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回老家探亲,姐夫提回来一个编织袋扔到厨房。姐姐打开紧扎的袋口,提出两只已经僵硬的红腹锦鸡。我在旁边看着从脏不啦叽的袋子里出来这么两个宝物,差点惊呆了。哎,老天爷!这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呀,竟然还是一双!姐姐被我这么大呼小叫,也觉得很难为情,这是姐夫驾校的学员当山珍野味向教练表示心意的,为得是能顺利拿到执照吧。送点烟酒也就罢了,查处酒驾以来连送礼都不兴送酒,变成野物了!猎杀保护动物是违法的,可是人家也不知道从什么渠道得来的,东西已经送来了,那还能怎么办?总不能退回去,更不能转出去,姐姐只好硬着头皮让我妈收拾了做盘中餐。
我看着那两只硬邦邦的雄锦鸡实在是难受极了。多美的生灵啊,怎么会有人舍得朝它们下手开枪呢?“人想衣裳花想容”,大自然多么善于钟灵造化,雄锦鸡用那么绚丽的羽毛装点自己通体,浓妆艳抹,想博来异性的青睐,哪曾想它们过于耀眼的身躯在山野间却成了猎人最显而易见的目标。两只锦鸡长得一摸一样,头顶是金黄色丝状羽冠;后颈围着金棕色扇状羽形披肩;上背深绿,下背金黄,腰腹部羽毛更是鲜红夺目。拉起翅膀,飞羽和长长的尾羽黑褐色布满黄色斑点,真可以说五彩斑斓,这完全应该是入画的精灵啊。在古代用锦鸡的尾羽制成名贵的雉尾扇,只有公子皇孙才有资格享有啊。
难怪那位“不爱江山爱丹青”的皇帝赵佶会对这美丽的锦鸡情有独钟,挥洒笔墨留下传世珍品《芙蓉锦鸡图》,成为历代经典名画中的写生珍禽精品。那幅画的右上端有徽宗题诗“秋劲拒霜盛,峨冠锦羽鸡;已知全五德,安逸胜凫鹥。”据说古人称鸡有“五德”:“头上有冠是文,脚下雄健是武;临敌敢斗是勇;见食呼友是仁;按时报晓是信。”胸中溢满诗情画意的徽宗大概自诩为“五德”俱全的锦鸡,想求得安逸太平,哪知会有“靖康之难”,死无葬身之地!画面精心描绘出一只锦鸡蓦然飞临芙蓉枝头,两枝疏疏的芙蓉粉白半开,下端一枝上立着刚刚落脚的锦鸡,似乎有些摇摇欲坠。锦鸡飘逸的尾羽远远长于整个身躯,絮状的翎羽和斑斑花纹几乎触手可摸。在定格的那一瞬间,美丽的锦鸡正在回首翘望被花的芬芳招来的一对彩蝶。画中花鸟彩蝶的色彩、构图形成的静美意境多么让人神往啊!
真是可惜了,这么美的鸟怎么能用来饕餮?人真是残忍的动物,是大自然绝大多数动物的天敌啊。我不是动物保护组织成员,也不是素食主义者,可是这锦鸡褪掉长翎、锦羽,修长的身躯只剩不及鸽子大。落架的凤凰不如鸡呀,与其享受那点可怜的口腹之欲,不如留在山野间给大自然增加一点亮色。哎,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仅仅满足于眼睛里虚幻的视觉盛宴,更多人是追求内心无尽的贪婪。扣下扳机的人自己也未必想吃锦鸡肉,只是作为猎物偷偷卖个好价钱吧。猎获一只野生动物不需要自己喂食一颗谷子,完全是无本之利。山珍野味在我们“好吃”的中国,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是有市场的。只要有人需求,就会有人想方设法提供,供需链条不会被执行并不严格的法律彻底斩断。xǐυmь.℃òm
我小时候姑爷的儿子喜欢打猎,他经常去比我家更远的山村寻找野鸡、野兔的踪迹。我记得见过一次他猎获的雌锦鸡,羽毛当然比我妈家养的鸡好看多了,但没有雄锦鸡这么艳丽华美,似乎全身都是褐色的花纹。那时候野生动物还经常出没,我妈晚上常吓唬我们,“快别哭闹了,万一把山上的狼招来了。”姑爷家的叔叔在我家巷道外面拉一张网,去旁边麦地或者谷子地吆喝、追赶,竟然也可以捕获一些自投罗网的麻雀。红腹锦鸡分布在青海、甘肃、陕西、四川、贵州等省,栖息在海拔600—1800米的多岩山坡,活动于竹灌丛地带。它们主要以蕨类、麦叶、草籽、大豆等为食,我老家的山里应该不显见,但我最早见到雄锦鸡是在动物园的围栏里。天水的公园以前只有猴子和锦鸡两个品种,也引得我们去看热闹。红腹锦鸡又叫金鸡,属鸟纲鸡形目、雉科、锦鸡属,是雉类中最为美丽漂亮的鸟类,也是我国独有的珍贵品种。
从网上查知,“锦鸡素来被人们视为名贵山珍,具有较高观赏和食用价值。经过多年的研究与驯化,锦鸡已实现了人工饲养及其繁衍,成为我国特有的,驰名于世的观赏珍禽,又是难得的山珍野味,普受人们喜爱。国内市场少有上市,沿海城市每只商品锦鸡价达150—300元,而将锦鸡加工成标本后,市场售价每只达1000元,因此发展锦鸡养殖,填补市场空白,将是珍禽养殖业中又一新项目。”据说“锦鸡肉质鲜美,全身可药用,能止血解毒,主治血痔、痈疮、肿毒等”。
我看着两只无辜的锦鸡,倒真想把它们留下,做成标本永久观赏,无奈没有条件。我妈和姐姐人手一只,在厨房一点一点褪掉羽毛,我不忍在旁边看两个美丽的身躯如何在乱飞的羽毛中变成干瘦的肉体。估计它们倒在枪下已经有些时间了,我妈拔毛时小心翼翼,但也扯掉了好几处肉皮,真是惨不忍睹,还散发出阵阵臭味。我不知道她们是怎么开膛破肚收拾的,最后只看见大姐拿着几支鸡翎出来,打算插到花瓶去当装饰,剩下那些五彩斑斓的、曾经散发着耀眼光泽的羽毛,连同内脏一起进了垃圾箱。
我记得我们小时候踢的鸡毛毽子都是自己动手做的,找两个铜钱做底座,用我妈缝衣服剩下的布头包住铜钱。从母鸡屁股附近拔一根粗翎当管子,再从公鸡尾巴上拔下几根漂亮的羽毛一插,一个好看的鸡毛毽子就成了。我踢毽子笨手笨脚,弯腰捡拾的时间远比抬腿踢脚的时间多,更别说掏腿飞脚踢花子了,做毽子也基本是巧手的姐姐代劳。过年时我妈宰一只公鸡,会把羽毛全部收起来,做成一把结实的鸡毛掸子。可惜,如今手工的鸡毛毽子和鸡毛掸子都被粗糙的工业品取代,要不然那些五颜六色的锦鸡羽毛会多么抢手啊。
姐姐把处理好的锦鸡肉剁成碎块,在凉水里整整泡了一天,又花了两个小时炖煮。上锅煮的时候满厨房都散发着一股怪怪的味道,好像有点臊。不管是因为异味,或者我心里不忍,总归我是不会动筷子去尝这难见的野味。看着又黑又硬的肉端上来,他们也都下不了筷子,推着让我妈先尝。我妈牙口本来就不好,全是假牙,她艰难地撕了半天也没吃下一块肉。姐姐又把盘子端回去准备再回锅。
我心里更加膈应,这肉质和肉色即使再回锅,估计也不会好吃。姐姐也觉得真是没吃着羊肉还惹一身臊味,有点丧气。她和我妈嘀嘀咕咕了半天,我不知道最后是不是无奈地扔掉了,反正那盘可有可无的肉再没见端上桌。
失去了“观赏价值”、“食用价值”,也没有“药用价值”的锦鸡,最后的下落我不再去想,但那两只身披彩翼、睁着双眼的美丽身影,总是直挺挺地在浮现在我眼前。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七——十八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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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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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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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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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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