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看来你们都不是平常人,唉,那个田怡然死得确实是挺惨的,不过那个田怡然的父亲老田头,精通阴阳之术,他造的棺材,能让人起死回生,再多活三天。
戴总的失踪,我估计和老田头有关,唉,我告诉过戴总了,那个老田头可千万不能惹,他却害死了老田头的女儿,唉……”
“嗯,还有这种事?用棺材能让人暂时复活三天?”
芳芳吃惊地问。
“在葬把式的行当里,这叫做‘还魂棺’,能收聚死人的阴气,让死了的人,再多活三天,甚至六天。
不过这样做,也会损自己的阳寿,我听我爷爷说过,‘还魂棺让人活三天,自己寿命减半年’,老田头这样做,也是用自己的命换钱。”
郑鹏说。
“哎呀,我听你们说这些,头发根直竖,那个田怡然成了女鬼后,不会害我吧?唉,说起来,我多少也是有些责任的。”
展珺担心地说。
郑鹏安慰她:“如果田怡然想害你,你现在可能就死了,有冤报冤,有仇报仇,鬼魂害人,也都是要受到报应的,所以她不会乱害人的,你放心吧。”
四个人从戴独眼家出来,楠楠的心情很不错:
“戴独眼害了老田头的女儿,可算是惹到活阎王了,恐怕活不成了,我们当地人都知道老田头通阴阳术。
城里不管多有钱优势的人,都对老田头毕恭毕敬的,拿他当神仙供着,戴独眼是个外来户,他可能不知道老田头的厉害,竟然连老田头的女儿都害,真是找死。
这次看来不用咱们动手了。”
“哦,没想到这个小城里,还有这种人物。”
郑鹏吃惊地说。
就在这时,忽然,芳芳怀里的猫,对一个和他们擦身而过的女人,喵喵叫了两声,芳芳立即停下来,扭头从后面看那个女人。
“怎么了?芳姐?“
楠楠连忙低声问。
“刚经过的那个女人有点不正常!”
听芳芳这么一说,郑鹏也连忙扭头看那个女人。
只见一个年轻的女人,穿着一身白色衣服,脚步缓慢的往前走着。
芳芳低声说了句:“走,跟在这个女人后面,咱们仔细看看。”
“怎么了?这个女人除了走路有点慢之外,看起来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啊。“
曹慧珊说。
“不,慧珊姐,这女人确实不寻常,你看,她头上围着一些红色的飞虫,那种虫子叫‘闻尸虫’,对尸体的气味最敏感了,人一断气,这种飞虫就会围着尸体的头,飞来飞去的。
我们葬把式,对这种‘闻尸虫’很熟悉,每次入殓死人时,几乎都能见到这种‘闻尸虫’。”
郑鹏解释说。
“难道活人头上就不会出现这种‘闻尸虫’吗?”
楠楠问。
“活人的头顶上,绝对不会出现这种‘闻尸虫’的!
因为活人的头顶,阳气最强,‘闻尸虫’最怕活人的阳气,所以绝对不可能飞到活人的头顶上。”
“照你这么说,这个女人不是活人,而是死人?”
曹慧珊睁大了眼睛。
这时芳芳点点头:
“也许这个女人的身体,真的就是一具尸体,白天,尸体能在街上走,这叫做赶’阳尸’。
赶尸人能在夜里赶着尸体走,但更厉害的赶尸人,也能在白天赶着尸体走。”
“白天赶着尸体走?可我没看到有赶尸人啊?我就看到这个女的自己在走。”
楠楠看了看周围。
“不,你看,这个白衣女人的旁边,有一只狗,虽然这只狗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可它就走在这个女人的旁边,既不走在前面,也不走在后面。
白天赶尸的人,一般都不亲自赶尸,而用‘赶尸狗’赶尸,这样就不容易引起人的注意。”
四个人低声谈论着,跟着这个神秘的白衣女人。
前面的这个白衣女人,走的不快也不慢。
奇怪的是,当路边的几只流浪狗,看到这个白衣女人,和那个白衣女人身边的那只狗时,全都变得非常害怕,它们低声地叫着,连连后退。
当他们四个,跟着那个白衣女人,走进一个僻静的巷子后,郑鹏说了句:
“走,绕到这个女人的前面看看。”
他们四个快走几步,走到了这个白衣女人的前面。
他们看到,这个白衣女人也就二十岁出头,除了脸色有些苍白外,模样长得很清秀,只是眼神有些空洞。
被四个陌生人突然挡住了路,这个白衣女人的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这让四个人更感到不寻常。
“姑娘,你这只狗很特别,这是什么狗啊?”
郑鹏没话找话地问。
那个女人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四个,什么话都没说。
“姑娘,你是听不见我说话吗?我问你,这只狗很特别?这是什么狗?”琇書網
郑鹏这次连说带比划,但那个白衣女人,脸上仍然没有任何表情。
芳芳突然伸手,抓住女人的手腕,摸了摸女人的脉搏。
芳芳吃了一惊:“这果然是个死人!一点脉搏都没有,手也冰凉!”
曹慧珊吓的不由自主退后了两步。
郑鹏看看周围没人,也连忙摸了摸女人的心跳和呼吸:
“她呼吸和心跳也没有了,百分之百是个死人,确实是被干尸人赶着走的!”
“白天赶着尸体走,由阴入阳再回头。”
郑鹏低声念了一句。
“鹏哥,你这句是什么意思啊?”
楠楠问。
“在过去,人死之后,一般要安葬在自己的故乡。所以如果死在外地的话,就需要赶尸人把尸体赶回家,这种尸体,只能在夜里赶。
赶尸时,要知道死者的生辰八字,然后把尸体的生辰八字写在铃铛上,再用朱砂、糯米、艾草灰、鸡血,和写着符咒的纸,做成一个药丸,塞在死者的嘴里。
这是为了保存死者的尸气。
因为人死之后,尸体上就会残留着尸气。就像是盛过肉汤的碗,即使把肉汤倒掉,腕上还残留着肉汤的香气一样。
赶尸人一晃铃铛,能调动死者的尸体上的尸气,让尸体跟着走。
但白天赶尸,却是为了让尸体接受阳气,最后能够起死回生,这叫‘九阴回阳’术,据说是华佗的弟子发明的。
八仙之一吕洞宾,最擅长这种‘九阴回阳’术。
所以又有‘夜里赶尸是送葬,白天赶尸要还阳’的说法。
白天的这种赶尸,行走的路线,都是死者生前最常走的路,这样才能唤回阳气,让尸体复活。”
郑鹏说这些时,那个女人没有任何表情。
芳芳点点头:
“听你这么一解释,我就比较清楚了,我也听说过‘夜里赶阴尸,白天赶阳尸’的说法,咱们让开路,在后面跟着这具会走的尸体,看看她究竟去哪里。”
“好,知道这个女人去哪里,我们也就能顺藤摸瓜,找到谁是赶尸人了!”
三个人让开路后,这个女人依旧面无表情地继续走着,那只狗也不紧不慢,跟在女人旁边。
女人从巷子里出来后,一直走到城西的一个院子前,这个院子,已经差不多在城外了,显得特别僻静。
那只狗轻轻用头把门顶开,女人走了进去。
而那只狗进去后,转身用头再把门关上。
“走,过去看看院子里到底住的是什么人?”
三个人说着,走到了门前,郑鹏轻轻地推了推门,却推不动,看来门从里面插上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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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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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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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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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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