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孙医生,不是本地人,大概在七八年前,才突然搬到这个小城里。
就因为他长得帅,而且医术还不错,所以很快就出名了。
你们没注意到吧?找到看病的,大多都是女人!”
“这倒是,今天白天,我们看到找他看病的人里,十个有八个是女人,看来他很受女人欢迎啊。”
阿香说。
老头点点头:
“其实很多女人,找他也不是为了看病,不过是以看病为借口,找机会见见他,和他说几句话。
这些女人的丈夫,或者男朋友,经常因为这样吃醋,所以在前几年,经常去那个医馆里大闹。
但自从有了保安之后,并且有几个人被打伤打残了,从那之后,就没人敢去那个医馆闹了。”
“难怪那个小小的医馆里,居然有三个壮汉保安。”
郑鹏这才恍然大悟。
“其实不止三个,应该有九个保安,他们就是为了对付去闹事的人。”
“那你是怎么知道、他原来不是这种模样?”
芳芳问老头。
“有一次,有个女人拿着他开的药方,来我这里抓药,我看了一下方子,吃了一惊——
因为一般的医生,都不会开那样的方子!
那种方子,是名医世家‘河东黄家’才会用的。
’河东黄家’是名医世家,有很多祖传秘方,擅长治疗很多疑难杂症。
而且他们家的医术,传男不传女,绝对不传外姓人,即使是亲外甥、外孙,因为是外姓人,他们也绝对不会传。
但这个孙医生怎么会用黄家的药方呢?”
“老人家,既然像你说的,黄家的医术不传外人,那你是怎么知道孙医生开的那张药方、就是黄家的药方呢?”
芳芳的思维很缜密。
“从我爷爷那一辈起,我们家就开始做药铺生意了,我十七岁入药材这行,所谓’医药不分家’,我当然就有机会认识很多名医,包括河东黄家。
几十年前,我和河东黄家的黄镇东,交情很好,经常在一起喝酒聊天的。
也经常讨论一些医案和医方,自然也就知道了一些黄家的药方,所以看到孙医生开的方子后,我就马上认出来,那就是黄家独有的药方。
我去黄家,找我的朋友黄镇东打听了一下。
黄镇东告诉我,他也不认识这个姓孙的人。
不过他们家有一个叫黄凯先的年轻人,在他们黄家年轻的一辈中,医术是最好的,但就在七八年前,突然傻了,好像没了魂魄一样。
听黄镇东这么一说,我忽然意识到,黄凯先变成傻子的时间,正好是孙医生来这个小城的时间。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种巧合,必有蹊跷。
我就向黄镇东,要了黄凯先没变傻之前开的药方。
当我看到黄凯先的药方时,我有点震惊,因为黄凯先的笔迹,和这个孙医生的,几乎一模一样!
另外,黄镇东还告诉我,他的那个侄孙黄凯先,除了医术高超外,还很喜欢钻研各种阴阳术。
我知道有种邪术,叫做‘移魂术’。
就是把自己的魂魄,转移到另外一个身体上。
难道黄凯先就是用了这种‘移魂术’,把自己的魂魄,转移到另外一个身体上?
而且了解的越多,我就越相信我的这种推测。
我听黄镇东说,他的这个侄孙在变傻之前,爱上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是他们那里的美女,家里也很有钱,但那个女人,就因为黄凯先长得太丑,所以拒绝了黄凯先。
这件事对黄凯先打击很大,黄凯先曾经为了这件事,几天几夜,没吃没睡,然后,没过多久就傻了。”
“难怪他对女人的态度那么极端,原来因为外貌被女人伤害过!”
阿香恍然大悟地说。
芳芳忽然问老头:
“老爷子,你听说过坟墓里的诅咒之书吗?”
老头一愣:
“真没想到,你这么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居然知道坟墓里的诅咒之书?
我当然知道,据说在这一带的大山深处,有一个山谷,叫‘冤魂谷’。
在冤魂谷里,有几个坟,在每个坟里,都有一个竹简刻的诅咒书。
一旦挖出这种诅咒书,就必须按照诅咒书上写的去做,否则就活不成了。
但与此同时,也可以把自己的心愿,写在竹简上,就会有人帮你实现,这就算是一种条件交换。
但谁也不知道这个‘冤魂谷’,究竟在大山里什么地方?
你怎么忽然提到这个‘冤魂谷’了呢?”
“凡是敢去挖那种坟的人,都是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不惜送命,只为了实现自己的一个愿望。
当然,作为代价,就是必须完成诅咒书上的事,而且从那之后,每隔几天,就要服用‘阴药’。
按说阴药是用来修复尸体的,但挖出了诅咒之书的人,每过几天,就必须吃这种‘阴药’。
所以,当我闻到孙医生身上的阴药味时,我就猜,他应该是挖了那种坟。
他为什么挖那种坟呢?他肯定是为了实现一个愿望,而且是一个极度想实现的愿望,为了这个愿望,他连命都豁出了……”
“芳芳姐,我明白了——
那个黄凯先,为了让自己的魂魄,换到一个帅气的身体上,所以才不顾一切,挖了那种坟,而且情愿去完成诅咒书里要求的事情,是这样吧?”
阿香恍然大悟地说。
芳芳点点头:
“对,应该就是这样,这个孙医生的魂魄,其实就是黄凯先,他因为自己的容貌,受到了打击,所以才不顾一切,变成了一个极帅的男人,这种愿望,就是那种坟帮他实现的。”m.χIùmЬ.CǒM
“从过去没有女人看上他,到现在女人不顾一切地倒追他,这种人生体验,对他来说,应该挺特别的,这也让他很蔑视女人。”
阿秀也忍不住说道。
老头忽然站起来,对着郑鹏他们几个拱了拱手:
“没想到你们这几个年轻人,都不是平常人啊,对阴阳之术,竟然这么了解,真是失敬失敬了。”
“老爷子,你客气了,你提供的这些信息,对我们来说,也非常重要,让我们知道这个孙医生,其实就是那个黄凯先。”
郑鹏诚恳地说。
第二天中午,他们又来到了孙医生的诊所前。
只见诊所前,有一个络腮胡子的人,手里拎着一段钢管,正在高声叫骂:
“让那个姓孙的滚出来!我老婆为了他,要跟我离婚,他就是个流盲!就是个色鬼!
专门勾看病的女人!
姓孙的,你听见没有,滚出来!你不出来,我就一直在这里骂!”
就听围观的人议论:
“这男的谁啊,胆子也真够大的了!”
“是啊,自从这个孙医生请了厉害的保安后,来这里闹事的,有三个被打残了。”
“应该是四个,有一个被打成全身瘫痪了,还有一个被打瞎了一只眼,其他两个,都是腿被打断了。”
“是啊,现在敢来这里闹事的,那都不是一般人。”
“这倒是,听说昨天就有人来这里闹事,把一个保安打伤了,唉,可惜咱们几个昨天没来,要不然,也看到好戏了。”
“我听别人说,昨天不但一个保安被打伤了,另外两个保安像是中了邪一样,吃起了猫污物,你们说怪不怪?”
“其实你们都不知道,这个络腮胡子叫牛三通,也是个狠角色。
你看到没有,他左手只有三根手指,另外两根手指,是跟别人争勇斗狠时,自己拿刀剁掉的!”
“啊?自己剁掉手指?那确实是个狠人了,今天有好戏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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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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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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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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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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