,自然的垂下,十分随意,大大的眼睛,标致的五官,显得既清秀又十分可爱,不得不承认苏佳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美女,不管在哪里,她的美貌和气质都会是大家注意的焦点。

  魏然则穿了他平日里喜欢的运动服,短发,略黑的肤色衬托着他棱角分明的五官,显得非常健康,干净。

  “你们到多久了?我今天可没迟到呀。”

  赵一凡开口问道。

  “我们也刚刚到,今天随便点,我请客,今天高兴,我们多喝几杯。”魏然笑着对赵一凡说。

  “放心吧,我是不会客气的。”苏佳一脸严肃的撸了撸袖子插话道。

  “刚开业生意还好吗?客人多不多?”赵一凡问魏然。

  “这几天真挺好的,没想到刚开业人能这么多,明天我就再找两个店员,要不还真忙不过来。”

  “对了,苏佳,你有空户外直播的话,帮我的小店做做宣传,等我赚大钱了,老哥是不会亏待你的。”

  魏然扭过头和苏佳说。

  “没问题,只要你安排我们到位,这都不是事,包在我身上了。”苏佳自信地向魏然笑着挑了挑眼睛。

  “我说你们俩怎么一聊天,就这么物质呢,看不得你们这一身的铜臭味。”赵一凡撇着嘴嘟囔道。

  “哼!铜臭味怎么了?这就是我们人间最亲切的味道。”苏佳丝毫不示弱。

  赵一凡和魏然视一笑,苏佳看着他们俩,也跟着笑了起来…

  那天晚上,他们三个人聊了很多,因为开心,在一起一直到夜里11点多才离开酒吧。

  第二天,赵一凡早早的起床,因为要赶航班,应一间出版社的要求,他们需要一篇关于春秋战国时期秦陵兵马俑的图片资料,所以9点多就来到了首都机场,坐上了飞往西安的航班。

  中午,到达了西安。

  出了机场后,直接乘车赶往60多公里外的兵马俑博物馆。

  来到博物馆已经是快2点了,话不多说,马上开始工作。因为这次图片要的比较细,所以他拍摄了大量、多角度的照片,力求做到极致。

  兵马俑博物馆来过很多次了,但每次来到这个规模巨大的陪葬大军面前,还是让他有不少感触,每次都会被这些士兵所震撼。

  这些列队整齐的地下军团给人的感觉除了威武之外,就是太过真实了,他们的面部表情极为细腻,且每个人的长相都不尽相同,这七千名武士排列有序,围绕着战车为中心,手持武器,各司其职,像活着的武士一样,好像要随时准备发起进攻,赫然是一支有生命的地下军队。几千年来唯一一支保持着战斗队形,依然威武的,也许只有这支地下大军了。

  但在这雄壮威武的背后,一直存在着一个令赵一凡困惑的问题。

  人们都说这些俑是秦始皇的陪葬大军,可是据赵一凡所了解的,秦人的发髻都是梳在正中间的,可是这些兵俑的发髻明显是梳在两边的。而且在秦始皇时期,秦军早已经放弃用战车和步兵混用的军阵了,而是选用更为先进,杀伤更大的配备大量弩箭的纯步兵军阵了。最关键的一点是,据说这些兵俑出土时的颜色是鲜艳的,大部分为红色,可是秦军一直都是崇尚黑色的,尤其是始皇的陪葬大军更是不能改变这一传统。

  思来想去,那个时期唯一符合上述所说的几点的军队只有一支,那就是楚国的军队。

  首先,楚人的发髻是梳在头顶两侧的。再者,楚军当时配备的是弓,而非弩。最重要的,楚人是崇尚红色的,楚人的军服大多颜色鲜艳。

  可是问题来了,在秦始皇陵怎么会出现一支楚军呢?

  赵一凡想了好多年,都没有一个答案,算了,不想了,还是留给学者们去研究吧。

  结束了白天的工作,他来到西安市内的宾馆,草草的订了点吃的果腹。

  随即便打开电脑,把白天拍的图片配上文字,做成图册发给杂志社。他一张一张翻寻适合的图片,大约翻了能有几十张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好像哪里有点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到底哪里不对。

  赵一凡继续做着手上的工作,不知不觉中两个小时过去了。

  就在快要结束编辑,无心的翻看这些图片的时候,图片里的一个面孔突然映入他的眼睛。

  那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只是这张脸…

  像,太像了,是魏然。怎么会跟魏然长的那么像,简直是一模一样。

  这个俑站在军阵最前面,如果有级别的话,那一定会是这支队伍的指挥官,因为他站的地方,正是发号施令的位置,他身后又站着一位手持盾牌腰佩短剑的卫兵。xiumb.com

  赵一凡不禁感叹,世间的事真是无奇不有,居然还有这种巧合,等他回去一定要让魏然好好看看这个俑的图片,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那天夜里,赵一凡怎么也睡不着,脑子不停地出现这些兵俑的画面。

  他对俑有一点点认识,据说在以前古代,俑有两种。一种是用木或陶土所做的俑,那是一种纯工艺品。还有一种就是涉及巫术的,需要用活人的生辰八字刻在俑上或是把活人的身体炼入陶土中,再用这陶土做成俑,已达到把人的灵魂封印在俑内,已达到某种目的。

  严格的说,俑在当时也是饱受诟病的。因为孟子曾经就对俑这种东西,极其反对,甚至还说过用人俑来做某种事得人,非常不道德,会断子绝孙的,认为这是种非常邪恶的东西。乃至于后来出现的“始作俑者”都和这些不好的评价有关。

  一边躺在床上,一边胡思乱想。脑子里乱乱的,怎么也睡不着,躺着翻来覆去的,不知不觉中,他慢慢的合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中。

  梦中,他出现在这些兵俑前面,这一支地下大军炯炯有神,他们都变成了活的,一个个血气方刚的汉子。他们的眼神中充满了期待。他们一起喊,一起向着他喊着什么,可无论赵一凡怎么努力想听清楚,却一直听不出在喊什么。

  他醒了,坐在床上,看了看时间,早晨7点05分。

  怎么做了这么奇怪的梦?梦中那些兵俑的眼神,充满了期待和渴望,赵一凡还在回想着。

  他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因为没有睡好,头昏昏沉沉的。

  随手拿起床边的电脑,再次打开那些图片。

  不对,此时此刻,他瞪大了眼睛,他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些兵俑,分明是在看着他,他确定他们是在看着我的,他们的目光不管是哪个角度,都是一直在看着赵一凡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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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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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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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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