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三国之武道传承>第一章 偶尔的星期天
  一片模糊的世界,天地间有无尽灰暗血色蔓延,一眼望去旷野之中无数的士兵浴血拼杀着,刀枪剑戟寒光闪耀中被褐色血迹浸染,惨叫声、马嘶声、刺耳的金属碰撞声摩擦声、火焰燃烧的噼啪声伴着朔风在空中、在耳畔回荡不止。

  这是在哪?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又是谁?

  一个意识在这个空间忽然惊起,冒出无数的疑问,却似乎对这一切并没有太多的恐惧、陌生。渐渐的一层迷蒙的血色漫上了整个空间,或者说是意识中的视野更为恰当一些,眼前忽然有无数寒光白芒纵横,挡在前方数十丈内的人影全部化作四下飞舞的碎尸肉块,宛如战场上投进了一只巨型的绞肉机,无论是穿哪种颜色衣服均无一可逃,却诡异的没有一丝血液喷溅。

  视野所及便是寒光飞舞之处,无数人影惊恐呼叫、四下奔逃,凄惨的呼叫近在耳边,却怎么也听不到那些人惊叫着什么。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了天花板上白晃晃的灯光,而不是天堂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好吧,看来我还活着,这应该算是个好消息,恩,我该再睡会。

  “呼”我猛地坐了起来,大口的喘息着,脑门上一阵阵剧痛不断袭来,眼前还是一片白色晃来晃去,搞得刚刚醒来的大脑昏昏沉沉。

  头部轻微的刺痛感传来,我忽然想起了自己在梦中看到的那相当玄幻的一幕。“怎么回事?怎么最近一段时间都会这么奇怪而古怪的梦境出现?”

  我扶了扶变得硕大的脑袋,心中苦笑:“怪不得脑子晕晕沉沉的,任谁脑袋上包的跟阿拉伯人似的都会觉得沉得慌。昨天我都干什么了,脑袋才会包的像个阿拉伯人?”

  噢,对了。

  应该是处理完那堆杂七杂八,疑似人状肉块,回家的时候不小心被突如其来的砖头袭击了。

  噢,该死的砖头,该死的人状肉块,该死的费杰干嘛把养猪场弄得那么远。

  昨天是星期天,当我睁开眼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那时候的我不用拉开窗帘也知道外面的天空一片阴霾。潮湿的空气渗透到了屋里、被窝里,还有我的骨头里。

  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给自己弄一杯咖啡,要么闭上眼,期待再次睁开时已是明天。

  总之我最终还是起来了。

  今天和往常一样,我坐在店里,祈祷着人们别来光顾我这破地方。

  阴天的午后就像小孩儿打针前排队的那几分钟,或是恐怖片中鬼怪出现前的几十秒。

  你知道糟糕的事情肯定会发生,却永远无法判断第一滴雨水何时将落下。

  拜这天气所赐,几个小时很快过去,直到下午四点,还真的是一个顾客都没有。

  对我来说,这是一段令人沉醉的时光,我可以坐在办公桌后面安静地看书喝咖啡,不受任何人的打扰。

  四点半,有个人推门进来了,好吧,我恨他。

  不过他还是给我带来了些许惊喜,因为他不是来买书的,而是进来抢劫的。

  当这家伙一边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一边朝我这儿走过来时,我真的很想冲他抱怨几句,要知道最近处理尸体是越来越困难了,老有人这么逼我让我非常难办。

  我算了一下,拔掉牙齿,剃光毛发,锯成六块,这大约就得花半小时,开车把他送去费杰的养猪场又得花一小时,等我回来还得收拾血污和垃圾,再准备晚饭可就太晚了。

  于是我举起双手,摆出一副惊惧的神色,声音颤抖地告诉他,钱全在抽屉里,请放我一条生路吧。

  我认为自己演得很逼真,无论眼神、语气,还是肢体动作都刻画得很完美,他应该会拿完钱扭头就走,那样我就可以继续享受独处的好时光了。

  但当他伸手去拉抽屉时,我忽然又想起来,我早已经没有任何形式的货币了……琇書蛧

  于是,他拉开抽屉以后看到了半块被我吃剩下的披萨,和半只被不明生物吃剩下的老鼠。接着他就发怒了,边说着脏话边用刀顶着我的脖子,瞪大了眼睛问我是不是认为耍他很好玩。

  因为怕他太激动了走火,最终我只能无奈地将他那整把刀塞进了他的食道里。

  这家伙在地上扑腾的时候,我想明白了——羊城的治安太差,我要搬走。

  怎么如今街上到处都是这种拿着把刀就想弄“快钱”的小子吗?结果他转悠了半天还跑进了门面这么破败的书店里来,我真是严重怀疑这种人的智商。以常识来讲,如果计划抢劫中小型店铺,无疑应该首选餐饮行业和日用品商店;其次是售票处、服装、家电行业;最差的选择才是卖家具、古董和书籍的铺子。

  难道现在的人连预估一下日营业额和风险系数的时间都没有吗?那还抢什么商店?随便来个持械私闯民宅不就完了,屋里总会有些现金的。

  哦,当然了,眼前提现金没什么意义,去地铁里洗劫流浪汉也比来我这儿强。

  几十秒过去,看他的症状似乎是快要休克了,不过还在挣扎着向门口爬去。

  我走到他前面把门关上,将门后OPEN的牌子翻转到CLOSE那一面向外,然后放下了旁边橱窗上的卷帘。转身时他正爬到我的脚边,为了以防万一我顺手把他两肘的骨头打碎。

  终于又能回到我那舒服的沙发椅上,喝上一口咖啡,端起书,继续着惬意的时光。

  我估计以他目前的身体状况是很难站起身来了,即使勉强支起身体,也无法用嘴去转那么大的门把手,半小时左右他应该就会断气了,尸体正好可以堵住门,完美。

  无论如何,今天总体来说,依然是个令人讨厌的日子。直到最后,我也有些没想明白的事情,比如我、老鼠、披萨以及不明生物之间的关系以及各自在食物链中的位置。

  嗯……算了,这同样不重要。

  理清了思绪的我突然想到今天是星期一,噢,该死,又该上学了。

  一直以来邝奇骏都认为自己是个好学生,不缺课、不早退、不打架,不说话,算不上品学兼优。好歹也是平日里,在老师心目中,也是一个不用操太多心的乖学生。

  当然,除了像昨天那样偶尔在周末期间处理一下疑似肉状东西一样的人形物体,在寒暑假期间远赴千里之外进行一些少儿不宜的活动,或者为某些人提供一些可以轻易不劳而获的计划咨询之外,他非常的正常。

  嗯,对。他认为自己非常正常。

  但是今天非常的不正常,他这个自认的好学生却被班主任在下午放学后留了下来,进行了一番语重心长、循循善诱的教导,历时长达二十五分钟四十五秒,期间班主任喝了两杯水外加喷了他一头一脸的唾液,而自己在此期间偷扭了五次膝盖关节另外抹了两次脸。

  直到现在自己仍是一头的雾水,不晓得到底自己出了什么问题让班主任如此重视,差点就要让他带家长了,说什么“现在高三了,正是人生的关键时刻,千万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呐,某某。到了大学里有的是时间谈女朋友,现在还不是时候什么的......”搞得自己好像春心勃发到难以抑制,一心要在毕业前乱搞男女关系一样,可是自己确实还是一纯情的单身处男呢!

  按老班的意思莫不是自己最近和哪个女同学走的太近,还正好让他给碰到了....可是仔细一数每天和自己有交集的女生有很多啊:自己好像一直和前排的张琳关系不错,但属于前后排的同学交流。嗯....和学习委员王丹丹也是有说有笑的,那是讨论学习问题。还有好像隔壁班的赵施然也常来找自己说话来着,但她是自己高二同桌,那些可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同学关系啊,老班也太敏感些了吧!

  噢,说起女人。我不由想起了一次任务中遇到的一个女人。

  我很讨厌那个遇到的女人。

  并不是因为她的性格。

  当然了,我也不了解她的性格。

  我只是讨厌她那张脸。

  这张脸很美,大眼睛,高鼻梁,没有皱纹,皮肤十分光滑,还用了不少闻起来就很名贵的化妆品,电影明星的脸也不过如此了。

  但有一个问题。

  她的表情。

  这个女人的表情太不自然了。

  “啊!!!!!”

  她又在尖叫了,都一整天了,完全没有喉咙嘶哑的征兆。我倒是有点佩服她了,要知道在她之前那几十个实验品,不管男女老少,能够每一声都这么鬼哭狼嚎的还真没有。

  但她那脸上的表情依然很违和。

  我判断,她整过容,而且很多次。

  做解剖的时候,我验证了这件事,天知道她动了几次整容手术,我要是对自己的脸也狠狠心,没准能整成和她一样。

  望着窗外天际红彤彤的晚霞,我心中生出一通无奈,因为我突然感觉到活体实验是个非常累的活儿,就好像现在被老班训斥一样累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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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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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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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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