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是个酒吧,每天晚上八点到十一点开放三个小时,这个酒吧暂时是为葫芦山内三千佣兵服务的,但绝对不是免费的,阿摩多酒吧的酒水和食物可是自由之城的三倍。这是老板苍野定的价格。凡是来到这里的佣兵都知道火鸟佣兵团的靠山是这位酒吧老板,而这个阿摩多酒楼就是葫芦山的最高权利机构。因为副团长以上级别都是到阿摩多酒吧二层开会的,一层是提供服务的酒吧。虽然佣兵团内免费供应食物,但是佣兵还是忍不住要去喝几倍,吃点烤肉什么的,最主要的是酒吧内二十几个女服务生很漂亮。是男人就离不开堕落,成为佣兵的男人更堕落,所以阿摩多酒楼的地下一层提供色情服务,那里的小妞都是从自由之城买来的,是从妓院高价买来的,只要服务满两年,可以获得自由之身,并且可得到三万金币的补偿。这些被买来的妓女都十分愿意,虽然命苦,但是只要在这里两年就可以获得自由,而且还有三万金币的安家费。所以来到葫芦山服务的百名妓女都十分高兴,对带佣兵那叫一个热情,服务那叫一个周到。不过费用是相当贵的,每次50金币,是自由之城的五倍。有些刚入团的小兵蛋子,干着急,不敢进,因为实在太贵了。看着老兵痞哼着小调从酒吧出来,甭提有多得意了,气的那帮小子只能抓紧训练,捕猎时生怕落在别人后面,各个勇猛,因为由二十人组成的捕猎小队,有一个副队长,专门统计队员表现,表现好的,回去当然可以获得现金奖赏。
阿摩多酒吧,两侧是佣兵的住所,中间是几十万平的广场,三五成群的佣兵围在一起打扑克,斗蟋蟀。有的则是端着一杯金黄色的麦芽酒闲聊,这酒免费,但是只能每人一杯,由小队队长领取。
“阿布,攒多少钱了,够不够潇洒一会啊,那酒吧的小女可绝对正点。”
“我才不去呢,攒够五十金币够娶老婆了,那可是能享受一辈子”
“小东西,想的不错嘛,五十金币足够买房子娶老婆了,可惜啊,我昨天刚到手的钱就被我一次消费了,妈的不值啊!”老兵痞拍拍小伙子的肩膀。这个叫阿布的小伙子十六岁,是第一批来到葫芦山的,刚来的时候,是个一级武士,也就是刚入门的家伙,两个月训练下来,阿布已经变得出类拔萃,不仅身手灵活。而且颇有智谋,现在已经是一个小队的副队长,记得刚来的第一天,那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老板说过,只要努力训练,第一批的五百人都会提拔为小队长级别以上的管理者,阿布当时听了十分高兴,因为小队长可以额外每月多领10个金币,才过去两个月,阿布已经是副队长了,每二十人一小队,其中有一个正队,两个副队,阿布就是负责统计和安排后勤的小队长,他干的很出色,等下一批佣兵到来,他可能会提升为小队长,现在阿布已经积攒三十个金币了,这是他以前不敢想的。就是刚才的老兵痞队长也说过,这个佣兵团是他见过的福利最好的佣兵团,而且不论老板还是团长都看着让人舒服,用老痞子的话说,他准备在这养老了。
晚上十一点,酒吧关门,十一点半住宿区准时熄灯,这是佣兵团的规矩,为的是保证大家的睡眠。
酒吧的人陆续走了出来,回到住宿区洗漱,阿布在一颗大树下不断的张望,一个俏丽的身影出现在他的眼前。
“阿布”
“爱丽你下班了——这是—恩”
俏皮的女招待爱丽把果脯塞进阿布的嘴里,阿布脸上发烫。从怀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钱袋,塞到爱丽的手里。
“哇,这么多,阿布你好厉害,照这样五年后我们可能会买一个大宅子啊”爱丽在阿布脸上亲了一口,阿布觉得一天的疲劳顿时消散了,即便现在出现一个五级魔兽,阿布也敢上去砍它一刀。
“马上熄灯,喂,你们几个不要再腻味了——”副团长马克带着二十个护卫快开始巡逻,破锣似的嗓子一声大喊,几对小鸳鸯被吓得乱飞,本来阿布的手都已经颤抖着搂住了爱丽的小蛮腰,结果被马克吓跑了。阿布对马克白了这个恨啊,竟然忘了给队长见礼,结果挨了马克一脚。阿布借力一个空翻,稳稳落在地上。m.χIùmЬ.CǒM
“臭小子还行——你”
只见阿布抬手就是一箭,速度快的让这个副团长都没反应过来。
“嘎——”一只大鸟从空中俯冲下来,从地面上望去只是一团黑影。片刻后打着玄落了下来。是一只脸盘大小的吸血蝙蝠,这东西最是可恶,咬人一口虽然不致死掉,但是却能传播一种疾病,让人持续高烧,身体发僵,没有半个月休想养好。
“小子行啊,这手跟谁学的,你把这吸血蝙蝠送到魔法部”马克一边拍着阿布的肩膀,一边吩咐旁边的卫士。这魔法部现在由塞珈三个魔法师主持,这三个魔武学院的光系学生在苍野的调教下,已经独挡一面,这吸血蝙蝠就是配置麻痹药的一种材料。
“跟基维尔老大学的”阿布腼腆的说道。现在基维尔和科比索都是佣兵们的老大,基维尔似乎忘记了自己是一个精灵,不知不觉被苍野所感染,在暗中也收了几个材质突出的小弟,传授箭法。
“靠,有前途,赶紧回去睡吧,我不会忘记给你记上一功的,你明天却领三个金币,傻小子自己留一个,不要都给爱丽小妞,男人兜里要有钱——哈哈”看着阿布脸红的离去,这帮没心没肺的家伙继续巡逻。
次日,清晨,第一缕阳光射入阿摩多森林的时候,葫芦谷响起了牛角号声,每天早五点,牛角号准时吹响,三分钟集合时间,广场上已经站好三千人的队伍,火鸟佣兵团新的一天开始了,绕城10圈晨跑,一圈10里,每天早晨50公里的晨跑是开胃菜。城门打开,这是出发的信号,三千人分成10纵队开始晨跑,这晨跑不光要速度,还要质量,一级武士负重20斤,二级40斤,三级60斤,一级增长20斤负重,最前面三个团长扛的是100公斤的圆木。现在小城外面的有五丈宽的地方是寸草不生,路面上全是碎石,而且每隔一周都要重新铺一层,即便这样,这条路已经变成了一条二尺深的沟,照苍野的说法就是,让这帮傻老爷们踩出一条护城河。跑到第五圈的时候这帮老爷们开始加速了,因为城墙上已经有几十个小妞在向他们招手,对于葫芦山的女性来说,有什么比看三千个健壮男人光着膀子,穿着短裤流汗更有趣的事情。
“小米加油”“老罗加油”——“阿布加油”一声声娇呼就如同兴奋剂一样,使这帮傻老爷们亢奋,越是后面几圈反而跑的更快。
让他们这么跑是有目的的,因为苍野从自由之城花百万金币买来的五十个矮人铁匠带着300佣兵学徒,正在打造铠甲,一级武士的是10斤护胸软甲,是土蜥蜴的皮缝制的。二级武士是带有铁甲鳞片的护胸足有20斤重,三级武士还多了肩甲,四级武士多了护腿,五级以上全部是精铁炼制的贴身护甲和护腿,足有一扁指后,普通的弓箭根本射不透。越高级的战士,盔甲越好,那是因为他们都是冲在前面,有什么危险,他们要顶上去,而那些穿轻甲的低级武士则是做相对安全的工作。
有时候这帮佣兵在发工资的时候都觉的不好意思拿,因为他们身上的装备都是团里免费配发的。最要命的是清一色魔法武器,那得多少钱啊,因为在亚特兰蒂斯大陆上,只要是魔法武器,不管匕首还是大剑,那最少得三百金币起价。向团里五级以上的六百名武士都是配备的六级以上魔核炼制的魔法武器,那是他们前半辈子感想而买不起的武器。在这里每天有肉吃,每晚有酒喝,天天有钱赚,而且自打佣兵团进入葫芦山以来,进行过上百次捕猎,受伤的倒是有不少,但就是没听过有死亡的,这对于刀头舔血的佣兵来说绝对算是一个奇迹。
造成零伤亡的奇迹就得感谢老板和几位团长了,因为每次围捕都是分工明确,而且猎捕的魔兽绝对是在计划内的控制之中,几个月下来,就连一些老兵痞也认为火鸟佣兵团的捕猎简直是一种艺术,为什么说艺术,因为每个小队的人员配置和各种捕猎技巧的应用,让捕猎变成了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一条六级的魔兽剑齿虎扑向一个佣兵的时候,那个佣兵摔倒了,手脚并用的向前爬着,在老虎眼里,他已经是顿可口的美餐,可是老虎没看到,佣兵上方两米处,一条刷着魔法粉的精钢铁丝,八百斤的身子被兜个倒翻,那精钢丝虽然要不了剑齿虎的命,可那出血的伤口已经开始麻痹,在它站起的狂吼的时候,突然发现嘴巴僵住了,原本要发射的风刃被憋在肚子里,四肢也变得无比僵硬,紧接着一个五级武士轮着铁棍揍的他脑袋发昏,两个四级武士窜出来用铁棍猛拍它的后腿,在她暴怒的瞬间,一个特制的铁套子紧紧的箍在了剑齿虎的脖子上,之所以用这个特殊的铁套是因为,麻痹毒药仅能维持10秒,就是因为时间短,才会达到特效,让老虎发不出风刃,待老虎缓过神来,脖子上又被彻底卡住,再想发风刃是根本不可能的。此时的老虎不能发风刃,后腿被打瘸,就完全变成了小队里四级以下武士群殴的对象,当然有时扑伤还是免不了的,但是有一个五级武士看着,根本没有性命之忧,所以捕猎变成了一种乐趣和艺术。看似简单,其实在第一次捕猎之前都演练过几十次了,所以大家配合得越来越熟练,现在有些小队正叫嚣着要去捕捉七级魔兽。每次各小队都会抬着猎物趾高气昂的走进葫芦山城门,在库房处登记然后当场领取所捕获猎物的三层奖金,如果要是捕获五级以上魔兽,队长都会带着队友到阿摩多酒吧里去喝一杯,然后大家座在一起,相互吹嘘如何捕获的魔兽,如何只用了不到一刻钟就搞定。
阿摩多的酒吧虽然贵,但是却有消费限制,那就是个人每次绝对不能超过10金币,小队不允许超过100金币。对于酒吧的规定佣兵们当然也会明白这是老板的良苦用心,血汗钱不应该轻易浪费。偶尔也有喝多的,对于这个规定表示不满,结果被科比索扔到了城墙外面,死活一概不管,这是葫芦山铁血的一面。有意见厕所提去,或者你要实在不满,自己可以向北穿越两千里的山林,如果你命大你就可以走出阿摩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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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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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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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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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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