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云天猜她哥哥肯定是个神话人物。
达尔丽琪说:“我哥哥很低调的,好像你们的传说里没有他吧。”
莫云天摇摇头说:“他不在神仙行列,也一定影响过人类进程。”
达丽尔琪想了一下说:“这个是不可避免的,虽然有个基地保护法限制,但人的属性注定他肯定要接触地球人。”
五万年的某一天,辛普尔顿背着单人飞行器降落在湖南九嶷山山腰,闲逛中碰到一位拿着石斧的年轻人,正在跟一只硕大的花猫博斗。年轻人身法灵活,但大花猫更是灵便,有犬齿的嘴几次差一点就接触到了他的身体。年轻人有些惊慌,举起石斧朝着花猫头部砍去。花猫虽然吃痛,但并没有受大伤,石斧由于用力过猛,被野藤捆绑的石头脱离木棍掉在了地上。辛普尔顿见年轻人遇险,将身上穿的纳米记忆服变换成肉色紧身衣,然后跑回去抓起飞行器旁边的飞行服,将其变换为一块破布披在身上。他几个纵跃到了年轻人身边,用手里的匕首斩断了花猫的头。
年轻人没有看到辛普尔顿手里的匕首,只见穿着怪异的来人一挥手,花猫的头就离开了身子,他吓得在一旁哆嗦,眼里满是惊恐,不知道对方是何方神圣。
辛普尔顿走近他,满脸和气试图跟他交流,年轻人一连后退了几步转身便跑,扔掉手里的木棍飞快爬上了附近的一棵橡树。辛普尔顿捡起地上的石斧,看了看,想了想,用合金匕首凿开一个小孔。他来到树下,故意让对方看见自己将木棍部分削尖,包上一块从自己衣服上割下来的纳米记忆布条,用力插入石斧。然后,他将这个工具扔给了树梢上的年轻人。
年轻人接过石斧,在树上一阵乱砍,石头居然跟木头没有分离。年轻人欣喜若狂地跳下橡树,站在辛普尔顿的面前,将石斧双手递给他。辛普尔顿知道这是个仪式,他接过石斧,再还给了年轻人。
年轻人高兴得在地上转了个圈,然后将石斧插在皮腰带上,他拍拍自己的胸脯,叫出两个单音,“叭咔”。辛普尔顿指着自己的胸脯说了名字,发音是流利的一串。年轻人很是羡慕,试着叫出了“辛辛”,舌头就不听使唤了。
辛普尔顿再次说了自己的名字,并叫年轻人为巴卡。年轻人对自己的名字很是满意,巴卡巴卡说了好几次,他最后还是无法叫完整的辛普尔顿,只有喊自己的救命恩人为辛辛。
巴卡扛着大花猫,带着辛普尔顿来到一个山洞里。这里有他的族群,大约三十多人,巴卡是这群人的头儿,他身边有两位美丽的姑娘,但没有名字。辛普尔顿为她们取名叫巴巴跟卡卡。
晚上,巴卡请辛普尔顿吃饭,饮食主要是花猫肉,一些野果,还有几片草根。辛普尔顿吃不下生肉,只是吃了点野果,喝了点水,然后偷着吃了些自己带的压缩饼。他严格执行基地保护法,没有教巴卡生火烤肉。
吃过晚饭,天就黑了,巴卡叫卡卡陪辛普尔顿睡觉。辛普尔顿没有动她,他还不好意思在别人身边搂抱姑娘,虽然洞里一片漆黑。
辛普尔顿离开以后,巴卡占有了树屋,他觉得这个树屋真是好处多多,可以挡风遮雨,还不怕野兽,过去提心吊胆睡觉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于是,他教族人用树枝和藤条在高大的树干上建造房屋,房屋的四壁和屋顶都用树枝遮挡得严严实实,一条野藤就可以随意上下。
不久,附近的族群也依法炮制。大家有了树屋,不再担惊受怕地过日子,一些胆子大的,也敢脱离族群单干,从此,中原人口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感谢巴卡,附近的族群推举他为首领,这就是古书上说的有巢氏。
卡卡不久生了个儿子,辛普尔顿依照基地保护法,再次来到巴卡部落,准备杀死孩子。他找到卡卡,看着她怀里的幼儿,心中不忍,最后还给他取名叫允婼,就是允许他生活一段时间的意思。
巴卡现在已经学会一些简单的词句,能够配合手势跟辛普尔顿交流。这天晚上,在月光之下,他带领部落里的成年人,围成一圈,将辛普尔顿请到圈子中央,为他献上部落里最年轻美丽的姑娘。辛普尔顿接受了仪式,但没有接受姑娘,他不想再有一个自己的孩子留在世上。
对于巴卡来说,生存于世,除了填饱肚子,就是找美丽的女人交配生子。现在发现辛普尔顿能够抵挡美女的诱惑,觉得他无比伟大,他带领民众对自己的神顶礼膜拜,给予他最高礼遇。
辛普尔顿不愿意自己的儿子生活在茹毛饮血的环境里,教会了允婼用榆木跟火石取火。榆木就是榆木脑瓜那个榆树,榆树木质坚硬,用枝摩擦就有火星出现,然后将榆树枝皮纤维制作成棉花状引火,很容易就有了火种。有了榆木纤维棉花,火石打碰出的火星也就可以引燃了。历史书把这种火石叫燧石,把榆木叫燧木,将允婼称呼为燧人氏。
远在华阳的华胥听说了允婼掌握了取火之法,专程跑来跟他学习,并对他产生了仰慕之情,允婼就娶了华胥为妻子。
不久,辛普尔顿带允婼两口子去了蜀山,直到四万年以后,才让他们回到中土。由于掌握了取火之法,允婼将大家从树屋里召集下来,教会他们在地上筑屋搭棚。在屋门口弄个火塘,照样可以防止野兽的攻击,人们住家的舒适度得到了很大提升,加上各种石器的革新,人类的历史进入了新石器时代。
华胥后来生下了伏羲跟女娲这一对儿女。允婼将从辛普尔顿那里学得的织网之法传给了伏羲,伏羲用独有的捕鱼、捕鸟、捕兽技术,得到了很多没有受伤的猎物,他教会了大家驯养野兽,这就是家畜的由来。他还教会大家种植技术,改进土陶烧制技术,获得了万千民众的拥戴,大家将他推举为王,这就有了后来的三皇之首,羲皇(他父亲燧人氏燧皇排名还在他之后)。羲皇以后还通过自己的对事物的感知,发明了结绳记事,创造了龙的图腾。
辛普尔顿觉得这小子有点开窍,就带他上了昆仑山,教会他立木观察星象,并说出了“天道”。伏羲真还是聪明,自己由此悟出了山川百物乃为“地道”,天地之间还有“人道”。人既然是万物之尊,就该有别于鸟兽,他开始对民众实行教化,并给他们逐一命名,还在婚配方面给予血缘上的限制。
天道、地道跟人道的衍生关系,使他悟出了天生地,地生人,人得万物的循环世界观,也就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由此,他发明了八卦,借八卦的形体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中华文明也就从此有了传承。伏羲八卦中所蕴含的“天人合一”的整体性跟直观性的思维方式,还有其间包含的辩证思想,是中华文化的原点。
允婼将石头取火之法传给了女娲,女娲以后就靠交换这些石头,得到了大家的拥戴。女娲出于女人的天性,与哥哥伏羲共同创立并完善了婚姻制度、规矩法度与风俗礼乐,一起改进土陶烧制技术。
陶器导致了人类的男女分工,这是人类第一次大分工,为走向文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男人主外获取食物,女人主内操持家务,照看子女,家庭结构更加稳固。由于陶器比较笨重易碎,导致人们更加倾向于定居生活,进一步促进了建房技术、种植技术以及生活用具制造技术的改进,人类智商得到了空前发展,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女娲幼时就是个乖巧的女孩,辛普尔顿非常喜欢她,常常带她一起用单人飞行器飞来飞去。有一次,世间大雨倾盆许多日,造成人们生活困难,辛普尔顿带着女娲飞到天上,用磁力武器驱散了云雾,让大地再见晴天。这就是女娲补天的故事。
莫云天听了辛普尔顿的故事,问达丽尔琪,她哥哥一时兴起去了巴卡的部落,改变了人类历史,不知道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还是偶然。达尔丽琪说:“我哥哥已经是很克制的了,他为了修正自己的错误,将允婼两口子带到了基地,将他们冷冻起来,直到四万年以后才送回人间。”
莫云天点点头,想来也是,如果允婼这样半人半神的人生活在五万年前,人类历史肯定是要进步好几万年吧。
达尔丽琪说:“哥哥将允婼两口子冷冻以后,他被召回了@星球,估计是被上司教训了一顿吧。正是那次,我随着哥哥一道来了地球。”
莫云天说:“那你也见过伏羲哟。”
达尔丽琪说:“我跟伏羲不熟,跟女娲倒是好伙伴,当时我们年纪差不多吧,虽然辈分不同。”
莫云天问女娲漂亮吗?达尔丽琪说:“很乖巧的一个女孩,也有点智商,我的话她基本上能够听懂,就生活上的事交流起来没得太多障碍。”
“你们服装上的差异是怎么克服的?”
达尔丽琪说:“我怕冷,只有穿纳米记忆紧身防寒衣,然后在外面胡乱披件兽皮什么的,看起跟他们也差不多。”
“在到处都是猛兽的环境里,你肯定有护身的武器吧,不怕被他们发现。”
达尔丽琪笑了一下说:“我将一支粒子枪藏在了木棍里,偶尔使用。”
莫云天问,你用粒子枪的时候被地球人看到过没有?达丽尔琪说:“只有一次,我跟女娲去山里玩,碰到一只大牙虎,我用粒子枪将它轰掉了。”
莫云天问当时女娲是什么反应?达尔丽琪说:“她只是莫名其妙,老虎的肚子怎么会自己就炸开了。后来她还问起这事,问是不是我使用了什么法术?”
莫云天说:“那个时候,就有法术一说呀。”
达尔丽琪说:“那个时候,已经有了原始崇拜,类似于宗教的东西。现在不是有研究说,在2万年前的原始社会中,已产生灵魂不死的观念和对鬼魂的崇拜吗,还说丧葬仪礼的繁简差别,反映了对鬼魂崇拜的不同程度。”
莫云天点点头说:“我是听说1万年前就有原始宗教,就是那个说什么万物有灵的宗教,可以说是多神教吧。我们的先祖不知道是怎么获得灵感的,你哥哥在那个时间段是断档了的。”ωωω.χΙυΜЬ.Cǒm
达尔丽琪说:“我哥哥离开巴卡部落的时候,巴卡已经把我哥哥当神在膜拜了。”
莫云天说:“也对,你哥哥的神通展示了与人类的差异,巴卡又学会了部分语言,简单把这个故事传颂下去,就是后来的宗教了。”
达尔丽琪说:“不只是传颂,伏羲跟女娲寿命都是千年,跟普通人类是有很大差异的。他们生存的年代就已经是神化的人物了。”
莫云天点点头说:“他们都是你哥哥的后代,这个肯定跟遗传有关系喽。”
达尔丽琪看着莫云天神秘地一笑说:“如果我有了孩子,也可以活几千年。”
莫云天心头一动,却皱了皱眉,他说:“说到寿命,过去的传说有彭祖800多岁,是不是他也是你哥哥的后代呢?”
达丽尔琪说:“是的,只是从遗传的角度说,离我哥哥越来越远,寿命也就越来越短。”
莫云天说:“几十代以后,就跟我们普通人差不多了。你们现在还监控这一族人吗?”
达丽尔琪说:“我是在监控他们,但到了元朝,这一族人就没有了。”
莫云天说:“全部被成吉思汗的儿孙们杀掉了呀。”
达丽尔琪摇摇头说:“也不全是。你知道最后一个族人是谁吗?”
莫云天想她这么问,一定是家喻户晓的名人,他脑里灵光一现,说:“那一定是张三丰了,活了200多岁。”
达丽尔琪看着摸摸他的头皮说:“不错,就是张君实张真人,……你真聪明,我怀疑这一族人是不是还有漏网的。”
莫云天想了一下说:“我记忆里好像有个叫李清云的,传说中他活了250多岁,直到1933年才死。是不是真是你没有监控到的嫡系人物。”
达丽尔琪说:“不是,他也许就是个例外吧。”
莫云天说:“你刚才提到聪明,就是说他们不只是寿命长,智商还高过普通人?”
达丽尔琪说:“那是绝对的。刚才说聪明是夸你呢,怎么马上就来这么愚蠢的问题。”
莫云天揶揄道:“那你就是这世界上最好的母亲了。”
达丽尔琪打了一下他的头说:“把我说成什么了,传宗接代的机器呀。”
莫云天摸摸头皮说:“不敢,不敢。”
达丽尔琪叹了口气。
莫云天看着她美丽的容颜,还有满眼的寂寞,心头一疼,忍不住拉着她的手,想说,却又想起了西子。他也叹了一口气,最后说:“命运是不是前定,我们都无法改变呢。”
达丽尔琪说:“命运是可以改变的,但首先要改变你的基因。”
莫云天咧咧嘴说:“那不是要在母亲怀孕前就做手脚,那生出来的还是我吗?”
达丽尔琪哈哈一笑,说:“这是天机,不能说。”
莫云天还想追问,西子马起一张脸出现在了两个人面前。莫云天站起身,说刚才跟女主人探讨了一些重大问题,现在可以三个人一起继续探讨。
西子看看达丽尔琪,跺跺脚一个人走掉了。达丽尔琪微微一笑,叫莫云天去追西子。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追了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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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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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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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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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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