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抢的那个姑娘呢?”
老太太问。
“你问的是李艳艳吧?”
马三爷轻声问到。
“对对,我女儿就叫李艳艳,马三爷,你把她放了吧,她太小了,还是个孩子,高攀不上您。”
“唉,她……她昨晚跳楼死了……”
那个老头听完这句话,身体一晃,顿时晕倒在地上。
“你这个畜生……你有点人性吗?你还是个人吗?”
郑鹏像是疯了一样冲过去,把马三爷按在地上,挥起拳头,往马三爷的脸上,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拳拳砸下去。
很快,马三爷的鼻梁被打断了,眼眶被打出血了,脸上一片血肉模糊,但马三爷却既不敢躲,也不敢还手,甚至连大声叫都不敢,只是低声痛苦哀嚎。
郑鹏直到打得气喘吁吁,挥不动拳头了,这才摇摇晃晃站起来,此时,马三爷的脸已经被郑鹏打的面目全非了。
而且已经昏了过去。
“老人家,你不是我的仆人吗?你不是听我的吗?好,那我现在就命令你,杀了这个马三爷!杀了他!”Χiυmъ.cοΜ
老太太嘿嘿一笑:“少主人,杀了他,就太便宜这小子了,杀了他,不如废了他,让他生不如死,你觉得怎么样?”
“好,你这个主意好,那你现在就废了他。”
“好的,遵令。”
老太太说着,从腰间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蹭地一下,划开马三爷的裤子。
“慢,老太太,如果现在废了他,我们会不会麻烦,因为这是酒店,到处都是摄像头,他要是报案,很快就会找到我们的。”
老太太嘿嘿一笑:“放心吧,你们和我在一起,用什么电子设备都拍不到咱们,不信,桌上有个相机,你拿起来试试看。”
芳芳将信将疑,连忙拿过旁边的相机,当他拍摄老太太和郑鹏时,突然发现相机里雾蒙蒙的,什么都拍不到。
再用手机拍,还是看不到郑鹏和老太太的影像。
芳芳这才放心。
“我们这种身体,就是半阴半阳之身,人能看到,但相机却拍不到;
我在深山里再修炼几年,那就只能在夜里看到,白天连成年人都看不到了,只有五岁以下的小孩能看见。
因为五岁以下的小孩,脑袋上的囟门还没关闭,还和阴间相通。
好了,不给你解释这么多了,我现在就下手。”
老太太说着,狠狠地割了一刀。
马三爷惨叫一声,又疼晕过去。
老太太做完说了句:“少主人,咱们走吧!”
“好,走,真解气,就该这么干!走!”
郑鹏背起昏死的老头,出了这个酒店。
当回到了老太太的院子里,大家才松了口气。
“老人家,你念完那四句顺口溜,为什么马三爷好像换了个人一样,那样怕你,好像你即使要他的命,他也不敢动!为什么呢?”
“这个马三是个亡命之徒,天不怕,地不怕,敢跟人玩命,还很狡猾,所以大家都很怕他,他在这个小城里,也没人敢惹,手下有几百名小弟。
也不知怎么的,‘阎王帮’的一个人,来到这个小城里做生意,被马三给杀了。
‘阎王帮’的人,当然不肯善罢甘休,就把马三的魂魄抓走,然后用一百零八种酷刑,折磨马三的魂魄。
但马三的身体却还活着。
折磨完马三的魂魄后,再把马三的魂魄放回身体,过一阵子,再把马三的魂魄抓回去,这样反复折腾。
马三彻底被整的服服帖帖,你也知道,即使马三死,他的魂魄也逃不过‘阎王帮’的酷刑。
是咱们的人,一个狐仙,一个黄仙,把马三的魂魄,从‘阎王帮’手里救下来,让马三不再受‘阎王帮’的酷刑了。”
“原来是这样,难怪你怎么打马三,他都不敢还手,因为他知道,一旦落入‘阎王帮’的手里,比死更可怕。”
芳芳这才恍然大悟。
“你们为什么要救这个人渣?救了他,他就多害一个人,你看看,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学生,就被他这样糟蹋死了,唉……”
郑鹏握着拳头说。
“有这个马三在,‘阎王帮’就很难渗透这个小城里。
你们的那个小县城,不早就被申成控制了?如果不是这个马三在,申成也会控制这个小城的。
这就叫以毒攻毒,恶人自有恶人磨。
至于一般人的死活,咱们不考虑那么多。”
“你们到底是什么组织?我怎么就成了你们的‘少主人’了?”
郑鹏不解地问。
“我们的组织,大都和我一样,是狐仙、还有黄仙。
我们这些狐仙和黄仙,是怎么培育出来的呢?
先在阴气强的地方,让狐狸和黄鼠狼的魂魄,和人的魂魄相通,然后再让狐狸和黄鼠狼的魂魄,附体在婴儿身上,这样的婴儿慢慢长大,就成了狐仙和黄仙。
至于你怎么成了我们的少主人,我也不太清楚,只是最近才通知我,说你是我们的少主人,我们要保护你。”
“那黄仙是不是长得也像黄鼠狼?因为你的身体,虽然是人的身体,但很多特征也很像是狐狸了。”
芳芳很不避讳地说。
“没错,我可以叫只黄仙出来让你们看看。”
说完,老太太对着里间屋喊了句:“老黄,你也出来见见咱们少主人吧!”
屋里传来几声咳嗽,只见一个怪物走了出来——
这个怪物是爬出来的,他浑身长满了黄毛,脸上的五官,虽然大体上还是人的五官,但脸型却和黄鼠狼很接近了,嘴从脸上突了出来。
整个脸型,就是一张黄鼠狼的脸,身子就更像是黄鼠狼了,看起来非常吓人。
郑鹏和芳芳还从没见过这么可怕的怪物,都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几步。
“咳咳,少主人,我和狐姐不一样,她长得更像人,但我长得却更像黄鼠狼了,很吓人,所以白天都不敢出来,只在半夜才出来。
我附在这个身体上时,这个身体是个三个月的婴儿,可能是附在这个婴儿身上太早了,所以长大以后,就长得更像是黄鼠狼,而不太像人。”
“你们附体婴儿身上,不一样是害人吗?”
郑鹏问。
“是啊,我们是害人,但害的人有限,不像‘阎王帮’,他们害人更厉害了。如果不是有我们在,这个世上像‘阎王帮’这种,就更加没有对手了,会害更多的人。”
这个老太太还挺会辩解。
这座城里的小公园里,一些人在热烈的议论着。
“你们听说了吗?马三爷被人废了!”
“真的吗?谁干的?太解气了,听说前不久,还把一个女大学生逼死了,那个女大学生被他欺负后,跳楼死了,你说惨不惨?”
“不知道谁干的,反正他真的被废了,哈哈,太好了!听到这个消息后,我真是比过年还高兴!”
“哎呀,不止是你,城里的很多人,都高兴着呢,恶有恶报,那马三爷,是不是以后就成马公公了,也不用刮胡刀了,声音也变尖了……”
“哈哈哈哈哈……”
郑鹏和芳芳在旁边偷偷听着,心里也舒了口气,总算替那对父女报仇了。
“不过这个马三爷命挺硬,也不知用了什么神药,恢复的也挺快,我今天就看到他坐在轮椅上,有两个美女推着散步。”
“不会吧?这么个‘大手术’,哈哈,还不得在床上躺几个月?”
“我也不相信,不会这么快就坐在轮椅上的。”
“不过也说不准,有句俗话说‘坏人命硬’,那个马三爷的命就够硬的,我听说当年被人在肚子上捅了七八刀都没死。”
“天哪,那不是马三爷吗?果然是坐着轮椅!”
大家都吃了一惊,吓的赶紧散开,躲的远远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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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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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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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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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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