晌午,洛明蓁从屋里推门出来,四面的高墙上探出几株桃花,院子里的石桌上,身着黑色斗篷的十三端坐着,腰身挺直,不急不缓地擦拭着手中的断刀。
“裹得严严实实的,你也不嫌热。”
洛明蓁在他对面坐定,手里捧着一堆瓜子,悠哉地磕了起来。
十三手指往上,将断刀擦了个遍,不答反问:“你就这么想看我长什么样子?”
洛明蓁挑了挑眉:“就是好奇嘛。”
她这个哥哥还真是神神秘秘的,当初把她放到江南后就没了人影。
一个月也只是偶尔来给她送些银两,再小住几日便离开。
她低头剥着瓜子壳,忽地听到十三开口:“我得走了。”
她瞧了他一眼:“什么时候?”
“现在。”
洛明蓁顿了顿:“锅里还煮着饭的,吃了再走呗。”
十三已经将刀佩在腰上,站了起来:“下次吧。”
斗篷的兜帽耷拉着,看不清他的神色。
洛明蓁忽地挠了挠面颊:“你……你有没有想过不干这个了?”
她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可他做杀人的买卖实在是太危险了。
他这么多年赚的钱也够他用好几辈子的,又没人知道他的长相。
趁着现在还年轻,隐姓埋名,娶妻生子,岂不是更好?
十三的步子顿了顿,却还是转过身,没回答,只是随意地道:“我下次陪你吃饭。”
他说完便径直往前走,腰上的断刀裹在布条下,宽大的斗篷被风吹得鼓起,很快就消失在了门口。
洛明蓁动了动嘴皮,还是没说什么,坐回去继续嗑瓜子。
每次提到这件事他就避而不谈。
罢了,可能他有自己的打算吧。
她没再去多想,趴在石桌上就懒洋洋地晒起了太阳。
墙头的几株桃花开得正盛,风一吹,花瓣便轻轻落在她的发髻上。
她抬起手指挡在面前,透过指缝看着被切割开的阳光。
江南真是个好地方。
用过饭后,洛明蓁提着篮子往东市去买菜,她虽只来了三个月,倒是将这儿的环境都摸了个遍,连哪家的菜新鲜,哪家的价格公道都了然于心。
行了半个时辰,她才到了东市口,小贩叫卖的声音此起彼伏,一连串的摊子上摆了各色的瓜果蔬菜,再往里走,便是卖零嘴和小食的。
她弯下腰,挑了几根萝卜在手里掂了垫。
蹲在摊子旁的小贩冲她笑道:“姑娘,这是俺家自己种的,早上刚挑来卖,新鲜着呢。”
洛明蓁挑眉笑了笑:“行吧,多少钱?”
小贩伸出两根手指:“两文,谢谢姑娘嘞。”
洛明蓁从腰间摸出两个铜板放到了那小贩手里,又将萝卜扔进篮子,挎在臂弯,又挪步去挑别的菜。
她正选着,旁边挑菜的几个妇人絮絮叨叨地说着闲话:“你们听说了么?
城西那块落了座宅子,也不知是打哪儿来的贵人。”
一听是在城西买的宅子,周围的人也来了兴趣,那一块寸土寸金,而且还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还得竞赛,这来来去去不知要花多少银子。
是以能在那儿住着的,无一不是江南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旁边有人插了一嘴:“这个我知道,听说那家主君是个鳏夫,不久前夫人没了。
原本不想续弦,可家里又催得紧,这几日媒婆都快把他家门槛给踏破了。”
有人揶揄了一句:“王寡妇,你要不要去试试?”
先前说话的那妇人单手叉腰:“我要是再年轻个几岁,那我还真去了。”
旁边的妇人们哄笑了起来,笑过后,倒是有人半真半假地开口:“回头让我们家闺女去试试,鳏夫就鳏夫吧,年纪大,会疼人。”
她们又东拉西扯地聊起来,绕来绕去都是在讲那个新搬来的鳏夫,只不过都是些没什么内容的话。
洛明蓁原本就没怎么在意,闲得无聊听了几句,这些有钱人的事,她只当听个乐子,低头就继续挑她的菜。
挑好后,她起身准备付钱,无意识地往旁边瞟了一眼,却在瞬间愣住。
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站了个白衣男子,满头墨发束缚在玄冠内。
恍惚间,她好像看见他回头望了她一眼。
哐当一声,菜篮子落在地上,里头的瓜果咕噜噜往外滚着。
小贩惊叫了一声急忙要去捡,洛明蓁却直勾勾地盯着巷子口,可她再定睛看去的时候,那个身着白衣的男子却没了踪影。
她微张了嘴,心里一片惊骇。
阿则……刚刚那个人好像阿则。
她还没有来得及想清楚,身体就先一步动作,拔腿冲出巷子。
扛着糖葫芦桩子的小贩走过她面前,行人来来往往,让她觉得眼花缭乱。
她提着裙摆往人群里走去,焦急地探头看着四周,莫说是身着白衣的人,连与他身量相仿的男人都没有。
她在人堆里横冲直撞,额头都紧张得冒了汗。
可不管她怎么看,始终都没有再见到那个白衣男子。
她走到街道口,双手撑在膝盖上,因为累极喘着气,刺目的日光晒在她背上,她抹了抹鬓角的汗水,眉头却难受地皱紧。
她刚刚明明看到的,他就在这儿,怎么可能一眨眼的功夫人就没了?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的,那一定是阿则,不可能是别人。
难道他真的在江南么?
可若是刚刚是他,他为什么看到了她,却还是走了?
商贩的吆喝、行人的嬉笑混在一起,头顶的日头晒得厉害。
她缓缓垂下眼睑,发涩的感觉在心里慢慢延伸开。
难道是她太想阿则,所以才认错了?
还是他把她给忘了?
不管哪一种结果,都让她心里难受。
良久,她站起身,也没了心思去买菜,拖着步子坐到了桃树下休息。
背后是石块堆砌的高墙,因着在树荫下,倒是没有那么热。
她缓缓低下头,将下巴搁在膝盖上,手指无聊地扒拉着地上的杂草。
湾水镇回不去,十三又总是忙,她平日里没觉得有什么,今儿看到一个长得像阿则的人,心里没来由多了些伤感。
好像就剩她孤零零一个人。
她用手指揪着杂草,撇了撇嘴。
良久,还是起身准备回去了。wWW.ΧìǔΜЬ.CǒΜ
想着她的菜篮子还在东市口,她拍了拍裙摆上的灰,慢悠悠地往回走。
这一带种着许多的桃树,风吹过的时候,像下了一场桃花雨。
她拍了拍落了花瓣的发髻,眼睛使劲儿往上看,步子不停。
她往前走着,刚刚要去街对面,却在看到立在桃树下的人影后,身子一僵。
一袭白衣胜雪的男子站在对面,修长的手指挑开压下来的花枝,暗红色的花纹隐在左脸,却丝毫不影响他的清隽。
所有的声音仿佛都在一瞬间远去,风吹得很慢,只有飘落的花瓣挡住了视线。
洛明蓁微张了嘴,难以置信地喊了一声:“阿则?”
桃树下的男人没有转身,只是隔着长长的街道和熙攘的人流,与她遥遥相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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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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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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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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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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