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移目光,尽量让自己复杂不安的情绪,尽可能的看起来和平常没有什么区别。
我知道,不管我再怎么掩藏脸上松动的表情,躲闪顾言投来的目光,他总能一眼看穿我所有的伪装。
而这一次,他只淡淡的留下一句话,转身离开酒吧街。
终于在他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所有精心设计的情节,见到他每一个面部表情,还有那疏远淡漠的说话口吻,以及眼中的不屑藐视。
在没有受到任何刺激下,情绪憋到极点,最终在一个合适点爆发出来。
我慢慢蹲在地上,脚下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在蹲下的那一刻,脚踝像是突然扭了一下,疼痛蔓延全身。
双臂环绕膝盖,将自己紧紧的环抱住,缩成一个球状。背后的身影,渺小又可怜。
从未出现的狼狈,懦弱,仅仅是因为一个男生。他牵动着我的情绪,影响着我对这个城市的感官。
像是偶像剧中的女生,在演着一场苦情戏,事先预备好的眼泪,却在出演的那一刻,流不出来。
如果女生所有事情,都是靠那几滴廉价的眼泪解决,那这个世上,就会多了只会哭,单细胞生物的女人。
当了太多类似于“爱情顾问”,解决着朋友之间那些爱情烦恼,说来说去,自己陷进了死胡同,一味的钻牛角尖,从未冷静下来认真的对待这件事。
或许,在顾言的眼里,我不仅是吃不到糖的孩子,更是傻到家的笨蛋。
一阵冷风吹来,空气中夹杂着各种灰尘,呼啸的从我身上刮过。我将埋得更深,吸了吸鼻子,在心里默念着乱七八糟的咒语,一种可以心情变好的咒语。
轻微的脚步声停在面前,我看不见来的人是谁,身形僵硬了一下,慢慢将头从膝盖上抬起来。
“你真把自己当成刺猬了,我要是不来,你打算蹲到什么时候。”清冷的声音,毫无温度的响起,却蕴含了某种魔力,让我的心瞬间安定下来。
我晃了一下身体,便没了动静。时珩微微皱了一下眉,伸出脚,踢了踢我。“你要玩,我可不陪你玩。还有,刺猬哪有你这么丑的,赶紧站起来!”
“我也想站起来……可是脚扭了!”我抬起一张痛苦不堪的脸,仰头看着时珩,脸色苍白唇间血色全无。
时珩拦腰将我横抱起,走到附近小广场上,将我轻轻的放在长椅上,半蹲下身。“哪知脚扭了?”
我伸出手指了指右脚,脚踝内侧已经还是红肿一大片,稍微一碰,就疼的厉害。
“还真是个笨蛋!乖乖做好,别乱动。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回来!”时珩站起身,将手里拿着的保温饭盒放在我身侧,转身离开广场。
我晃了晃两只脚,根本不听时珩的话,站起身慢慢走了两步,只要一不小心牵动右脚踝,就会疼的厉害。
这种程度的疼,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以忍受着坚持到家,却偏偏碰到时珩。
夜里八点半,广场上冷冷清清,唯有几盏路灯亮着。橘黄色的光线洒满整个广场,我伸出手,放在眼前遮挡略微刺眼的光,眼睛睁大,看着头顶漆黑的天空,几颗疏稀的星星,遥远的挂在天空上。
放下手,转动视线,刚好看到朝这边走过来的时珩,手里提着药品袋。
“这是什么?”等他走近,我伸出手指了指他手里的药品袋。
时珩在我面前半蹲下,替我脱掉右脚上高跟鞋,将脚放在他的腿上,从药品袋里取出一小包冰袋,抬眼看着我说:“可能会有一点痛,你忍着!”
说完,将冰袋直接敷在了右脚肿起来的地方,寒气丝丝朝皮肤袭来,我冷不丁的打了一个哆嗦。
“嘶~”我到吸一口凉气,眉头死死的揪在一起。看着时珩熟练的操作手法,忍不住问了一句。“这么熟练,给多少女孩子揉过脚。”
本就是一句无心的话,听者却认真了。
时珩微抬起头看向我,嘴角上扬,明明是在笑,却在他的眼睛里找不出一丝笑意。“你这是在审问我?”
他微微直起身体,朝我慢慢靠拢过来,近在咫尺的脸,能清晰的看到他有多少根睫毛。
我轻轻的呼了一口气,呼的气息扑洒在他的睫毛上,他轻轻眨了眨眼睛,睫毛轻颤。“我可以告诉你……至今为止,你是我碰到过的第一个女人。”
他突然凑像我的左耳旁,带着温热扑洒出来的气息,轻柔的打在耳朵上。声音有一丝沙哑,像是咬食了薄荷糖,舌尖泛起的麻凉,微带点辛辣。
“时珩,你不是很讨厌我吗,干嘛要帮我!”我唇间勾起,双眼直视着他。
修长的手指,动作熟练的按摩着肿起来的脚踝。我垂下眼眸看着他替我按摩的右脚踝,他的答案,我并不着急。
“好了,走走看看。”时珩将我的脚从他腿上移开,放在地上,站起身从口袋里掏出湿纸巾,里里外外将十指擦干净。
我瞥了时珩一眼,不管在哪里,周围发生了什么,他的洁癖始终改不掉。
我将左脚上的高跟鞋脱掉,两只脚赤裸着踩在冰凉的地砖上,脚心传来一阵凉意,慢慢适应后迈开步伐,走了几步,果然感觉不到疼痛了。
“没想到你还挺厉害的,已经不疼了。”我转过身走回长椅上,坐下将鞋子穿上。
“小的时候经常磕磕碰碰,这点小伤,还是能自理的,久而久之慢慢学会了。”时珩从刚才的药品袋掏出一盒药递给我,我侧头看了一眼,问:“这是什么?”
“胃药,”不由分说将药塞进我的手里,“已经这么晚了,你突然胃病犯了,我可不想送你去医院。”
我有点感动,却只存半分钟的时间,感动过后心情平静了许多。虽然有时候挺讨厌他这个人的作风,但不知道为什么,和他在一起,心就会安定许多。
“呐,还有这个!”
时珩打开保温饭盒,一阵香气扑鼻而来。我侧头好奇的看了时珩一眼,“你做的?”
时珩高傲的微抬起下巴,傲娇脸扭到一边。“本少爷才不会亲自下厨给你做晚饭吃,随意在路边摊买的。”
“路边摊的我也爱吃。”我夺走时珩手中的饭盒,拿起勺子舀了一口汤,送进嘴里。
时珩看着吃的津津有味的我,露出一脸欣慰的笑容,却在我将视线移到他脸上时,清咳两声一副冰山脸看着我。
“赶快吃,吃完赶快回家。”
在我记忆中弥留之际的两个少年,对我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我不敢保证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们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只记得,那个时候,我的青春并不荒芜。
十一月二十二号,距离刚刚结束的模拟考试过去只有半个小时。我收拾着桌面上散落各种的书籍和水笔,课桌内塞满了小抄,却还是不能完全应对这场突如其来的考试。
付杳推了推鼻梁上厚重的眼镜,镜片折射的光照射在我的课桌上,紧接着耳边传来包装袋被撕开声音。
我扭过头看了付杳一眼,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清了清嗓子开口说:“考试结束也不过才半个小时,在这半个小时内你前前后后吃了可以塞满垃圾桶的食品包装袋,请问,付杳同学,你的胃承受的了吗?”
“人类进化就是为了吃,正所谓民以食为天!”付杳正襟危坐,同样清了清嗓子,装模作样的回答。
这场无脑的对话,仅仅维持了两段对话的严肃,说完后不过三秒钟,我和付杳同时捧腹大笑。Χiυmъ.cοΜ
做在中间第二排位置的班长,扭过头看了看这边,同时推了推鼻梁上滑下的眼镜,转回视线,继续放在英语书上。
“叩叩叩!”时珩拿着物化数三本书,敲了敲我的课桌桌面,转身潇洒的离开教室。
我拿起刚整理好的教科书,顺带将笔记本带上,虽然从未在上面记下任何一个形式的单词,却还是觉得带上或许比较好。
从那天起,时珩主动帮我补课,我原本是拒绝的,因为对我来说,成绩的好坏无所谓,反正我并没有打算念大学。
他却一直在我的耳边唠叨个没完没了,几乎是威逼利诱。当初趾高气扬的说某人会求着他,让他帮忙补习,如今风水轮流转,轮到他求着我主动给我补习。
我跟在时珩背后,一路朝图书馆走去。我从未想到,一直以来我逃课或是睡午觉的地方,有一天会变成我用来刻苦学习的地方。
“是不是觉得,以前用来睡午觉的地方,突然来这里补习,啪啪打脸!”时珩在教科辅助书架来回找着他要找的书,修长的手指在划过每一本书。
“我从不觉得,反而正合我意。”我耸耸肩,抬脚离开书架旁。
选择了靠窗户的位置坐下来,大大的落地窗前,明媚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投射在桌面上。
时珩睫毛轻颤,在眼角下投下一小片阴影,红笔圈出的重点部分,耐心的和我讲解着。解题步骤比老师的还要简单一倍,解题思路清晰,更容易记下来。
“你是不是猪,这么简单的解题都能做错!果然你这种天然浑成的气质,时刻在像我透漏着“笨蛋”两个字!”他故意咬重笨蛋这两个字,眉眼弯弯弯。
我瞥了他一眼,咬牙切齿。“时珩你丫的在说一句我的坏话,我和你没完!”
“先别和我没完,赶紧把这道题解出来!”他手里拿着钢笔,敲了敲笔记本。手肘放在桌子上,手心撑着下巴看着我,笑的一脸奸诈。
一下午的时间全都泡在图书馆内,虽然我们彼此看对方不顺眼,经常会为了一道题吵起来,他更是公报私仇,算是“相安无事”,“和蔼可亲”的度过了漫长的时间。
我放下手中的笔,伸了伸懒腰,侧头看了一眼窗外。利秀外的小道上,落日的余晖洒满整个小道,斑驳的树影印在鹅卵石铺成的小道上,安静的图书馆内,身旁传来平稳的呼吸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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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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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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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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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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