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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六

  阳春三月,细雨霏霏。

  江水平缓,和远山融为一体。

  春风拂过,翠色柳条间浮起薄薄的雾霭。

  青石板路缝隙间布满青苔,一柄油纸伞缓缓行过。

  伞面微抬,露出一张苍白的脸,红唇,杏眼,弯眉。

  瀑布般的青丝垂在背后,雪白长裙随风翩跹。

  她抬手撩了撩耳发,背后的竹篓里满是沾着露水的草药。

  路上偶有行人,见着她便和善地打着招呼:“陆医师。”

  陆寻春颔首,雨水顺着伞骨滴落,模糊了她清冷的眉眼。

  她继续往前走,湿了羽毛的雀鸟在柳树枝头轻啼,只余一片雪白衣角划过雨帘。

  ……

  桃花成林,雨水淅沥。

  陆寻春站在一间茅屋前,收起油纸伞,伞尖滴落的雨水打湿了门槛,她抬手推开门,径直入内。

  屋檐落下成串的水珠子,在院子里挑拣草药的小童见着人进来,撅嘴:“陆医师,今儿来了好些病人,您不在,我都不敢收下。”

  陆寻春淡淡地“嗯”了一声,行至楼阁下,将背上的竹篓放下。

  那小童没在意她冷淡的态度,继续喋喋不休:“西街的贾公子也来了,特意问了咱,您去了哪儿,几时回来。”

  他一脸骄傲地抬起头,“咱告诉他,您去半月山采药了。”

  半月山里毒虫蛇鼠最是多,囫囵个进去,不吃点苦头是出不来的。

  那小童倒是没觉着自个儿做错了,倒是那贾公子,整日跟个苍蝇似的黏在他家医师身旁,打不怕,骂不听,真真是让人瞧了心烦。

  陆寻春将竹篓里的草药挑拣出来,一一摆在回廊下,对他的行为不置可否,反倒是门口响起一阵敲门声,混着男人粗壮的吼声。

  “奶奶个腿儿的,臭小子给爷爷滚出来!”

  小童咽了咽口水,猴子似的跳到陆寻春身后,扯着她的袖子哀求:“好姐姐,快救命,定是那贾无赖来寻咱报仇了。”

  陆寻春斜了他的手一眼,那小童立马讪讪地收回手,放在脑后,嘿嘿一笑。

  说话的功夫,大门已经被人踹开,一个虎背熊腰的男人怒气冲冲地站在门口,黑里透红的脸上布满蜜蜂蜇出来的大包,衣衫褴褛,狼狈不堪。

  他拐着脚,身后还跟着几个凶神恶煞的护院。

  小童往陆寻春身后躲,而门口的贾盛见着站在回廊处一身白衣的陆寻春,登时三魂没了七魄,整个人垮下来,搓手赔笑。

  “陆姑娘,原来你也在啊,可让本公子好找。”

  他的声音笑嘻嘻地,一脸横肉挤在一起,连眼睛都快看不见。

  可脚下动作却不停,一瘸一拐地往院子走,转眼到了陆寻春面前。

  放肆的目光从她清冷的眉眼一路往下,最后停在她搭在身侧的柔荑上。

  “陆姑娘,本公子今日上山,不小心把腿给摔着了,你可是咱们十里八乡有名的女菩萨,不如这会儿就给本公子瞧瞧病。”

  他说着,要去捉她的手。

  而陆寻春身后的小童探出半个脑袋:“贾公子,咱可劝你一句,赶紧走,不然待会儿可有你好受的。”

  贾盛见着他就气不打一处来,拧着眉头,要去提他的领子揍他。

  一阵清香袭过,淡然出尘的声音落下:“除了脚伤,你可还有别处难受?”

  “行医救人,医者之本分,你尽管说便可。”

  贾盛的手立马顿住,转而去捉陆寻春的手,边贱兮兮地道:“好姑娘,本公子脸也疼,心口也疼,你替我摸摸。”

  陆寻春颔首:“可。”

  小童抬起手指挡住眼睛,面前一片雪白衣袖飘过,卷起细雨。

  惨叫声突兀地响起,衣袖落下时,贾盛倒在地上,抱着左腿,脸上红肿一片,心口还插着三根银针,疼得他在地上滚来滚去。

  门口的几个护院吓坏了,惊恐地看着一脸淡然的陆寻春和她身后幸灾乐祸的小童。

  陆寻春略低着眉眼,对着地上痛得死去活来的贾盛道:“现在,我可以为你治病了。”

  贾盛听到她的话,直气得想要破口大骂,可脸上又疼又痒,还断了一条腿,疼得冷汗涔涔,哪里还敢招惹这个出手狠辣的冰山美人,也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

  他疼得厉害,在地上趴着:“姑娘快,快救我……”

  陆寻春转身,一身白衣不染纤尘。

  “我乏了,明日再来。”

  ……

  陆寻春既不叫陆寻春,也不是医师。

  她原本的名字叫寒霜,她的剑也叫寒霜。

  寒霜是一柄杀人的剑,她也是。

  世人都说她的剑是最快的,杀人时,只需一眨眼的功夫,那人便会被割了喉。

  直到有一日,旁人不再说她的剑最快。

  因为江湖上出现了一把刀,还是一把断刀,却在短短几年内夺走了她第一杀手的名号。

  她决定用她的剑去会一会那把刀。

  那一年,她记得是隆冬,在落雁谷,满山的花却开的正好。

  她踏着风雪而来,头戴斗笠,背着一把寒霜剑。

  她等在落雁谷,等了三个月才等来那把刀的主人。

  然而,那一次她却失败了,一败涂地。

  那人手中断刀如雷霆般向她袭来,烈烈劲风吹落了她头上的斗笠,满头青丝在一瞬间倾泻而下,露出一张绝色姿容。

  断刀堪堪停在她心口,那人的笑却是直直的刺进了她的心头。

  “嗬,原来是个女的啊。”

  那人逆着光,玩世不恭的脸上做出一副深感痛惜的神情,还夸张地揺了几下头。

  ”你说你,好好的一个姑娘家,不乖乖在家待着,跑来学人家当什么刺客。

  “

  她冷着脸:“作为杀手,你的话太多了。”

  那人一愣,随即莫名地大笑起来,笑得肩头都在抖。

  笑够了,那人却转身吊儿郎当的走了,刚才还指着她的刀,此刻却被他横在肩头。

  他不杀她?

  为什么?

  她不明白,然而眼见他走了,她心中隐隐生出一丝不快。

  也许是刺客的尊严,也许是别的。

  但无论怎样,天下第一的杀手只能有一个,最快的兵器也只能有一个。

  她追杀了他十天十夜,他不愿杀她,她也杀不了他。

  于是,十天之后,那人不跑了。

  “我两年前就答应了我妹妹,不做干这杀人的买卖了,现在国泰民安的,你说你们这些人一天天瞎折腾什么?”

  他掏了掏耳朵,“啧”了一声。

  ”不如我们打个赌,今天日落之前,你若是能追上我,就算你赢,我任你处置;你若输了,就当我一个月的小丫鬟,怎么样?

  用我的命换你当一个月丫鬟,我可是吃了大亏了。”

  他浑身裹在黑袍下,可光听着他的声音就仿佛能瞧见他脸上挂着无赖的笑。

  “呵,你还是先去自备一副棺材吧。”

  她冷冷一笑,却也是同意了这个无聊的赌约。

  直到现在,她也不知自己当初为何会答应。

  但她记得,她输了。

  那一日,风雪迷了眼,那人依旧嬉皮笑脸的,拍了拍她头,叫着她“小丫鬟。

  “

  就这样,她成了他的丫鬟。

  他行侠仗义,她冷眼旁观:他劫富济贫,她嗤之以鼻。

  他明明是个杀手,却净做些无聊之事。

  遇着麻烦,而她只想拔剑杀人,他却懒洋洋地靠在大石头上,甩了甩手里的狗尾巴草:“你这小丫鬟,生了这么张漂亮的脸,整日冷冰冰的,还动不动就杀人,你这样是嫁不出去的。”

  “我看你不如用你这剑给我串只山鸡烤烤,你要是不会,我教你。

  若是日后没人要你,你一个人也不会饿死。”

  听着他贱兮兮的声音,她差点没忍住给他一剑。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过了二十九日,过了明日,她就完成了约定,可以继续杀他。

  然而约定之日的最后一天,他不告而别。

  她在原地等了他七天七夜,他终究还是没再回来。

  第八日、九日、十日……她还站在那块他经常躺着的大石头旁,却只有一堆已经冷掉的柴灰,和孤零零插在地上的寒霜剑。

  她颓然地坐在地上,任由冷雨浸湿她的衣衫。

  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也是啊,她算什么?

  敌人?

  丫鬟?

  不论哪种身份,他都没有理由去在意她的感受。

  是啊,她于他,左右不过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罢了,一直都知道的,不是么?

  但她还是不甘心,发疯似的找他,天涯海角,山长水远。

  她行过许多地方,却始终没能找到他。

  这一找便是三年。

  她让所有人以为她已经死了,她换了名字,她像他希望的那样,弃了寒霜剑,行医救人。

  陆寻春,寻的是春十三。

  她想着能有那么一天,她画了最精致的妆容,挽了最好看的发髻,浅笑盈盈的问他:”你看,我现在可是你最喜欢的模样?

  “

  可她却再也没找到他,只听到飞花阁被朝廷剿灭,而名满天下的第一杀手春十三也死了。

  她不信,她还在继续找他。

  她想找到他,告诉他:“我还欠你最后一日,做杀手要讲信誉,所以我要还你一日,然后杀了你。”

  可她忘了,她这一日之约已经过去了三年,而她的寒霜剑早就弃了,她也不再是杀手,而是一个治病救人的医师。

  他也忘了。

  将她彻底忘了。

  眼泪顺着微颤的睫毛落下,打湿柔软的鬓发。

  卧在躺椅上的陆寻春缓缓睁开眼,木窗半开,露出搭在院墙上的几株桃花,树叶青青,小雨未歇。

  而她的手中还握着一截陈旧的黑色布料。

  春十三,你到底在哪里?

  为何我找不到你?

  她闭了闭眼,纤细的手指攥紧,指节泛白。

  ……

  第二日晌午,雨已经停了,门口却响起时轻时重的敲门声。

  小童打开门,踏进来一只男人的黑色长靴,那人单手抵在腰上,约莫二十多岁,一身深蓝色淄衣,衣摆垂至脚踝,腰间挎着的横刀格外醒目。

  而他身后跟着几个仆从,指着小童,哭天抹泪:“官爷,就是他们,还有个女的,是她伤了我们家少爷。

  可怜我们家少爷不过是来寻医问药,她倒好,不治病也便罢了,还将我家少爷打断了一条腿,从昨晚上到现在疼得在床上直打滚,您可要为我们做主啊!”

  卫子瑜转了转手中的刀柄,面上嬉笑,心里却是对他们的话嗤之以鼻。

  这药庐里新来的女医师是个什么样他不知道,贾盛那个狗德性,他可是门儿清。ωωω.χΙυΜЬ.Cǒm

  平日里就会欺男霸女,他早就想收拾他了。

  多半就是看上了人家女医师,没成想碰了个硬钉子。

  他笑了一声,眉眼微挑,鞋尖抬起,倒没有注意从屋里走出来的人。

  今儿不过是贾府的人都告到衙门了,他才来走个过场的。

  直至一道似曾相识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他颠来颠去的鞋尖一顿,下意识地抬起头,正对上一双微微泛红的眼。

  一身白衣的陆寻春站在屋檐下,眼中似有千言万语,却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看着他。

  是他,他回来了。

  春十三。

  哪怕她不曾见过他的面容,可只要站在她面前,她就能认出他。

  她找了三年的人。

  卫子瑜觉得面前的人有点眼熟,他眯了眯眼,又仔细看了几下,忽地睁大眼。

  嚯,好家伙,这不是三年前那个要杀他的女杀手么?

  他目光下移,果见她眼神一冷,手指微动。

  他咽了咽喉头,不知为何,只是见着她,他的腿肚子就忽地软了下来。

  他回过神,赶忙拔腿就往后跑。

  惹不起,他还躲得起。

  ……

  跑了不知道多久,卫子瑜回过头,没有看见人追上来,这才松了一口气。

  被这么一吓,他衙门也不去了,直接回了家。

  他推开门,把横刀往桌上一扔,大咧咧地躺到床上。

  两只手摊开,一条腿还挂在床沿。

  屋里没点灯,有些昏暗,他望着黑漆漆的房梁,忽地又有点懊恼。

  他跑什么?

  他好歹是个捕快,武功还比她高,而且又没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儿。

  要跑也该是她跑才对。

  卫子瑜对这个念头深以为然,可不知为何,一见着她那双眼睛,他就忍不住想跑。

  三年前他就跑了,今个儿还跑。

  他抬起手挡住半张脸,叹了一口气。

  太窝囊了。

  他忽地鼻翼微动,轻轻嗅了嗅,空气中飘来淡淡的清香。

  他头皮开始发麻,腿比脑子先动,翻身又想跑。

  可还没有来得及动,一只白皙的手便将他压住,身上压下来些许重量,若有若无的幽香萦绕鼻尖。

  他愣神的瞬间,吸进去些许香气,浑身一软,竟然使不出内力。

  他暗骂自己竟然会遭了软筋散这种道,真是阴沟里翻船,撞了邪了。

  他赶忙仰起下巴,正对上一张含笑的脸,明明美得让人呼吸一窒,偏生笑得太过瘆人。

  他想发火,对上她的眼神,他又低下头,底气不足地道:“喂,光天化日,你到底想干嘛?”

  陆寻春胯坐在他身上,手指抵在他的胸膛,勾唇笑了笑,长得不可思议的睫毛划出一个撩人的弧度。

  “你说我想做什么?”

  她的尾音像一把钩子,撩拨得人心底痒痒地。

  卫子瑜耳根微红,却还是奋力想推开她:“诶诶,强抢民男可是重罪,我警告你,你……你别冲动啊!”

  陆寻春对他这磕磕巴巴的威胁毫不在意,反而单手捏住他的下巴,俯下身,红唇轻启:“这回,你还想往哪儿跑。”

  卫子瑜身子一僵:“你……你一个姑娘家,自,自重。”

  陆寻春嗤笑:“装什么装,你好歹也是曾经的飞花阁第一杀手,要是真想跑,还能着了我这么粗浅的道?”

  卫子瑜难得脸红了起来。

  陆寻春咬了咬他红透的耳垂,呼出的热气扑在他的面颊,声音低哑,一字一句地道:“你跑不掉了,春十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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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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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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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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