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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

  我不是书虫,也不会掉书袋,我只是本着“开卷有益”的心态,喜欢抓着什么书随便翻翻。看的时候或潸然泪下,或会心一笑,或惊叹或拍案,看后不求甚解,那些忧伤或者欢喜的情绪只是留存在记忆中的一个角落里,一点一点积聚。让我复述一下书中的内容,或者说说读后感,我肯定词不达意,说不清道不明。于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自己看了心仪的书直接原汁原味转赠给朋友分享。

  我认识的很多年轻女孩都是《时尚》系列和《瑞丽》系列的拥趸,其实我也挺爱看这些印刷精美的图书,买不起名牌,过过眼瘾也好。我不敢喜欢LV箱包,可是我收藏过几张LV的广告画,有一张金发女郎身着及其简单的藏蓝色羊绒衫,站在工作台边缝包角的画面看起来多么优雅。

  我无意间和一个喜欢读书的80后女孩说起《万历十五年》,她说从没听说过耶,她对《读者》中的经常出现的作家林清玄、张晓风倒很熟悉呢。不会吧?这好像是影响了一代人历史观的书啊,我忙从藏书里翻出给她普及,让她看看历史也可以写得这样生动鲜活啊。可能我喜欢从末端小节去看历史的沧桑,后来我还买过好几本茨威格的《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给几个朋友赠送。茨威格的这本史书沿袭了他的小说风格,细腻曲折,一个细小的瞬间折射的历史画面足以荡气回肠。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喜欢这种风格,我也同样热心地推荐过龙应台的《大江大海1949》和齐邦媛的《巨流河》。

  我看书从来没有计划性,进入我视野的书多数是老公、朋友推荐或者看到喜欢的作家书评提起。我看李娟就是从“99读书人”网站知道,上海的一帮作家竟然那么喜欢这个山野间长出来的女孩,可是我问新疆的朋友,他竟然压根不知道新疆有这么个土生土长的作家,也同样不知道刘亮程何许人也。哎,他们的文字都是能让我看得落泪的,我把这个感动的可能性又推荐到了他们的原发地。

  有个朋友说喜欢读历史,推崇“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这书我也喜欢看的。我和他说起唐德刚,他问我“唐德刚是谁?”哈哈,反正不是郭德纲,这个著作等身的美籍华裔作家我一时还真无法用三言两语说清。好在现在科技、通讯这么发达,我给朋友发了两本唐德刚的史书,自己去看看他的“历史三峡论”最好。我本来还想给朋友说许倬云的,想想还是别让他再受挫了,人家怎么也是名校毕业的。www.xiumb.com

  可是,在同一天时间,我自己真的有受挫的感觉。我给另一个朋友转发余华的《十个词汇里的中国》,他只喜欢看短文章,嫌这本书有些太长,问我作者是谁。奇怪,我说了是余华啊。朋友说“我不知道余华是谁”。他可算是个文学中年呢,不可能不知道余华啊,但人家真没和我开玩笑。我只好问“《活着》总看过吧?”“看过电影”。朋友这次回答倒爽快。“那好啊,你现在知道他是原小说的作者了。”朋友说他不喜欢追星,我也不喜欢追星,可是看了喜欢的作品自然会去了解他的作者的嘛,这应该算常识范畴的啊。虽然钱钟书说“吃鸡蛋不用去知道那母鸡”,但是,我们还是应该大体知道是什么来历最好吧?现在吃鸡蛋、吃蔬菜不都得问问是不是“绿色食品”吗?我在之前给另一个女文学中年的朋友推荐格非的《春尽江南》,朋友也问过我“格非?格非是什么人?”

  我的朋友圈应该还都是喜欢读书的,不过我们也都很多年不怎么看小说了,余华之前的书我基本看过,但他的小说《兄弟》我也没看过。我有点文字洁癖,那本小说封面打消了我的阅读欲望。我和我的朋友们还是有很多共同语言,我不为他们不知道这些作家而郁闷,我挺为我们的教育和文学悲哀的,当代最富盛名的作家估计都不如居今年作家富豪榜榜首的郭敬明更广为人知。

  在这个落过薄雪的冬夜,走在清冷湿滑的路上,突然想念起韩寒的《独唱团》这本纯文艺的杂志来了。不知道我们这么人多地广的偌大舞台,怎么就容不下一个率性的人好好地放声高唱呢?

  李娟好像出了本新书《走夜路请放声歌唱》,我得去找来看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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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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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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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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