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中古传说>第十一章 北境联盟
  竞技场角斗大赛开幕的前一日,君临城中热闹非凡。城内到处张灯结彩,挂满了红色的横幅,好一片喜气洋洋的氛围。各路名流贵族以及平民百姓都为这五年一遇的巨型赛事兴奋不已,纷纷涌向街头,想来一睹中古大陆其他诸国贵族大臣的风貌。

  这君临真不愧是中古大陆上的第一大强国。通常的城池一般也就两到三门,大一点儿的也不过四门。君临却足足拥有六个城门,其中南北各两个,东西各一个。这样的结构与君临所处的地理位置是分不开的,不论是北境的凌霄国还是南方的龙岩国都是可以媲美君临的强大存在,大国之间的交流自然少不了,人口流动性强,城门自然也就多了。

  不多时,只听见不远处的街道上传来一阵喧闹。只见两队士兵从远处一直延伸过来,他们均匀地排列在道路的两旁,转眼之间就形成了一道人墙,将刚才还在街上自由行走的百姓都清理到了两侧。一时间原本喧闹的街市顿时变得鸦雀无声,众人都在向城中心的方向观望。

  只见远处来了一队身着黑衣的人马,当先两匹马上,两名旗手各自举着一面迎风飘扬的大旗,旗子上绣着象征君临的金色“十”字造型的宝剑。旗手后面跟着手拿各色物品的仪仗队,其中一面由两人抬着的大锣此刻正在由第三人敲打,不时发出响亮的金属撞击声。在紧随而来的一队骑兵过后,一辆高大华贵的马车也随之出现。马车并没有带四壁,只是单纯的有一顶车棚,不过却极为宽大,上面正襟危坐着一名身穿黑色天鹅绒长袍、头戴金冠的老者,此人正是君临上下的万民之主——林子圣。在他的身旁,还站立着两名包裹得如同铁罐子般的重装板甲护卫。马车前部四匹高头大马不紧不慢地走着,两名手握皮鞭的军士一丝不苟地赶着马车。马车周围是八名全副武装的黑衣重甲骑士,个个腰悬利剑,手执长矛,严阵以待。这一切虽没有什么过分奢华的装饰,却尽显帝王的庄严形象。在这之后便是一众文武,最后又是骑兵压阵。

  城中的百姓此时都将目光集中在了马车上,林子圣看上去也很是热情,很是自然地向大家挥手致意。也许是林子圣这个国王当得还算可以,一时间也有不少百姓积极回应,反倒看不出惺惺作态。

  众卫兵见国王的马车即将驶来,纷纷吆喝着将大批人群向两边的街道强行推搡开来,排成了两道密密麻麻的人墙。从高处望去,就如同两条黑色的长河,一眼尚自望不到边际。

  不过这种场合虽然严肃,却也总是少不了一些百姓的窃窃私语。

  “老兄,今儿个咱们国王怎么亲自到这儿来了?”

  “哎哟喂!您这孤陋寡闻了不是!听说今儿个北境的凌霄国派来参加角斗大赛的使者要到了,国王为表现出对于北境大国的重视,亲自到城门口来迎接他们!”

  这时,两人身旁的胖子插嘴道:“可不是嘛!我还听说咱们国王昨儿个在南门迎接了龙岩的使者,据说还是他们荆棘女王亲自来访呢!可惜我昨儿个没去上,今儿个一定要一睹风采。”

  “说得对。”

  “在理儿。”

  在众人的簇拥下,林子圣等人刚在城门外站好队伍,凌霄的使团也恰好抵达。站在前几排的人可以看出,凌霄并没有像君临一样在队伍前方放置很多标志物,仅仅是有一面象征着凌霄国最高标志的大旗,上面绣着一头凶猛健壮的雪人。雪人是北境凌霄峰上一种独有的生物,体态仿佛大猩猩,却长了一身厚厚的雪白色长毛,平日里双足站立行走,远看与人类几乎无异。其个性凶猛异常,经常群居行动,擅长使用简易的工具,如木棒、石头等,常常将大雪山中的其他生物砸得稀巴烂,对人类却相对比较友好,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因此勇武好斗的北境人民便将雪人一族视作他们民族的图腾,是保佑凌霄国勇往直前、战无不胜的神兽。

  大旗的周围都是一些身材魁梧的汉子,虽然坐在马上,但身高大约都有七尺开外,浑身肌肉遍布。这些人普遍穿着大袖口的袍服,右肩袒露,外加一件毛皮背心。头上戴着铁箍,脖子上缠着铁环,清一色的短发,脚下穿一双兽皮制成的高腰皮靴,在先前队伍抵达城门口后,便停住不动。接着从后面赶上来几辆车子,赶车的将帘子掀开,几个人从马车上走下。他们纷纷在下一秒朝林子圣的方向走来,不过这些人走得有快有慢,完全不在一个步调上。当先马车上下来的一位老者最先到达近前,向林子圣一施礼,缓缓说道:“有劳国王陛下亲自来迎,外臣惶恐,谢陛下隆恩。外臣代替我主呼寒大首领向陛下问好,感谢陛下在此盛会之际对我国的隆重邀请。”

  此人身高七尺有余,年岁虽然不小了,但身材挺拔,精气神儿十足,身上穿着镶有金丝边的袍服,头戴镶了三颗宝石的帽子,脖子上、手指上、耳朵上都佩戴着不同的饰品,尽显奢华。除此之外,身上还罩了一件熊皮披风。披风上的毛色与之前的汉子比大不相同,通体无一根儿杂毛,黝黑锃亮,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一定是凌霄数一数二的贵族。琇書蛧

  林子圣微微一笑:“原来是广德王啊,多时不见,欢迎欢迎。”说罢便想将其请入城门。

  突然,只见一光头大汉猛然撞入,一把将广德王推向一边。这大汉身高八尺,面如锅底,眼似铜铃,留着一片浓郁的络腮胡子,左耳上带着一串大耳环,身上穿着虎皮袄,脚蹬虎皮战靴,背上还背了一柄银光闪闪的战斧。此人用洪钟般的嗓音大喊道:“老林皇帝啊,你没看到我来了吗,也不跟我打个招呼!我说,今年的角斗大赛看你们办得挺热闹啊!不过!嘿嘿...这冠军肯定是咱家的,咱家今年可是有备而来,咱们的...”

  “哎哟喂,我说你丫能不能温柔着点儿,哪有你这般对待我老人家的!”广德王明显不满眼前这位大汉刚才的行为,眼见他又要说出凌霄的底牌,心中暗骂他愚蠢,故而插嘴将他的话打断。

  “老东西,要你管!不是看在大首领的份儿上,老子要了你的命!”光头大汉怒喝道。

  这时,其他几位凌霄来的使者赶紧纷纷上前,制止了这场无谓的纷争。

  林子圣身后的一位大臣却对身边几人轻声感叹道:“这凌霄一直以来便是采用各部落联盟的形式治国,如今各部落的矛盾却逐渐加深,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啊!”

  站在这位大臣的人也道:“谁说不是呢!今儿个广德王呼寒信,与那大个子那勇颜明显都因为平日里的部落之争而搞得剑拔弩张。哎!希望天父保佑,这一届的角斗大赛能够平安举行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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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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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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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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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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