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走吧,咱们进来一次,收获不小。
我总觉得,这种手一样的叶子上,肯定藏着什么秘密,虽然我现在还不知道究竟是什么秘密。”
“嗯,在自然界里,根本不可能有叶子这么像手的植物,这些叶子,肯定有蹊跷。”
芳芳也点了点头说。
“走,咱们赶紧出去吧。”
郑鹏说着,带着大家从后墙翻出了院子。
当他们转到这个院子前面时,看到对面院子的门口,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正坐在躺椅上,悠闲的看着报纸。
芳芳走过去,指了指这个院子,向老头打听:
“老大爷,我们几个想在这里租个院子住,我们看到对面这个院子不错,想租下来,不知道有没有人住?”
“有人住啊,是一家三口住在里面。
不过即使没人住,我劝你们,也别租那个院子,不吉利!”
老头忽然压低声音说。
“不吉利?老大爷,怎么回事?难道这个院子里闹鬼?”
老头摇摇头:“不是闹鬼,但比闹鬼更可怕!”
“比闹鬼更可怕?有什么比闹鬼还可怕?”
“唉,其实老宅子阴气都比较重,闹鬼很正常。
这一片的院子,大概是两百年前建的了,原来是一个大财主家的私宅。
那个大财主,因为儿孙多,所以在大宅子里,又分了这么多小院子。
后来,那个大财主家败落了,大宅外面的院墙拆了,但大宅里的这些小院子,却保留了下来。
我刚才说了,这老宅子时间一长,都难免闹鬼的。
比如说我家吧,在半夜的时候,就经常能听到有个人在小声哼着小曲。
如果有月亮的话,有时在院子里,还能看到个影子。
那个影子好像还穿着古装,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的。”
“哎呀,老人家,这也太吓人了吧!这样你们也敢住?”
阿香一脸惊恐地说。
“唉,有什么不敢的,其实鬼并不可怕。
我们就是在这些院子里长大的,外人觉得害怕,但对于我们老住户来说,就习以为常了。
这老宅子二百年,过去有多少人在这里住过?难免有些人是上吊死的,或者含冤死的,死后没去转世投胎,就成了孤魂野鬼。
俗话说,哪个坟地里没有冤死的鬼啊,还有句俗话说‘马老牙少,宅老鬼多’。
所以老宅闹鬼,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说我吧,从出生时,就在这个院子里,一直住到现在,我今年七十五了,算一算,住了七十多年了。xǐυmь.℃òm
我就感觉吧,那个唱戏的鬼,就像是我的朋友一样,如果他十天半月不出现,我还真有点想他。”
“哎呀,老爷子,您这种境界,我真的理解不了,还竟然有人不怕鬼?”
楠楠连连摇头。
“小丫头啊,你还小,肯定不懂这种感觉的,其实有些鬼,他们不害人的,没什么好怕的。
我半夜起夜去厕所,那个鬼有时就站在厕所门口哼哼曲子,我就觉得是个老朋友在陪着我。
不止是我们家,这一片的老宅里,几乎没有不闹鬼的。
比如隔壁这家,他们家里,也经常有一个女鬼出现。
那个女鬼,也是当有月光的时候,能看到影子。
而且那个女鬼,有时夜里会坐在井口洗衣服。
所以,他们有时候能听到甩衣服的啪啪声,早上起来,还能看到井口边上有很多水呢。
不过那个女鬼,也是出现了几十年了,他们家里的人,也早就习惯了,不怕了。”
“天哪,看来这片老宅子,果然不同寻常啊!”
包小天吃惊地说。
“是啊,我也是第一次听到有人不怕鬼,还觉得鬼是朋友,不过这个城里很多老宅,确实闹鬼,这倒是经常听说。”
楠楠说。
郑鹏忽然问道:
“老爷子,你刚才说对面这个院子很怪,而且比闹鬼还可怕,这又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说比闹鬼还可怕呢?”
老头又压低了声音,一脸神秘地说:
“对面这个院子,据说是财主最小的一个妾住的。
那个财主一辈子娶了十一个老婆,娶最后这个妾时,老财主已经七十多岁了,但最小的这个妾刚十八,比老头的孙女还小。
但财主却最爱这个最小的妾了,也单独给这个妾,盖了这个小院。
虽然院子不比其他的院子大,但无论是房子,还是院墙,用的都是上好的砖木,里面的房子,也比其他院子里的房子,修的更精致。
老夫少妻,容易发生事情。
这女孩子正青春年少,哪能看得上入土多半截的棺材瓤子呢,她嫁给财主,也就是为了老财主的钱。
在财主的家里,有一个年轻的长工,当时也就二十岁,长的又高又壮,模样也很不错,一来二去,就和老财主最小的那个妾搞上了。
两个人都是年轻人,正是下面比头脑发达的时候。
有一次在大白天,两个人忍不住了,就开始亲起来,却正好被老财主撞见。
哪个男人看到自己的老婆和别的男人搞这种事会不生气呢?
老财主也是气得几乎要晕过去,他本来想把那个长工乱棍打死,但又觉得只是打死,就太便宜那个长工了。
于是,老财主就让人按住长工,把长工的裤子褪下来,自己拿了把杀猪的刀子,当着那个小妾的面,硬生生的把长工废了。
而且在废那个长工时,必须让小妾当面看着。
小妾吓得闭眼不敢看,老财主就让两个婢女,用手指撑开小妾的眼睛,强逼小妾看。
那个长工当时就疼晕了过去。
老财主让人把长工扔在柴房里,如果长工能醒过来,他就让长工继续活下去,如果长工没熬过去,就把长工的尸体扔到山里喂狼。
那个长工命也够大的,在昏迷了三天三夜后,竟然醒了过来,他也就活了下来。
从那之后,长工就不在说话了,好像是变成了哑巴,仍然在财主的家里,干着最重的活。
老财主特别排了几个人,专门看着这个长工。
长工被割了后,模样也渐渐变了,从一个英气勃勃的小伙,变得男不男、女不女了。
而且脸上和身上的肉也变多了,刚刚二十多岁,看起来却像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和之前的模样,完全不一样了。
那个小妾,也不再喜欢这个长工了,又重新投入了老财主的怀抱。
过了两年,竟然为老财主生了个儿子。
一晃很几年过去了,小妾的儿子,也长到了七八岁。
有一天,小妾那个一直很健康的儿子,忽然得了一种怪病,什么样的怪病呢?
这种怪病,恐怕你们听都没听说过……”
说到这里,老头抽出一根烟,慢慢点着,然后抽了两口。
“老爷子,那个小妾的儿子,究竟得了什么怪病啊?
你怎么像是说评书似的,一到关键时刻,就不往下说了呢?难道还要来一句‘且听明天分解’吗?”
楠楠有些着急地问。
老头嘿嘿一笑:
“那倒不是,我主要是先抽口烟缓缓,那我接着说——
那个小妾的儿子,得了什么样的怪病呢?他的手,在半个月之间,长成了一个大人的手!
而且连手指上的指纹都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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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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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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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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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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