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墨琛心里委屈,可又不好去控诉,只能把所有的苦涩都吞进肚子里,谁让他自己活该?
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明媚,气温也不那么寒冷,午后的时光带着一点点暖意。
夜歌心情不错,到花房里摘了一篮子花出来,今天她学了插花,想亲手试试看。
厉墨琛看得出来,她刻意打扮了一番。往日都是黑色皮装,今天换了一身平常的衣服,上穿粉色兔毛卡腰小外套,下身传黑色紧身铅笔裤,脚踩细跟长靴,乍一看去,比平时跟有活力。
这身衣服厉墨琛认得,是乔恩前两天专门买回来的,说是要她尝试过个普通的女孩。厉墨琛以为夜歌不会穿,没想到今天就换上了,不禁有些吃味。
他买给她的衣服,她从来只穿黑色跟蓝色。
厉墨琛很生气,但他不能表现出来。
夜歌刚出花房的门,就见厉墨琛一身白色西装,优雅的站在门口,双手插兜的模样透着邪狷,令人脸红心跳。
她不由暗暗的叹气,为什么直到现在,她还是会为厉墨琛产生少女的悸动?
她只顾着懊恼自己没理由的心动,却忽略了厉墨琛眼尾的似笑非笑。他会如同一个贵公子一样出现在她跟前,完全就是故意的。
事实上,为了能早点跟夜歌重归于好,厉墨琛开始了盯梢政策,每天二十四小时的跟在夜歌的身后,就算她去洗手间,厉墨琛也要在守在门口,每次迎上她喷火的眼眸,他都只是嬉皮笑脸的说一句话“原谅我,嫁给我”,而夜歌每次都无视他,或者是冷冷的说一个“滚”字。
厉墨琛受尽了夜歌的冷言冷语,倒也没什么,只是明明感觉夜歌的心越来越软,而两个人的关系却止步不前,他就郁闷的吃不下,睡不着,以至于最近又削瘦许多。
昨晚躺在床上睡不着,厉墨琛想了一整夜,他怀疑自己现在过于黏人,缺少男人的魅力,而夜歌对他已经审美疲劳,所以他决定要改变自己。
今天一早他就找出了自己认为最能凸显他这黄金比例身材的西装,他给自己这头豪放不羁的碎发做了定型,他花了整整两个小时刮脸做皮肤,他还对着镜子笑了一个小时,最后定下了这个完美又迷惑万众的妖孽笑容。
此时此刻的厉墨琛,就像是所有女人的男神,保证可以迷倒这世界上所有女人,这其中必须包括夜歌。
自然的扬起修长的手,厉墨琛轻笑:“呦,摘花啊。”
夜歌眉峰一挑!
今天的厉墨琛很奇怪,早上到现在才出现不说,还精心打扮一番,而且他刚才说话的语气,分明就是花花公子在跟猎艳的目标搭讪的口气。
忽然之间想明白他的动机,夜歌没来由的生气,冷冷的道:“别把你泡妞儿的手段放在我身上,恶心!”
厉墨琛笑容一僵,脸色瞬间难看起来。不单单是因为她拒绝了他的搭讪,更因为夜歌伤了他的自尊心。
除去丹尼尔山庄的那次相遇,厉墨琛第一次主动跟女人搭讪,对象就是她,然而她给的回应竟然是“恶心”,厉墨琛自然不舒坦。
不过,为了能够把他的女人追回来,厉墨琛最终还是妥协了,有恢复了那副狗腿的模样,“夜,你摘花用来做什么的?”
“给你做个花圈。”
“……”
厉墨琛俊脸一黑,幽幽的道:“花圈是给死人准备的,而且也不是鲜花做的。”
夜歌哼了一声,皮笑肉不笑得说:“你如果再出现在我面前,很快就会成为死人,送给你这人见人爱的万人迷,当然得与众不同,不用鲜花哪成?”
这些话真够毒舌,如果心脏脆弱一点,能被气得背过气过,如果换做其他有自尊的男人,也早就掉头就走,可偏偏夜歌遇到的是厉墨琛。这个男人的脸皮已经厚到堪比城墙,任由你怎么讽刺,他依旧笑脸相迎,这也就是为什么夜歌一直都拿厉墨琛没有办法的原因。
龙俊脸到农场,看到自家的总裁像是狗皮膏药似得黏在夜歌身边,他黑着脸喊了一嗓子:“少爷!”
厉墨琛淡淡瞥了他一眼,“别打扰我!”
“少爷,我真的有事找你。”
听龙俊良加重了语气,厉墨琛才懊恼的直起腰,“到底什么事?”
龙俊良无奈的叹口气,“少爷,您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您不觉得再这样下去,您的骄傲就全被磨没了?”
厉墨琛拍拍龙俊良的肩膀,以一副说教的口吻道:“这你就不懂了,这也是我追女人的策略。”
龙俊良无语,毫无男人自尊就是少爷的策略?这个少爷该不会是比他更不懂得如何追一个女人吧?
厉墨琛一看他纠结的表情,一本正经的说:“要想追女人,你就要牢牢的记住三点。”
“哪三点?”
“第一,坚持;第二,不要脸!”
才说了两条,见夜歌刚进别墅就又出来,厉墨琛就住了嘴,赶紧狗腿的贴上去,龙俊良脸抽了抽,扬高了声调:“少爷,你只说了两条,那第三条呢?”ωωω.χΙυΜЬ.Cǒm
“坚持不要脸。”
龙俊脸一脸黑线。
少爷总结的这三条准则是“坚持,不要脸,坚持不要脸”,似乎这三条只在夜歌小姐身上用过,以往都是女人倒贴他,他几时认真追过女人?
都说厉墨琛是花花公子,其实少爷对追女人这件事,根本就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也许还没有他会得多呢。
龙俊良觉得,身为他的手下,他有责任为少爷的婚事做点贡献,就算少爷有错,可是这么多天过去,夜小姐也该消气了才是。
追上那两人,龙俊良用闲聊的口吻说道:“夜小姐,您还不打算原谅少爷么?他最近为了您憔悴削瘦很多。”
夜歌脚步匆匆,斜睨他一眼,只说了一句话:“又不是我让他不吃饭的,瘦了跟我有什么关系?”
就这么一句话,噎得龙俊良没了下文。他只能同情的看着自己的少爷,而那个英俊挺拔的男人此刻正追在夜歌的伸后,像是复读机一样的重复着一句话:“夜,你要去哪儿?”
而龙俊良也知道,多重要的事也比不上夜歌,所以也就不再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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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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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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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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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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